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有哪些
建築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分為預防性技術措施和減輕性技術措施兩種情況:
(一)專預防性技術措施
1.排除能屬引起爆炸的各類可燃物質
(1)在生產過程中盡量不用或少用具有爆炸危險的各類可燃物質;
(2)生產設備應盡可能保持密閉狀態,防止「跑、冒、滴、漏」;
(3)加強通風除塵;
(4)預防燃氣泄漏,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5)利用惰性介質進行保護。
2. 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種火源
(1)防止撞擊、摩擦產生火花;
(2)防止高溫表面成為點火源;
(3)防止日光照射;
(4)防止電氣火災;
(5)消除靜電火花;
(6)防雷電火花;
(7)防止明火。
(二)減輕性技術措施
1.採取泄壓措施在建築圍護構件設計中設置一些薄弱構件,即泄壓構件(面積),當爆炸發生時,這些泄壓構件首先破壞,使高溫高壓氣體得以泄放,從而降低爆炸壓力,使主體結構不發生破壞。
2.採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築結構體系強化建築結構主體的強度和剛度,使其在爆炸中足以抵抗爆炸壓力而不倒塌3.採取合理的建築布置在建築設計時,根據建築生產、儲存的爆炸危險性,在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上合理設計,盡量減小爆炸的影響范圍,減少爆炸產生的危害。
⑵ 防爆措施有哪些
防爆措施有以下幾點:
1、開展防爆教育,提高群眾對防火意義的認識。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爆安全制度,開展經常性的防爆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並根據生產氧氣性質,配備適用和足夠的消防器材;
2、認真執行建築防爆設計規范。廠房和庫房必須符合防爆等級要求。廠房和庫房之間應有安全距離,並設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3、合理布置生產工藝。根據產品原材料火災危險性質,安排、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工藝流程。性質不同又能相互作用的物品應分開存放。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廠房,要採用局部通風或全面通風,降低易燃氣體、蒸氣、粉塵的濃度;
4、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應在密閉設備中進行。對於特別危險的作業,可充裝惰性氣體或其它介質保護,隔絕空氣。對於與空氣接觸會燃燒的應採取特殊措施存放;
5、從技術上採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應對重大危險源要做到以下幾點:
1、安全警示標語、標牌;
2、安全教育,培訓;
3、滅火器、沙子等滅火設備;
4、安全應急預案;
5、消防演練;
6、重大危險源監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⑶ 企業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主要有:
1.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質。
這可以用通風的辦法來降低燃爆物質的濃度,
使它不達到爆炸極限。
也可以用不燃或難燃防止火災、爆炸,還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採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達不到燃燒、爆炸的危險限度。
2.防止產生著火源,使火災、爆炸不具備發生的條件。這方面應嚴格控制以下8種著火源,
即沖擊摩擦、明火、高溫表面、自燃發熱、絕熱壓縮、電火花、靜電火花、光熱射線等。
3.安裝防火防爆安全裝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閘門以及安全閥等,以防止
發生火災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組織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強對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
2.開展經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檢查,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
的隱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責任制度等。
4.廠區內、廠房內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設施的通道,不得佔用和堵塞。
5.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配備有針對性和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強值班值宿,嚴格進行巡迴檢查。
企業內生產工人應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則:
