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煤礦井下什麼需要防爆合格證
當然是防爆設備需要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的作用就是防止瓦斯爆炸、煤塵版爆炸、材料爆權炸等。
比如:《煤礦安全規程》: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地面泵房內電氣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儀表都應採用礦用防爆型;井下爆炸材料庫必須採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設備;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必須採用礦用防爆型;在高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等等。這些都要防爆合格證。
Ⅱ 運煤司機需要什麼證件
你好!
如果運煤的司機是駕駛機動車作為運輸工具的,則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運煤的司機駕駛的運輸車輛屬營運性質的,則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業資格證》;
當然不要忘記帶上運煤車輛所需要的各種證件,比如說:
行駛證、營運證、購置證、保險證和車輛檢驗合格證等。
謝謝!
Ⅲ c1證能考試井下防爆車證嗎
井下防爆車輛屬於特殊車輛,
你可以向專門培訓的地方咨詢
或者向開這種車輛的司機咨詢
只有他們的回答才是最權威的。
Ⅳ c1駕駛證煤礦防爆車能開嗎
c1駕駛證煤礦防爆車不能開的,
這個屬於特種作業車輛,要有特種作業人員證,
就算是a照都不行的,何況是c照,
Ⅳ 特種車司機需要辦特種車操作證嗎
特種車司機需要辦特種車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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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考試由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
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准,並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准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持學歷證明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提出申請。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託的單位收到申請後,應當在60日內組織考試。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Ⅵ 開危險品車需要什麼樣的駕駛證,和證件急!!!
需要持有《危險品從業資格證》。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4、取得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或者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 。
5、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徵、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6、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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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輸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廂式貨車,必須要安裝通風裝置和固定裝置。
2、運輸易燃易爆專用車,一律配裝符合規定的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裝置。
3、運輸水平放置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專用車,其車廂寬度內部尺寸達不到鋼瓶長度尺寸的,要更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
Ⅶ 危險品駕駛員要幾種證件
要專用車輛運輸,汽車行駛證,汽車駕駛證,危險物品運輸許可證,和危險物品運輸資格證。全部了。請給個採納!謝謝!啦!
Ⅷ 煤礦防爆車司機主要干什麼,工作有什麼危險性和職業病,待遇咋樣
不行的,來開車管住,不管吃,拋去吃飯的錢沒有多少利潤,又危險,又受苦,真真的拿命換錢還換不到一個好價錢。
Ⅸ 煤礦井下防爆車沒有駕駛本可以駕駛嗎如果發生事故承擔什麼責任
那是行業內部規定。領導要是讓你開領導要負責任的,如果你自己沒得到允許出了事自己有責任,相關領導也跟著受累。就看安全條列是怎麼規定的,就像電動車你有本子嗎,你那個車比電動車還慢,估計就不需要本子。
Ⅹ 開危險品車的司機需要什麼證件
開危險品車的司機需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 格證。
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六條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第十一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四)取得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或者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
(五)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徵、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六條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三)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或者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及復印件或者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學籍證明;
(四)相關培訓證明及復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