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設備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檢修制度,並在儲存區、卸油區、加油區、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 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 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防爆電器設備,並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 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餘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於2毫米);
c. 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 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 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a. 維護後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 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並對銹蝕處進行防腐處理; c. 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 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並測試電阻值;
e. 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 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 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 檢查隔爆面,測量並調整隔爆間隙值; i. 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 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 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 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 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採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 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 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
須按照規定放盡能量後方可作業;
h. 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 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
j. 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並歸檔保存。 2、 防雷防靜電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 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 加油站工藝設備; c. 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 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 b. 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 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 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域內; e. 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於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 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後及時恢復。
Ⅱ 煤礦防爆電氣檢查細則內容
蒼上煤礦防爆電氣檢查標准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礦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塵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連線電纜。
第二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志(Exdi)、煤安標志(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志」、「煤安標志」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第三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設備下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粘貼「防爆檢查合格證」,並簽發「入井許可證」才能下井,現場檢查無「防爆檢查合格證」為失爆。
殼體
第四條 凡是轉軸穿過隔爆外殼壁的地方應有隔爆軸承蓋,否則為失爆。
第五條 隔爆外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凹凸深度超過5mm為失爆。
第六條 隔爆外殼開焊為失爆,銹蝕嚴重、有銹皮脫落為失爆;油漆皮脫落較多為不完好。
第七條 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縫或晃動為失爆。
第八條 隔爆外殼上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採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覆的不燃性材料製成,襯墊的厚度不能小於2mm。當外殼凈容積不大於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9.5mm。否則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面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條 隔爆結合面間隙和寬度不得小於表1、表2的規定,快開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寬度不小於25mm,否則為失爆。
1、靜止隔爆面的間隙與結合面寬度:表1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2 >2
間隙(mm) ≤0.3 ≤0.4 ≤0.5
結合面寬度(mm) ≥8 ≥12.5 ≥25
2、活動部分(操縱桿及電機軸)隔爆結合面間隙與結合面寬度: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 備注
結合面寬度(mm) ≥12.5 ≥25
間隙
(mm) 操縱桿及孔 ≤0.3 ≤0.5
電機軸及孔 ≤0.4 ≤0.6
第十條 隔爆面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不大於0.5mm,或無傷隔爆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表2規定值的2/3,為失爆。無傷隔爆面的有效寬度計算見圖1。
第十一條 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面的寬度不得小於25mm,間隙不得大於0.5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面間隙大於或結合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
第十二條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大於6.3um,操縱桿的粗糙度應不大於3.2um,否則為失爆。
第十三條 隔爆面有銹跡,用棉紗擦後,有「雲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失爆。(雲影:青褐色氧化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
第十四條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徑大於0.5mm,深度大於1mm的砂眼,在1cm2范圍內超過5個為失爆。
第十五條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第十六條 隔爆面應磷化或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油),磷面脫落並未塗防銹油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
電纜引入裝置
第十七條 高壓電纜的引入裝置採用澆鑄固化密封式時,填料的填充深度須大於電纜引入孔徑的1.5倍(最小為40mm),否則為失爆。採用鎧裝電纜供電時,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鉛皮上,否則為失爆。
第十八條 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為失爆;大於15mm為不完好,電纜直徑較大而不能進入接線腔時,可適當將需伸入接線腔部分電纜護套銼細。
