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誰有關於防爆方面的知識給提供一點好嗎謝謝了!
到國家標准委員會找GB3836的標准仔細閱讀
GB 38361-2000
本 標 准 是根據國際標准IEC 60079-0:1998(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0部分:通用要求》對
GB 3836.1-1983進行修訂的,在技術內容上與IEC 60079-0:1998等效,編寫規則上與之等同並符合
GB/T 1. 1-1993的規定。
本 標 准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總標題下分以下部分:
第 1部 分 :通用要求
第 2 部 分:隔爆型「d"
第 3 部 分:增安型die;
第 4部 分 :本質安全型6il)
第 5 部 分:正壓型+p11
第 6 部 分:充油型960.9
第 7部 分 :充砂型、」
第 9 部 分:澆封型66MH
在 根據 IEC 60079-0;1998修訂GB 3836.1-1983時,為解決I類電氣設備非金屬材料外殼的防火
間題,增加了對塑料外殼的阻燃性能要求。見附錄E,
本 標 准 還保留了GB 3836.1-1983中的部分內容:
1) 檢 驗 程序,以適應我國防爆電氣產品檢驗的需要,見附錄A,
2) I 類 電氣設備的防潮要求,以滿足我國煤礦潮濕環境條件的特殊要求,見附錄C,
3) I 類 手持式或支架式電鑽(以及附帶的插接裝里)、攜帶式儀器儀表、燈具的外殼,可採用抗拉強
度不低於120 MPa,且按GB 13813規定的摩擦火花試驗方法考核合格的輕合金製造。保留該內容,以
解決我國某些特殊手持式電氣設備的輕量化問題(見8-3).
本 標 准 與GB 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變:
1) 標 准 名稱的修訂,即將《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改為《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2) 將 術 語「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修訂為「爆炸性氣體環境」;
3) 塑 料 外殼為解決靜電電荷堆積,增加了「外殼表面積」限制、「防止靜電電荷堆積的結構」措施、
「抗光老化規定」、「阻燃性能規定」等,
4) 修 訂 了I類電氣設備外殼用輕金屬含鎂量的規定.
5) 外 接 地連接件的尺寸修訂為與內接地連接件尺寸一樣;
6) 塑 料 外殼的表面電阻測量方法修訂為測量「相距(10士0.5 )m m、長(100士1)m m、寬((1士0.2 )
mm的兩平行直線段間的電阻值;
7) 增 加 了Ex元件、熔斷器、插接裝置、手提燈和帽燈等內容;
8) 在 試 驗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試驗、塑料耐光老化試驗、輕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試驗等;
9) I 類 電氣設備無保護的透明件,在高機械危險的情況下,沖擊試驗能量從GB 3836.1- 1983的
10J降為7J,沖擊試驗環境溫度由(25士10)'C修訂為(20士5)'C ;
1的 取 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龍沖頭作沖擊試驗的規定,
11 ) 防 爆電氣設備送審時,只要求製造廠送與防爆性能有關的資料,但增加了有關工廠產品質量保
證文件資料的要求。
本 標 准 是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基礎標准。防爆電氣設備產品標准與本標准抵觸時,應以本標
准為准.
