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化學品庫電氣要達到防爆要求
化學品通常易燃易爆,有機物更是容易燃燒,而且有些還是氣體,有閃點。因此通常情況下都按防爆設計
⑵ 山東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等級評定暫行辦法,急求!
各市安監局,中央駐魯企業、省管企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魯政辦發明電〔2008〕7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工作部署,從4月21日到7月31日,在全省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推動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各項隱患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安全基礎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隱患;加大對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除險加固工作,全面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防範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我省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督查形式
各級安監部門和執法隊伍,都要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督查工作採取企業自查與部門抽查和執法監察相結合、綜合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安監局對17個市進行綜合督查和有重點的專項督查。中央駐魯企業和省管企業全面進行自查,省安監局進行重點抽查。各市安監局對轄區內的所有縣(市、區)政府、各縣(市、區)安監局對轄區內的所有鄉鎮全部進行綜合督查和有重點的專項督查,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轄區內重點企業進行抽查。
根據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和各市安全生產狀況,省安監局對以下市進行專項督查。
非煤礦山:淄博、棗庄、威海、萊蕪、臨沂。
危險化學品:濟南、青島、淄博、濰坊、濟寧、德州。
煙花爆竹:濟寧、臨沂、德州、菏澤。
尾礦庫:淄博、煙台、濰坊。
冶金有色:日照、聊城、濱州。
石油天然氣開采:東營、菏澤。
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東營、泰安、日照、萊蕪。
三、督查內容
(一)綜合內容
1. 各地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要求,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解和落實2008年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2.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明電〔2008〕36號)精神,制定下發隱患排查治理具體實施意見,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及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對重大隱患整改銷號情況。
3.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規定,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等情況。
4.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應急管理機構、機制和規章制度,完善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督促、指導企業應急救援演練情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及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應急准備情況。
5.各地根據實際確定的其它督查內容。
(二)專項內容
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域督查的專項內容見附件。
四、督查方法
1.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全面聽取所到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關於隱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
2.深入實際,現場督查。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現場和生產一線,進行實地督促檢查。除按計劃進行檢查外,還要隨機抽查一些企業和單位,通過實地檢查,真正掌握基層和企業的安全工作實情。
3.座談交流,聽取意見。適當組織召開由安全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一線工人代表參加的座談會,了解和掌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和想法,商討安全生產對策措施。
4.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整改;能當場解決的,要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告知當地政府和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限期整改。
