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鍋爐房的水泵需要防爆的嗎
最好是防爆的水泵,可以降低事故率。
Ⅱ 蒸汽鍋爐的安全檢查都有哪些方面
鍋爐要嚴格按照《蒸汽鍋爐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測試。特別要防止因
鍋爐結垢,鍋爐嚴重腐蝕、鍋爐脫水和鍋爐超壓所發生的災害性事故。
鍋爐上的安全附件是預防鍋爐爆炸很重要的裝置,必須保證其齊全完好和靈敏可靠。當然,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提高操作者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加強鍋爐的維修和管理也是極為
重要的。
1設備檢查
1.1工業鍋爐房的布置、建築結構及有關投措。
1.1. 1獨立站房應位於廠區邊緣地帶,煙囪不宜靠近主要道路。
1.1.2鍋爐房如必須與廠房相連,其鍋爐容量應符合(t—100)V≤100;鍋爐房如必須與住
宅相連時,其鍋爐容量應符合(t—100)V≤5
式中 t——鍋爐工作壓力時的飽和溫度,[t]為℃
V——鍋爐水容量,[V]為m3
1.1.3鍋爐房應位於主導風向的下風向,主導風向應採用多年平均非採暖季節的風向。
1.1.4鍋爐前牆凸出處到鍋爐房內牆凈距應大於或等於3m,鍋爐側面和後端的通道凈距應
大於或等於0.8m。
1.1.5鍋爐如有側面操作,檢修通道時,其寬度應能保證操作,檢修的需要;如不需要側
面操作,鍋爐與鍋爐側牆之間的凈距亦不得小於0.8m。
1.1.6鍋爐和省煤器上部,當不需操作時,其凈空高度不小於0.7m。
1.1.7鍋爐房應預留通過設備最大搬運件的安裝孔洞。
1.1.8鍋爐房每層出口應有兩個。若鍋爐前端的總寬度(包括鍋爐間的過道)不超過12m,
面積不超過200m2的單層鍋爐房可設一個出口。
1.1.9鍋爐房門應向外開,工作室或生活室門應向鍋爐房內開。
1.1.10鍋爐房應採用輕型屋頂。若屋頂自重大於1.2kN/m2,應開設天窗,或在鍋爐房牆
上高出鍋爐的位置開設天窗,開窗面積至少應為全部鍋爐佔地面積的10%。
1.1.11操作部位距地面2m,應裝設平台、扶梯和防護欄桿。
1.2鍋爐
1.2.1鍋爐應有鍋爐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受壓元件強度的計算;質量證明書;
鍋爐安裝說明和使用說明;銘牌等技術資料和鍋爐設備使用證。
1.2. 2鍋筒
1.2.2.1受壓元件不得有凹陷、彎曲、鼓包和過熱。
1.2.2.2鍋筒筒體向火面,焊縫、管板板邊處應無裂紋,腐蝕、凹陷、鼓包和過熱。
1.2.2.3脹口嚴密,無環形裂紋。
1.2.2.4鍋爐的拉撐及其與被拉元件的結合處應無脫焊、斷裂和腐蝕。
1.2.3安全附件
1.2.3.1安全閥
1.2.3.1.1蒸發量大於0.5t/h的鍋爐,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5t/h的鍋
爐,至少裝一個安全閥。
1.2.3.1.2安全閥垂直裝於筒體和集箱最高處,開啟准確,有鉛封。
1.2.3.1.3省煤器、蒸汽過熱器出口、再熱器入口和出口及直流鍋爐的啟動分離器,都必須
裝設安全閥。
1.2.3.1.4安全閥與鍋筒之間或安全閥與集箱之間,禁裝蒸汽的出汽管和閥門。
1.2.3.1.5省煤器出口的安全閥,應裝有通向安全地點的排水管,在排水管上禁止裝閥門。
1.2.3.1.6鍋爐工作壓力小於130N/cm2時,鍋筒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分別為工
作壓力加5N/cm2和2N/cm2。