GB 3836.1-2000
本 標准 從 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 3836.1-1983,
本 標 准 的附錄A、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 標 准 的附錄B、附錄G都是提示的附錄。
本 標 准 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
本 標 准 由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 標 准 起草單位:機械工業部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撫順分院和重慶分院、沈陽
電氣傳動研究所等。
本 標 准 主要起草人:郭建堂、陳在學、黃榮光、萬邵拍、季明煥、王軍。
本 標 准 1983年8月首次發布,2000年1月第1次修訂。
本 標 准 委託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GB 3836.1-2000
IE C 前 言
1) 國 際 電工委員會(IEC)是一個國際性的標准化組織,它是由所有的國家電工技術委員會(IEC
National Committees)組成的。IEC的宗旨是為了促進電工領域中有關標准化的所有問題的國際性合
作。為此目的,除了其他活動外,IEC還出版國際標准。標准制定委託各個技術委員會進行。在該准備工
作中,對該專題感興趣的任何IEC國家委員會都可以參加。在標準的制定中,國際性的、政府與非政府
性及與IEC有關的組織,也可以參與該工作.按照兩組織之間協商的條件決定,IEC緊密地與國際標准
化組織(ISO)合作。
2) I E C 關於技術問題的正式決議或協議都盡可能地反映國際間的一致意見,因為對該專題特別感
興趣的各國家委員會在該技術委員會中都有代表參加。
3) 他 們 具有國際上通用的推薦形式,以標准、技術報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並在這個意義上為各國
家委員會認可。
4) 為 了 促進國際間的統一,IEC各國家委員會都同意在本國標准和區域性標準的最大允許范圍內
採用IEC國際標准。IEC標准和各國相應標准或區域性標准之間如有差別,均應在各國家標準的文本
中清楚地表明。
5) 國 際 電工委員會((IEC)對批准程序沒有規定。因此對宣稱某設備符合國際標準的某個標准時,國
際電工委員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6) 值 得 注意的是本國際標準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專利權,國際電工委員會對某些等同或全部等同
將不負任何責任。
國 際 標 准IEC 60079-0由IEC TC 31「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技術委員會」制定。
該 第 3 版將刪除和代替1983年出版的第2版本並且進行了技術修訂。
該 國 際 標準是以CENELEC出版的歐洲標准EN 50014(1992)為基礎制定的。
本 標 准 以下列文件為根據
卜/2 F4D8/ISFDIS十31R/2*524/%R*VD州
本 標 准 投票批準的全部情況可以在上表所列的投票報告中查到。
附 錄 B 和附錄C構成本標準的整體部分。附錄A和附錄D是非標准內容。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標准
爆 炸 性氣 體 環 境 用 電 氣 設備GB3 836.1-2000
第 1部 分 :通 用 要 求 eqvIE C60 079-0:1998
代 替 G B 38 36 .1 - 19 83
El ec tri ca la pp ar at us f ore xplosiveg asa tmospheres-
Pa rt 1 : G e ne ral r equ ir em en ts
1 范圍
1.1 本標准規定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Ex引人裝置,Ex元件的結構、檢驗和標志的通用要求
及檢驗程序。』〕
1.2 本標准將由下列防爆型式專用標准補充或修改.
GB 3 83 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 83 6.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 83 6.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0i"
GB 3 83 6.5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5部分:正壓型"Pn
GB 3 83 6.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6部分:充油型+o"
GB 3 83 6.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 83 6.9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9部分:澆封型"m"
GB 7 95 7 礦用安全帽燈
『貳』 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有哪些類型
礦用電氣設備分為兩大類,即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和礦用防爆型電氣沒備。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是一種煤礦井下用的非防爆型電氣設備,它只能用於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對其基本要求是:外殼堅固、封閉,能防止從外部直接觸及帶電部分;防滴,防濺、防潮性能好;有電纜引入裝置,並能防止電纜扭轉、拔脫和損傷;開關手柄和門蓋之間有連鎖裝置等。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外殼的明顯處,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KY"。
根據不同的防爆要求,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主要分為礦用隔爆型、礦用增安型、礦用本質安全型、礦用正壓型、礦用充砂型、礦用澆封型及礦用氣密型等。
1.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
所謂隔爆,就是將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放在特製的外殼內,該外殼具有將殼內電氣部件產生的火花和電弧與殼外爆炸性混合物隔離開的作用,並能承受進入殼內的爆炸性混合物被殼內電氣設備的火花、電弧引爆時所產生的爆炸壓力,而外殼不被破壞,同時能防止殼內爆炸生成物向殼外爆炸性混合物傳爆。這種特殊的外殼叫隔爆外殼。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
2.礦用增安型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對於那些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溫度的礦用電氣設備,為了提高其安全程度,在設備的結構、製造工藝以及技術條件等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從而避免了設備在運行和過載條件下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實現丫電氣防爆。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在電氣設備原有的技術條件上,採取了一定的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但並不是說這種電氣設備就比其他防爆形式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好。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達到什麼程度,不但取決於設備的自身結構形式,也取決於設備的使用環境相維護的情況。能製成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僅是那些在正常運行中不產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的電氣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照明燈具等。
3.礦用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通過限制電氣設備電路的各種參數,或採取保護措施來限制電路的火花放電能量和熱能,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周圍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從而實現了電氣防爆。這種電氣設備的電路本身就具有防爆性能,也就是從「本質」上就是安全的,故稱為本質安全型(以下簡稱本安型)。採用本安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4.正壓型電氣設備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將電氣設備置入外殼內,殼內無可燃性氣體釋放源;將殼內充入保護性氣體,並使殼內保護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實現電氣設備的防爆。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標志為「p」,標志全稱是「Expl」。
5.礦用充砂型電氣設備