5.反饋意見,提出要求。督查過程中,要適時向被督查的單位和地區通報督查情況,指出問題,提出建議和要求。督查結束後,要向地方政府反饋督查意見。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安監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來抓,要把我省「隱患治理年」第二戰役與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緊密結合在一起,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引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
2.深入細致,務求實效。各級安監部門組織的督查組要深入細致地開展督促檢查工作,嚴格按照督查內容要求,逐條逐項進行檢查,要多查、多看、多問,注意從表面現象發現實質問題,堅決防止搞形式、走過場,務求取得實效。
3.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在督查過程中要注意發現安全生產工作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專項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促進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4.廣泛宣傳,強化監督。各級安監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發動廣大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全督查專項行動。既要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和推廣好的典型,同時又要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地區進行曝光,強化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
5.掌握信息,及時報送。各級安監部門要逐級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加強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反映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每3天編發一期《工作快報》,反映各級各部門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經驗做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關於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信息報送的要求,及時將本地區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各地要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於7月31日前將本地區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附件: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重點行業(領域)督查的專項內容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重點行業(領域)督查的專項內容
一、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氣開采
(一)對各地督查的重點內容
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換發工作情況。
2.非煤礦山及冶金和有色企業貫徹落實「三同時」制度情況。
3.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具體落實情況。
4.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和資源整合情況,以及打擊非法開采、超層越界、以采代探情況。
5.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落實情況。
6.組織非煤礦山地下礦山推行機械通風和中小型露天礦山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情況。
7.組織非煤礦山和冶金、有色企業推進安全標准化工作情況。
8.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防井噴失控、防硫化氫中毒措施落實情況。
9.石膏礦、鐵礦、金礦采空區的勘探、監控、監管和治理情況。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督查的重點內容
1.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和有色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具體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和風險抵押金制度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3.非煤礦山和冶金、有色企業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情況。
4.加強非煤礦山安全基礎管理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
5.加強冶金和有色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
6.中小型露天礦山推廣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指導意見貫徹落實情況。
7.尾礦庫的安全管理情況,凡是沒有辦理「三同時」手續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立即停產整頓。
