① 電器是如何防火防爆的
電器防火防爆的,大概有以下幾種措施吧:
1、正確選用電氣設備。包括是否內防爆電器,電器的質量容問題等
2、正確使用電氣設備。比如電熱設備使用時不能離人,很多電器使用時要遵守操作規程等。要有防止電器超壓、短路、過載等措施。
3、加強對電器的維護保養。
4、電器安裝時要與可燃物或其他設施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通風,接地等其他措施。
② 存儲氧氣的房間需要安裝防爆燈嗎
可參考GB50030《氧氣站設計規范》P56第6.0.2條 規范上無明確要求,因採用防爆燈也不增加多少成本,結合安回全考慮,建議氧氣答儲存間等處採用防爆照明燈。
PS:因為實際中,曾經有的氧氣房採用普通白熾燈發生過事故。
③ 氧氣管道防火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一、消防工作方針 我國消防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預防為主」就是把預 防火災工作放在首要地位。積極開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和 知識,增強職工對火災的警惕性,健全防火組織,嚴密防火制度,加強防 火檢查,消滅火險隱患,貫徹建築防火措施。 「防消結合」就是在積極做好防火工作同時,在組織上、思想上、物 質上和技術上做好滅火的前期准備,一旦發生火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 將火撲滅。 二、燃燒 人們通常說的「起火」,「著火」就是燃燒的習慣說法。 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1、可燃物質,不論固體、液體、氣體凡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它氧化 劑起劇烈反應的物質,一般稱為可燃物質。 如木材、汽油、酒精、氫、乙炔等。物質的可燃隨條件變化而變化。 如木刨花比木塊容易燃燒。木粉能爆炸。鉛和鎂不可燃,但粉狀不但可燃, 而且具有爆炸性。 2、助燃物質。凡能幫助和支持燃燒物質都叫助燃物質。如氧、空氣、 氯氣、高錳酸鉀等。 3、著火源。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熱源。如明火、電火花、化學能、 機械能等。 三、燃燒、燃點、自然點、閃點、爆炸 1、燃燒:燃燒三個條件缺一不可,但還有量的條件,在某些情況三 者有一個條件量不足也不能引起燃燒。 2、燃點:可燃物質開始連續燃燒所需最低溫度,即為該物質的燃點。 物質燃點越低,則物質易燃燒。 46 3、自燃點:可燃物質受熱發生自燃的最低溫度。在這一溫度時,可 燃物質與空氣接觸不需要明火自行燃燒。如煤場發熱自燃。物質自燃點越 低,發生火災危險也就越大。 4、閃點:易燃與可燃液體發生蒸汽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產生 一閃即滅的燃燒,稱為閃燃。引起閃燃最低點稱為閃點。 閃燃通常發生藍色火花,而且一閃即滅。這是因為易燃與可燃的液體 揮發的蒸氣僅能維持一剎那的燃燒,還來不及補充新的蒸汽,不能維持其 燃燒。閃燃就是將要引起火災的先兆。 5、爆炸 物質由一種狀態迅速地轉變為另一種狀態,並放出巨大能量的現象為 爆炸。 四、火災發生原因 1、明火,2、電火花,3、雷電,4、化學能,5、日光 五、火災種類 1、人為失火,2、自然現象造成失火,3、設備故障,4、摩擦,5、 過熱物質 六、火電建設防火防爆要點 火電建設施工,系統復雜,存在著較大火災和爆炸危險性。 其主要危險源 大量的焊接作業,電氣設備,電纜線路貫穿於整個電廠安裝設備 中,煤系統,油系統,氫系統,脫硫的內襯膠等,高溫,高壓 管道,大量易燃易爆物品。 1、一般防火要求 消防通道一般寬度不小於3.5米。並經常暢通。 氧氣、乙炔等倉庫建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米以外。 24米以上建築要足夠揚程高壓水泵,當水源不足時要有消防水箱。 臨時住宿、辦公室、班房、倉庫等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滅火器。47 現場防火器材配齊、放在明顯處,並經常檢查以保持可靠性,(月有記錄表)。 10揮發性易燃材料禁止放在敞口容器內。 11氧氣、乙炔氣瓶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12焊接作業防火按焊接作業規定執行。 13下列情況之一、禁止有明火作業。 1)動火作業未履行審批手續。 2)用可燃材為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量能飛濺到 的地方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3)作業現場周圍有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徹底清理或未採取有效安全 措施的。 4)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燒液體蒸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 5)交叉作業中,動用明火危及其它施工設備和人員安全的。6)散落火量危及毗連或鄰近建(構)築物安全的。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現場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 8)有機溶劑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氣體產生的施工現場,應當通風良好,通風不良加機械通風機後施工。 2、五個重要系統 1)煤系統 機械設備摩擦發熱,在軸承損毀、機械堵轉、導向滾筒或滾筒破裂情況下溫度升高,可能發生火災。 制粉部分給煤機,磨煤機邊角處積煤、積粉,時間過久逐步氧化會引起自燃。自燃煤粉飛揚,當濃度進入爆炸范圍時,就會發生制粉部分爆 煤場自燃後煤粉帶進皮帶或磨煤機,可能發生燃燒或爆炸。2)油系統防火要求 發電廠需用燃油及潤滑油,因此儲油灌區,燃油鍋爐系統,汽輪機調 節和潤滑油系統等錯綜復雜,因此油系統防火很重要。要嚴格執行「反措」 要求。 油區管理: 油區周圍必須設置不低於2米高的圍牆。並掛「嚴禁煙火」等明顯 警告標示牌。 油區、油庫必須有避雷裝置和接地裝置。油罐接地線和電氣設備接地線應分別裝設。輸油管線有明顯接地點,油法藍應用金屬導體跨接牢固, 每年雨季前須測量接地電阻,防靜電接地電阻不大於30 歐姆。 油區進行檢修使用電應不超過12v的防爆燈。穿無鐵釘鞋、布工作 按油罐著火的事故預想,做好一切撲救准備。汽機油系統及其他潤滑系統防火。 汽輪機的潤滑油和液壓調節的高低壓油管道大部分布置在高溫管道、 熱體附近,一旦油管道發生泄漏,壓力油噴到高溫管道、熱體上即會引起 49 著火,因此要求。 法蘭禁止使用塑墊、橡皮墊、石棉墊,而用隔電紙、青殼紙或其他耐油、耐熱墊料。 油系統管道、法蘭、閥門和可以漏油部位的附近,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辦動火工作票,並有嚴格有效防火措施,以防止發生火災。 禁止在油管道上焊接,在拆下油管道上進行焊接時,必須先將油管道沖洗干凈。 主油箱外保持清潔,事故放油閥標志及方向標志醒目,並掛「禁止操作」標示牌。 油系統濾油時周圍10m內禁止動火,設標志明顯隔離區,配備滅火器和防火砂等。 3)氫系統防火要求 因氫氣極易燃燒,遇有電弧或明火會燃燒,造成火災。氫氣與空氣混 合遇火或700以上熱體時,又會產生爆炸。對於可門電廠而言充氫後汽 機零米、6.87 米、13.7 米禁止一切明火作業。 系統內(周圍10m)動火檢修等明火作業必須有檢測儀表,其氫含量 按國家標准小於0.4%。 在汽機房內任何地方動火作業,(包括砂輪打磨、電鑽、不是防爆型 行燈開關)必須到值長處辦理一級動火證。 為防止以上范圍內發生火災,除張掛警告牌外,施工單位設專人監護, 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制氫站、供氫站的地點距重要建築物50m外,距散發火花地30m。 一般採用自然通風。