1.應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識。並嚴格貫徹執行防火防爆規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2.應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吸煙,嚴禁在工作現場和廠區內吸煙和亂扔煙頭。
3.使用、運輸、貯存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和粉塵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在工作現場禁止隨便動用明火。確需使用時,必須報請主管部門批准,並作好安全防範工
作。
5.對於使用的電氣設施,如發現絕緣破損、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時,應停止使用,並報告領導給以解決。不得帶故障運行,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應學會使用一般的滅火工具和器材,對於車間內配備的防火防爆工具、
器材等,應該愛護,不得隨意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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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除塵系統管道的防爆措施包括哪些
除塵器系統管道當輸送介質中含有可燃氣體或易燃易爆粉塵時,管道系統設計應採取以下防爆措施。
(1)加強可燃物濃度的檢測與控制
為防止管道系統內可燃物濃度達到爆炸濃度,應設置必要的檢測儀器,以便經常監視系統工作狀態,實現自動報警。在系統風量設計時,除考慮滿足凈化要求外,還應校核其中可燃物濃度,必要時加大設計風量,以保證輸送氣體中可燃物濃度低於爆炸濃度下限。
(2)消除火源
對可能引起爆炸的火源嚴格控制。如選用防爆風機,並採用直聯或軸聯傳動方式;採用防爆型電氣元件、開關、電機;物料進入系統前,先消除其中的鐵屑等異物。
(3)阻火與泄爆措施
設計可燃氣體管道時,應使管內最低流速大於氣體燃燒時的火焰傳播速度,以防止火焰傳播;在管道上裝設內有數層金屬網或礫石的阻火器;在管道系統的局部地點(死角)裝設泄爆孔或泄爆門;氣體管道中採用的連接水封和溢流水封亦能起一定的泄爆作用。
(4)設備密閉
當除塵器管道與設備密閉不良時,可能發生因空氣漏入或可燃物泄漏而燃燒爆炸。因此,必須保證設備系統的密閉性。
(5)廠房通風
要求管道系統達到絕對密閉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須加強廠房通風,以保證車間內可燃物濃度不致達到危險的程度。而且,對於因設備發生偶然事故或系統發生運行故障時會散發大量可燃氣體的車間。應設置事故排風系統,以備急需時使用。
⑸ 危險化學品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主要應從哪幾個方面考慮
簡單的說從化學品的物質狀態及物質危險特性(易燃易爆等級)來考慮。
詳細的說:
一)氣態危險化學品的防火防爆
氣態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爆炸危險主要來自那些在常溫下以氣態存在的易燃氣體。易燃氣體是指在空氣中遇火、受熱或與氧化劑接觸能燃燒或爆炸的氣體,如氧氣、乙炔氣、石油液化氣、城市煤氣等。
氣態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特性和危險性質
(1)易燃氣體的燃燒與液體、固體物質燃燒的區別。
①容易起火燃燒的液體、固體物質要經過蒸發、熔化等過程,才能在氣態條件下燃燒,而氣體在常溫下已具備了燃燒條件,只需外界提供氧化或分解氣體物質以及將其加熱到燃點的熱量,就會引起燃燒,因此,氣體比液體和固體物質更易起火燃燒。
②氣體燃燒具有兩種形式:一是穩定式燃燒,又稱擴散燃燒;一是爆炸式燃燒,又稱動力燃燒。如果易燃氣體與助燃氣體的混合是在燃燒過程中進行的,則發生穩定式燃燒。例如,燒氣焊的焊炬,就是由於氣體擴散的作用而形成的穩定式燃燒。這時可燃氣體與氧氣的混合是在燃燒過程中進行的,只要控製得好,就不會發生火災。如果易燃氣體與助燃氣體的混合是在燃燒以前進行,並且混合氣體的濃度在它的爆炸范圍以內(即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間),遇到著火源則發生爆炸式燃燒。側如,煤礦井下的瓦斯爆炸就屬此類。
(2)可燃氣體的其他危險性質。
①化學活潑性:分子結構中有不飽和鍵的氣體具有化學活潑性,在通常情況下,有些氣體在互相接觸後會發生化學反應而引起燃燒爆炸。例如,乙炔遇氯、氟便會發生爆炸。一般來說,分子結構中的不飽和鍵越多,火災爆炸的危險性越大。
②易擴散性:比空氣稍輕的可燃氣體逸散在空氣中,大部分向上部擴散,順風飄散,集聚的可能性較低。比空氣重的易燃氣體,特別是液化氣體泄漏出來時往往呈霧狀沿地面飄浮擴散到較遠的地方或聚集於溝渠內、建築物死角處,長時間聚集不散,一遇到火源就會將火焰傳播開來,發生大面積轟燃或爆炸。
③腐蝕性:某些易燃氣體具有腐蝕性。如硫化氫、氨等都能腐蝕設備,降低設備的耐壓強度,嚴重時可導致設備漏氣,以致引起著火爆炸和中毒。
④帶電性:壓縮的或液化的易燃氣體從管口或破損處高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其主要原因是氣體中含有固體微粒或霧滴雜質,在高速噴出時與噴嘴強烈摩擦而產生靜電。氣體中所含固體或液體雜質越多,產生的靜電越強。如果設備是絕緣材料製成的,或雖是金屬材料製成,但沒有良好接地,靜電就會聚集成很高的電壓,高壓靜電放電產生的電火花,就能點燃易燃氣體(如氫氣)與空氣的混合物而引起爆炸。