8.落實礦山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對礦權范圍內的采空區勘探、監控和治理情況,特別是對老空、老窯空區的實際狀況及日常安全監控情況。
9.關於加強高壓油氣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氫中毒工作意見的落實情況。
10.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11.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情況。
12.現場檢查內容按照魯安監發〔2008〕35號文件要求的具體內容進行。
二、危險化學品
(一)對各地督查的重點內容
1.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工作的措施與效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情況。
2.組織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繼續開展反「三違」活動,督促企業建立和落實定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
3.組織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4.落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備案制度。
5.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變更和延期工作。
6.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業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7.開展重點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生產、經營情況的專項檢查,完善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的措施。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督查的重點內容
1.企業工藝管理、設備管理、儀表聯鎖管理等情況。
2.企業特殊作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安全管理情況。
3.企業開、停車安全管理情況。
4.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的措施落實情況。
5.加油(氣)站設計、設施和周邊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操作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後上崗,卸油、加油、檢修等重要環節是否建立了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執行,是否編制了科學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必要的應急器材等。
6.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7.現場檢查內容按照魯安監發〔2008〕35號文件要求的具體內容進行。
三、煙花爆竹
(一)對各地督查的重點內容
1.指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標准化工作的措施與效果。
2.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繼續開展反「三違」、反「三超一改」活動,建立和落實定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況。
3.繼續深入開展氯酸鉀專項治理,督促氯酸鉀生產企業建立和嚴格執行氯酸鉀流向登記制度,煙花爆竹葯物安全抽檢工作的情況。
4.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三超一改」問題整治工作,工房危險等級、作業人數、葯物定量重新核定工作進展情況等。
5.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變更和延期工作,煙花爆竹經營規劃布點審批工作的情況。
6.制定本省(區、市)煙花爆竹安全行業發展規劃的情況。
7.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機制、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督查的重點內容
1.企業開展落實反「三超一改」活動情況。檢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工房危險等級和定員、定量的核定工作是否落實到位。重點抽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A2工房是否單人單間單棟,A3工房是否單人單間且每棟不超過2人;是否存在C級工房從事A級危險工序作業或危險工(庫)房超員、超量現象;危險工序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企業A級工房周邊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要求,工藝布局是否合理,A級工房防火牆是否符合要求。
3.推動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檢查煙霧類、摩擦類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氯酸鉀生產、經營企業建立購買、銷售、使用等登記制度的落實情況。抽查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和經營違規煙花爆竹產品的現象。
