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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配備標准

發布時間:2022-03-28 22:46:55

1. 煤礦防爆檢查的標準是什麼

一、總則:
1.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防爆電氣的標准和規定,提高機電職工對防爆電氣性能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便於掌握運用標准,從而加強對煤礦井下防爆電氣的科學管理,提高維修質量,消滅電氣失爆,實現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特製訂本《細則》。
2.所有井下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氣設備)的選用,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4條和第7條的要求。
3.專職防爆檢查員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並取得合格證。兼職防爆員必須經過礦級培訓考試並取得合格證。
4.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作工業性試運行的防爆電氣產品必須有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核發的「工業試驗許可證」,使用單位制定安全措施,經礦機電副總審查同意,否則不準下井。
5.下井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
6.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都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7.防爆外殼的維修,應執行《煤礦防爆型電氣設備外殼修理規程》,而且必須由取得防爆檢驗資質的單位或廠家進行修理。
8.加強對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性能檢查:
1)防爆電氣的維修工(兼職防爆檢查員),對自己所管轄的防爆電氣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2)專職防爆檢查員對高瓦斯礦井或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防爆電氣每周至少檢查兩次。對低瓦斯礦井的防爆電氣每周檢查一次。
3)專職和兼職防爆檢查員人員配備必須滿足防爆檢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規定: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不得高於其標稱電壓等級,否則視為失爆。
2.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的防爆磁力開關9#接線端接地或某種原因使防爆外殼帶電的,視為失爆。
3.利用開關控制進線裝置出入動力線的視為失爆(但出入檢漏繼電器,控制迴路電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井下任何地點使用,都應按防爆要求進行管理。
三、隔爆外殼必須有清晰的防爆標志,煤安標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1.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變形長度超過50mm,且凸凹深度超過5mm者)。
2.防爆外殼內外有銹皮脫落(銹皮厚度達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觀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設備隔爆腔直接貫通,去掉防爆設備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的。
5.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閉鎖作用的。
四、隔爆面應保持光潔、完整、需有防銹措施。
1.隔爆接合面結構參數要符合下述規定,否則視為失爆:
1)電氣設備靜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縱桿和軸及帶軸承轉軸的防爆接合面與相應外殼容積對應的最大間隙必須符合表一的規定。快動門式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小於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於6.3μm。
3)隔爆面無銹蝕(用棉紗擦後,仍有銹蝕斑痕者為銹蝕,而只留雲影,不算銹蝕)。
4)用螺栓緊固的隔爆面:
①螺栓、彈簧墊圈必須齊全和緊固(緊固程度以將墊圈壓平為合格)。
②彈簧墊圈的規格須與螺栓相適應,(偶爾出現個別彈簧墊圈斷裂或失去彈性時,檢查該處防爆間隙,若不超限,更換合格彈簧墊圈不為失爆)。
③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換同徑長螺栓加螺母緊固者除外)。
④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緊固後螺栓和螺孔上剩餘螺紋軸向長度應大於彈簧墊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圍及底部厚度大於3mm。
⑤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鋼緊固螺栓擰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於螺栓直徑。
⑥沉孔鋼緊固螺栓伸入螺孔長度應大於該螺栓的直徑,鑄鐵、銅、鋁件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夠,則必須上滿孔。
