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防爆設備中, Ⅰ類電器、 Ⅱ類、ⅡA類、ⅡB類、ⅡC類、Ⅲ類分別表示什麼,怎麼區分,請回答的詳細點吧
1、I類電氣設備用抄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2、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3、II類設備的分類依據最大試驗間隙(隔爆型)或最小點燃電流(本安型)。
4、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環境的種類可進一步再分類:IIA類代表氣體是丙烷、IIB類代表氣體是乙烯、IIC類代表氣體是氫氣。
5、III類電氣設備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IIIA類可燃性飛絮、IIIB類非導電性粉塵、IIIC類導電性粉塵。
(1)爆炸危險區域不防爆電氣的風險擴展閱讀: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
防爆電氣設備 應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和爆炸危險物質 的類別,級別,組別選型。
在0級區域 只准許選用ia級本質安全型設備和其他特別 為0級區域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氣 體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按下表。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 選型,目前尚無定型產品,在確保安全的情 況下,暫由各主管部門自行選定。
煤礦 井下和火炸葯工廠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由機 械委和輕工、煤炭等部參照本規程,並根據 火炸葯
和煙花爆竹的特性,來確定電氣設備 的選型。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設備
❷ 以下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中正確的有哪些
(二)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確定的,分為0區、1區、2區。
首先根據工藝專業等有關專業提供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條件圖和釋放源的等級劃分爆炸危險區域:
存在連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0區;
2.存在第一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1區;
3.存在第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2區。
然後應根據通風條件調整區域劃分。當通風良好時,應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等級;當通風不良時應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等級。
在生產裝置中0區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屬於2區,在設計中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時,應採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1區。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選型
在選擇使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明確以下內容:
1.燃炸危險場所環境的類別,是燃炸性氣體環境還是燃炸性粉塵環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質其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要求是不一樣的。我們通常在說的防爆設備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於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電氣設備應為防塵結構標志為DP,主要用於可燃性非導電粉塵和可燃纖維的11區環境或塵密結構標志為DT,主要用於爆炸性粉塵10區環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塵11區環境。
2.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級別,即ⅡA、ⅡB、ⅡC。這是相應於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分極。其級別根據產生爆炸性氣體的介質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屬ⅡA、乙烯屬ⅡB、乙炔和氫屬ⅡC等。從ⅡA到ⅡC隨著防爆電氣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逐級減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3.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或引燃溫度。這是易燃性物質的氣體或蒸汽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的規定條件下被熱表面引燃的最低溫度。從組別T1到T6隨著引燃溫度的降低,其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4.周圍環境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要求。如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等不同環境條件,在防爆電氣設備選型時應同時考慮。
在考慮以上幾條基本要求後,可選擇能滿足要求的防爆電氣產品。對有些必須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滿足場所要求的時候,可採用正壓通風的措施來達到防爆的要求。有關正壓通風的具體要求詳見國標G50058-92。
按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規定,各種防爆類型標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質安全型 ia,ib
正壓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無火花型 n
特殊型
s
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為工廠用的電氣設備
如工廠用的隔爆型B級T4組:dⅡBT4;
工廠用的增安型B級T3一組:eⅡBT3。
❸ 為什麼在非危險有,裝有爆炸性物質的容器,電氣設備選擇還不需要防爆
密封性不好
瓶口和瓶塞是磨沙玻璃的瓶子是磨口瓶,磨口瓶的塞子只能蓋上而不能擰緊,所以它的封口不是很嚴密,一般不用來裝醫用葯品,但可以裝化學試劑類葯品(鹼類除外,鹼會與玻璃反應生成偏硅酸鈉而使瓶口粘住)
❹ 爆炸性危險環境0區中不適用的電氣設備有哪些
(二)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確定的,分為0區、1區、2區。
首先根據工藝專業等有關專業提供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條件圖和釋放源的等級劃分爆炸危險區域:
1.存在連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0區;
2.存在第一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1區;
3.存在第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2區。
然後應根據通風條件調整區域劃分。當通風良好時,應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等級;當通風不良時應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等級。
在生產裝置中0區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屬於2區,在設計中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時,應採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1區。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選型
在選擇使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明確以下內容:
1.燃炸危險場所環境的類別,是燃炸性氣體環境還是燃炸性粉塵環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質其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要求是不一樣的。我們通常在說的防爆設備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於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電氣設備應為防塵結構標志為DP,主要用於可燃性非導電粉塵和可燃纖維的11區環境或塵密結構標志為DT,主要用於爆炸性粉塵10區環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塵11區環境。
2.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級別,即ⅡA、ⅡB、ⅡC。這是相應於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分極。其級別根據產生爆炸性氣體的介質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屬ⅡA、乙烯屬ⅡB、乙炔和氫屬ⅡC等。從ⅡA到ⅡC隨著防爆電氣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逐級減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3.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或引燃溫度。這是易燃性物質的氣體或蒸汽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的規定條件下被熱表面引燃的最低溫度。從組別T1到T6隨著引燃溫度的降低,其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4.周圍環境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要求。如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等不同環境條件,在防爆電氣設備選型時應同時考慮。
在考慮以上幾條基本要求後,可選擇能滿足要求的防爆電氣產品。對有些必須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滿足場所要求的時候,可採用正壓通風的措施來達到防爆的要求。有關正壓通風的具體要求詳見國標G50058-92。
按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規定,各種防爆類型標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質安全型 ia,ib
正壓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無火花型 n
特殊型
s
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為工廠用的電氣設備
如工廠用的隔爆型B級T4組:dⅡBT4;
工廠用的增安型B級T3一組:eⅡBT3。
❺ 丙類火災危險性區域需要用防爆電器嗎
1、丙類火災危險一般是指閃點大於等於60度的液體或可燃固體
2、此類場所一般不使用防爆電器
3、更具體的規定請參考GB50082-92。
❻ 電氣防爆中危險區域怎樣劃分
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國際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防爆區域為:
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也可以說: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於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也可以說: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也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也可以說: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2.可燃性粉塵環境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連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和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❼ 進入防爆區域作業時,怎樣安全的開展工作
防爆場所對電氣設備安全要求基本原則是整體防爆。整體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險區內,版安裝使權用的電氣動力、通訊、照明、控制設備、儀器儀表、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動工具)及其輸配電線路等,應全部按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採取相應的措施,達到要求。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爆炸危險場所的要求,也就不能說達到了電氣整體防爆,就存在著爆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