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防爆電氣的原理
防爆電氣設備是按國家標准設計製造的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電氣設備。在煤炭、石油、化工及其他行業中,生產環境,爆炸物質不同,所採用的防爆措施也不同。為了使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製造標准化,便於檢驗、使用和維修,我國已制訂了完整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准。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GB3836,它與IEC79標准基本對應。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GB3836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澆封型、氣密型和特殊型。 a.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隔爆外殼既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也能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2―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隔爆型電氣設備》。 b.增安型電氣設備
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電氣設備,在其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或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電氣設備,稱為增安型電氣設備。該設備的標准為GB3836.3―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 c.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所謂本質安全電路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4―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本質安全型電路和電氣設備》 d.正壓型電氣設備
具有正壓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正壓型電氣設備。所謂正壓外殼是指向外殼內通入保護性氣體,保持內部保護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的外殼。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5―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正壓型電氣設備》。
e.充油型電氣設備
將全部部件或可能產生電火花或過熱的部分部件浸在油內,使其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稱為充油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8―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充油型電氣設備》。 f.充砂型電氣設備
外殼內部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規定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殼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引燃該型設備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稱為充砂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7―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充砂型電氣設備》。
g.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故障的電氣設備稱為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無火花型電氣設備在設計和製造時要採取措施,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具有點燃作用的電弧、火花或危險溫度,並且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發生具有點燃作用的電氣或機械故障。該型電氣設備的標准為GB3836.8―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h.澆封型電氣設備
整台設備或其中部分,即可能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弧、火花或高溫部分澆封在澆封劑中,在正常運行和認可的過載或認可的故障下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該型電氣設備的標准為GB3836.9―9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澆封型電氣設備》。
i.氣密型電氣設備
具有氣密外殼的電氣設備。該外殼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防止殼外的氣體進入殼內,使之與引燃源隔開。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10―9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氣密型電氣設備》。
j.特殊型電氣設備
凡在結構上不屬於上述基本防爆類型,或上述基本防爆型的組合,而採取其他特殊措施經充分試驗又確實證明具有防止引燃爆炸性
氣體混合物能力的電氣設備稱為特殊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合格,還應報國家標准局備案。 k.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按規定條件設計製造,使其外殼能阻止可燃粉塵進入或進入量不會妨礙設備安全運行,內部堆積的粉塵也不易產生點燃危險,從而保證使用時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1276.1―90《爆炸性粉塵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⑵ 防爆燈具的防爆標志各組成部分分別是什麼含義
氣體防爆產品的防爆標志一般包含防爆符號、防爆型式、使用類別、溫度組別、保護等級,如Ex
d
IIB
T4
Gb;粉塵防爆產品還要有防護等級(IP)。
⑶ 電氣的防爆等級區分防爆區域怎麼區分
防爆等級的區分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防爆區域的區分: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
⑷ 「防爆燈具」的「防爆標志」各組成部分分別是什麼含義
防爆標志一般由以下5個部分構成:
1 防爆標志EX—表示該設備為防爆電氣設備;
2 防爆級別—分為A、B、C三級,說明其防爆能力的強弱;
3 溫度組別—分為T1~T6六組,說明該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允許值。
4 防爆結構形式—表明該設備採用何種措施進行防爆,如d為隔爆型,p為正壓型;i為本安型等;
5 防爆設備類別—分為兩大類,I為煤礦井下用電設備,II為工廠用電氣設備;
⑸ 電氣設備防爆的類型及標志有哪些
隔爆型Ex d,充砂型Ex q,增安型Ex e,澆封型Ex m,正壓型 Ex p ,n型Ex n,本安型Ex ia,粉塵防爆型DIP A,本安型Ex ib,粉塵防爆型DIP B,油浸型Ex o,特殊性Ex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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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電氣設備的基本防爆措施有哪些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我理解為防爆形式,也就是防爆標志。
防爆電氣的專防爆標志有:1、隔爆屬型Ex d;2、充砂型Ex q;3、增安型Ex e;4、澆封型Ex m
5、正壓型Ex p;6、無火花型Ex n;6、本安型Ex ia;7、油浸型Ex o;8、特殊性Ex s;
9、粉塵防爆型Ex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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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防爆電氣的原理是什麼
爆炸的發生需要一定的前提即氧氣、爆炸性物質、引爆源,只有當這三者在一定區域同時存在時才有可能發生爆炸,這就是所謂的爆炸三角形原理。而我們要做的就是控制這三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 , 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會滿足爆炸條件。
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於是人們採取了多種防爆電氣技術方法,防止爆炸危險性環境形成及其爆炸,所以我們就是要控制在爆炸性環境中工作的物體既引爆源這就是防爆。
⑻ 防爆電氣主要分為哪幾類
防爆電器種類:隔爆型具有隔離外殼的電氣設備,能把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其向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爆。
(2)增安型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和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3)本質安全型在正常運行情況下或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風充氣型或正壓型具有保護外殼,且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高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殼內充填細顆粒材料,以便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傳播,殼壁或顆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採用國標GB3836—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未包括的防爆型電氣設備或部件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防爆特殊型電氣設備處置。
(8)粉塵防爆型為了防止爆炸性粉塵進入設備內部,外殼的接合面應緊固嚴密,並加封墊圈,轉動軸與軸孔間要加防塵密封。粉塵沉積有增溫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設備的外殼表面光滑、無裂縫、無凹坑或溝槽,並且有足夠的強度。
(9)無火花型在正常運行時,不會出現火花,電弧和高溫表面的電氣設備,適用於2區。
什麼是防爆電器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主要指在危險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主要分為防爆電機、防爆變壓器、防爆開關類設備和防爆燈具等。
⑼ 電氣設備防爆形式有哪些
在研究可燃氣體的基礎上,按防爆技術要求,將防爆電氣設備分為i類(煤礦井專下電氣設屬備)和ii類(工廠用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主要參數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最小點燃電流比、自燃溫度。這些參數是衡量可燃氣體危險程度的重要依據,對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關系極大。為使防爆電氣設備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以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的安全性來適應可燃氣體的不同程度危險性,並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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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消防商務網
⑽ 防爆標志的組成
防爆電氣設備按GB 3836標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它們的標識如表1所示。
表1 防爆基本類型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隔爆型 Ex d 充砂型 Ex q 增安型 Ex e 澆封型 Ex m 正壓型 Ex p n型 Ex n 本安型 Ex ia 粉塵防爆型 DIP A 本安型 Ex ib 粉塵防爆型 DIP B 油浸型 Ex o 特殊性 Ex s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越大,其危險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可用最大試驗安全間隙表示。同時,爆炸性氣體、液體蒸氣、薄霧被點燃的難易程度也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點燃電流比表示。II類隔爆型電氣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如表2所示。
表2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與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之間的關系 氣體組別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 (mm) 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 IIA MESG≥0.9 MICR>0.8 IIB 0.9>MESG>0.5 0.8≥MICR≥0.45 IIC 0.5≥MESG 0.45>MICR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
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如表3所示。
表3 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溫度級別IEC/EN /GB 3836 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T[℃] 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 ℃] T1 450 T>450 T2 300 450≥?T?>300 T3 200 300≥?T?>200 T4 135 200≥?T?>135 T5 100 135≥?T?>100 T6 85 100≥?T?>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