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氧氣製作車間的電氣裝置是否應選擇防爆或隔爆的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 50058-92
第2..1條 對於生產、加工、處理、轉運或貯存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環境之一時,應進行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
一、在大氣條件下、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等易燃物質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二、閃點低於或等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三、在物料操作溫度高於可燃液體閃點的情況下,可燃液體有可能泄漏時,其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第2.1.2條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產生爆炸必須同時存在下列條件:
一、存在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其濃度在爆炸極限以內;
二、存在足以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火花、電弧或高溫。
第2.1.3條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應採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
一、首先應使產生爆炸的條件同時出現的可能性減到最小程度。
二、工藝設計中應採取消除或減少易燃物質的產生及積聚的措施:
1.工藝流程中宜採取較低的壓力和溫度,將易燃物質限制在密閉容器內;
2.工藝布置應限制和縮小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並宜將不同等級的爆炸危險區,或爆炸危險區與非爆炸危險區分隔在各自的廠房或界區內;
3.在設備內可採用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覆蓋的措施;
4.宜採取安全聯鎖或事故時加入聚合反應阻聚劑等化學葯品的措施。
三、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形成,或縮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滯留時間,宜採取下列措施:
1.工藝裝置宜採取露天或開敞式布置;
2.設置機械通風裝置;
3.在爆炸危險環境內設置正壓室;
4.對區域內易形成和積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地點設置自動測量儀器裝置,當氣體或蒸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時,應能可靠地發出信號或切斷電源。
四、在區域內應採取消除或控制電氣設備線路產生火花、電弧或高溫的措施。
第2.5.1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宜將正常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環境內。
二、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三、爆炸性氣體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產品。
四、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第2.5.2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二、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爆炸性氣體環境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有兩種以上易燃性物質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電氣設備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Ⅱ 空分制氧液氧充裝泵電機要防爆嗎
不只是液氧充裝泵的電機需要防爆,其實所有的用於低溫液體輸送的泵,都要按防爆電機設計。
Ⅲ 請問:氧氣充裝站屬不屬於爆炸危險場所其電氣設計需不需要按防爆要求考慮
屬於爆炸場所,它的電氣設計必須要按防爆要求考慮.
Ⅳ 中心供氧站氧氣儲間是否有防爆要求
氧氣儲氣罐是有要求的,必須在罐子的設計壓力范圍內,而且必須有安全閥,儲氧房間燈開關之類的都需要是防暴的,房間牆體之類的沒有過多要求。
Ⅳ 在醫用氧氣充裝間內的電氣設備需要不需要防爆
根據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330-1991《氧氣站設計規范》、GB16912-1997《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和《氧氣安全規程》等規定,醫用氧氣充裝站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乙類,耐火等級二級。
故氧氣站內的儀表及燈具等電器設備,建議採用合格防爆設備。
Ⅵ 氧氣瓶,乙炔瓶倉庫的電氣設備是否採用防爆型材料。。。。
按規定必須用,而且還要求用防靜電、防雷擊、滅火器、防爆牆等其它設施。
Ⅶ 空氣丶氦氣、氧氣、氮氣、氬氣瓶存放間需要採用防爆排風機嗎
這幾種氣體裡面沒有可燃性氣體吧,按理來說不會發生爆炸,沒必要用防爆排風機的。
Ⅷ 只存放氧氣的氧氣間內需要防爆嗎
單獨一套氧氣乙炔系統,正在施工使用的安全距離是5米,離火源的安全距離是10米,車間內放置的安全距離是3米。如果存放超過7瓶以上,應該設置單獨的,通風良好,木質門的房間。
Ⅸ 存儲氧氣的房間需要安裝防爆燈嗎
可參考GB50030《氧氣站設計規范》P56第6.0.2條 規范上無明確要求,因採用防爆燈也不增加多少成本,結合安回全考慮,建議氧氣答儲存間等處採用防爆照明燈。
PS:因為實際中,曾經有的氧氣房採用普通白熾燈發生過事故。
Ⅹ 氧氣充裝沒有防爆牆該向哪個部門舉報
氧氣充裝沒有防爆牆該向應急管理局也就是原來的安監局部門舉報,
也可以向市監局也就是原理的質監局舉報,
因為氧氣充裝沒有防爆牆不符合國家安全和質量標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