第十九條 沒有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分別用密封圈、金屬擋板和擋圈依次裝入、壓緊,否則為失爆。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加裝的金屬圈應裝在密封圈外面,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條 金屬檔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於2mm,金屬套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2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一條 接線嘴壓緊後應有間隙,否則為失爆。接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扣差不應小於5mm,否則為不完好。接線嘴壓緊後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只能用一個厚度適當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再墊其它雜物。金屬圈內的外徑應與喇叭嘴伸入器壁規格一致,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二條 接線嘴壓緊要求:卡蘭式的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晃動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動時為失爆。螺旋式接線嘴擰入絲扣數不得少於5扣,用單手順壓緊方向用力擰動超過半圈為失爆。
第二十三條 接線嘴嚴禁朝上,否則為失爆。接線嘴外部有缺損,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
第二十四條 電纜壓線板壓緊要求:未壓緊電纜為失爆,電纜壓緊後的直徑比原直徑減少10%以上,為不完好。
第二十五條 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內不允許有負荷側接線嘴接入引出電源線或從電源側接線嘴接入引出負荷線,低壓隔爆開關接控制線、信號線的喇叭嘴嚴禁接入或引出動力線,否則均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條 必須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七條 密封圈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1、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表3規定值,否則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備註:D:表示密封圈外徑,D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2、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為±1mm、芯線截面積4mm2及以下電纜密封圈內徑不大於電纜外徑,否則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否則為失爆。
4、密封圈的寬度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截面積70mm2的電纜除外),且不得小於4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八條 密封圈修整後應整齊圓滑,凹凸大於2mm(含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第二十九條 密封圈的同心槽線應朝內,否則為不完好。控制線、信號線的密封圈分層嚴重內凸、外凹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第三十條 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為失爆。
緊固件
第三十一條 隔爆面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二條 緊固件應採用不銹材料或經電鍍防銹處理,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三條 用一緊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規格應一致。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四條 緊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緊固螺釘伸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五條 隔爆面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圈與螺栓規格一致,彈簧墊圈應壓平),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和彈簧墊圈不合格均為失爆。
聯鎖裝置
第三十六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七條 開關內隔離開關應與負荷斷路器、接觸器在電氣或機械上聯鎖。否則為失爆。
電纜與連接
第三十八條 電纜(包括通訊、照明、纖毫、控制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裝置的接頭,為失爆。
第三十九條 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器和未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的接頭,為失爆。
第四十條 通電電纜末端沒有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為失爆。
第四十一條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mm,或沿圍長三分之一以上為失爆。
電纜接線工藝
第四十二條 接線應採用弓形墊圈、碗形墊圈或利用專用的接線頭連接導線,螺母下應有彈性墊圈,或採用雙螺母,不得壓芯線絕緣。芯線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墊圈)的最近端不得大於1mm,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三條 高壓電纜的連接,一律採用壓接方式,否則為不完好。接線柱使用壓板壓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帶有屏蔽層處理干凈,否則造成事故按失爆處理。
第四十四條 電氣設備內接地線未接者為失爆。接線腔內地線長度應適宜,以松開先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松脫時,地線不脫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五條 接線腔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腔內不允許有油,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六條 隔爆接線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應符合表4規定值,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表4、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當斷開時插銷不得帶電,否則為失爆。
第四十八條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影響防爆性能的附屬元件必須齊、完整、可靠。損壞、拆除或失效均為失爆。
第四十九條 接線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出現死彎致使像套電纜(包括控制線、信號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的絕緣橡膠分層為失爆。
第五十條 旋轉電機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外風扇、風扇罩、通風孔擋板和它們的緊固零件相互間的距離最小為風扇最大直徑的1%,且不小於1mm,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一條 彈性物上不得再加彈簧墊,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二條 井下電纜不得用鐵絲捆吊,不得盤圈。
第五十三條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層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條 接地裝置必須規范,杜絕串聯接地。
第五十五條 五小電器必須上牌管理且牌板規格一致,不得用鐵絲固定。
第五十六條 礦用開關必須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機電科.
Ⅲ 安全管理高危6時段是指哪些時段
安全管理流程
一、目的
1落實國家和企業的安全法規制度,保障企業財產和工人生命的安全
2建立高危作業的申報制度,預防火災傷亡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加強安全組織的建立,控制人員的流動,便於對人員的管理.
4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貫徹執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管理體系。
3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管理制度。
4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動態管理。
5堅持安全管理的目標性,堅持以控制為手段,並在管理中發展提高。
三、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法
四、管理流程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1-1現場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個崗位的安全責任.
