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倉庫是否需要防爆措施
根據存放物品性質而定,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是需要防爆措施的。
B. 公司想建議一個危險化學品倉庫 放哌啶 三氟乙酸等 倉庫要求是什麼 跪求
你要建的是一個甲類危險品倉庫。
1、手續方面,消防報建、驗收;安監的許可,危險化學品儲存的許可,當然很多企業不辦這個。
2、安全距離,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倉庫應該是獨立建築,周邊不能連著其他建築物,根據周邊建築物情況確定防火間距,如旁邊是乙類車間,就要有20米得防火間距。
3、建築面積200平方米,不用間隔,如果超過250平方即要間隔。整個倉庫最大不能超過750平方米。
4、內部設施。消防設施不用說了,要驗收的。所有電器要防爆的,電線要入管,估計這些你是知道的。牆體當然要選擇防火級別2級以上的。
5、貨物要分類分堆垛存放。貨物存放的一些基本規則要知道:酸鹼不要放一起、氧化劑和還原劑不要放一起。這些主要根據基本的化學原理考慮。
6、距離:堆垛之間距離0.5米,貨物離牆0.5米,離柱0.3米。
以下是工作中積累的,覺得比較重要的:
7、防雷比較重要,要專業設計,定期檢驗。
8、防靜電,鐵門要接地的。
9、可以選擇安裝一個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比消防設施更管用。
10、根據儲存化學品的情況,確定放置那些滅火器。
11、如果是南方城市,要安裝溫度監控裝置,通風裝置。如果裝空調的話,那麻煩了,我還沒聽說過防爆空調呢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要求很多,真要執行全了,那啥也幹不成,1、2、3、6點以外,其他的都要注意啊。安全第一嘛
還要知道什麼的話,可以追問,或留個QQ號
C. 防爆倉庫的救援窗有什麼要求
你裝LED照明燈具就OK了。
本身的屬性就是防爆的,而且很節能。適合各種場所。
D. 消防法中對廠房庫房有些什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的設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經設置的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再符合前款規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限期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第二十三條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必須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儲存可燃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是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而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E. 危險品倉庫定期防爆檢測是按照哪條標準是強制性的嗎
在AQ 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有明確規定爆炸性危險場所是需要每3年/次定期防爆檢測。裡面也有部分章節是強制性要求。如有這方面的防爆檢測需求▪⋅可以咨詢深圳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提供資質和報告樣板來確認。中諾檢測專業提供現場防爆電氣檢測、防爆驗收報告、防爆現場核查等服務,並可以提供檢測不合格項的防爆整改和防爆施工服務。詳情請進一步咨詢!
F. 存儲化學品的倉庫有什麼要求
化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不斷給化工行業敲響警鍾,各省各地都開展執行安全檢查,嚴格杜絕條件簡陋、管理混亂的「黑倉庫」。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通過對危化品倉庫的安全設計,能夠有效提高危化品倉庫的安全指數。
首先是危化品倉庫選址必須適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存儲面積在550平方米至9000平方米的危險化學品倉庫都應該距離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等至少1000米,並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小型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建在企業單位區域邊緣且保證有安全的防火間距。
其次倉庫建設必須規范符合要求,可以做到科學管理、安全貯存:
1、倉庫必須具有良好的通風、隔熱條件,配備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
2、倉庫的設施需要定期由專人檢查登記。
3、倉庫內應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4、倉庫內設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燈、防爆風扇、防爆開關等。
5、庫房門應採用外開式防火門,且有良好接地。
6、倉庫的窗戶下部離地面不得低於1.8m。
7、倉庫地面需採用不燃燒且易洗的地坪。
8、倉庫內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倉庫門口應有斜坡。
9、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規定,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
10、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等情況。
11、劇毒品、炸葯、放射性物質應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應及時處理。
12、庫房的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13、換裝危險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
14、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式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儲混存。
15、對遺留在地上和墊倉板上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清除,保持庫房清潔。
倉庫內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性配置齊全的個人防護用品,有條件的話應當安裝緊急噴淋系統(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16、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質在倉庫內外配置齊全的不同類型、數量的滅火器。
17、倉庫內需要貼有各類標識,註明化學品名稱規格和提醒危險類型。
18、倉庫儲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必須留有消防通道。
19、倉庫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該符合安全要求。
20、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都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21、倉庫配備的安全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需熟知各區域貯存的化學品種類特性及事故處理程序與方法。
G. 化學品倉庫防爆防曬通風問題
首先,預備好消防器材:
化驗室應備有消火砂、石棉布、滅火器等器材。如果在加熱試樣或實驗過程中起火,應首先熄滅附近的所有火源,切斷電源,移走可燃物質。小容器內物質著火可用石棉布或濕抹布覆蓋滅火。較大的火災應根據著火物質性質選用滅火器撲救。一般情況易燃液體類火災選用二氧化碳、乾粉、泡沫類滅火器,電氣火災選用二氧化碳、1211類滅火器。應注意易燃液體和固體有機物著火時,不能用水澆,因為除甲醇、乙醇等少量溶於水的有機物外,大多數有機物比重小於水,能浮在水面上繼續燃燒擴大燃燒面積。鋰、鈉、鉀、鎂等易燃金屬起火,以及其他特殊化學品起火,應使用特殊的滅火器材和滅火方法。平時應按時檢查各種滅火器材的性能,防止因試劑過久而失效。滅火器、水源等;
其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要求:
易燃試劑如乙醇、乙醚、苯等與易爆試劑高氯酸、過氧化物、硝基化合物應分貯在陰涼通風,避光處;貯存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如汽油、丙酮等應緊閉塞子;自燃性物質必須單獨存放嚴格管理,如黃磷應貯存於水中,金屬鈉應存放於石油中等。
電冰箱內不得存放低閃點類易燃液體,存放其他可燃液體時也應完全封閉,防止液體揮發遇冰箱啟閉火花引發爆炸事故。
其中還有一些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 開展防火教育,提高群眾對防火意義的認識。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安全制度,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並根據生產氧氣性質,配備適用和足夠的消防器材。