充砂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在電氣設備的外殼內充填石英砂粒,將設備的導電部件或帶電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填料層之下,使之在規定的條件下,在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都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充砂型電氣設備用於在使用時活動零件不直接與填料接觸的、額定電壓不超過6kV的電氣設備。
『叄』 簡述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有哪些型式
防爆電器是指存在有爆炸危險性氣體和蒸氣的場所採用的一類電氣設備。化工生產經常遇到各內種有爆炸危險容性的氣體和蒸氣,在有這些介質的地方,按照有關規范、標准和規定,正確選用合適的防爆電器,是保證安全生產、防止爆炸和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
按類型分為隔爆型、增安型 、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
主要品種有防爆轉換開關及刀開關、防爆空氣自動開關、工廠用防爆磁力起動器、防爆控制按鈕、防爆操作柱、防爆行程開關、防爆插銷、防爆接線箱、防爆接線盒、防爆管件及密封材料、防爆電磁鐵及防爆電磁閥等。
來自安弘認證網
『肆』 ExdIICT6防爆標志的含義
Ex 防爆 d 隔爆型 II 廠用(非礦用)T6溫度組別≤80℃ /DIP 粉塵防爆 適用於20區 TA 型 T6 溫度組別,本產品為符合隔爆和粉塵兩種防爆類型。
『伍』 防爆等級d2BT4什麼意思
防爆標志為dIIBT4,代表:防爆電氣產品的型式為隔爆型,是使用在II類場所版的IIB級(類)別,爆炸性氣權體的引燃溫度為T4的組別。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陸』 防爆電器標志的含義是什麼
含義:
防爆標志是指用於描述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溫度組別、防爆型式以及所適用區域的標識。而防爆電氣設備在有粉塵及易燃混合氣體的工作情況下,電機和電器設備絕對不能有電火花泄漏。
如果採用普通的空氣開關,開關時產生的電弧會引爆可燃混合氣體,就可能發生類似於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的慘案。
防爆標志是指用於描述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溫度組別、防爆型式以及所適用區域的標識。可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組成:
防爆電氣設備按GB 3836標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1. 防爆型式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2. 設備類別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
3. 氣體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越大,其危險性越高。
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可用最大試驗安全間隙表示。
同時,爆炸性氣體、液體蒸氣、薄霧被點燃的難易程度也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點燃電流比表示。
II類隔爆型電氣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
4. 溫度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
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
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6)防爆電氣結構形式擴展閱讀:
國內執行標准:
GB 3836.1~15-2010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
GB 12476.1~10-2013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器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防爆電器主要分為:防爆燈具、防爆電器、防爆管件 、防爆防腐電器、粉塵防爆電器、不銹鋼防爆電器。
化工生產經常遇到各種有爆炸危險性的氣體和蒸氣,在有這些介質的地方,按照有關規范、標准和規定,正確選用合適的防爆電器,是保證安全生產、防止爆炸和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
按類型分為:
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主要品種有防爆轉換開關及刀開關、防爆空氣自動開關。
工廠用防爆磁力起動器、防爆控制按鈕、防爆操作柱、防爆行程開關、防爆插銷、防爆接線箱、防爆接線盒、防爆管件及密封材料、防爆電磁鐵及防爆電磁閥等
『柒』 防爆的防爆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用適應的通風方法。
(3)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
(4) 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採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參見防爆膜。 定義: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
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說明:ⅡC標志是較高的防爆等級,但並不表示該設備性能最好。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可燃溫度。
例如:防爆感測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麼感測器在最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100℃。
溫度組別: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 T1 T2 T3 T4 T5 T6 450 ℃ 300 ℃ 200℃ 135 ℃ 100 ℃ 85℃ I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
III類電氣電氣設備在分為:IIIA類:可燃性飛絮;IIIB類:非導電性粉塵;IIIC類:導電性粉塵。 將工廠或礦區的爆炸危險介質,按其引燃能量,最小點燃溫度以及現場爆炸性危險氣體存在的時間周期進行科學分類分級,以確定現場防爆設備的防爆標志和防爆形式。
名詞解釋:
ia 等級: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二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註: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氣密外殼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數。
ib 等級: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正常工作時,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或氣密外殼保護,並且有故障自顯示的措施,一個故障 時安全系數為 1.0 。
EExd:是指將爆炸包起來的意思;
IIC:是指點燃能量uJ,280,>180,60...80,<60;T6:是指溫度組別,即電氣設備按其最大表面溫度被分在不同的溫度組別。氣體的溫度組別按不同的點燃溫度劃分。T6是85度。
隔爆型電氣設備(d):是指把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和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的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e):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i):在正常運行或在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n):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產生電弧或火花,也不產生能夠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表面或灼熱點,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的電氣設備。
防爆特殊型(s): 電氣設備或部件採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特殊電氣設備「s」型處置。 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
1、國際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
0區(Zone 0):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於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Zone 1):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Zone 2):一般情形下,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基存在時間亦很短;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2、易爆區域等級劃分,國際標准與美國標準的對照比較
I.E.C. N.E.C.