1-2工地安全文明生產保證體系,以網路圖的形式繪制。
1-3施工生產經濟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承包指標和明確各自應負的主要責任與獎罰事項。
2安全教育。
2-1針對新入場職工進行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分為公司級、分公司(工程處、項目部、車間)級、工地或班組級。
2-2變換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2-3其它機動性安全教育
2-4安全教育內容要有針對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資料檔案,在安全教育登記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應由本人簽字。
3施工組織設計。
3-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出有針對性、時效性、實用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單位工程的結構特點、總體施工方案和施工條件、施工方法、選用的各種機械設備以及施工用電線路、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等因素從十一個方面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1)基礎作業;(2)高處作業與腳手架搭設;(3)施工用電與防護;(4)起重吊裝與垂直吊運;(5)"四口"防護;(6)"五臨邊"防護;(7)施工機械的防護;(8)防火、防爆措施;(9)現場文明施工與管理;(10)根據季節變化的特點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等。
3-2繪出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3-3對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電設備總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包括:(1)現場勘探;(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3)進行負荷;(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5)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接線系統圖;(6)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4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凡是特種作業的人員(如電工、焊工、施工升降機司機、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員等)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其操作證復印件與花名冊(登記表)一並存入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5建立特種作業審批制度
建立特種作業審批制度,可以有效的控制和掌握特種作業的時間、區域和頻率,加強對動火作業、高處作業等高危作業的管理,有效的預防事故的發生.特種作業審批制度主要是由施工方提出書面要求,由項目管理人員根據工程情況來確定是否可以進行作業.
6定期檢查制度
6-1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檢查記錄,檢查出的隱患問題,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措施實行"三定"落實(定措施內容、定完成時間、定執行人),整改情況應有復查記錄;項目部應及時向上級檢查部門寫出整改反饋報告。
6-2對施工用電、起重設備、電氣焊機、手持電動工具以及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與安裝,應在使用前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6-3一切有關安全檢查、驗收、整改、復查返饋、測試、鑒定等項資料均應分類、及時、准確地整理歸入檔案。
7建立施工現場事故緊急處理預案
8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
9現場施工人員違章操作處罰措施
Ⅳ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⑵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⑶開機前要口頭警示,並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後方可開機。
⑷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⑸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並關閉設備電源。
⑹ 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⑺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主管。
⑻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後方能離開。
設備安全保養管理制度:
⑴預防重於修理、重於事故後的補救,為防患於未然,設備操作人員及維護人員須認真執行設備保養管理制度。
⑵設備保養時須執行以下規定。
①定點:規定保養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②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③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④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的油類質量。
⑤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⑶每台設備設立設備保養記錄卡,執行設備保養後,須做好運 行記錄。
⑷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各部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4)防爆電氣巡檢管理制度6擴展閱讀:
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⑴設備的所有圖紙、說明書等數據由生產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產部依據每台設備的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部位、內容、正常運行的參數標准,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
⑶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在開動機器前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
⑷生產崗位操作人員檢查設備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主管,由當班主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
⑸專職維修人員在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維修計劃。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主管即刻組織處理;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由生產部主管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Ⅳ 電氣防爆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防爆電氣檢查,
一、如果是防爆認證的檢查,是要對照樣品檢查是否符合設計圖紙,是否符合電氣防爆國家標准要求;
二、如果是在線使用防爆電氣檢查:
1)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是否根據其適用的危險分區。