(2) 認真執行建築防火設計規范。廠房和庫房必須符合防火等級要求。廠房和庫房之間應有安全距離,並設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3) 合理布置生產工藝。根據產品原材料火災危險性質,安排、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工藝流程。性質不同又能相互作用的物品應分開存放。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廠房,要採用局部通風或全面通風,降低易燃氣體、蒸氣、粉塵的濃度。
(4) 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應在密閉設備中進行。對於特別危險的作業,可充裝惰性氣體或其它介質保護,隔絕空氣。對於與空氣接觸會燃燒的應採取特殊措施存放,例如,將金屬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
(5) 從技術上採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例如,為消除靜電,可向汽油內加入抗靜電劑。油庫設施包括油罐、管道、卸油台、加油柱應進行可靠的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乙炔管道接地電阻不大於20歐。往容器注入易燃液體時,注液管道要光滑、接地,管口要插到容器底部。為防止雷擊,在易燃易爆生產場所和庫房安裝避雷設施。此外,設備管理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廠房和庫房地面採用不發火地面等。
H. 危險品儲存倉庫管理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儲存化學危險物品,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規范性條款如下:
3.1 隔離貯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3.2 隔開貯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3 分離貯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
5 貯存場所的要求
5.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2 貯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5.3 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5.3.1 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5.3.2 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5.3.3 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5.4 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5.4.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5.4.2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5.4.3 通風管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5.4.4 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4.5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採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採暖和機械採暖。
5.4.6 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6 貯存安排及貯存量限制
6.1 化學危險品貯存安排取決於化學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貯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6.2 貯存量及貯存安排見表1。
6.3 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貯存。
6.4 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應貯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6.5 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貯存,倉庫不準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建築、交通幹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6.6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貯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貯;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貯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7 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還原性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6.8 有毒物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6.9 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他物品共存。
......
I.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建築防火要求是什麼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有何防火要求?
化學危險物品庫應符合國家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並報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批准。建築防火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1)儲存各類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與其他建築物之間以及庫房相互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①由於甲類化學危險物品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大,為了保障周圍鄰近庫房和建築物的安全,甲類物品庫房之間防火問距不應小於20m(儲存量小的可適當減少);甲類物品庫房與其他建築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②屬於乙類物品的化學危險物.arr庫房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③在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防火間距范圍內設有防火牆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另外,在各類危險物品倉庫的防火間距范圍內,不準搭建任何建築物,也不準作為露天貨場使用。(2)化學危險品倉庫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面積應符合表6--14的要求。6--14
(3)庫房或每個防火隔間面積超過100時,應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安全出入口,庫房的門應向外開啟;甲類物品的倉庫不可採用側拉門。(4)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的地面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混凝七地面或其他不易發生火花的地面。(5)庫房內的電源裝置、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相應的防爆、隔離或封閉式的安全電氣設備。開關、插座嚴禁設在庫房內。(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還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和隔熱、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儲存甲類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建築,要求採用加厚的雙層磚牆、雙層屋頂(中間要有隔熱材料)、雙扇門,屋檐要加長,不使陽光射人庫房內,還須在屋頂設置自然通風帽,牆腳設進風孔,以加強自然通風,庫房的朝向應是南北向,使夏季保持較低庫溫。(7)為做好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消防工作,必須配備足夠的與儲存物品危險性能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大中型倉庫應設置具有相當容積的消防蓄水池和報警設施。在儲存各類物品的庫房門口應標明其品類危險性能,適用的滅火方法,以便在發生事故時。採用有效的滅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