⑦電動機接線盒蓋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規定長度及螺孔邊緣至隔爆面邊緣的最短有效長度范圍內的缺陷不能超過如下規定:
1)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於1mm;深度不大於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過2個。
2)偶然產生的機械傷痕,其寬度與深度不大於0.5mm,剩餘無傷隔爆面有效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2/3。
3)隔爆面上不準塗油漆(發現有油漆時檢查該處間隙不超過規定,無油漆的接合面長度在接合面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2/3的不為失爆)。
3.防爆電動機
1)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產生摩擦。採用圓筒隔爆接合面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須不小於0.075mm。
2)滾動軸承結構,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須不大於表一規定值的2/3。
五、電纜引入裝置:
電纜引入裝置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1.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經超過1mm。
2.進線嘴內徑與密封圈外徑的差超過表二規定值的。
3.密封圈寬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的,或最小寬度小於10mm的。
4.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小於4mm。
5.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的。
6.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滿足紹爾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龜裂、發粘、硬化、軟化、粉化、變色等現象)失去彈性,永久變形、有效尺寸配合間隙達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護套(或鎧裝電纜鉛皮)上 的。
9.密封圈與電纜護套(或鎧裝電纜鉛皮)之間有其他包紮物的;密封圈和進線嘴之間有充填物的。
10.一個進線嘴內用多個密封圈的。
11.帶螺紋的電纜引入裝置,螺紋嚙合小於5扣,螺紋部分少於8mm的長度且少於6扣螺紋。
12.螺紋精度低於3級,螺距小於0.7mm。
13.不用的進線嘴缺密封圈或擋板;或擋板放在密封圈裡邊的;擋板直徑比進線嘴內徑小於2mm以上的;擋板厚度小於2mm或擋板直徑在110mm及以上時厚度小於3mm的(所有擋板應鍍鋅)。
14.在用的螺旋式進線嘴缺金屬圈;金屬圈與進線嘴不匹配的。(閑置的進線嘴可不用金屬圈)。
15.進線嘴壓緊後,沒有餘量或進線嘴內緣壓不緊密封圈;密封圈端面與器壁接觸不嚴;或密封圈能活動的。
16.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未上緊,用一隻手能使進線嘴明顯晃動的。
17.螺母式進線嘴因亂扣、銹蝕等原因緊不到位的或用一隻手的拇、食、中指使壓緊螺母向旋進方向前進超過半圈的。
18電纜在進線嘴處,順著電纜進線方向用一隻手將電纜推動的。
19.高壓鎧裝電纜接線盒使用絕緣膠時,絕緣膠沒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絕緣膠有裂紋能相對活動的。
六、電纜的連接:
電纜的連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爆:
1.電纜的連接不採用硫化熱補。
2.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制電纜)若用接線盒時非本質安全型設備,不採用隔爆型電纜接線盒的(屬於本質安全型的控制通訊電纜,應使用本安型接線盒);
3.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中間盒不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漏出芯線的接頭;
4.電纜的末端不接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的;
5.電氣設備與電纜有裸露導體的;
6.橡套、交聯聚乙烯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的(屏蔽電纜露出屏蔽層或本安設備連接電纜露出導體除外,但應及時進行修補)。
七、隔爆型插接裝置:
1.煤電鑽插銷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測接插銷,接反視為失爆。
2.插接裝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脫的徐動裝置,電源電壓在660伏--1140伏的插接裝置缺電氣聯鎖裝置視為失爆。
3.插銷在觸頭斷開的斷電瞬間,外殼隔爆面的最大直徑差w和最小有效長度L,不符合表三規定的為失爆。
八、照明電器:
1.防爆安全型燈具把壓口改為羅口的為失爆。
2.隔爆燈具電源斷開後才能打開透明罩的聯鎖裝置失靈為失爆。
3.防爆型燈具玻璃罩出現松動、裂紋、破損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九、礦燈:
井下使用的礦燈必須具有防爆標志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失爆:
1.燈頭破裂、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燈頭密封不嚴、燈鎖失效。
2.燈線破損露芯線、燈線引入裝置損壞密封不嚴、燈線竄動。