④ 氧氣庫房能裝空調嗎
簡單點:1、兩者要隔離保存
2、按照防爆標准
3、最重要的是,要請檢查部門的人指定的工程隊施工,呵呵,這是最關鍵的了,不然,嘿嘿,明年你有不合格了。
心得呀
應該允許,不過我不是專家,呵呵
⑤ 氣體庫房安裝哪種型號的防爆排氣扇
摘要 防爆排風扇BPS51-400-0.25KW 詳細參數產品說明:BPS51型防爆排風扇適用於含有Ⅱ類A、B級T4組及其以下的爆炸氣體混合物的危險場所1區和2區中。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 通用要求》和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 隔爆型「d」》的規定。廣泛適用於:石油、軍化、化工、機械、醫葯、冶金等行業的車間、倉庫、辦公室、加油站等處的防暑降溫和通風排氣。
⑥ 氧氣房設置要求
宜靠近最大用戶處,如病房、手術室或急診室等,有擴建的可能性,滿足多方面要求,有較好的自然通風和採光。
有雜訊和振動機組的氧氣站有關建築,對有雜訊、振動防護要求的其他建築之間的防護間距,應按現行的國家標准《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的規定執行。
氧氣房注意事項
工作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紀,否則嚴肅處理,氧氣房內禁止無關人員入內,以杜絕隱患,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室內吸煙等於放火。
應保持室內良好通風,每班應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狀態,氧氣房周圍30米內不得動用明火作業,如必須明火作業時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同意後,並有相關的防護措施才能施工作業。
⑦ 關於車間防爆等級劃分,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版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權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80%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
⑧ 氧氣病房用電源有規定嗎電源插座線在氧氣專用設備帶上有規定嗎
摘要 醫用氧艙艙內的電氣設備,其工
⑨ 氧氣真空機房、氧氣匯流排間的電氣設計問題
那請問東海龍王,到時是按防火呢還是防爆場合設計呢?我網上查了一些資料說是氧氣匯流排間內的動力設備都是防爆的,且暖通專業的技術措施上寫了氧氣鋼瓶間需要用防爆風機排風。
⑩ 氧氣製作車間的電氣裝置是否應選擇防爆或隔爆的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 50058-92
第2..1條 對於生產、加工、處理、轉運或貯存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環境之一時,應進行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
一、在大氣條件下、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等易燃物質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二、閃點低於或等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三、在物料操作溫度高於可燃液體閃點的情況下,可燃液體有可能泄漏時,其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第2.1.2條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產生爆炸必須同時存在下列條件:
一、存在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其濃度在爆炸極限以內;
二、存在足以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火花、電弧或高溫。
第2.1.3條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應採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
一、首先應使產生爆炸的條件同時出現的可能性減到最小程度。
二、工藝設計中應採取消除或減少易燃物質的產生及積聚的措施:
1.工藝流程中宜採取較低的壓力和溫度,將易燃物質限制在密閉容器內;
2.工藝布置應限制和縮小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並宜將不同等級的爆炸危險區,或爆炸危險區與非爆炸危險區分隔在各自的廠房或界區內;
3.在設備內可採用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覆蓋的措施;
4.宜採取安全聯鎖或事故時加入聚合反應阻聚劑等化學葯品的措施。
三、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形成,或縮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滯留時間,宜採取下列措施:
1.工藝裝置宜採取露天或開敞式布置;
2.設置機械通風裝置;
3.在爆炸危險環境內設置正壓室;
4.對區域內易形成和積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地點設置自動測量儀器裝置,當氣體或蒸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時,應能可靠地發出信號或切斷電源。
四、在區域內應採取消除或控制電氣設備線路產生火花、電弧或高溫的措施。
第2.5.1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宜將正常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環境內。
二、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三、爆炸性氣體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產品。
四、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第2.5.2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二、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爆炸性氣體環境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有兩種以上易燃性物質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電氣設備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