1.2.3.1.7幾個安全閥如共同裝置在一個與鍋爐直接的短管上,則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小
於所有安全閥截面積的1.25倍。
1.2.3.1.8省煤器安全閥的開啟壓力為裝置地點工作壓力的1.10倍。
1.2.3.1.9運行鍋爐的安全閥應不漏氣,每年檢修一次,每周試放一次。
1.2.3.2壓力表
1.2.3.2.1每台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蒸汽窨直接相連接的壓力表;省煤器出口處應裝有壓力
表;
1.2.3.2.2壓力表精確度不應低於2.5級最大量程應為工作壓力的1.5~3.0倍。
1.2.3.2.3壓力表表盤直徑應不小於100mm。
1.2.3.2.4壓力表和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三通旋塞。
1.2.3.2.5壓力表表面明亮、清晰。表盤有最大工作壓力警界紅線。
1.2.3.2.6壓力表裝甲後,每半年校驗一次,並有鉛封。
1.2.3.3水位表
1.2.3.3.1水位表彼此獨立,玻璃管清晰,高低位標志明顯。最高最低安全水位離水位表的
可見邊緣為25mm
1.2.3.3.2水位計有罩,有放水旋塞和放水管。
1.2.3.3.3水位表應裝在便於觀察、沖洗的位置,並有良好照明。
1.2.3.3.4蒸發量大於2t/h時,應裝有水位報警器具,且保持靈敏可靠。
1.2.3.4溫度測量儀表必須齊全完整,准確有效。
1.2.3.5自動控制訊號裝置應齊全有效,靈敏可靠。
1.2.4水處理.
1.2.4.1水處理要用單級納離子交換系統作為爐外化學水處理措施,或採用爐內加葯處理。
1.2.4.2必須保證鍋爐無垢或薄垢(垢厚小於或等於0.5mm)
1.2.4.3給水必須進行水質化驗,並符合GB1576—79的規定。
1.2.5給水系統
1.2.5.1鍋爐須備有兩套給水設備,水壓保持正常,水泵總流量應為所需水量的110%以上,
且有壓力表,自動給水高速裝置應靈敏可靠。
1.2.5.2通向鍋筒的給水管上應裝給水止回閥和截止閥,且嚴密不漏。
1.2.5.3給水設備所有閥門應密封良好嚴密不漏。
1.2.6省煤器
1.2.6.1省煤器入口處應裝給水止回閥,給水截止閥和溫度計插座。
1.2.6.2省煤器出口處應裝壓力表、安全閥、空氣閥和溫度計。
1.2.6.3應有不經省煤器煙道的煙氣側通和直接通向鍋筒的給水旁通,或在省煤器出口處
裝設通往水箱的循環管。
1.2.6.4省煤器裝在上、下煙室之間,應嚴密不漏風。
1.2.6.5旁通煙道下部應設有清灰孔。
1.2.7過熱器
1.2.7.1對垂直式過熱器,在點火時應控制過熱器熱負荷不至過大,並不斷地把管子內積
存的水和空氣排出,以免把管子燒壞。
1.2.7.2過熱器應用無縫鋼管製造,其出口集箱或管道上,應裝有安全閥、主汽閥、空氣
閥、疏水閥、壓力表和溫度表。
1.2.8空氣預熱器
1.2.8.1空氣預熱器的管箱入口處應裝防磨套管。
1.2.8.2管板上相鄰的最小距離應大於或等於10mm。
1.2.8.3預熱器應有隔板。
1.2.9加煤斗
1.2.9.1應經常檢查和疏通煤斗
1.2.9.2煤閘門升降靈活,上部應有蓋板。
1.2.9.3煤閘門冷卻水應保持暢通,門框內耐火混凝土完好。
1.2.10鏈條爐排
1.2.10.1爐排應採用分段送風,每段風室的外入風道應有調節擋板,並開關靈活自如,「開」、
「關」標志明顯
1.2.10.2鏈輪軸和後滾動軸線平行,以防爐排跑偏。
1.2.10.3機械傳動裝置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過載保護動作靈活可靠。
1.2.11砌爐牆及煙牆
1.2.11.1砌築磚襯接縫應嚴密