4.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情況,隱患治理經費保障和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情況,建立和完善本企業隱患排治理工作機制與工作制度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6.現場檢查內容按照魯安監發〔2008〕35號文件要求的具體內容進行。
四、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域
(一)對各地督查的重點內容
1.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情況和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隱患的排查和整改、除險加固情況。
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把應急管理工作列入「隱患治理年」重點工作內容,與安全生產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檢查、一起考核的情況,以及在安全生產許可、審查、驗收中執行應急管理有關規定的情況。
3.落實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工作的通知》(魯安辦發〔2008〕2號),建立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預報、預警和預防機制、應急救援部門協調機制情況,以及建立當地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情況。
4.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機構、充實應急管理人員、落實應急管理職責的情況。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及標準的制定情況。
5.專項預案、部門預案、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預案制定情況。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情況。
6.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並納入當地「十一五」發展規劃,加大投入,建設安全生產應急平台和應急救援骨幹隊伍,改善救援裝備的情況。
7.督促和指導礦山、危化等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服務協議的情況,以及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情況。
8.組織礦山、危化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檢查和參加隱患排查工作情況。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督查的重點內容
1.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情況和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排查和整改、除險加固情況;尚未消除的重大隱患是否制定了整改計劃,是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2.建立健全應急機構和應急管理制度的情況。
3.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尤其是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情況,應急預案是否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與相關應急預案是否有效銜接。
4.應急管理和指揮人員、相關的職工是否熟悉事故或險情發生後自己的職責以及應當採取的措施和行動。
5.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資、通信保障是否落實,是否可靠完好,是否滿足救援需要。
6.應急救援隊伍是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是否開展經常性訓練和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
7.加大投入,加強應急平台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情況。
8.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服務協議的情況,以及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情況。
9.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和參加隱患排查工作情況。
⑶ 甲類物質存放在化學品櫃中是否可以降低倉庫等級
倉庫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分類,是以存放物品的火災危險性來分類的,分為五類。分內別是甲乙丙丁戊容類。具體可以查閱《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甲類是危險等級最高的。甲類倉庫原則上說可以放置甲乙丙丁戊類的物質。乙類倉庫除不能放
⑷ 防爆櫃沒允許存放多少量甲類化學品
如果不改變建築內物質的總體火災危險等級,一個防火分區內只能存放100L甲類火災危險物品。
⑸ 危險等級多少以上必須放入防爆櫃
不是說復危險等級多少,發達國家規定製只要是易燃品,可燃品,易爆品都要必須放入防爆櫃儲存。
我國這方面管理不是很嚴格,但自從山東,天津爆炸之後這方面安全管理也升了幾個級別。
我們廠上個月倉庫酒精等易燃品都統一配備了上海意斯歐傢具的安全防爆櫃,檢查是一方面,但工廠危化品整體安全了不少。
所以奉勸不管什麼級別的危險品都放入防爆櫃裡面吧,沒幾個錢,但生命只有一次。
⑹ 化學品倉庫防爆防曬通風問題
首先,預備好消防器材:
