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暴電工證在什麼單位培訓和取證
現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原勞動部、經貿委都曾管理過),由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需復審1次,復審由特種作業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在有效期內提出申請,由當地的考核、發證單位負責審驗。在有效期內不審核,再想審核是不可能的,只能重新考試。
特殊工種是指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崗位類別的統稱,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種。

(1)防爆電氣作業特種作業證是哪發的擴展閱讀:
招生對象: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如電工作業、焊工作業、登高架設作業、製冷空調作業、工程施工作業等。
電工職業資格:
電工共分五個級別。技能鑒定為:初級技能(5級資格)、中級技能(4級資格)、高級技能(3級資格)、技師(2級資格)、高級技師(1級資格)。
職業資格屬於技術等級,不屬於職稱,但國家承認二者待遇(薪資,住房,戶口等)相同,3級資格(高級技能)等同於助理工程師,2級資格(技師)對應工程師,1級資格(高級技師)對應高級工程師。
職稱分為:技術員(初級職稱)、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工程師(中級職稱)、高級工程師(副高級職稱)、教授級工程師(高級職稱)、研究員級工程師(與教授級工程師同為正高級職稱)。
Ⅱ 井下特種作業證的電器設備防爆檢驗工證現在叫什麼證
你好,叫 防爆電氣作業
1.3防爆電氣作業
指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內、維護的作業。
適用於容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摘自: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30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Ⅲ 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全國通用分別有哪個部門頒發
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全國通用的。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法律規定】
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建設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Ⅳ 防爆電氣證是什麼,能代替低壓電工操作證嗎,沒有低壓電工操作證能辦理這個防爆電氣證嗎
不能代替,但可以從事低壓電工證的部分工作。
具有防爆電氣內作業證人員可以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容檢修、維護的作業。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可以從事持有低壓電工證的工作,但不能從事高壓和電網工作。防爆電氣作業證和低壓電工證的關系有點類似高壓容器焊工證和普通焊工證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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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第六條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審查認可。
第七條取得培訓資格的單位,每5年由原審查、批准機構進行1次復審。經復審合格的,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第八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准和基本培訓教材,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制定和組織編寫。
第九條培訓單位應將培訓計劃、教員資格等資料報送考核、發證單位備案。
Ⅳ 中國特種作業操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是什麼這是很多朋友咨詢的問題,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並且在網上是可以查詢的,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是什麼呢?下面就來簡單介紹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的網址為:cx.saws.org.cn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審核需具備的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症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就是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介紹,如果大家的證書找不到是可以通過網站查詢到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Ⅵ 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屬於哪個部門發的呢
發證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崗必備證書,沒證書不與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3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第一章第一條 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涉及特種作業的單位和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五)登高架設作業;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七)壓力容器操作; (八)製冷作業; (九)爆破作業; (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滿18周歲; (二)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四)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二章 培訓 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因此從事電類作業的人員必須先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上崗,並按規定時間參加年審和復訓 。
Ⅶ 如何報考防爆電氣作業證,防爆電氣作業報名要求,報名
這個是屬於安監局管理的,首先你自己可以報名,也可以通過培訓機構報名。自己專報名的話首先你去國屬家政務網注冊,然後學習模擬考試,當考過以後就可以預約考試了,考試分為理論和實操,理論你可以下載考培助手軟體進行學習,裡面的題庫很豐富。實操自己需要多動手練習。報名條件需要准備的東西啥的你都可以在上面能查到。
Ⅷ 防爆電氣作業怎麼考
防爆電氣作業指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的作業及對防爆電氣設備防爆狀況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其安全運行的作業,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持有防爆電氣證能從事持有低壓電工證的工作,但不能從事高壓和電網工作。
防爆電氣作業證和低壓電工證的關系有點類似高壓容器焊工證和普通焊工證的關系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 30 號令)以及《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 44 號令)的相關精神,凡涉及電氣、電力設施安裝、運行、檢修、保養、調試和檢測等崗位電氣防爆技術人員,必須參加防爆電氣職業技能的培訓、考核和鑒定,取得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的《特種作業(電工:防爆電氣)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基於此,特開展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防爆電氣)安全技術培訓,相關招生信息如下。一、招生對象1. 年滿 18 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2. 具有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電子、電氣、儀表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具有半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3. 取得電工作業《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二、培訓教材及內容培訓教材採用由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防爆電氣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課程內容包括電氣防爆基礎知識;電氣設備防爆技術;防爆標識與電氣設備選型;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修理;防爆電氣設備應用管理要求和質量現狀;安全技術訓練。三、考核及發證培訓結束後,統一參加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防爆電氣)安全技術(應知、應會)。考核合格者,將頒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的《特種作業(電工:防爆電氣)操作證》。四、培訓及考核費用培訓費 1600 元
Ⅸ 特種作業證是什麼部門發的
特種作業證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
特種作業證一般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於特殊行業實行准入備案制度所頒發的證書。
考核、發證
1、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簽發。
2、特種作業操作證,每三年復審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六年一次。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包括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人員、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製冷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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