2.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2)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配備標准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3. 電氣設備防爆的等級要求是什麼

防爆電機防爆等級要根據以下個方面來說起:

1. 爆炸性環境:

一般分為三類:I類-礦井甲烷環境,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III類-爆炸性粉塵及纖維環境。

2. 危險介質的分級:

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IIA,IIB,IIC三類,相較之下,IIA類氣體最難點燃,IIC類氣體最易點燃。

3. 爆炸性介質的溫度組別:

同樣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T1到T6共6組。T1組別氣體最難點燃,T6組別氣體最易點燃。

T1:氣體引燃溫度 t >450℃

T2:氣體引燃溫度 300< t ≤450℃

T3:氣體引燃溫度 200< t ≤300℃

T4:氣體引燃溫度 135< t ≤200℃

T5:氣體引燃溫度 100< t ≤135℃

T6:氣體引燃溫度 85< t ≤100℃

4. 爆炸性危險區域劃分:

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0區,1區,2區,它們的對應關系如下:

0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者長期存在的場所(1000h/year以上);

1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10~1000h/year);

2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或者說故障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才可能出現),或即使出現也只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10h/year以下)。

5. 防爆技術:

目前中國接受的主要電氣防爆技術有以下:

適用於0區的有:本安型 Ex ia,膠封型 Ex ma

適用於1區的有:適用於0區的防爆型式可用於1區,另外還有 本安型 Ex ib,隔爆型 Ex d,

增安型 Ex e,膠封型 Ex mb,正壓型 Ex px和Ex py等等

適用於2區的有: 適用於0區和1區的防爆型式可用於2區,另外還有 本安型 Ex ic,膠封型 Ex mc ,正壓型 Ex pz,n型 Ex nA,nC,nR。

對於防爆設備的防爆等級,均根據上述五條來定義。

1. 假如我是生產廠商,要幫客戶設計一款電機,要求適用於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為IIC類,氣體溫度組別為T3,並且電機安裝與1區使用。

那麼經過研究,決定採用隔爆型防爆技術Ex d,並且技術上滿足IIC類氣體環境的使用要求。

另外為適應氣體組別T3,產品最高表面溫度不應高於200℃,經最終驗證為180℃,由此引出另一個概念,即防爆電器設備溫度組別,其對應於氣體的溫度組別,但不同於氣體的溫度組別:

T1: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450℃

T2: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300℃

T3: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200℃

T4: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135℃

T5: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100℃

T6: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85℃

由此我們確定了此款電機的防爆等級:Ex d IIC T3 Gb,表示設備可以用於1區IIC類T3溫度組的爆炸性氣體環境,設備的防爆型式為隔爆型d,設備保護級別EPL為Gb級。

2. 假如我是用戶,便可以根據使用的環境,來進行設備防爆等級的選型。並且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4.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是:
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於2011年8月1日實施,與國際電回工委員會標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為若幹部分:
GB3836.1 設備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 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3836.5 正壓外殼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電氣設備
GB3836.9 澆封型「m」
GB3836.11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3836.12 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3836.1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3836.14 危險場所分類
GB3836.15 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3836.16 電氣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煤礦除外)
GB3836.17 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

5.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標准編號:JB/T 9599-1999
標准名稱:防爆電氣設備用鋼管配線附件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Conit wiring accessory for explosion
替代情況:ZB K35 007-1990
實施日期:2000-1-31
頒布部門:國家機械工業局
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鋼管配線附件(包括殼內無裸露帶電零件的盤類和接頭類以下簡稱「附件」) 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
本標准適用於附件的設計、製造與檢驗。

【GB國家標准】GB 3836.3-19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 「e」

6. 電氣安全檢查標准——國標

1)電氣系統都有漏電、觸電的可能。因此,對操作者進行防觸電保護所採取的各種手段必須有效、可靠,並貫穿於電氣系統的各個環節。其次要嚴格遵守電氣操作規程以及檢修作業的監護制度等。

2)一旦發生觸電,必須迅速切斷電源,及時而正確地施行人工搶救。

1.設備檢查

1.1變配電所的設置,建築結構及有關設施:

1.1.1變配電所應避免設置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空氣污染或有劇烈震動的場所;

1.1.2變配電所一般採用磚結構建築、水泥地面。地面應高出周圍地面150~300mm,以防積水;

1.1.3變配電所室門應向外開,並採用輕型鐵門或包有鐵皮的木門;

1.1.4與變配電所相通的電纜溝、電纜隧道等處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滲入和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並用非可燃性材料作為電纜溝的蓋板;