化驗室應備有消火砂、石棉布、滅火器等器材。如果在加熱試樣或實驗過程中起火,應首先熄滅附近的所有火源,切斷電源,移走可燃物質。小容器內物質著火可用石棉布或濕抹布覆蓋滅火。較大的火災應根據著火物質性質選用滅火器撲救。一般情況易燃液體類火災選用二氧化碳、乾粉、泡沫類滅火器,電氣火災選用二氧化碳、1211類滅火器。應注意易燃液體和固體有機物著火時,不能用水澆,因為除甲醇、乙醇等少量溶於水的有機物外,大多數有機物比重小於水,能浮在水面上繼續燃燒擴大燃燒面積。鋰、鈉、鉀、鎂等易燃金屬起火,以及其他特殊化學品起火,應使用特殊的滅火器材和滅火方法。平時應按時檢查各種滅火器材的性能,防止因試劑過久而失效。滅火器、水源等;
其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要求:
易燃試劑如乙醇、乙醚、苯等與易爆試劑高氯酸、過氧化物、硝基化合物應分貯在陰涼通風,避光處;貯存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如汽油、丙酮等應緊閉塞子;自燃性物質必須單獨存放嚴格管理,如黃磷應貯存於水中,金屬鈉應存放於石油中等。
電冰箱內不得存放低閃點類易燃液體,存放其他可燃液體時也應完全封閉,防止液體揮發遇冰箱啟閉火花引發爆炸事故。
其中還有一些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 開展防火教育,提高群眾對防火意義的認識。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安全制度,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並根據生產氧氣性質,配備適用和足夠的消防器材。
(2) 認真執行建築防火設計規范。廠房和庫房必須符合防火等級要求。廠房和庫房之間應有安全距離,並設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3) 合理布置生產工藝。根據產品原材料火災危險性質,安排、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工藝流程。性質不同又能相互作用的物品應分開存放。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廠房,要採用局部通風或全面通風,降低易燃氣體、蒸氣、粉塵的濃度。
(4) 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應在密閉設備中進行。對於特別危險的作業,可充裝惰性氣體或其它介質保護,隔絕空氣。對於與空氣接觸會燃燒的應採取特殊措施存放,例如,將金屬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
(5) 從技術上採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例如,為消除靜電,可向汽油內加入抗靜電劑。油庫設施包括油罐、管道、卸油台、加油柱應進行可靠的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乙炔管道接地電阻不大於20歐。往容器注入易燃液體時,注液管道要光滑、接地,管口要插到容器底部。為防止雷擊,在易燃易爆生產場所和庫房安裝避雷設施。此外,設備管理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廠房和庫房地面採用不發火地面等。
⑺ 化學品防爆櫃 接地線 接哪裡
防爆電氣必須可靠接地,這是電氣防爆國家標準的規定,每個車間廠房都有接地線,把防爆電氣的接地線牢靠的接在車間的總結地線上就行了。
通常來說,防爆電器是指存在有爆炸危險性氣體和蒸氣的場所採用的一類電氣設備。化工生產經常遇到各種有爆炸危險性的氣體和蒸氣,在有這些介質的地方,按照有關規范、標准和規定,正確選用合適的防爆電器,是保證安全生產、防止爆炸和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
按類型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主要品種有防爆轉換開關及刀開關、防爆空氣自動開關、工廠用防磁力起動器、防爆控制按鈕、防爆操作柱、防爆行程開關、防爆插銷、防爆接線箱、防爆接線盒、防爆管件及密封材料、防爆電磁鐵及防爆電磁閥等。
(7)化學品防爆等級擴展閱讀:
防爆標志:ExdeIIBT4/T5/T6、ExdeIICT4/T5/T6、DIP A20 TA,T4/T5/T6;
額定電壓:AC220/380V, 非標准電壓:12V/24V/36V/127V/660V;
總開關電流:10A—800A;分開關電流:1A—630A;
防護等級:IP54/IP55/IP65;
螺紋規格:DN15-DN100/G1/2-G4寸
引入線規格:直徑6mm-80mm;引出線規格:直徑6mm-80mm;
引入引出方向:上進上出,下進下出(可按客戶要求不受限制)
⑻ 化學品船舶對講機防爆等級的要求
化學品船舶一般都有防爆要求的,根據你化學品的種類,選擇不同的防爆形式。你現場肯定還有其他的防爆產品,看一下防爆要求,就可以判斷防爆對講機的要求了。
⑼ 可以不設化學品倉庫,使用化學防爆櫃嗎
每款認證過的櫃都有抄獨立的一份證書凌形與企業編號。?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是必須要求接地的,它的安全處理和儲存是成為急需要解決的問題,可以看看其它設備或機台接電線,每個車間都會在建造時提前布線。接地是為了防止有靜電感應導致爆炸,如果不清楚接電線接哪。易燃液體儲存完全依照《OSHA》標准進行設計及《製造國際工業安全最高認證等級FM認證》打開FM認證系列防火櫃在右門上張貼有國際FM認證的標簽,提高空間利用率。防爆櫃; 一般在工廠:當今工業面對越來越多的危險易燃品。獨特的雙層鋼板設計及防爆功能確保您儲存物的安全。專業用於存儲4至90加侖國際標准易燃品,一般電控箱裡面都會預留接頭的。櫃身內部配備可調層板,便於存放酒精等易燃物品
⑽ 請問危險品運輸車的防爆等級有哪些大家幫幫忙啊
爆炸和劇毒化學品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
4.1.5 排氣系統要求:
4.1.5.1 發動機排氣系統排氣管的走向要合理,應能避免對燃油箱和貨物的熱傳導和熱輻射。
4.1.5.2 排氣管與油箱的距離至少保證100mm。
4.1.5.3 排氣管與貨物的水平距離應大於100mm;排氣管與貨物垂直距離應大於250mm,並有隔熱裝置。
4.1.5.4 發動機排氣消聲器要選用防火型或加裝防火裝置,應安裝在駕駛室前端,其出氣口要遠離運輸
貨物,距離不得小於0.5m。
