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爆炸性危險環境0區中不適用的電氣設備有哪些
(二)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確定的,分為0區、1區、2區。
首先根據工藝專業等有關專業提供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條件圖和釋放源的等級劃分爆炸危險區域:
1.存在連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0區;
2.存在第一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1區;
3.存在第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2區。
然後應根據通風條件調整區域劃分。當通風良好時,應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等級;當通風不良時應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等級。
在生產裝置中0區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屬於2區,在設計中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時,應採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1區。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選型
在選擇使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明確以下內容:
1.燃炸危險場所環境的類別,是燃炸性氣體環境還是燃炸性粉塵環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質其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要求是不一樣的。我們通常在說的防爆設備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於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電氣設備應為防塵結構標志為DP,主要用於可燃性非導電粉塵和可燃纖維的11區環境或塵密結構標志為DT,主要用於爆炸性粉塵10區環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塵11區環境。
2.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級別,即ⅡA、ⅡB、ⅡC。這是相應於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分極。其級別根據產生爆炸性氣體的介質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屬ⅡA、乙烯屬ⅡB、乙炔和氫屬ⅡC等。從ⅡA到ⅡC隨著防爆電氣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逐級減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3.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或引燃溫度。這是易燃性物質的氣體或蒸汽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的規定條件下被熱表面引燃的最低溫度。從組別T1到T6隨著引燃溫度的降低,其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4.周圍環境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要求。如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等不同環境條件,在防爆電氣設備選型時應同時考慮。
在考慮以上幾條基本要求後,可選擇能滿足要求的防爆電氣產品。對有些必須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滿足場所要求的時候,可採用正壓通風的措施來達到防爆的要求。有關正壓通風的具體要求詳見國標G50058-92。
按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規定,各種防爆類型標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質安全型 ia,ib
正壓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無火花型 n
特殊型
s
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為工廠用的電氣設備
如工廠用的隔爆型B級T4組:dⅡBT4;
工廠用的增安型B級T3一組:eⅡBT3。
② 雙氧水儲罐區屬於防爆區域嗎
理論上說雙氧水儲罐區沒有易燃易爆氣體,不屬於危險區域,;但是,雙氧水本身就容易分解,產生爆炸!
③ 如何劃分加油站站內爆炸危險區域加油站站內爆炸危險區域的電氣裝置有哪些防火要求
1.加油站站內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加油站站內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定義應符合《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2014)的規定。根據其原理,加油站內汽油的爆炸危險區域內地坪以下的坑或溝應劃為1區。
(1)埋地卧式汽油儲罐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埋地卧式汽油儲罐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應當符合下述要求(圖6-16)。
圖6-18汽油加油機爆炸危險區域劃分
註:採用加油油氣回收系統的加油機爆炸危險區域用括弧內數字
2.電氣裝置防火要求
(1)供電設施的要求
1)加油站用電的負荷等級應為三級,其供電電源,宜採用380V/220V外接電源;在缺電、少電地區,可以設置小型內燃發電機組供電。
2)當使用小型內燃發電機組供電時,其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當安裝排氣阻火器。排煙管口到各油氣釋放源的水平距離,排煙口高度低於4.5m時應為15m,排煙口高於4.5m時應為7.5m。
(2)配電設施的要求
1)低壓配電盤可以設置在站房內。配電盤所在房間的門、窗與加油機、油罐通氣管口、密閉卸油口等的距離,不應小於5m。
2)加油站內的電力線路,應當採用電纜並直埋敷設。穿越行車道部分,電纜應穿鋼管保護。當電纜較多時,可以採用電纜溝敷設。但電纜不得與油品、熱力管線敷設在同一管溝內,且電纜溝內必須充砂。
④ PE儲罐的防火防爆注意事項
儲油罐和儲罐區儲油多,危險性大,容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防火、防爆制度,經常進行防火巡查,嚴格進行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
(1)儲油罐、儲罐區防火防爆應按GB50183,GB50074規定。低倍數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應按GB50151規定。
(2)儲罐區應保持整潔,防火堤內應無乾草,無油污,無可燃物。
