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增安型除外
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采版取一些附加措 施以提權高
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 爆型式。它不包括在正常運行情況下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參見GB 3836 3標准),礦用的話是不符合要求的。
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設備結構上,通過採取措施降低或控制 工作溫度、保證電氣連接的可靠性、增加絕緣效果以及提高外殼防護等級,以減少由於污 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潮氣進入等措施,減少出現可能引起點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設備 正常運行和規定故障(例如:電動機轉子堵轉)條件下的安全可靠性。
該類型設備主要用於2區危險場所,部分種類可以用於1區,例如具有合適保護裝置的增安型 低壓非同步電動機、接線盒等。
來自安弘認證
Ⅱ 煤礦設備為什麼要防爆
煤礦井下有瓦斯,易爆炸;還有煤塵,也易爆炸,而且煤礦井下爆炸事故大多都是有設備引起,因此,煤礦井下設備需要防爆。
Ⅲ 礦用防爆電機如何讓選型
選擇防爆電機時應注意:1電機功率;2.額定轉速;3.電壓等級;4.防爆等級;5.安裝形式;6.防護等級;7.是井下採掘面還是非採掘面使用的。相親可以咨詢河南南洋防爆電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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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有哪些類型
礦用電氣設備分為兩大類,即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和礦用防爆型電氣沒備。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是一種煤礦井下用的非防爆型電氣設備,它只能用於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對其基本要求是:外殼堅固、封閉,能防止從外部直接觸及帶電部分;防滴,防濺、防潮性能好;有電纜引入裝置,並能防止電纜扭轉、拔脫和損傷;開關手柄和門蓋之間有連鎖裝置等。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外殼的明顯處,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KY"。
根據不同的防爆要求,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主要分為礦用隔爆型、礦用增安型、礦用本質安全型、礦用正壓型、礦用充砂型、礦用澆封型及礦用氣密型等。
1.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
所謂隔爆,就是將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放在特製的外殼內,該外殼具有將殼內電氣部件產生的火花和電弧與殼外爆炸性混合物隔離開的作用,並能承受進入殼內的爆炸性混合物被殼內電氣設備的火花、電弧引爆時所產生的爆炸壓力,而外殼不被破壞,同時能防止殼內爆炸生成物向殼外爆炸性混合物傳爆。這種特殊的外殼叫隔爆外殼。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
2.礦用增安型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對於那些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溫度的礦用電氣設備,為了提高其安全程度,在設備的結構、製造工藝以及技術條件等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從而避免了設備在運行和過載條件下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實現丫電氣防爆。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在電氣設備原有的技術條件上,採取了一定的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但並不是說這種電氣設備就比其他防爆形式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好。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達到什麼程度,不但取決於設備的自身結構形式,也取決於設備的使用環境相維護的情況。能製成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僅是那些在正常運行中不產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的電氣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照明燈具等。
3.礦用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通過限制電氣設備電路的各種參數,或採取保護措施來限制電路的火花放電能量和熱能,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周圍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從而實現了電氣防爆。這種電氣設備的電路本身就具有防爆性能,也就是從「本質」上就是安全的,故稱為本質安全型(以下簡稱本安型)。採用本安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4.正壓型電氣設備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將電氣設備置入外殼內,殼內無可燃性氣體釋放源;將殼內充入保護性氣體,並使殼內保護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實現電氣設備的防爆。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標志為「p」,標志全稱是「Expl」。
5.礦用充砂型電氣設備
充砂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在電氣設備的外殼內充填石英砂粒,將設備的導電部件或帶電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填料層之下,使之在規定的條件下,在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都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充砂型電氣設備用於在使用時活動零件不直接與填料接觸的、額定電壓不超過6kV的電氣設備。
Ⅳ 煤礦用防爆電器的特點有哪些
防爆電器通常工作在有爆炸危險的環境中,因此,它們除了要完成普通電器的電氣功能外。還要在採取一定安全技術措施後,保證其在一定的爆炸危險場所安全供電、用電、通訊、檢測和控制。常見的防爆電器類型有:隔爆型、本質安全型、增安型等。防爆電器的類別分為兩類,即煤礦用防爆電器(Ⅰ類)和工廠用防爆電器(Ⅱ類)我們在煤炭系統的科研中,自行研製過煤礦井下生產或科研急需的防爆電器,從中感到防爆電器與普通電器相比它們的研製別具一些特點。 防爆電器的設計特點 , 外殼的設計,攜帶型、本質安全型儀器儀表的外殼有時採用塑料外殼,有時採用金屬外殼。當選用塑料外殼時,為保證塑料外殼正常工作時不積聚危險靜電,其表面電阻不得超過 1×109Ω。 塑料外殼應經過抗沖擊試驗和熱穩定試驗。 正常運行產生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的電氣設備、功率大於250W或電流大於5 A的Ⅰ類電氣設備,均須採用接線盒與設備主體進行電氣連接接線盒就是專供電纜或導線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的部件。目前Ⅰ類隔爆型電氣設備廣泛使用的是隔爆型接線。盒接線盒內壁應塗耐弧漆,接線盒及主體腔上的隔爆接合面應做防銹處理,如塗防銹油等。
另外,對於防爆電器,要在其外殼的明顯處有永久性的 Ex 防爆總標志及 MA 安全標志。
Ⅵ 為什麼煤礦井下要求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主要因為在煤礦井下容易出現瓦斯爆炸的危險,其使用環境場地狹窄回,搬運困難答,並有岩石、煤塊冒落、撞擊的危險,其外殼不僅要具有耐爆性,還應具有足夠機械強度,才能保證設備外殼在發生內部爆炸或受到外物撞擊時,外殼不發生嚴重變形或損壞。為此,常在煤礦井下採掘工作面工作的隔爆型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必須採用鋼板或鑄鐵構成,但其他零部件或裝配後沖擊不到的或容積不超過2L的電氣設備,可用HT25-47灰鑄鐵製成。
Ⅶ 煤礦井下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哪些防爆要求
請閱覽GB3836.2-2010 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如想簡單了解,可再聯系!
Ⅷ 煤礦井下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的注意事項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444條規定:普通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低版於1%以下的地點使用權,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在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突出區域,應選用礦用防爆型測量儀表;低瓦斯礦井可選用礦用一般型儀表;高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采區進風巷、總回風巷、主要回風巷、采區回風巷、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巷均需選用礦用防爆型儀表
Ⅸ 瓦斯煤礦採掘工作面爆破選用起爆器材有哪些規定
具體參照煤礦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Ⅹ 如何理解「煤礦井下非採掘工作面」
由於煤礦井下採掘工作面頂板被破壞,會出現頂板岩石冒落現象,對電器設備造成砸、壓、埋.這就要求採掘工作面的電器設備有堅固的結構,脆性材料做成的隔爆外殼,在沖擊外力作用下出現不易發現的裂紋時,這將留下安全隱患,所以在防暴標准中規定,採掘工作面用的電器設備,隔爆外殼不允許用鑄鐵製造。
也就是說用鑄鐵製造隔爆外殼的電器設備都不能用在採掘工作面.對於你說說的採煤工作面的順槽、掘進工作面的後巷相對來將不容易發生岩石冒落、冒頂的這些巷道是可以使用這些電器設備的,但要放置在安全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