4.2 整車要求
4.2.1 質量參數
4.2.1.1 車輛的質量參數必須滿足GB1589 及GB7258 的要求,且不得超過該底盤允許的最大總質量。
4.2.1.2 車輛的額定載質量應符合有關部門對爆炸和劇毒化學品的破壞特性所規定的載質量的要求,最
大不得超過10t。
4.2.2 尺寸參數
4.2.2.1 車輛的尺寸參數必須滿足GB1589 及GB7258 的要求。
4.2.2.2 車輛的最小離地間隙不得小於300 ㎜。
4.2.2.3 罐式車輛滿載時的質心高度與輪距的比值不得大於0.9。
4.2.3 罐體容積
運輸爆炸品的罐式車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m3,運輸劇毒品的罐式車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
m3。
4.2.4 罐體基本要求
4.2.4.1 常壓罐體必須符合GB18564 的要求,壓力罐體應符合GB150 的規定。
4.2.4.2 罐體及罐體上的管路及管路附件不得超出車輛的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並應得到側面及後下
部防護裝置的有效防護,且罐體後封頭及罐體後封頭上的管路及管路附件與後下部防護裝置的縱向距離
不得小於150 ㎜。
4.2.4.3 罐頂應設置傾覆保護裝置,以用來保護當傾覆發生時,罐頂的管接頭、閥門及其它附件不致損
壞,從而避免造成罐內所裝載的介質泄漏。罐頂的管接頭、閥門及其它附件的最高點必須低於傾覆保護
裝置的最高點至少20 ㎜。該傾覆保護裝置應能承受相當於2 倍的車輛滿載質量的負荷。該裝置應是封
閉的,同時必須裝備有能把積聚在傾覆保護裝置內的液體排到遠離任何車輛結構性部件外的排放閥。
4.2.4.4 底部卸料的罐式車底閥應有截斷裝置,當卸料管由於撞擊等外界突發事件拉斷時,能迅速封閉,
以防物料大量泄漏。底閥遠程式控制制器應靠近卸料裝置,並應設置手動緊急切斷裝置,以便當緊急事件發
生時能快速關閉所有的底閥。
4.2.5 廂體基本要求
4.2.5.1 貨廂基本結構為金屬骨架、金屬蒙皮封閉式,金屬骨架應具有一定的強度和剛度。內外蒙皮與貨廂鋼骨架貼合緊密、平整,不允許有空鼓缺陷。
4.2.5.2 貨廂內蒙皮應採用有色金屬材料或船用膠合板,船用膠合板應塗防火塗料。
4.2.5.3 貨廂板面內外蒙皮之間採用阻燃隔熱材料填充。貨廂側壁或前後壁板應設置具有防雨功能的通風
窗。貨廂內應裝設感煙火災探測器,並與駕駛倉連接。頂板外蒙皮可採用防雨、防火性能較好的非金屬
材料。
4.2.5.4 貨廂門口應安裝密封條。密封條應固定可靠,防雨防塵密封良好。
4.2.5.5 貨廂門鉸鏈應固定可靠,旋轉自如。鎖止結構安全可靠。
4.2.5.6 貨廂內不得裝設照明燈光,不得敷設電氣線路。
4.2.5.7 貨廂內應設置貨物固定緊固裝置,在貨廂前壁、側壁設置一定數量的固定繩鉤。
4.2.5.8 總質量大於2000kg 的車輛,貨廂後門和側門上應設置防盜報警裝置;總質量大於9000kg(含
9000kg)的爆炸品、劇毒品廂式運輸車駕駛室內應裝監視器,其攝像頭應設在貨廂後部上端。
4.2.6 連接裝置的規格強度
4.2.6.1 罐體或廂體應通過焊接或螺栓固定的支架錨固在底盤上,不允許採用集裝箱形式的快速連接方
式。
4.2.6.2 連接裝置所採用的螺栓的強度等級應不低於8.8 級,螺栓擰緊扭矩應符合QC/T 518 的要求。
4.2.7 防靜電措施
4.2.7.1 底盤、罐體或廂體、管道及其它相關附件等相關裝置必須緊密接通,其以上元件的任意兩點間
的電阻值應不大於5Ω。
4.2.7.2 貨廂內底板應鋪設阻燃導靜電膠板,厚度不小於5mm,系統電阻為104~108Ω。
4.2.7.3 需配置輸送泵的車輛,應採用離心泵、葉片泵或其它不易積聚靜電的泵,泵送系統應形成導靜電
通路。
4.2.7.4 裝卸軟管所用材質應與所裝運介質相適應,應採用防靜電膠管,裝卸軟管兩端金屬件之間的電
阻值應不大於5Ω。
4.2.7.5 必須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柔軟,展開、收回靈活,末端應裝設彈性「鱷魚夾」,接地線與車架
之間的電阻值應不大於5Ω。
4.2.7.6 車輛底部必須設置導靜電拖地帶,其性能應符合JT/T230 的規定,拖地帶一端緊接底盤,另一
端輕觸地面,拖地帶末端與車架之間的電阻值應不大於5Ω。
4.2.8 應急燈
4.2.8.1 車輛應設有手提式照明應急燈,應急燈連續照明時間應不少於12 小時;若裝運的是爆炸品,
則應急燈應是防爆的。
4.2.8.2 車輛應設有手提式黃閃燈,黃閃燈應符合GB14887 的要求。
4.2.9 消防設備與滅火器
4.2.9.1 駕駛室內應配有一個2 kg 的乾粉滅火器,在車輛兩邊應設置4 kg 的乾粉滅火器各一個;有特
別要求時,應設置與所裝載介質性能相適應的4kg 滅火器一個,滅火器應固定牢靠、取用方便。
4.2.10 急救與人體防護
4.2.10.1 駕駛室內應裝有收發兩用的無線電通訊設備,應存放有性能良好的擴音器一具。
4.2.10.2 劇毒品車輛上的每一工作人員最少必須配備一套護目鏡及手套。
4.2.10.3 劇毒品車輛上的每一工作人員應設有一套正壓呼吸器,且具有完全充氣的氣筒,可以維持三
十分鍾的工作時間,呼吸器應符合GA124 的要求。
4.2.10.4 劇毒品車輛應放置一個設備齊全的急救箱,以便在任何時候均可即時取用。
4.2.10.5 劇毒品車輛應設置工具箱和隨車配件箱,應配備裝卸作業的防護用品和緊急處理的材料、器
具。
4.2.10.6 劇毒品車輛內應備有一手提「有毒物品,危險勿近」的中英文警告牌,字體應為120 毫米正楷,以便在採取應急措施時展示出來,該警告牌應能放置在道路上以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
4.2.10.7 車輛內須存放應急措施指南,列載以下各項應急措施,隨時可供參考:
a) 警方及消防部門的報警電話;
b) 如懷疑泄漏氣體,盡可能把車輛駛至空曠地方,確保司機和其他人員處於漏出氣體的迎風位,
同時應盡快佩戴呼吸器;
c) 發動機熄火;
d) 不要有明火;
e) 不準吸煙;
f) 利用車輛內存放的手提警告牌及黃閃燈,在道路上放置標志,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
g) 如果發現有物料泄漏的情況,應及時關掉相應的開關,或在可行的情況下,用阻止物料泄漏的
工具或物料來阻止物料泄漏。
你可以搜搜這個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