(3)儲罐區排水系統應設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應設置閥門;油罐放水時,應有專人監護,及時清除水封井內的殘油。
(4)儲罐區內不應裝設非防爆電氣設備和高壓架空線路。
(5)儲罐區應當按規定設置防火堤,防火堤應保持完好。
(6)儲油罐頂部應無油污,無積水。儲油罐進出油管線、閥門應採取保溫措施。
(7)儲油罐頂的透光孔、檢尺孔蓋、墊片應保持完好,孔蓋應蓋嚴密。量油口應裝有不打火花的金屬墊片。
(8)儲油罐上的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檢查一次。
(9)儲油罐進出油管線應裝設韌性軟管補償器。
(10)鋼制儲油罐罐體應設置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接地點沿罐底邊每30m至少設置一處,單罐接地不應少於兩處。
(11)每年春季應全面檢查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測試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
(12)浮頂罐的浮船與罐壁之間應用兩根截面積不小於25mm2的軟銅線連接。
(13)儲油罐裝油量應在安全罐位內運行。
(14)當凝油油位高於加熱盤管時,應先用蒸汽立管加熱,待凝油溶化後,再用蒸汽盤管加熱。
(15)不應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上罐。在罐頂不應開、關非防爆電筒。
(16)儲罐區內油管線動火、清罐作業應執行行業規定。
(17)儲油罐著火,應立即報告並停止著火油罐的一切作業。組織滅火並適時啟動應急預案。
⑤ 電氣的防爆設計中發煙硫酸罐區按不按防爆區考慮
發煙硫酸屬於危險化學品,不屬於易燃易爆危險氣體。不用按防爆區域考慮。
⑥ 氫氣裝置內使用的電氣設備如果不防爆或防爆級級別不夠,存在引發裝置火災爆炸的危險
按其使用環境的不同,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兩類、三級:
(1)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只以甲烷為防爆對象,不再分級;
(2) Ⅱ類:工廠用電氣設備。爆炸性氣體混合有155種,種類繁多,產品製造時,按MESG(MIC)分為A.B.C 三級。
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可在銘牌右上方,設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 「Ex」;小型電氣設備及儀器、儀表可採用標志牌鉚或焊在外殼上,也可採用凹紋標志。在銘牌上按順序標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溫度組別等,這就構成了性能標志。
⑦ 為什麼在非危險有,裝有爆炸性物質的容器,電氣設備選擇還不需要防爆
密封性不好
瓶口和瓶塞是磨沙玻璃的瓶子是磨口瓶,磨口瓶的塞子只能蓋上而不能擰緊,所以它的封口不是很嚴密,一般不用來裝醫用葯品,但可以裝化學試劑類葯品(鹼類除外,鹼會與玻璃反應生成偏硅酸鈉而使瓶口粘住)
⑧ 危險品倉庫為什麼不能放儲罐
因為有些危險品倉庫是不符合存放儲罐的,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倉庫儲罐安全管理規定。
一、倉庫儲罐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倉庫儲罐的安全管理,確保倉庫儲罐的安全,促進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製定本制度。
二、倉庫儲罐安全管理通則
(一)根據物資的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護器材、必須的通訊和報警設備,並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二)倉庫區和儲罐區必須設明顯的防火等級和危險禁止入內的標識。危險化學品倉庫和罐區要有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三)倉庫區和儲罐區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主要通道和裝卸作業區應設置相適應的照明。倉庫區和儲罐區空地雜草要定期割除。
(四)危險化學品倉庫、儲罐、堆雜草周圍20m不得進行試驗,分裝、電氣焊動火等作業,倉庫儲罐設施檢修動火必須辦理工作票和動火許可證。
(五)危險化學品倉庫儲罐區內的照明、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防火防爆等級要求,每3個月進行一次電氣安全檢查。
(六)倉庫區和儲罐區防雷防靜電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
(七)倉庫區和儲罐區防火防爆防中毒技術,要嚴格執行相關標准要求
(五)危險化學品倉庫儲罐區內的照明、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防火防爆等級要求,每3個月進行一次電氣安全檢查。
(六)倉庫區和儲罐區防雷防靜電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
(七)倉庫區和儲罐區防火防爆防中毒技術,要嚴格執行相關標准要求。
⑨ 加油站儲罐區存在的主要危險和有害因素及其分析是什麼
汽油、柴油物質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易揮發性、易擴散流淌性、靜電荷積聚性、有毒性等危險、危害特性,由於加油站經營過程中大量存儲和銷售汽油和柴油物質,決定了加油站具有較大的火災爆炸危險和中毒危害。
特別對火災爆炸事故,一旦發生,不僅造成加油站內人員傷亡和設備設施的毀壞,而且會嚴重威脅加油站周圍的居民和環境,帶來較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加油站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加油、卸油、量油過程中違章作業。
2、設備或管道腐蝕破裂、安全保障設施不完善等因素造成汽油等易燃物質泄漏蔓延。
3、有點火源而引發燃燒。
4、油蒸氣比空氣重,泄漏後易積聚在油罐觀測口周圍、地下管溝、低窪等地,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形成爆炸性氣體,一旦存在火源,即可發生爆炸事故。
⑩ 電氣防爆中危險區域怎樣劃分
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國際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防爆區域為:
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也可以說: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於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也可以說: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也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也可以說: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2.可燃性粉塵環境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連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和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