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與 八大場所的安全距離是多少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19條中的距離)
保持500m以上距離。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本條例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船舶電氣設備安全防爆距離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改建、擴建的,必須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經審查批准。
第十二條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須向國務院質檢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開工生產。
國務院質檢部門應當將頒發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通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部門。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禁止用劇毒化學品生產滅鼠葯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第十四條生產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並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立即公告,並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十五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其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國家有關規定,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❷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2)船舶電氣設備安全防爆距離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❸ 電氣設備的安全間距
為了防止人體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或防止車輛和其他物體碰撞帶電體,以及避內免發生各容種短路、火災和爆炸事故,在人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物體和設施之間,都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這種距離稱為電氣安全距離。電氣安全距離的大小,應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根據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性能、結構和工作的需要,安全間距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
(1)各種線路的安全間距。
(2)變、配電設備的安全間距。
(3)各種用電設備的安全間距。
(4)檢修、維護時的安全間距。
500kV:5m
220kV:3m
110kV:1.5m
35kV:1m
10kV:0.7m
10kV線路在各種環境中的對地安全距離
10KV電力線路與居民區及工礦企業地區的安全距離為6.5米; 非居民區,但是有行人和車輛通過的安全距離為5.5米; 交通困難地區的安全距離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離7米; 鐵道軌頂的安全距離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離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離5米。
❹ 電氣設備的安全距離
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就是設備運行時的人的安全距離。
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是指設備檢修時人與設備的最小安全距離。
第一個范圍大,第二個范圍小。
也就是說工作人員有經驗,可以在更小的范圍內工作不觸電。
我們如果經驗多也可以小於第一個工作范圍,設備也不放電。
❺ 電氣設備防爆的等級要求是什麼
防爆電機的防爆等級要根據以下個方面來說起:
1. 爆炸性環境:
一般分為三類:I類-礦井甲烷環境,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III類-爆炸性粉塵及纖維環境。
2. 危險介質的分級:
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IIA,IIB,IIC三類,相較之下,IIA類氣體最難點燃,IIC類氣體最易點燃。
3. 爆炸性介質的溫度組別:
同樣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T1到T6共6組。T1組別氣體最難點燃,T6組別氣體最易點燃。
T1:氣體引燃溫度 t >450℃
T2:氣體引燃溫度 300< t ≤450℃
T3:氣體引燃溫度 200< t ≤300℃
T4:氣體引燃溫度 135< t ≤200℃
T5:氣體引燃溫度 100< t ≤135℃
T6:氣體引燃溫度 85< t ≤100℃
4. 爆炸性危險區域劃分:
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0區,1區,2區,它們的對應關系如下:
0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者長期存在的場所(1000h/year以上);
1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10~1000h/year);
2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或者說故障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才可能出現),或即使出現也只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10h/year以下)。
5. 防爆技術:
目前中國接受的主要電氣防爆技術有以下:
適用於0區的有:本安型 Ex ia,膠封型 Ex ma
適用於1區的有:適用於0區的防爆型式可用於1區,另外還有 本安型 Ex ib,隔爆型 Ex d,
增安型 Ex e,膠封型 Ex mb,正壓型 Ex px和Ex py等等
適用於2區的有: 適用於0區和1區的防爆型式可用於2區,另外還有 本安型 Ex ic,膠封型 Ex mc ,正壓型 Ex pz,n型 Ex nA,nC,nR。
對於防爆設備的防爆等級,均根據上述五條來定義。
1. 假如我是生產廠商,要幫客戶設計一款電機,要求適用於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為IIC類,氣體溫度組別為T3,並且電機安裝與1區使用。
那麼經過研究,決定採用隔爆型防爆技術Ex d,並且技術上滿足IIC類氣體環境的使用要求。
另外為適應氣體組別T3,產品最高表面溫度不應高於200℃,經最終驗證為180℃,由此引出另一個概念,即防爆電器設備溫度組別,其對應於氣體的溫度組別,但不同於氣體的溫度組別:
T1: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450℃
T2: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300℃
T3: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200℃
T4: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135℃
T5: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100℃
T6: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85℃
由此我們確定了此款電機的防爆等級:Ex d IIC T3 Gb,表示設備可以用於1區IIC類T3溫度組的爆炸性氣體環境,設備的防爆型式為隔爆型d,設備保護級別EPL為Gb級。
2. 假如我是用戶,便可以根據使用的環境,來進行設備防爆等級的選型。並且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❻ 防爆電箱的安全距離
防爆的內部安全距離在各個位置都不一樣,與電壓等級、空間容積有關,具體有兩個重要參數: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具體查詢GB/T3836-2010標准
❼ 什麼是電氣距離與安全距離有什麼區別
顧名思意,電氣設備間的距離唄,安全距離就是小於電氣距離某個值的時候就會觸電,發生事故,那個最小距離就是安全距離了。!!
❽ 誰知道電氣的安全距離,國家對其的規定,包括多高的電壓國標對其規定的安全距離和爬電距離。謝謝了。
安全距離:
10KV電力線路與居民區及工礦企業地區的安全距離為6.5米; 非居民區,但是有行人和車輛通過的安全距離為5.5米; 交通困難地區的安全距離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離7米; 鐵道軌頂的安全距離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離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離5米。
安全距離要求:
500kV:5m;220kV:3m;110kV:1.5m;35kV:1m;10kV:0.7m
爬電距離:
根據測量的工作電壓及絕緣等級,決定距離。
一次側交流部分:保險絲前L—N≥2.5mm,L.N PE(大地)≥2.5mm,保險絲裝置之後可不做要求,但盡可能保持一定距離以避免發生短路損壞電源。
一次側交流對直流部分≥2.0mm;
一次側直流地對大地≥2.5mm (一次側浮接地對大地);
一次側部分對二次側部分≥4.0mm,跨接於一二次側之間之元器件;
二次側部分之電氣間隙≥0.5mm即可;
二次側地對大地≥1.0mm即可。
(8)船舶電氣設備安全防爆距離擴展閱讀:
線路安全距離指導線與地面(水面)、桿塔構件、跨越物(包括電力線路和弱電線路)之間的最小允許距離。
變配電設備安全距離指帶電體與其他帶電體、接地體、各種遮欄等設施之間的最小允許距離。
檢修安全距離指工作人員進行設備維護檢修時與設備帶電部分間的最小允許距離。該距離可分為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工作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帶電作業時人體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應保證在各種可能的最大工作電壓或過電壓的作用下,不發生閃絡放電,還應保證工作人員對電氣設備巡視、操作、維護和檢修時的絕對安全。
❾ 電氣安全距離的分類
根據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性能、結構和工作的需要,安全間距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
(1)各種線路的安全間距。
(2)變、配電設備的安全間距。
(3)各種用電設備的安全間距。
(4)檢修、維護時的安全間距。
500kV:5m
220kV:3m
110kV:1.5m
35kV:1m
10kV:0.7m
10kV線路在各種環境中的對地安全距離
10KV電力線路與居民區及工礦企業地區的安全距離為6.5米; 非居民區,但是有行人和車輛通過的安全距離為5.5米; 交通困難地區的安全距離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離7米; 鐵道軌頂的安全距離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離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離5米。
❿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是:
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於2011年8月1日實施,與國際電回工委員會標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為若幹部分:
GB3836.1 設備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 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3836.5 正壓外殼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電氣設備
GB3836.9 澆封型「m」
GB3836.11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3836.12 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3836.1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3836.14 危險場所分類
GB3836.15 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3836.16 電氣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煤礦除外)
GB3836.17 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