1.2.11.2爐牆內襯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均應留出膨脹縫,並嵌填石棉繩。
1.2.11.3煙牆要密封
1.2.12排污閥
1.2.12.1蒸發量大於或等於1t/h或工作壓力大於或等於70N/cm2的鍋爐,應裝兩個串聯的
排污閥(快、慢各一)。
1.2.12.2鍋筒每組水冷壁下集箱的最低處都應裝排污閥無滲漏且有效。
1.2.12.3排污管道應平直,盡量減少彎頭,保證排污暢通,並接至室外安全地點或排污膨
脹箱。採用有壓力的排污膨脹箱時,箱上應裝安全閥。
1.2.13檢查門
1.2.13.1圓形門孔直徑不得小於450mm。
1.2.13.2門蓋內壁應敷設絕緣材料。
1.2.13.3檢查門啟用自如,並有堅固門閂。
1.2.14爐門及爐排
1.2.14.1爐門應有啟閉自如的門閂,有隔熱式手柄,門蓋內有絕緣墊板,門蓋上應有看火
孔。
1.2.14.2爐排通風縫隙的布置方向應有利於疏通灰層
1.2.14.3爐門圈不小於280×380mm,下緣應復蓋耐熱鑄鐵爐襯。
1.2.14.4爐排上螺栓應緊固
1.2.15輸煤系統
1.2.15.1露天煤場應搭有煤棚。
1.2.15.2貯煤斗和溜煤管的內壁光滑,側壁傾角不宜小於60°,敞口處設欄柵和扶梯。
1.2.15.3用帶式運輸機輸煤走廊的傾角小於12°時,通道應有防滑措施,大於或等於12°
時,應設置踏步,輸煤帶式輸送機的下部應設封底。
1.3除塵及廢水排放
1.3.1要定期排除灰斗積灰,防堵,並確保除塵效果。
1.3.2應綜合利用積灰,防止二次污染。
1.3.3保持除塵器不漏風,根據鍋爐出口煙塵濃度選擇除塵器,保證除塵濃度符合
GBJ4—73的要求。
1.3.4鍋爐房排出的含酸廢水處理,應符合GBJ4—73的要求,方可排放。
1.4鍋爐房的照明
1.4.1鍋爐房內操作地點及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控制箱等處要有足夠照明。
1.4.2檢修用照明燈電壓小於12V,在較乾燥煙道內有妥善安全措施,應採用不高於36V
的供電電壓。
1.4.3固定式照明距地面或平台工作面低於2.4m時,應用小於36V電壓。
1.4.4電氣設備符合安全要求,接地電阻小於或等於4Ω。
1.4.5應備有事故照明
1.4.6各種機械或皮帶傳動以及吸風口,都要有防護罩。
1.5管道
1.5.1管道應沿牆和柱子敷設。
1.5.2管道與通到地面的凈空高度不小於2m。
1.5.3管道最低點應裝設疏水閥。
1.5.4疏水管、鍋爐排污管等管道的排放口,應引至安全地點,冬天要保溫。
1.5.5管道的介面和閥門無「跑、冒、滴、漏」現象。
1.5.6管道表面或其保溫層應按規定要求塗底色和色環,並有顯示箭頭表示流向。
1.6鍋爐房的防火、防爆
1.6.1鍋爐房為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若蒸發量小於4t/h,可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
輕質屋頂。
1.6.2鍋爐房牆壁與鍋爐護牆間隙應小於70mm。
1.6.3鍋爐房防火通道應大於3.5m。
1.6.4磚砌和鋼筋混凝土煙囪應裝設避雷針,接地電阻小於或等於10Ω。
1.6.5必須備有泡沫滅火機、防火砂、滅火給水點。
1.6.6鍋爐房周圍30m內不得有易燃建築物和堆放可燃物。
2行為檢查
2.1鍋爐應憑證操作。
2.2當鍋爐汽壓達到規定工作壓力時,安全閥能自動排氣,每周對安全閥作手動或自動放
氣試驗一次。
2.3鍋爐水位允許變動范圍應不超過正常水位±50mm,防止缺水,滿水事故。
2.4給水必須處理,爐水必須排污。
2.5保持水位表汽水連通管暢通和表面明亮清晰,每班沖洗一次。