1.1.5
戶外變電所的變壓器周圍,其固定柵欄的高度大於或等於1.7m。變壓器底部與地面之間應有大於或等於0.3m的距離。若裝有兩台變壓器時,兩者凈距需大於或等於1.5m;

1.1.6
高壓配電裝置可單獨設置,當高壓開關櫃少於4台時,可將高低壓配電裝置布置於同一室。若單列布置,兩者距離應大於或等於2m;

1.1.7變壓器室應通風良好,通風口用水泥或金屬百葉窗,且內側加裝網孔小於或等於10mm的金屬網,保證任何季節安全運行;

1.1.8變壓器室的門應上鎖,並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標;

1.1.9戶內配電裝置最小通道寬度,單排列的操作通道為1.5m,維修通道為0.8m;雙排列的操作通道為2m,維修通道為1m;

1.1.10變配電設備遮欄高度應不低於1.7m。

1.2 電氣設備:

1.2.1變壓器

1.2.1.1變壓器外殼無滲、漏油,並和鐵芯同時可靠接地。

1.2.1.2當發現變壓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運行:

1)音響不均勻或有爆炸聲等異常情況;

2)油麵低於油麵計的下限,並繼續漏油下降時;

3)防爆管或油枕噴油時;

4)正常條件下溫度過高,並不斷上升時;

5)油色過深,油內出現炭質;

6)套管有放電現象或嚴重裂紋。

1.2.2油開關和隔離開關

1.2.2.1油開關的油位應在上限與下限之間;油色正常、無滲漏;排氣管應完好無損;

1.2.2.2油開關操作靈活,准確可靠、合閘機械指示正確;

1.2.2.3故障跳閘後的油開關,應檢查套管有無斷裂、引線有無燒傷、油箱有無變形;

1.2.2.4油開關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應有可靠的聯鎖裝置,並保證合閘時只有先合隔離開關才能合上油開關;拉閘時先拉開油開關,才能拉開隔離開關;

1.2.2.5隔離開關的瓷瓶和連接拉桿應無裂紋、無放電痕跡、銷子無脫落。

1.2.3負荷開關和跌落保險

1.2.3.1負荷開關只能用來切斷和接通正常線路,其消弧裝置應完好。合閘時,觸頭應動作一致,各相前後相差不應超過3mm;

1.2.3.2負荷開關操作機構應靈活可靠;

1.2.3.3跌落式熔斷器斷開後,其帶電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離在室外應大於或等於4.5m,室內應大於或等於3m;

1.2.3.4跌落式熔斷器應傾斜安裝,與垂直線保持15°~30°夾角;

1.2.3.5有爆炸、火災危險及劇烈震動的場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險;

1.2.3.6所有開關的各部件應完整無損,操作機構安全可靠,並有額定電壓、電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標志。

1.2.4互感器

1.2.4.1電壓互感器一、二次側均有熔斷器保護(二次側可用自動開關),一次側開關斷開後,其二次迴路應有防止電壓反饋的措施;

1.2.4.2
電壓互感器如內部有雜訊、放電聲、煙味或臭味等異常情況時,應停電處理,不得用隔離開關斷開故障迴路,應切斷上一級油開關;

1.2.4.3電流互感器的二次迴路導線截面為2.5mm2,無中間接頭號,連接可靠,且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1.2.5電力電容器

1.2.5.1電容器不得裝在高溫、多塵、潮濕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蝕性氣體的場所;

1.2.5.2當電容器外殼嚴重漏油、鼓肚、瓷套管嚴重放電、閃絡響聲或嚴重過熱時,應立即退出運行;

1.2.5.3電容器室應有溫度指標,室溫不得超過40℃,否則應裝機械通風。電容器外殼溫度不超過60℃;

1.2.5.4運行中的電容器組,三相電流應保持平衡,相間不平衡電流不應大於5%;

1.2.5.5電容器組應有欠壓保護,當母線電壓低到宣傳員定值的60%左右時,能從電網中自動切除;