(2)選擇和確定的防爆電氣設備是否與適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級別和點燃溫度組別相適應。
(3)檢查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報警儀表及通訊設備的整體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對移動電子器具及插座的使用應嚴格控制。
(5)對現有電氣線路進行檢查①檢查現有電氣線路的敷設是否遠離釋放源;電纜或電線的高度是否根據爆炸性氣體的比重確定;線路的孔洞是否被堵塞;線路是否避開受損的區域。②檢查線路敷設的技術要求。額定電壓應不低於500V;導線的載流量應不小於熔斷器額定電流的1.25倍;鍍鋅鋼管是否密封,螺紋嚙合是否符合要求;電纜等的銅芯截面是否≥2.5mm(一區);1區接線盒是否為隔爆型;2區接線盒是否為隔爆型或增安型;導線嚴禁採用絞接法連接。③1區內的照明等單相設備的相線及中性線應設短路保護,並採用雙線開關同時切斷電源。
(6)1區內嚴禁有中間接頭;2區內不應有中間接頭。
(7)架空線路跨越區域的水平距離應不小於桿塔高度的1.5倍。
(8)接地系統應採用等電位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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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急需一份企業規章管理制度
其實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企業的人性化管理,一個公司好的標志,就是看在職的職工願意不願意將自己的孩子再送到自己曾工作的原單位服務於公司。公司的最高領導是不是將職工看成是自己家族的一員,冷暖、苦痛常常掛在心上,教育在現場的管理人員,懷有一顆慈善心,愛身邊的職工,即使工廠沒有管理制度,只要強化職工培訓,就會受益、收獲意想不到。請參考新書[親歷日本企業管理]一書,山東大學出版社。在天涯博客網上可以查到。
我在日本就是從事給在中國的日本企業培訓管理人員的,有何問題直接問,我會把知道的奉獻給我國的企業。給你一些我看到的日本式的管理「第六章 育人先育心:誠心、熱心與定心 造就日本企業的活力、凝聚力和創造力
有人說「管理無原理」,這話多少有點兒道理——管理學的所涉確是錯綜復雜、包羅萬象。
但從一定意義上說,管理學似乎又只有一個原理,那就是「育人」。
在日本企業里常常能聽到這樣一句話:育人先育心。以高超的茶道折服持劍的武士。
如果員工的「心靈」和「人品」存在問題,企業就不能開發和製造出安全優質的產品;如果員工中存在懶惰、消極、散漫等不良情緒,就會給企業、甚至給社會帶來許多麻煩。
相反,如果企業人的心寧定而又專注,其對待工作將會更加穩妥、高效而富於創新精神。因為,從適應工作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每一個環節都是在心的主宰下展開的。
對員工進行「心」的教育,是企業育人的起點,也是員工教育的終極目標,是企業無法推辭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員工和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途徑。
日本企業進行「心」的教育,對不同層次的員工,要求的側重點不同。對企業高層管理者來說,主要是要求一種「誠心」;對中層管理者,主要是要求一種「熱心」;而對一般員工,則主要是要求一種「定心」。
日本企業人的誠心、熱心與定心,造就了日本企業的活力、凝聚力和創造力。
Ⅶ 電氣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電氣管理制度包括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電器的設備管理制度中包括點檢制度巡檢制度越柬制度和大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中包括電氣的送電安全電器的操作安全電氣的施工安全和電氣的。實驗安全。
Ⅷ 電氣實驗室管理制度
實驗室管理制度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要專室專用,不得堆放公私雜物,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己有。 2、實驗室要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實驗室技術裝備要按計劃采購,及時驗收、登帳,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實驗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三級帳冊相符和帳冊、卡片、實物三對應。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並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由管理人員認真准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外校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由管理人員登記借出,並按時索回。
6、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霉等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7、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失儀器要及時查明,並填寫「教學儀器損失報告單」,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儀器和葯品需報廢時,要填寫「教學儀器、葯品報廢申報表」,並嚴格審批手續,屬於低值易耗儀器,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通過,貴重儀器應報縣(市、區)教委審批。
8、建立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教學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10、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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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傷害救護
1、對割傷,可用葯棉飽和葯劑(雙氧水或三氯化鐵酒精溶液)放在傷口上止血:也可用雲南白葯、止血粉止血。玻璃割傷可用紅汞、碘酒或龍膽紫塗擦。還可用「好得快」、「創可貼」止血。
2、對燙傷,可在傷口塗燙傷葯膏或用濃高錳酸鉀溶液灼傷處至皮膚變棕色,再塗上凡士林或燙傷葯膏。
3、對強酸灼傷,應立即用水沖洗,再用2%—5%的碳酸鈉或碳酸氫鈉,肥皂水或淡石灰水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4、對強鹼腐蝕,要立即用水沖洗,再用2%的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沖洗。
5、若毒葯誤服入口中,應用5—10ml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中,內服後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嘔吐,然後立即去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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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的處理
1、實驗過程中萬一出事,不要驚慌,如涉及人身安全,應盡力保護學生,盡量讓學生疏散出去,同時實事求是、科學地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學生感到恐懼,害怕實驗。
2、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觸電者脫離電源之後,將觸電者迅速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急救,進行人工呼吸,有危險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3、電線短路起火時,應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忌用水和二氧化碳泡沫滅火器滅火,以免造成觸電等新的事故。