2.6鍋爐嚴重缺水時,嚴禁向鍋內上水,也不準打開安全閥,應緊急停爐。
2.7緊急停爐應立即停止給煤、送風和減弱引風,設法熄滅爐床的燃材,禁止用水澆入爐
膛滅火後加強通風。
2.8鍋爐遇下列情況之一,立即停爐:
1)鍋爐汽壓迅速上升,壓力表超過規定的紅線,安全閥已排氣,燃燒、通風已減弱,但
壓力表上的指針(汽壓)繼續上升。
2)不斷向鍋爐給水及採取其它措施,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降低到允許的最低水位以下,或升高到允許的最高水位以上。
4)給水機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人員安全。
7)燃燒設備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壞,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8)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范圍。
2.9嚴格遵守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2.10點火時不得使用揮發性強烈的油類或易爆物品
3作業環境
3.1操作人員距地面2m以上,應設平台、扶梯和欄桿等設施。
3.2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處,應有不超過36V電壓的照明。
Ⅲ 燃氣鍋爐房鍋爐間電氣設備要求防爆嗎
一般情況下,燃氣鍋爐房的電氣設備是沒有防爆要求的。按要求做好管道的防靜電接地就足夠了。
Ⅳ 鍋爐房對電氣專業有什麼要求
鍋爐房對電氣專業要求:
(1)鍋爐房內應設置防爆、防水燈具。要求在鍋爐操作間內有足夠照度。尤其在壓力表和水位計等重要讀數位置更應設專用照明,避免操作人員失誤:
(2)在燃煤鍋爐及其附屬設備(如送風機、引風機、鼓風機)剛啟動時,往往因多種因素而引起其設備電機的啟動電流超過正常值范圍,無法啟動設備〔或造成空氣開關等燒壞)。所以,應考慮措施降低電機的啟動電流(如採用軟啟動器或變頻器啟動)。爐膛鏈條、給煤(粉)系統需對電機進行調速控制。
(3)為了適應燃油燃氣鍋爐的自動化控制,每台鍋爐宜配備相應的控制櫃。燃煤鍋爐的控制櫃〔或盤)宜設置在操作人員監視范圍之內的位置,可隨時觀察鍋爐壓力、溫度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轉情況。
(4)對輸送煤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料管道(指金屬管材)應設靜電接地裝置,當鍋爐房設有防雷和電氣系統接地保護網時,可與其相連接,否則應設靜電接地系統。
(5)對燃氣鍋爐的放散管,其頂部應安裝避雷針。
(6)凡對控制和監視鍋爐水位、壓力、憔氣漏氣報警等的儀表裝置均應保證其靈敏度,確保儀表的質量和必要的檢測與校驗手段。
(7)在施工中應對電氣材料(包括動力、照明、自動化儀表系統)嚴格把關。以保證運行安全可靠,尤其對燃氣鍋爐房,往往電氣專業出現短路或其他事故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8)對於程序控制的電腦板、PLC、變頻器、軟啟動器等控制器,其溫度、壓力、速度、轉速等重要數據,內部程序或連鎖須根據廠家給出的數據進行設置整定。
Ⅳ 燃氣鍋爐房電氣必須防爆嗎
室外燃氣鍋爐電氣設備不用考慮防爆。只有在燃氣分配站區域的電氣設備要考慮防爆。
Ⅵ 鍋爐房配電櫃需要防爆嗎
不管是燃煤鍋爐還是燃氣鍋爐,都需要配防爆配電櫃,如果是燃煤鍋爐,可能會有一氧化碳氣體生成,如果是燃氣鍋爐,如果泄露也很危險。鍋爐周圍屬於危險區域!