氣體 Zone 0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1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2 Class I, Division II
粉塵 Zone 10 Class II, Division I
Zone 11 Class II, Division II
I.E.C.: 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nterna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N.E.C.: 美國電氣規程(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U.S.A.) 防爆標志
IEC 防爆等級標准格式:Ex(ia)ⅡC T4 E:按CENELEC標志認可 Ex:防爆公用標志 ia:防爆型式(本質安全) Ⅱ:設備組別 C:氣體組別 T4:溫度組別 典型的危險性氣體 歐洲電工
標准化委員會
EN50014EC 北 美
NEC500條款
CLASS1表氣 中 國
GB-3836-1 最小點燃能量
(微 焦) 乙 炔 ⅡC A ⅡC 20 氫 氣 ⅡC A ⅡC 20 乙 烯 ⅡB C ⅡB 60 丙 烷 ⅡA D ⅡA 180 注:中國GB3836標准規定ⅡC級最小點燃能量為19微焦耳,ⅡA級最小點燃能量為200微焦耳。
氣體分組和點燃溫度,在一定環境溫度和壓力下與可燃性氣體和空氣的混合濃度有關。
根據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國和歐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採用的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准將爆炸性氣體分為四個危險等級: 溫度組別
級別 T1 T2 T3 T4 T5 T6 Ⅱ A 甲烷、甲苯、甲酯、乙烷、丙烷、丙酮、丙烯酸、苯、苯乙烯、一氧化碳、醋酸乙酯、醋酸、氯苯、醋酸甲酯、氨 甲醇、乙醇、乙苯、丙醇、丙烯、丁醇、丁烷、醋酸丁酯 、醋酸戊酯、環戊烷、 戊烷、戊醇、己烷、己醇、庚烷、辛烷、環乙醇、松節油、石腦油、石油(包括汽油)、燃料油、戊醇四氯 乙醛、三甲胺 亞硝酸乙酯 Ⅱ B 丙烯酯、二甲醚、市用煤氣 丁二烯、環氧丙烷、乙烯 二甲醚、丙烯醛、碳化氫 乙醚、二乙醚 Ⅱ C 氫、水煤氣 乙炔 二硫化碳 硝酸乙酯 美國和加拿大首先將散布在空氣中的爆炸性物體分成:
三個CLASS(類別):CLASSⅠ氣體和蒸氣;CLASS Ⅱ塵埃;CLASS Ⅲ纖維。
然後再將氣體和塵埃分成 Group(組):
組名 代表性氣體或塵埃
A 乙炔
B 氫氣
C 乙烯
D 丙烷
E 金屬塵埃
F 煤炭塵埃
G 穀物塵埃
2、溫度組別(T組)
這是與氣體點燃溫度有關的電氣設備(假定環境溫度為40℃時)的最高表面溫度,點燃能量與點燃溫度無關。在標准BS5345第一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氣體和其組別。 最高表面溫度(℃) 溫度組別 常見爆炸性氣體 IEC79-8 GB3836-1 450℃ T1 T1 氫氣、丙烯腈等46 種 300℃ T2 T2 乙炔、乙烯等47 種 200℃ T3 T3 汽油、丁烯醛等36 種 135℃ T4 T4 乙醛、四氟乙烯等6 種 100℃ T5 T5 二硫化碳 85℃ T6 T6 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 1、各種防爆型式的對應標准 防爆型式 在英國允許
使用的場所 中國標准
GB3836 防爆型式
符 號 IEC標准
79- CENELEC標准
EN50 增安型 1或2 3 e 7 019 本質安全型 0,1或2 4 ia,ib或ic 11 020(設備) 隔爆型 d 2 d 1 018 特殊型 s 無 s 無 無 2、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防爆類型選型表 爆炸危險區域 適用的防護型式