4、當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散落在地板上時,要立即打開門窗透風,並嚴禁明火,以防可燃性蒸氣爆炸或起火。酒精起火時,應立即用濕布或沙土等滅火,如火勢較大,也可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5、油類起火時,用乾燥沙土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澆,以防使油溢出,造成火勢蔓延。
學生實驗有關玻璃儀器破損賠償規定
一、 目的
1、培養學生科學作風和愛護公物的思想。
2、培養學生認真地按正確實驗方法進行實驗的自覺性。
3、培養學生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
二、 損壞儀器的賠償辦法:
1、由於粗心大意,科學作風差而損壞儀器者,酌情按原價10—60%賠償。
2、由於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或由於打鬧,故意違反操作規章而破壞儀器者,按原價100%賠償,情節惡劣的,學校還應給予紀律處分。
3、在實驗中如有儀器損壞,要及時登記在本上,由實驗室老師開出單據後到財務組交款,在一周內辦完賠償手續,然後將財務組的收據交回實驗室。
三、弄臟葯品或使葯品變質,及打碎葯品使葯品受到損失的賠償辦法,與本規定2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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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守則
一、 實驗前應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後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後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後應立即把連接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葯品任意混合,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並不斷攪拌,切勿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葯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使試管口向著自己或別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後必須仔細把手洗凈。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易燃和具有腐蝕性的葯品與有毒葯品的使用規則
一、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凡點燃可燃性氣體之前,都必須檢查其純度。
二、濃酸、濃鹼具有腐蝕性,不要把它們灑在皮膚或衣物上,廢酸應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傾倒鹼液,以免酸鹼中和放出大量的熱而發生危險。
三、強氧化劑(如氯酸鉀、高氯酸)和某些混合物(如氯酸鉀與紅磷的混合物)易發生爆炸,保存及使用這些葯品時,應注意安全。
四、銀銨溶液久置後易發生爆炸。用後不要把它保存起來,應傾入水槽中。
五、活潑金屬鉀、鈉等不要與水接觸或暴露在空氣中,應保存在煤油內,並在煤油內進行切割,取用時要用鑷子。
六、白磷有劇毒,並能燒傷皮膚,切勿與人體接觸;在空氣中易自燃,應保存在水中,取用時要用鑷子。
七、有機溶劑(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時,一定要遠離火焰,用後應把瓶塞塞嚴,放在陰涼的地方。當因有機溶劑引起著火時,應立即用沙土或濕布撲滅,火勢較大可用滅火器,但不可用水撲救。
八、下列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1、制備具有刺激性的、惡臭的有毒的氣體(如H2S、CL2、CO2、NO2、SO2、Br2等)或進行能產生這些氣體的反應時;2、進行能產生氟化氫(HP)的反應時;
3、加熱或蒸發鹽酸、硝酸、硫酸時;
九、升汞(HgCl2)和氰化物有劇毒,不得進入口內或接觸傷口。砷鹽和鋇鹽也有毒,不得進入口內。
十、汞易揮發,它在人體內會積累起來。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灑落時,必須把它盡可能地收集起來,並用硫磺粉蓋在灑落的地方,使汞變成硫化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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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人員崗位職責
一、執行學校有關實驗教學的工作計劃,負責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規定的實驗內容,會同教研組制定實驗教學計劃,與有關教師密切配合,做好實驗的准備和學生裝實驗的輔導工作,切實保證實驗教學任務的完成,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好課外科技活動。
三、了解儀器設備名稱,規格、構造、工作原理,熟悉教材、葯品的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維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葯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四、按照要求對所有物資認真記帳、建檔、定期清理儀器,做好儀器報廢報損的核銷和補充填置的申購工作,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清潔整齊。
五、對入學新生進行實驗守則、安全制度及儀器使用的常規教育,培養學生的良好習慣,保證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六、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研置工作。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七、嚴格執行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按規定做好三廢處理工作,熟知火警、觸電、爆炸等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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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儀器使用制度
一、任課教師要做演示實驗,須在課前三天將實驗通知單交給實驗教師(也就是儀器管理員),儀器使用權前雙方協同檢查調試,用畢及時交回。
二、師組織學生分組實驗,須在課前七天將實驗通知單交給實驗教師,並主動配合共同准備,實驗完畢要共同清點,儀器如有損壞、丟失,要如實記錄,酌情處理。
三、學生在實驗中丟失和非正常損壞損壞儀器,任課教師要負責追查責任感,現成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教師使用儀器如有損壞,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如屬精密或重要儀器,應寫專題報告請示領導處理,處理結果要報市教學儀器供應站備案。
五、教師使用儀器,必須熟悉儀器結構、原理,了解使用注意事項,嚴禁盲目操作或隨意拆卸。
六、葯品的取用應按規定嚴格執行,劇毒葯品領用時,要有詳細記錄,如有剩餘及時收回,廢液要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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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儀器室安全制度
一、 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室供電線路及各種用電器的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電規范,線路與用電設備必須每學期檢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葯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櫃。
