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發火工具是哪個標准里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Ⅱ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是什麼
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廠。版
嚴禁未按規定辦理「中國石權化用火作業許可證」,在廠內進行用火作業。
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工作。
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
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曝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嚴禁在油氣區用黑色金禹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嚴禁損壞廠內備類防爆設施。
Ⅲ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發火工具是哪個標准里的
摘要 您好,我是律臨平台的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您方便的話可以詳細敘述一下遭遇到的法律糾紛是什麼,以便我給您提供恰當的建議和意見。由於咨詢的人數太多,請您稍等一下哈~
Ⅳ 有限空間作業五條規定
法律分析:1、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3、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
4、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
5、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2017年3月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9號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在內的13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法律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9號》 第二條 對13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廢止《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煙花爆竹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1號)、《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4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7號)、《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8號)、《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9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范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1號)、《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2號)、《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6號)、《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4號),相關工作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Ⅳ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發火工具是哪個標准里的
能發火工具主要是指一些鐵質扳手,它們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碰撞產生火花,所以在易燃易爆場所就得使用銅質工具來起到防爆作用,為了避免摩擦產生火花,也可以在扳手或螺母處塗抹黃油(在非富氧環境中),但效果不如防爆工具穩定。
不得使用含銅量超過70%的工具、儀表、設備是因為乙炔和銅會反應,生成更不穩定、易爆的乙炔銅。
關於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防爆工具的要求,可參考
1、安監總局令第84號《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中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2、GB4962-2008《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中 4.2.3 作業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3、原勞動部發(1995)56號《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中第二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gb11652-89《 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中3.2.1 粉碎應在單獨工房地進行。粉碎前後應篩選掉機械雜質, 篩選時不得使用鐵質等產生火花的工具。
Ⅵ 為了灌區安全,中國石化要求做到哪十條油氣灌區防火防爆的規定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日前公布《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中國石化要求內所屬企業必須嚴格容執行以下十條規定:一是嚴禁油氣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二是嚴禁在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及裝卸車時作業人員離開現場。三是嚴禁關閉在用油氣儲罐安全閥切斷閥和在泄壓排放系統加盲板。四是嚴禁停用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五是嚴禁未進行氣體檢測和辦理作業許可證,在油氣罐區動火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六是嚴禁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落底。七是嚴禁向油氣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質不明或能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八是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九是嚴禁培訓不合格人員和無相關資質承包商進入油氣罐區作業,未經許可機動車輛及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罐區。十是嚴禁油氣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運行。
Ⅶ 為什麼浮盤不準落地、什麼原因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解讀中描述為:
六、嚴禁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落底。
本條主要規定了對內浮頂儲罐液位的要求。浮盤落底是指因儲罐液位過低,浮盤落在了支撐腿上。正常運行時浮盤落底後會在浮盤和油麵之間形成氣相空間,在物料流速過快時物料管線管口靜電易聚集,極易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連石化柴油罐發生爆炸著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事故儲罐送油造成液位過低,浮盤與柴油液面之間形成氣相空間,造成空氣進入;同時,上游裝置操作波動,進入事故儲罐的柴油中輕組分含量增加,在浮盤下方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加之進油流速過快,產生大量靜電無法及時導出產生放電,引發爆炸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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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廢止了嗎
國家安監總局日前公布《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 這十條規定具體為:一是嚴禁油氣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二是嚴禁在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及裝卸車時作業人員離開現常三是嚴禁關閉在用油氣儲罐安全閥切斷閥
Ⅸ 加氣站防火防爆的禁令包括哪些
1、嚴禁在站區內吸煙、打手機及攜帶各種火種。
2、嚴禁不辦理動火手續在站區內內動火作業。
3、嚴禁穿化纖服裝容和帶釘的鞋進入站區。
4、嚴禁到處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品。
5、嚴禁在站區內進行可能產生火花的操作。
6、嚴禁汽車加氣時不熄火,不關閉音響和車燈。
7、嚴禁用汽、輕油清洗設備、衣服、工具及地面。
8、嚴禁堵死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消防工具和設備。
9、嚴禁隨便使用站區周圍的消防水源。
10、嚴禁損壞站內的防爆裝置及設施
Ⅹ 紹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第84號文件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4號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已經2015年7月3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長 楊棟梁
2015年8月4日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
一、嚴禁油氣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
二、嚴禁在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時作業人員離開現場。
三、嚴禁關閉在用油氣儲罐安全閥切斷閥和在泄壓排放系統加盲板。
四、嚴禁停用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
五、嚴禁未進行氣體檢測和辦理作業許可證,在油氣罐區動火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六、嚴禁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落底。
七、嚴禁向油氣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質不明或能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
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九、嚴禁培訓不合格人員和無相關資質承包商進入油氣罐區作業,未經許可機動車輛及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罐區。
十、嚴禁油氣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