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五大傷害」是指哪些安全事故
「五大傷害」分別為: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據不完全統計,以上五大傷害占據所有事故的95%以上。
1、高處墜落
人員從墜落高度≥兩米以上的臨邊、洞口(包括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樓梯側邊;平台或陽台邊;屋面周邊)墜落及腳手架、吊籃、塔吊、電梯、施工電梯等高處墜落致人傷亡的事故。
2、坍塌
坍塌傷害是指建築物、構築物、堆置物、土石方、搭設的腳手架體等,由於底部支承強度不能抵禦上部荷重,失穩垮塌造成的安全事故。
3、物體打擊
物體打擊傷害是指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簡單的講,就是高處墜落物體致人傷亡的事故。
4、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沖擊、剪切、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5、觸電傷害
觸電傷害是由於人體直接接觸電源(導致電體或漏電體),受到一定量的電流通過人體致使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致人傷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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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2、沒有使用或正確使用安全「三寶」
3、工人缺乏應有的安全常識和安全意識
4、現場安全檢查不到位,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防護措施不力
5、法律意識不強,工人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對施工安全環境有知情權;在安全6、隱患沒有排除前,有權拒絕施工
案例
某建築工地內有一條10kV架空線路經東西方向穿過,高壓線距地面高度約7米左右,當完成土方回填後,架空線路距離地面凈空只剩5.6米了,在此期間施工單位曾多次要求建設單位盡快遷移,但始終未得以解決,而施工單位就一直違章在高壓架空線下方不採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冒險施工。
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12名民工,將6米長的鋼筋籠放人樁孔時,由於頂部鋼筋距高壓線過近而產生電弧,11名民工被擊倒在地,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的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