電氣設備類型 符 號 0區 1、本質安全型(ia級) ia 2、其他特別為0區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s 1區 1、適用於0區的防護類型 2、隔爆型 d 3、增安型 e 4、本質安全型 ib 5、充油型 o 6、正壓型 p 7、充砂型 q 2區 1、適用於0區或1區的防護類型 2、符合GB3836.4/8的設備 nA,nC,ic 3、防爆方法對危險場所的適用性: 序號 防爆型式 代號 國家標准 防爆措施 適用區域 1 隔爆型 d GB3836.2 隔離存在的點火源 Zone1,Zone2 2 增安型 e GB3836.3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Zone1,Zone2 3 本安型 ia GB3836.4 限制點火源的能量 Zone0-2 4 本安型 ib GB3836.4 Zone1,Zone2 5 正壓型 px,py,pz GB3836.5 危險物質與點火源隔開 Zone1,Zone2 6 充油型 o GB3836.6 Zone1,Zone2 7 充砂型 q GB3836.7 Zone1,Zone2 8 無火花型 nA,nL,nC,nR,nZ GB3836.8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Zone2 9 澆封型 ma,mb GB3836.9 Zone1,Zone2 10 氣密型 h GB3836.10 Zone1,Zone2 (BS EN60529;1992)
作為應用於易爆危險區的儀表,對其外殼的保護等級亦應作出規定,賦予一定的代碼,即IP等級號。
IEC144規定的殼體保護等級由一個對應其抗外界物體沖擊與穿刺能力及防水能力的代碼表示。例如:本安型儀表測量電路板不應從其殼體中取出,否則會違反IP40所提出的最低要求。保護等級由兩位數字組成,在其前加上IP字樣。
第一位特徵數字防止固定導體異物進入 0 無防護 1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50mm 2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12mm 3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2.5mm 4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1.0mm 5 防塵 6 塵密 第二位特徵數字防止進水造成有害影響 0 無防護 1 垂直滴水 2 傾角75-90°滴水 3 淋水 4 濺水 5 噴水 6 猛烈噴水 7 短時間侵水 8 連續侵水 另註:
IP1 2
第一位數字 第二位數字
抗外界物體沖刺能力防水能力
0:無抗沖穿能力 0:無防水穿能力
1:外界物體尺寸大於50mm(特大) 1:水自落下滴
2:外界物體尺寸大於12mm(中) 2:水滴入角度為-15°
3:外界物體尺寸大於2.5mm(小) 3:水以60°角度噴射
4:顆粒狀外界物體,粒度大於1mm 4:從各方面噴射
5:危險性塵埃 5: 50升/分的水束
6:穿透性塵埃(僅適用於特殊殼體) 6: 100升/分的水束
7:以1米/分的速度浸入水中
8:以預先商定的方式浸入水中 供電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將動力電與電子元件隔離。
2、採取措施杜絕外界干擾電磁場通過繼電或電流輸出端偶合至電子元件中。
3、限制感測電路的工作電源及電壓
本安型電路可分為兩類:ia及ib。Ib本安電路必須保證正常工作狀態下以及系統中存在一起故障時,電路元件不發生燃爆。Ia本安電路則要求正常工作狀況下及存在兩起故障時,元器件不發生燃爆。 1、IEC / CENELEC / EUrOPE及NORTH AMERICA / FM標准為經常選用,而CANADA / CSA標准幾乎在中國不使用。
例: CENELEC: Eex de/Eex d ib IIC T2-T6
FM: NI/I/Z/ABCD DIP/II, III/1/EFG
XP/I/1/ABCD DIP/II, III/1/EFG
CSA: Class I, Div 2, ABCD
2、新的歐洲防爆標准ATEX100a將取代原CENELEC標准(截止2003年)
ATEX 100a: II IG Eex ia IIB T6
I II 1G Zone 0 1D, 2D,3D st explosion
Mining other 2G Zone 1
Instry instry 3G Zone 2 安全柵安全參數定義:
*8226; 安全柵最高允許電壓: Um
保證安全柵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許非本安端可能輸入的最高電壓
*8226; 安全柵最高開路電壓: Uoc
在最高允許電壓范圍內本安端開路時電壓最大值
*8226; 安全柵最大短路電流: Isc
在最高允許電壓范圍內本安端短路時的電流最大值
*8226; 安全柵允許分布電容: Ca
保證本質安全性能情況下本安端最大允許外接電容
*8226; 安全柵允許分布電感: La
保證本質安全性能情況下本安端最大允許外接電感

『捌』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8)防爆電氣結構形式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