1.2.5.6戶外落地安裝的電容器下層電容器低部距地面應大於或等於0.4m,地面應有防潮措施四周應設網孔不大於20×20mm網狀遮欄,高度大於或等於1.7m。電容器室應通風良好,進風窗應裝網孔不大於10×10mm的鋼網;

1.2.5.7電容器應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裝置和超負荷裝置;

1.2.5.8電容組應裝放電迴路。禁止帶電荷合閘。電容器停止運行後,至少放電3min方可再次合閘。

1.2.6電纜

1.2.6.1電纜對地面和建築物的最小允許距離:

1)直埋電纜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電纜外皮);1~35kV為0.7m;

2)電纜外皮於建築物的地下基礎為0.6m。

1.2.6.2電纜相互接近時的最小凈距:

1)10kV以下電纜之間為0.1m,10~35kV之間應不小於0.25m;

2)不同部門使用的電纜,包括通信電纜相互間為0.5m。

12.6.3電纜與地下管道間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許距離;

1)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時的凈距為2m,交叉時為0.5m;

2)電纜與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時的凈距為0.5m。

1.2.6.4電纜相互交叉時的凈距為0.5m;

1.2.6.5被挖出的電纜應用木板襯護懸吊,懸吊點之間的距離不大於1.5m。不得用鐵絲和繩子不加托板直接懸吊電纜;

1.2.6.6鎧裝電纜或鉛包,鋁包電纜的金屬外皮在兩端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歐姆;

1.2.6.7電纜穿越路面和建築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應穿在保護管內,保護管內徑應不小於電纜外徑的1.5倍;

1.2.6.8敷設電纜的地面應裝設走向標志,以利運行和檢修。

1.2.7照明裝置及移動電具

1.2.7.1所有移動電具的絕緣電阻不應小於2MΩ,引線和插頭應完整無損。引線必須用三芯(單相電具)、四芯(三相電具)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截面至少0.5mm2,引線不得有接頭,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5m;

1.2.7.2所有移動電具宜裝漏電動作電流小於或等於30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漏電保安器;

1.2.7.336V以下的低電壓線路裝置應整齊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須為專用插座;

1.2.7.4所有燈具、開關、插銷應適應環境的需要,如在特別潮濕、有腐蝕性蒸氣和氣體、有易燃易爆的場所和戶外等處,應分別採用合適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燈具和開關;

1.2.7.5220V燈頭離地高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潮濕、危險場所和戶外,不低於2.5m;

2)生產車間、辦公室等一般不低於2m;

3)必須放低時,不應低於1m,但從燈頭到離地2m處的燈線要加絕緣套管,並對燈具採取防護措施。

1.2.7.6開關和插座離地高度不低於1.3m。插座也可裝低,但離地不應低於15mm;

1.2.7.7局部照明及移動式手提燈工作電壓應按其工作環境選擇適當的安全電壓。機床或鉗工台上的照明燈應用36V及以下的低電壓;鍋爐,蒸發器和其它金屬容器內的行燈電壓不允許超過12V。低壓燈的導線和電具絕緣強度不低於交流250V;

1.2.7.8插座或開關應完整無損,安裝牢固、外殼或罩蓋應完好、操作靈活、接頭可靠;

1.2.7.9露天的燈具、開關應採用防雨式,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1.2.7.10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臨時燈。生產需要應辦理臨時線申請手續,定期檢查,過期拆除;

1.2.7.11臨時線為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懸空和沿牆敷設。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得低於2.5m,戶外不得低於3.5。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m以外,與道路交叉處不低於6m。

1.3架空線及戶內外布線

1.3.1導線截面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導線的線距與周圍設施的距離,過路時對地高度應符合有關規定;

1.3.2架空線嚴禁跨越易燃建築的屋頂;

1.3.3拉線要裝在架設導線反方向的著力點上或線路不平衡張力合力的作用點上。拉線與線路的方向應對正。角度拉線應與線路的分角線對正。防風拉線與線路垂直;

1.3.4電桿與拉線的夾角不小於45°,受環境限制時應不小於30°;