三、 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規程。
四、 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葯品,禁止吸煙。
五、 化學實驗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 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用水、電等設備、設施以確保安全。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一、 儀器要分類編號、入帳。帳目、標簽、實物編號要統一,帳物要相符。
二、 儀器入庫要認真驗收,入庫後要分科、分類、定位存放,貼好標簽,按要求做好防潮、防塵、防震、防壓、避光、避磁等工作。儀器標本要定期保養,損壞的要用時修復。
三、 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葯品要在地窖或專櫃中按規定要求存放,並要嚴格管理。
四、 存放貴重精密儀器的房間或專櫃要有可靠安全的防範措施。
五、 所有儀器的領用、歸還都要履行登記手續,並認真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學儀器不得安排非教學使用,更不準個人借用。
六、 實驗室人員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按帳點物,逐件移交,帳物不符要查清原因,並認真登記,移交完畢,須製作書面文件,由三方簽字。
七、 儀器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用過的玻璃儀器要及時清洗、晾乾、歸類存放。
八、 對因玩忽職守而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者,要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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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管理員職責
一、 實驗室是學校完成教學任務的一個重要陣地,實驗室管理人要忠於職守,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有關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鑽研業務。
二、實驗管理人員必須具有有關學科基礎知識,掌握有關學科的全部實驗技能,熟悉所有儀器、葯品、試劑、模型、標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維修方法。
三、建立並嚴格執行儀器、葯品、試劑、標本等的添置、采購、驗收、保管、使用、賠償制度,做到帳物長相符。
四、對劇毒、易燃、易爆葯品隔離保管,嚴格領取手續,嚴防爆炸、燙傷、腐蝕等各種事故的發生。
五、主動了解備課實驗計劃,統一安排,用時准備,並協助教師輔導學生上好實驗課,積極向學生進行愛護儀器,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育。
六、做好儀器、標本、模型、器皿等的保養工作,做到無塵、無銹、無蛀,做到標簽分別、分類合理。
七、參加有關學科的活動,了解實驗課內容,要求按時間安排學生實驗程序表,並通知有關教師。
八、實驗前認真准備實驗所需儀器、葯品、標本等;實驗時輔導學生按操作規程作好實驗,防止學生損壞儀器或發生事故,實驗後批閱規定數量的實驗報告,熱情支持和滿足學生課余重做或另外自做實驗的要求,並做好登記。
九、積極支持、密切配合各課任教師利用儀器實驗設備,開辟課外活動項目。
十、掌握各種儀器、葯品的規格、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各類器材的保養和維修,並積極動手製作代用教具,努力保養和維修儀器。
十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閘、電源、門窗、烘箱等設備,保證實驗室安全。
十二、開學前對各科一學期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缺少的儀器、葯品、標本進行登記,制定購置計劃,申報教務處審批,及時采購補充。期末,管理員對儀器、葯品、模型、標本、器皿進行一次盤點清查,保養維修,及時總結,並向教務處匯報,同時制定缺補表、冊報教務處及時購置或報教學儀器站補撥。
十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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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學考核細則
根據中小學素質教育考評要求,現制定教學管理項目中實驗教學考評細則如下:
1、 儀器達標:1分
2、 成立實驗教學領導組:1分
3、 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1分
4、 六種表冊登記齊全:1分
5、 衛生環境、儀器成列、毒品隔離:1分
6、 三通四防一遮光:1分
7、 實驗教學紀錄、實驗通知單:1分
8、 實驗開出率90%,批閱實驗報告、學生實驗分組花名、教學實驗計劃、總結:5分
9、 儀器總帳、明細帳:1分
10、儀器、實驗教師有培訓合格證:1分
12、儀器櫃編號、入櫃卡、定位卡、儀器標簽:3分
13、儀器室、實驗室、面積達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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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實驗規則
一、 實驗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驟。認真寫好實驗預習報告,經老師檢查,合格者才能進入實驗室,否則,將取消其實驗資格。
二、進入實驗室後,要保持安靜,對號入座。實驗開始前,必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規格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以老師同意後,方可開始實驗。
三、實驗中要服從老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四、要節約葯品,取用不得超過用量。使用儀器要小心,如有玻璃儀器損壞,應向老師報告,並在破損儀器記錄本上登記,視情況酌情照章賠償。
五、實驗時要注意觀察實驗現象,實事求是地做好記錄。
六、實驗完畢,將廢液、倒入廢液缸,廢火柴棍、試紙、濾紙等雜物放入桌上小杯內;沒有反應完的金屬放在老師指定的地方。
七、將用過的葯品按規定順序擺好,儀器放回原處,將試管刷洗干凈倒扣在試管架上,實驗桌擦乾凈,抹布放在指定的地點。最後經老師檢查,合格者方可離開實驗室。
八、每次實驗課後,各班要留一小組學生打掃實驗室,將廢液倒掉,地面掃、墩干凈,並檢查水池是否堵塞,門、窗、水、電是否關好。
九、要愛護公物,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帶出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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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學情況記錄表
年 月 日 第 課時
實驗內容 實驗類型 演示實驗
學生分組實驗
實驗班級
實驗
人數 組數
實驗器材 實驗通知單( No — )
實驗情況
課任教師 (簽名)
器材檢查:
實驗教師 (簽名)
器材損壞處理意見:
教 導 處 年 月 日
備注
實 驗 通 知 單
( No — )
演 示 實 驗
實驗類型:
實驗內容: 學生分組實驗
實驗班級: 實驗時間: 年 月 日
實 驗 器 材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領取時間: 年 月 日 歸還時間: 年 月 日
課任教師: (簽名) 實驗教師: (簽名)
Ⅸ 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 安全目標