Ⅶ 常壓開水鍋爐房內是否需要配置防爆配電箱等防爆電氣,尤其是燃燒機的電控箱
需要,防爆防潮
Ⅷ 鍋爐房電力線路為什麼不宜採用絕緣線明敷
在爆炸危險場所電氣線路敷設採用絕緣導線明敷壞處是因漏電產生火花而引發爆炸。版
爆炸危險場所電氣權線路敷設方式的要求主要有三點:
1.爆炸危險場所電氣線路主要有鋼管和電纜配線。鋼管配線工程必須明敷,應使用鍍鋅鋼管。電纜配線1區應採用銅芯鎧裝電纜;2區也宜採用銅芯鎧裝電纜。當採用鋁芯電纜時,與電氣設備連接應有可靠的銅-鋁過渡接頭等措施。
2.鋼管配線工程,兩段鋼管之間,鋼管及其附件之間,鋼管與電氣設備引入裝置之間的連接,應採用螺紋連接,其有效嚙合扣數不得少於6扣;鋼管與電氣設備直接連接有困難處,以及管路通過建築物的伸縮、沉降縫處應裝撓性連接管。
3.在爆炸危險場所,不同用途的電纜應分開敷設,動力與照明線路必須分設,嚴禁合用;不應在管溝、通風溝中敷有電纜和鋼管布線;埋設的鎧裝電纜不允許有中間接頭或埋設接線盒;防爆電機、風機宜優先採用電纜進線。
Ⅸ 鍋爐房安全防爆基本原則是什麼
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
(一九八八年一月三日勞動人事部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設置下列鍋爐的工業及生活用鍋爐房:
(1)額定蒸發量≥1噸/時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
(2)額定供熱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時的熱水鍋爐。
設置額定蒸發量<1噸/時的蒸汽鍋爐或供熱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時的熱水鍋爐的鍋爐房,可參照本規則執行。
本規則不適用於電力系統的發電網鍋爐。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條鍋爐房的設計建造應符合《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鍋爐房建造前使用單位須將鍋爐房平面布置圖送交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否則不準施工。
第四條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未取得鍋爐使用登記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第五條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第六條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於完好狀態,鍋爐設備運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第七條使用鍋爐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並報當地勞動動部門備案。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訂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4.傳達並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第八條司爐是特種技術工種,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選調、培訓司爐工人。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准獨立操作鍋爐。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第九條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
第十條鍋爐房應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准》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才准獨立操作。
第十一條鍋爐房應有下列制度:
1.崗位責任制:按鍋爐房的人員配備,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水質化驗人員等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操作規程,其內容應包括:
(1)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准備工作;
(2)啟動與正常運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方法;
(4)設備的維護保養。
3.巡迴檢查制度:明確定時檢查的內容、路線及記錄項目。
4.設備維修保養制度:規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周期、內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應明確交接班的要求、檢查內容和交接手續。
6.水質管理制度:應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項目和合格標准。
7.清潔衛生制度:應明確鍋爐房設備及內外衛生區域的劃分和清掃要求。
8.安全保衛制度。
第十二條鍋爐房應有下列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以上各項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第三章檢查與監督
第十三條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對鍋爐房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單位主管領導對鍋爐房工作應每月作一次現場檢查。鍋爐房管理人員應每周作一次現場檢查,並作好記錄,以備勞動部門檢查。
第十四條使用鍋爐單位的主管部門應對本系統內鍋爐房每半年作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應向當地勞動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當地勞動部門應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的鍋爐房每年組織一次評比檢查。可參照本規則附表要求並結合本地情況而確定檢查內容。根據檢查結果評出先進鍋爐房、合格鍋爐房和不合格鍋爐房。對先進鍋爐房應予獎勵。對不合格鍋爐房應限期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者,應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並按第十六條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章經濟處罰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當地勞動部門簽發《罰款通知書》給予經濟處罰:
1.鍋爐無使用登記證而運行,經批評教育後仍不停止使用者,處使用單位2000元以下罰款,處單位主管領導100元以下罰款。
2.委派無司爐操作證人員獨立操作鍋爐,處使用單位500元以下罰款,處直接責任者100元以下罰款。
3.強令他人操作有嚴重隱患的鍋爐或強令他人違章操作,處直接責任者100元以下罰款。
4.鍋爐定期檢驗逾期無故不檢查者,處使用單位1000元以下罰款。
5.鍋爐有嚴重隱患在接到勞動部門發出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後,逾期不改繼續使用者,應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並處以使用單位2000元以下罰款。
6.鍋爐房無水處理措施或有措施而無效果,鍋爐結垢嚴重者,處使用單位1000元以下罰款。
7.鍋爐房管理混亂,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經批評教育後仍無改進者,處使用單位1000元以下罰款,處主管領導100元以下罰款。
8.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在值班期間嚴重違章違紀,經教育不改者,應收繳其操作證並處以50元以下罰款。
9.單位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不認真履行本規則第十三條規定者,處100元以下罰款。
10.鍋爐發生重大事故,處使用單位5000元以下罰款,處直接責任者100元以下罰款;鍋爐發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處使用單位10000元以下罰款,處直接責任者200元以下罰款。隱瞞上述兩類事故者,應加倍罰款。
第十七條被罰款項應按下列辦法支付:
1.企業應從留利或企業基金中支付,不得攤入成本。
2.機關、事業單位和部隊,從單位經費包干結余或預算外資金中支付。
3.對個人罰款應由所在單位在本人工資中扣繳或採取其它方式追繳。
第十八條受罰單位或個人在接到罰款通知書後,應在十五天內將罰款交到指定的當地人民銀行支行。如對罰款決定不服,可向上一級勞動部門申訴。無故拒交者,可由處罰機關申請法院強行執行。
第十九條上列各項罰款一律上交地方財政。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執行本規則時,可制訂適合本地情況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解釋權屬勞動人事部。
第二十二條本規則自1988年10月1日起執行。
Ⅹ 求一位大俠幫忙把論文翻譯成英文~100分 謝謝 燃氣鍋爐房的電氣防爆設計 摘 要:通過分析燃氣鍋爐房事故原
2 accident reason analysis
Analysis of gas boiler room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there are two possible: boiler ontology explosion, boiler room to explode gas explosion concentration and explosions.