⑤毒害性:有一些可燃氣體具有毒害性,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要特別注意防止中毒。
氣態危險化學品的防火防爆措施
(1)控制熱源(著火源)。易燃氣體能直接參與燃燒,所以控制熱源(著火源)是預防易燃氣體著火爆炸的最基本措施。在生產、使用、儲存可燃氣體的場所,除生產必須用火外,要嚴禁火種。
(2)泄漏檢查。在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氣體的大、中型場所,應配置可燃氣體監控式檢漏報警裝置。當易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超過該氣體爆炸下限濃度的25%時,就能自動報警。同時,還應配備攜帶型檢漏報警器,以便用於巡視監測。
許多易燃氣體都是無色無氣味的,為了增加檢查泄漏的機會,通常對一些使用較廣泛的燃料氣體進行「加臭」。例如,在一般燃料氣體、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中添加微量的有機硫化物,稍有泄漏就能聞到刺鼻的氣味。
(3)氣瓶的安全管理與措施。
(二)液態危險化學品的防火防爆
液態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爆炸危險主要來自易燃液體,這類物質大都是有機化合物。其中有很多是屬於石油化工產品,常溫下極易著火燃燒。
易燃液體的危險特質
(1)具有高度易燃性。易燃液體非常容易燃燒,其主要原因有:
①由於易燃液體的閃點低,其燃點也低(燃點一般高於閃點約15℃),因此接觸火源極易著火持續燃燒。
②易燃液體多數是有機化合物,分子組成中含有碳原於和氧原子。容易和氧發生反應而燃燒。
③大多數易燃液體分子量小,沸點低,容易揮發。蒸氣壓大。由於揮發性大,這些液體液面的蒸氣濃度也較大,遇明火或火花極易著火燃燒。
④易燃液體著火所需能量很小,只需要極小能量的火花即可點燃。
⑤易燃液體的蒸氣一般比空氣重,易沉積在低窪處或地下室內,經久不散,更增加了著火的危險性。
(2)易燃液體揮發性大。當揮發出來的易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其濃度在該易燃液體的爆炸范圍之間時,遇明火或火花即引起爆炸。凡是爆炸范同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的易燃液體它的危險性就越大。
(3)高度流動擴散性易燃液體的黏度一般都很小。這類物質不僅本身極易流動,還因滲透、浸潤及毛細現象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極細微的裂紋,易燃液體也會滲出容器壁外,擴大其表面積,並源源不斷地揮發,使空氣中易燃蒸氣濃度增高,從而增加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
(4)易燃液體的膨脹系數比較大。受熱後體積易膨脹,同時其蒸氣壓亦隨之升高,從而使密封容器的內部壓力增大,造成「鼓桶」,甚至爆裂。此時如遇火花(在容器爆裂時也可能產生火花)即會引起燃燒爆炸。
(5)某些易燃液體與氧化劑或有氧化性的酸類(特別是硝酸)接觸,能發生劇烈反應而引起著火爆炸。這是因為易燃液體都是有機物,容易氧化,能與氧化劑發生氧化反應井產生大量的熱,使溫度升高到燃點而引起著火爆炸。例如,松節油遇濃硝酸時悝會立即燃燒。
液態危險化學品的防火防爆措施
(1)使用、儲存易燃液體的倉庫應該是一、二級耐火建築,要求通風良好,周圍嚴禁煙火,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酸類等。夏季應採取隔熱降溫措施,對於低沸點的乙醚、二硫化碳、石油醚採取取降溫冷藏措施。
(2)使用、儲存易燃液體的場所,應根據有關規程標准來選用防爆電器。在裝卸和搬運中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業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鐵制工具及腳穿帶鐵釘的鞋。
(3)易燃液體在灌裝時,容器內應留有5%以上的空隙,不可灌滿,以防止易燃液體受熱膨脹而發生燃燒或爆炸事故。
(4)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實驗室內可設危險品櫃,將實驗室應用的少量瓶裝易燃液體按性質分格儲存,固體應放在上格,液體放在下格;同一格內不得混放氧化劑、還原劑等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合危險)。
(5)絕大多數易燃液體的蒸氣具有一定的毒性,會從呼吸道侵入人體而造成危害。應特別注意易燃液體的包裝是否完好。
(三)固態危險化學品的防火防爆
固態危險化學品(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質)通常定義為:受熱、摩擦、沖擊或與氧化劑接觸能發生劇烈化學反應,能引起燃燒,其粉塵具有爆炸性的固態化學品。按其燃燒條件不同,分為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此外,在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的分類中,大部分貨物都屬於固態的危險化學品。
⑹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
1、排除發生燃燒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
2、當燃燒爆炸物質不可避免地出現時,要盡可能地消除或隔離一切點火源;