第一條:公司安全目標:杜絕職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外部勞務用工因工死亡事故;無機械設備或火災等造成一次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事故;年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年負傷率控制在3‰以下。確保無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監部門通報批評或業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
第二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公司領導和各級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應負的崗位責任,進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質量監察部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管理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公司各級人員主要職責:
公司經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制度。負責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與人員等資源的配備,並保證其正常實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效益、工期、進度的關系,做到齊抓並進。
3、組織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分管領導/總工程師: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及業主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技術規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項目施工任務概況,掌握工程的重、難點項目,負責組織審查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性,並檢查落實情況。
3、組織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4、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制定改進措施,並督促執行。
項目經理:
1、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依據工程合同,合理組織生產。
2、確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合理配置人力、物資、設備、資金等生產要素,組織開展標准化工地建設。
3、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時解決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4、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措施,搞好安全防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勞務安全管理的規定,嚴格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7、組織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安全監督員
1、服從上級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和各種安全技術規范,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對施工現場區域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及警告牌的設置進行檢查、管理,對《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及隱患通知單組織落實改進。
3、落實「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檢查、工後有總結)制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4、積極開展各項安全活動,認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組織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範措施,重大傷亡事故要做好保護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
安全質量監察部
1、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並抓好工作落實。
2、制訂、修訂、頒發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
3、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及時分析安全工作形勢,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議,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督促安全生產與管理,組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制定整改措施,監督消除事故隱患。
5、組織公司開展安全工作競賽、評比活動,實施安全獎懲事宜,大力宣傳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
6、組織施工事故的搶救、搶險與調查,制定處理意見和制訂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四條:建立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
1、公司根據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培訓。
2、開展「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教育,特殊條件下作業教育和經常性安全教育,並做好教育記錄,公司所屬項目部在施工前,組織不少於三次的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使施工人員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教育的內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為主,還應進行安全新知識教育,高溫防暑、冬季取暖安全、節假日安全的各項教育。
4、對新工人採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及調換工種的人員,應當先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五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持「三工」制度,杜絕「三違」,實行「三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重點部位和重大危險源,依據法規,嚴肅處理各類違章行為。
3、安全檢查的形式:安全質量監察部組織,各項目部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參加。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還將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及上級檢查開展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四章 現場安全管理
