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區分電氣是否防爆
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Ⅰ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Ⅱ類
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別、級別與溫度組別
1.1
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
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於密閉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
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1.2、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
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
2.名詞述語
2.1、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
並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電氣設備外殼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d」。
2.2、增安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濕電氣設備,其標志為「e」。
3.防爆原理
電氣設備引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表面(即與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發熱。對於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或採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達到防爆目的。而對於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其結構上再採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發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於爆炸危險環境。
4.防爆標志舉例
4.1、如電氣設備為ⅡB類隔爆型T3組,標志為ExdⅡBT3。
4.2、如電氣設備為Ⅱ類增安型,溫度組別為T2組,標志為ExeⅡT2。
4.3、如電氣設備採用一種以上的復合型式,則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後標出其它防爆型式,如主體採用增安型內裝ⅡC類隔爆部件,溫度組別為T4,標志為ExedⅡCT4。
4.4、如電氣設備為粉塵防爆防塵型T11組。標志為:DIPDPT1
B.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幾類
防爆電氣設備有以下幾種類型:
(1)隔爆型具有隔離外殼的電氣設備,能把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其向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爆。
(2)增安型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和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3)本質安全型在正常運行情況下或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風充氣型或正壓型具有保護外殼,且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高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殼內充填細顆粒材料,以便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傳播,殼壁或顆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採用國標GB3836—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未包括的防爆型電氣設備或部件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防爆特殊型電氣設備處置。
(8)粉塵防爆型為了防止爆炸性粉塵進入設備內部,外殼的接合面應緊固嚴密,並加封墊圈,轉動軸與軸孔間要加防塵密封。粉塵沉積有增溫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設備的外殼表面光滑、無裂縫、無凹坑或溝槽,並且有足夠的強度。
(9)無火花型在正常運行時,不會出現火花,電弧和高溫表面的電氣設備,適用於2區。
C.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選用專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壓的 通常設備用隔爆的回 儀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體等級答根據現場可燃物類型和點燃溫度決定 參見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D. 怎樣從防爆電器通風散熱效果考慮其結構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裝置
第.5.1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宜將正常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環境內。
二、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三、爆炸性氣體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產品。
四、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第2.5.2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二、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爆炸性氣體環境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有兩種以上易燃性物質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電氣設備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2.5.3條 各種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旋轉電機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1的規定。
表2.5.3-1
註:1.表中符號:○為適用;△為慎用;X為不適用(下同);
2.繞線型感應電動機及同步電動機採用增安型時,其主體是增安型防爆結構,發生電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壓型防爆結構;
3.無火花型電動機在通風不良及戶內具有比空氣重的易燃物質區域內慎用。
二、低壓變壓器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2的規定。
表2.5.3-2
三、低壓開關和控制器類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3的規定。
表2.5.3-3
四、燈具類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4的規定。
表2.5.3-4
五、信號報警裝置等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5的規定。
信號、報警裝置等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 表2.5.3-5
第2.5.4條 當選用正壓型電氣設備及通風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通風系統必須用非燃性材料製成,其結構應堅固,連接應嚴密,並不得有產生氣體滯留的死角;
二、電氣設備應與通風系統聯鎖。運行前必須先通風,並應在通風量大於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容積的5倍時,才能接通電氣設備的主電源;
三、在運行中,進入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內的氣體,不應含有易燃物質或其它有害物質;
四、在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運行中,其風壓不應低於50Pa。當風壓低於50Pa時,應自動斷開電氣設備的主電源或發出信號;
五、通風過程排出的氣體,不宜排入爆炸危險環境;當採取有效地防止火花和熾熱顆粒從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吹出的措施時,可排入2區空間;
六、對於閉路通風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應供給清潔氣體;
七、電氣設備外殼及通風系統的小門或蓋子應採取聯鎖裝置或加警告標志等安全措施;
八、電氣設備必須有一個或幾個與通風系統相連的進、排氣口,排氣口在換氣後須妥善密封。
第2.5.5條 充油型電氣設備,應在沒有振動、不會傾斜和固定安裝的條件下採用。
第2.5.6條 在採用非防爆型電氣設備作隔牆機械傳動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應用非燃燒體的實體牆與爆炸危險區域隔開;
二、傳動軸傳動通過隔牆處應採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三、安裝電氣設備房間的出口,應通向非爆炸危險區域和無火災危險的環境;
當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必須與爆炸性氣體環境相通時,應對爆炸性氣體環境保持相對的正壓。
第2.5.7條 變、配電所和控制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變電所、配電所(包括配電室,下同)和控制室應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范圍以外,當為正壓室時,可布置在1區、2區內。
二、對於易燃物質比空氣重的爆炸性氣體環境,位於1區、2區附近的變電所、配電所和控制室的室內地面,應高出室外地面0.6m。