1.3.5不同線路共桿時,低壓線在高壓線下方,對10KV的直線桿兩端間距不小於1m。通信廣播線路在低壓線路下方。其間距不小於1.5m。低壓線路多層排列,直線桿層間距離不得小於0.6m,相鄰導線間距不小於0.4m,分支或轉角不小於0.3m;

1.3.6三相四線供電系統中零線截面不小於該線路相線截面的一半。且不小於最小允許截面,單相制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1.3.7不同電壓、不同頻率的導線不允許穿入同一金屬管內。(同一設備和同一機組所有迴路電壓在66V以下、三相四線制照明回線除外);

1.3.8金屬管布線時,管內及管口須光滑無毛刺,並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戶內、外明線裝置的導線,穿過牆壁應用瓷管,鋼管或塑料保護。穿過樓板應用鋼管或硬塑料管保護。通向戶外的塑管應一線一管。在兩條線路交叉時,貼近敷設面的一條線路的導線上應套絕緣管。

1.4防雷和接地保護

1.4.1裝有避雷針的建築物上嚴禁架設低壓線、通信線和廣播線;

1.4.2
避雷針的安裝應滿足機械強度和耐腐蝕的要求。避雷針宜用直徑不小於25mm,壁厚不小於2.75mm的鋼管或直徑不小於20mm的圓鋼,並鍍鋅;

1.4.3避雷針連線應用截面大於或等於35mm2的鍍鋅綱紋線;

1.4.4避雷帶或避雷網宜用鍍鋅鋼材。圓鋼最小直徑為8mm,扁鋼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60mm2;

1.4.5
閥型避雷器應垂直安裝,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膠合處無破裂,輕搖進內部無不正常響聲,拉地引下線如為銅線,應大於或等於16mm2;如為鋁線應大於或等於25mm2;

1.4.6防雷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預防性試驗,接閃器及引下線等如腐蝕30%以上應更換;

1.4.7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線供電系統應採用接地保護;

1.4.8中性點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應採用接零保護,變壓器中性點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線和干線沿線每公里及終端處應重復接地;

1.4.9接零保護的低壓供電系統中電纜和架空線引入的配電櫃處應重復接地。不許在零線上裝設熔斷器和開關;

1.4.10同一低壓供電系統中,不應一部分設備外殼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1.4.11凡因絕緣破壞而可能帶有危險電壓主的電氣了設備及電氣了裝置其金屬外殼和框架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R小於或等於4Ω;

1.4.12接地體應鍍鋅,其截面應符合下列規定:


防雷接地體最小截面:圓鋼,直徑10mm;角鋼50×50×5mm;扁鋼厚4mm,截面100mm2;鋼管厚3.5mm,直徑50mm
②一般接地體最小截面:圓鋼直徑8mm。角鋼厚4mm;扁鋼厚4mm。截面48mm2;鋼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干線最小截面:圓鋼直徑6mm;角鋼厚3mm;扁鋼截面24mm2;

1.4.13各種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大地接短路電流系統:R≤2000/I,當I>400A時,R≤0.5Ω②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高低壓設備共用時,R≤120/I
一般不大於10Ω

僅用於高壓設備時,R≤250/I一般不大於10Ω

③低壓電力系統:並聯運行電氣設備的總容量為100kV以上時,R≤4Ω;若不超過100kVA時,重復該地電阻R≤10Ω。

2.行為安全

2.1不得單獨進行設備巡視,巡視只准在高壓設備遮欄外。也不準在變壓器高壓下面行走;

2.2電氣設備檢修必須採取停電驗電,確認無電並進行放電和接地。裝遮欄及懸掛安全標示牌;

2.3電氣設備運行或檢修應按規定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防護眼鏡、使用絕緣墊及絕緣工具;

2.4電氣檢修應實行監護制,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5事故停電時,未採取安全措施不許進入遮欄和觸及設備的導電部分;