第六條:建立施工安全准備工作驗收制度。工程開工前,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組織檢查驗收安全准備工作,確認合格後方能開工。驗收的內容包括:施工組織是否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內容設計;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標是否確定;進場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經過驗收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並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種工序是否制訂相應安全措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持證上崗;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是否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施工安全標志是否按規定設置等。
第七條:施工現場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掛牌施工,明確安全責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齊,電力線架設符合安全要求,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道路暢通,現場整潔,並做到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五條:加強設備管理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容易對人體發生傷害的部位,必須安裝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建立管理使用、運行、修理制度,不帶故障工作,防止機械設備故障傷人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現場配電室、電纜線必須有安全防護,指揮必須制定防護方案,報安監站、監理審批後實施,高空作業安全設施齊全,外牆腳手架有詳細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對各種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運輸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護和緊急避險措施。
第七章 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對外部勞務必須實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對分承包方進行評價時,對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進行評價,選用合格分承包方。在與其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獎罰的條款。
二、公司對招用的零散勞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明確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違約責任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條款,對其納入全員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工程指揮部應根據《建築法》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的規定,加強對外部勞務的安全管理。
一、指揮部應對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尤其要監督檢查分承包方的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必須堅持先培訓,後持證上崗。
三、監督檢查分承包方積極推行施工現場安全標准化管理,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執行「三工」安全制度,與公司同步開展「安全月」、勞動競賽和安全標准工地建設等活動。
四、監督檢查分承包方安全生產的內業資料管理,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生產中認真抓好落實。
第八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十八條:事故報告。凡發生一次2人及以上負傷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或各類死亡事故;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企業外傷亡事故及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事故,發生事故單位應立即用各種快報方法報公司。原因及責任一時難以查清的,也要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報公司,待查清原因責任後,重新補報。
第十九條:事故調查。事故發生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配合上級部門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故責任;提出 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凡發生的各類事故,各單位在上報調查報告時,要提出對有關人員的處理意見,附單位主管領導的檢查書及事故現場的照片、事故現場圖。發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業外部人員傷亡事故,除按上述規定辦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故裁決書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因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國家、上級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傷亡事故處理結案一般在15日內處理完畢。特殊情況按上級指定的時間結案。
第二十一條:嚴格事故報告和事故統計紀律。指揮部嚴格按上級有關事故報告、事故統計的規定辦理,按程序及時准確的報告,做好事故統計報表。
第九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三條:獎勵。①獲濟南市標准化工地、局「安全標准工地先進單位」,指揮部一次性獎勵安全管理人員人均1000元,施工隊4000元;②全部實現指揮部安全工作目標,指揮部年底對安全管理人員實行人均1500元的獎勵,施工隊獎勵5000元;③獲總公司及以上安全標准工地先進單位,指揮部一次性獎勵安全管理人員人均1800元,施工隊6000元。
第二十四條:指揮部發生事故,按下列標准實施經濟處罰。
1、發生一次因工負傷3人以上的事故,每負傷1人罰施工隊5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300元。
2、發生一次因工重傷事故,每重傷1人罰施工隊10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400元。
3、發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施工隊20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500元。
4、發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罰施工隊40000元,另一次性處罰指揮部安全責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600元。
5、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經濟處罰。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由責任隊賠償,並一次性處罰施工隊10000—20000元,處罰安全責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員人均500元。
6、對各類事故的責任人的處罰比照安全責任人處罰金額的2倍處罰。
7、以上獎勵和處罰,由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下發通知,主管領導鑒字確認後由財務部負責執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二○○二年四月一日執行,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