第2.5.8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敷設。
1.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應在較高處敷設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設時宜採用電纜橋架;電纜溝敷設時溝內應充砂,並宜設置排水措施。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在較低處敷設或電纜溝敷設。
3.電氣線路宜在有爆炸危險的建、構築物的牆外敷設。
二、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或鋼管,所穿過的不同區域之間牆或樓板處的孔洞,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三、當電氣線路沿輸送易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險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在管道上方;比空氣輕時,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氣體環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必須不低於工作電壓,且不應低於500V。工作中性線的絕緣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電壓相等,並應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敷設。
六、在1區內單相網路中的相線及中性線均應裝設短路保護,並使用雙極開關同時切斷相線及中性線。
七、在1區內應採用銅芯電纜;在2區內宜採用銅芯電纜,當採用鋁芯電纜時,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有可靠的銅一鋁過渡接頭等措施。
八、選用電纜時應考慮環境腐蝕、鼠類和白蟻危害以及周圍環境溫度及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橋架敷設時宜採用阻燃電纜。
九、對3-10kv電纜線路,宜裝設零序電流保護;在1區內保護裝置宜動作於跳閘;在2區內宜作用於信號。
第2.5.9條 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當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與其它非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接觸時,
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不應使接觸點處產生電弧或電流增大、產生靜電或電磁感應。
二、連接導線當採用銅導線時,引燃溫度為T1-T4組時,其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應符合表2.5.9的規定。
銅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適用於T1~T4組) 表2.5.9
三、導線絕緣的耐壓強度應為2倍額定電壓,最低為500v。
第2.5.10條 除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外,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內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2.5.l0的規定。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 表2.5.l0
參照《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做接地系統就可以了,上面只是電氣安裝方面的知識,你給你介紹到這里。
E.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5)電氣設備的防爆是通風嗎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F. 電氣設備的基本防爆措施有哪些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我理解為防爆形式,也就是防爆標志。
防爆電氣的專防爆標志有:1、隔爆屬型Ex d;2、充砂型Ex q;3、增安型Ex e;4、澆封型Ex m
5、正壓型Ex p;6、無火花型Ex n;6、本安型Ex ia;7、油浸型Ex o;8、特殊性Ex s;
9、粉塵防爆型ExtD
如需幫助請私信。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G. 爆炸性危險環境0區中不適用的電氣設備有哪些
(二)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確定的,分為0區、1區、2區。
首先根據工藝專業等有關專業提供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條件圖和釋放源的等級劃分爆炸危險區域:
1.存在連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0區;
2.存在第一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1區;
3.存在第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2區。
然後應根據通風條件調整區域劃分。當通風良好時,應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等級;當通風不良時應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等級。
在生產裝置中0區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屬於2區,在設計中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時,應採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1區。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選型
在選擇使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明確以下內容:
1.燃炸危險場所環境的類別,是燃炸性氣體環境還是燃炸性粉塵環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質其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要求是不一樣的。我們通常在說的防爆設備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於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電氣設備應為防塵結構標志為DP,主要用於可燃性非導電粉塵和可燃纖維的11區環境或塵密結構標志為DT,主要用於爆炸性粉塵10區環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塵11區環境。
2.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級別,即ⅡA、ⅡB、ⅡC。這是相應於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分極。其級別根據產生爆炸性氣體的介質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屬ⅡA、乙烯屬ⅡB、乙炔和氫屬ⅡC等。從ⅡA到ⅡC隨著防爆電氣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逐級減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3.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或引燃溫度。這是易燃性物質的氣體或蒸汽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的規定條件下被熱表面引燃的最低溫度。從組別T1到T6隨著引燃溫度的降低,其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4.周圍環境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要求。如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等不同環境條件,在防爆電氣設備選型時應同時考慮。
在考慮以上幾條基本要求後,可選擇能滿足要求的防爆電氣產品。對有些必須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滿足場所要求的時候,可採用正壓通風的措施來達到防爆的要求。有關正壓通風的具體要求詳見國標G50058-92。
按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規定,各種防爆類型標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質安全型 ia,ib
正壓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無火花型 n
特殊型
s
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為工廠用的電氣設備
如工廠用的隔爆型B級T4組:dⅡBT4;
工廠用的增安型B級T3一組:eⅡBT3。
H. 電氣防火與防爆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據場所特點電氣防火防爆所採取的基本措專施有:
(1)正確選用電屬氣設備。具有爆炸危險場所應按規范選擇防爆電氣設備。
(2)按規范選擇合理的安裝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項重要措施。
(3)加強維護保養檢修,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包括保持電氣設備的電壓、電流、溫升等參數不超過允許值,保持電氣設備足夠的絕緣能力,保持電氣連接良好等。
(4)通風:在爆炸危險場所,如有良好的通風裝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5)採用耐火設施對現場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質開關箱內表面襯以白鐵皮。
(6)接地:爆炸危險場所的接地(或接零),較一般場所要求高。必須按規定接地。
I. 什麼是防爆電氣設備
簡單的理解就是在易燃易爆的場所使用的經特殊處理的用電器具及設備為防爆電氣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