2.6當發生人身觸電和火災事故時,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

2.7電氣安全工具應配備齊全,並定期試驗,按規定合格使用,用後應妥善保管;

2.8
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倒閘操作票和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終結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相鄰相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禁用銼刀和金屬尺等工具;

2.10外線電工遇有6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電等情況,嚴禁登桿作業和倒閘操作。

3.室內應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乾粉滅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對其應能熟悉使用。

7. 電氣設備安全性能檢測有哪些標准

符合《GB4706》電器安全標准測試要求,可測試項目:耐壓、絕緣、接地、泄漏、低壓啟動、功率。
(1)耐電壓測試Dielectrics Withstanding Voltage
輸出電壓: 0-5kV/AC ±3%
電流測量范圍: 0-40mA/AC ±3%
電流報警范圍: 0-40mA內任意值 ±3%
電弧偵測范圍: 1-10級
電壓緩升時間: 1-99s連續可調
測試時間: 1-99s連續可調
輸出頻率: 50Hz/60Hz二檔
驅動方式: 程式控制線性功放
(2)絕緣電阻測試Insulation resistance test
測試電壓: 500V/DC和1000V DC 二檔 ±5%
測量范圍: 0-200MΩ 自動量程 轉換 ±3%
報警范圍: 0-200MΩ內任意值
測試時間: 1-99s連續可調
(3)接地電阻測試Earth continuity test
測量電流:10-25A/AC 恆流 ±3%
測量范圍:0-200 mΩ( >10A ) ±3%
0-500 mΩ( ≤10A ) ±3%
自動量程轉換
報警范圍: 0-500 mΩ內任意值
輸出電壓: ≤6V
測試時間: 1-99s連續可調
輸出頻率: 50/60Hz 二檔
驅動方式: 程式控制線性功放 【下面的(4)(5)(6)與上面並排設計】
(4)泄漏電流測試Leakage Current test
電流測量范圍: 0-20mA自動量程轉換 ±3%
電流報警范圍: 0-20mA內任意值
相位切換: 自動
電壓測量范圍: 0-300V ±3%
輸出電壓: 0-250V連續可調
測試時間: 1-99s連續可調
輸出容量: 1/2/3/5kVA 多種規格
(5)啟動測試Start-up test
測量電流范圍: 0-20A ±1%
電流報警上下限: 0-20A內任意值
測量電壓范圍: 0-300V ±1%
輸出電壓: 0-250V
連續可調測試時間:1-99s連續可調
(6)功率測試Power test
功率測量范圍: 0-6000W ±1%
功率報警上下限: 0-6000W內任意值
電壓測量范圍: 0-300V ±1%
輸出電壓: 0-250V
連續可調測試時間:1-99s
連續可調輸出容量:1/2/3/5kVA 多種規格

8. 煤礦防爆檢查人員數量配備是怎麼規定的

煤礦安全檢查員數量來按煤礦年生產能力自來規定:9-15萬噸/年4人,15-30萬噸/年6人 , 30-45萬噸/年25人 ,45-60萬噸/年30人, 60-90萬噸/年35人, 90-120萬噸/年50人。(註:9-15萬噸是指含9萬噸,不含15萬噸,以此類推)
煤礦安全檢查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煤礦安全檢查工作,提崗敬業,認真負責,作風嚴謹,堅持原則,實事求是;
(2)井下現場工作5年以上;
(3)對檢查現場和專業熟悉了解,且能掌握煤礦「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各工種操作規程》、《工作面技術作業規程》)等有關安全法規;
(4)具有中專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井下安全檢查工作;
‍(6)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資格考核合格者,取得證書才能上崗。

9.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使用地點需要防爆檢查員多長時間更換防爆合格證如何規定的

防爆產品的防爆合格證,與產品合格證都是隨機資料.不需要防爆檢查員更換.防爆合格證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更換是生產廠家的事,與防爆檢查員無關.

10.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防爆電氣需要檢驗,有明文規定嗎那個文件規定的謝謝

GB 15577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
GB 3836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AQ 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 ;
更多標准可到工標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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