Boiler blast furnace body, because be in, or flue gas mixture in explosive existence, when achieved by fire or explosion limit, boiler heat ignites causing accidents in itself. This point and the national norm of building fire system that conform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The actual current boiler proct has considered safe proction measures to avoid it. Qualified gas boiler itself has the explosion-proof process design, such as burner in abnormal situation automatic stop, self-control device also stop output fuel, Gas boiler combustion system higher automatization, including the gas pressure is high, low limit alarm protection, when the control logic where step does not meet the conditions set start corresponding interlock protection.
Avoid the boiler exploded possibility, but still ontology exist above another possibility, can avoid? How to avoid it?
Three measures
In fact in design, according to the boiler design code "and"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design code "GB50116-1998 etc standard, we have taken the following measures:
Natural gas pipelines valves, meter, may occur gas leak place, boiler room may proce gas storage proct area [relative density 0.8, it is to be in commonly roof area in these areas], all equipped with combustible gas concentration measurement alarm device, according to combustible gas concentration situation give out sound and light alarm signal and start exhaust fan, when leakage accident concentrations reach explosion limit of the lower limit 50% [this value for reference only], but also immediately close natural air intake ct total intake solenoid valves.
In the boiler room and a natural gas pipeline in and out of the room, the incident, but also with the smoke exhaust fan combustible gas alarm interlocking (start).
Electrical, instrument by cable selection TongXin, not less than 1.5 mm2 minimum section.
Gas radiation tube tube top or the nearby, the lightning rod should be installed above the pipe jacking tip should be not less than 3m, and its scope of protection tube top above not less than 1-m.
Gas pipeline should be static grounding device that, when pipeline as metal materials, and lightning protection or electrical engineering protective grounding wire connected, the measured resistance R more than 4 Ω. In pipe joints, such as the bend, flange, valve and pipe with good place cannot metal contact, also with metal soft line will be both ends jumper.
In the boiler room and a natural gas pipeline in and out of the room door, window take pressure 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explosion and fire dangerous environment electrical device design specification "the laws 2.2.2 bar, accord with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may, when the explosion danger area: devin in item 3, in the process of proction use fire equipment near, A combination of these several measures can clearly, electrical equipment selection for the explosion.
At the same time according to the explosion and fire dangerous environment electrical device design specification "the laws 2.2.2 bar, accord with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may, when the explosion danger area devin: the first 2 items, and the highest possible flammable explosive chroma does not exceed 10% of the lower limit, Close air intake ct natural total intake solenoid valves, concentration exceed 10% of the lower limit explosion limit, boiler room near the roof area are gas storage proct area, so lighting lamps and lanterns and switch choosing is explosion-proof type.
4 conclusion
In gas boiler room electrical design, lighting choose explosion-proof lamps, other part adopts the explosion-proof type.
references
[1] boiler design standard. GB50041-1992.
[2] explosion and fire dangerous environment electrical device design standard. GB50058-1992.
[3]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s. GB50016-2006.
[4]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design standard. GB50116-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