3、當點火源也不可避免時,則要採取工程設防措施,盡量降低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
防爆是指能夠抵抗爆炸的沖擊力和熱量而不受損失仍能正常工作稱為防爆,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
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
防火防爆的組織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強對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
2、開展經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檢查,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的隱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責任制度等;
4、廠區內、廠房內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設施的通道,不得佔用和堵塞;
5、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配備有針對性和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強值班值宿,嚴格進行巡迴檢查。
應對重大危險源要做到以下幾點:
1、安全警示標語、標牌;
2、安全教育,培訓;
3、滅火器、沙子等滅火設備;
4、安全應急預案;
5、消防演練;
6、重大危險源監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⑺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防爆措施有: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質。這可以用通風的辦法來降低燃爆物質的濃度,使它不達到爆炸極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難燃防止火災、爆炸,還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採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達不到燃燒、爆炸的危險限度。
2. 防止產生著火源,使火災、爆炸不具備發生的條件。這方面應嚴格控制以下8種著火源,即沖擊摩擦、明火、高溫表面、自燃發熱、絕熱壓縮、電火花、靜電火花、光熱射線等。
3. 安裝防火防爆安全裝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閘門以及安全閥等,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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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防火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通常可採取以抄下3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是排除發生燃燒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
二是當燃燒爆炸物質不可避免地出現時,要盡可能地消除或隔離一切點火源;
三是當點火源也不可避免時,則要採取工程設防措施,盡量降低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
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則可歸納為以下幾方面:分類管理措施;控制著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質的形成措施;貯存過程中的監控、檢測措施;安全生產措施(防火防爆裝置);運輸過程安全措施;銷毀措施;滅火與消防;危險物流向控制措施。

(8)防爆應採取以下什麼措施擴展閱讀:
防火防爆的組織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強對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
2、開展經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檢查,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
的隱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責任制度等。
4、廠區內、廠房內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設施的通道,不得佔用和堵塞。
5、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配備有針對性和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強值班值宿,嚴格進行巡迴檢查。
⑼ 哪些廠房應採取防爆措施
代工,粉未加工,及類似企業、車間和班組,需防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