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防爆區電氣設備與管路跨接需多大電線
防爆電氣設備接地的技術要求
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進行接地,以確保運行的安全可靠。對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的接線盒,都必須具有外接地螺栓,並標出接地符號「〨」。對攜帶式和移動式電氣設備,可不設外接地螺栓,但必須採用有接地芯線的電纜。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當採用直接引入方式時,則在主空腔內部)必須設有專用的內接地螺栓、並標志接地符號「〨」。但電機車上的電氣設備和電壓不高於36V的電氣設備除外。
對沒有必要接地或不允許接地的電氣設備,可不設內、外接地螺栓。Ⅱ類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可只設專用外接地螺栓。
對內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當導電芯線截面不大於35mm時,應不小於接線螺栓直徑。當導電芯線截面大於35mmz時,應不小於連接導電芯線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徑,但至少等於連接35mm2芯線的螺栓直徑。
對外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功率大於10kW,的設備,不得小於M12;功率大於5kW至10kW,的設備,不得小於M10;功率大於250W,至5kW的設備,不得小於M8;當功率不大於250W,且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得小於M6;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能壓緊接地芯線即可。
參考內容: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基本要求
電氣設備的配電
進入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源應採用3相5線制,即零線和地線分開;
如果是3相4線制,則應在安全場所首先轉化為3相5線制;
保護地線的接地電阻應滿足有關標准要求。
電氣設備的接地
處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外殼應與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電氣設備的內接地端子應與電纜中專門配置的地線相連;
如果設備是安裝在接地的金屬構架上,或者設備採用接地良好的導管布線方式安裝,則可視作已有外接地;
不能用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作為接地線。
其他要求
電氣設備的供電應設置適當的保護裝置,以避免設備因過載、短路、斷路或接地故障產生有害影響。例如,增安型鼠籠電動機應配置反時限保護裝置。
防爆電氣系統的配線要求
0區:只允許敷設本質安全電纜系統,並應考慮浪涌保護和防雷措施。
1區和2區:可採用電纜配線系統,也可採用電線管配線系統。
電纜配線系統
a)對於固定式設備允許使用塑料護套、橡膠護套或礦物絕緣護套電纜;
b)對於移動式設備必須使用重型(加厚)橡膠護套電纜,導線面積最小1mm2。
電線管(保護)配線系統-必須防止直接將電線管用作壓緊螺母
a)電線管中允許使用絕緣單芯電纜或多芯電纜;
b)電線管中電纜的總面積(含絕緣層)應不超過電線管截面積的40%;
c)電線管進入或離開爆炸危險區域交界的地方必須按要求配置密封附件,並作堵封處理。
注意:採用地溝或橋架敷設的電纜或電線管應靠近危險側較低的一側或遠離釋放源。即當危險介質比重比空氣重時,電氣布線應在上側,否則應在下側。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1)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隔爆面應塗防銹油,不允許塗油漆或膠;
隔爆型電氣設備電纜引入裝置的橡膠密封圈的內徑應與引入電纜外徑相適應,並用原配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不能直接用鋼管或撓線管壓緊密封圈;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隔爆面緊固件應設彈簧墊圈,並充分擰緊;
用於外部導線或電纜接線的接線盒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滿足標准規定要求;
特別注意北美進口的防爆電氣設備電纜引入口的處理。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2)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增安型電氣設備引入電纜或導線應與連接件可靠連接,並滿足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
電纜引入裝置內的橡膠密封圈應用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增安型電動機應配備過載反時限保護裝置,保證電動機堵轉時在電動機銘牌規定的時間內斷開電源;
完成安裝後的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應滿足IP54要求。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3)本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沒有採取特別保護措施的關聯電氣設備必須安裝在安全場所;
關聯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不應超過銘牌規定的最高允許電壓;
關聯電氣設備與本安電氣設備間連接電纜的分布電容和電感應滿足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關聯電氣設備應按規定要求接地(如齊納安全柵接地應設兩根接地線,且接地電阻應小於1歐姆);
本安電路的電纜應與其他電路分開走線;
連接電纜或導線的截面應滿足規定要求,並滿足500V絕緣要求;
不同本安迴路的連接電纜或導線應採取屏蔽措施,屏蔽層應在安全場所接地。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4)澆封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澆封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的配置應滿足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電源的預期斷路電流應滿足產品銘牌的規定要求;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如對於環境溫度、濕度、介質、陽光照射等的限制條件);
澆封型電氣設備連接電纜的延伸必須採用防爆接線盒過渡連接;
查看產品型號末尾有無「X」,如有則說明有特殊使用說明,應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使用。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
接線盒不裝壓緊密封圈、平墊和壓緊螺母,直接用電線管旋入(電纜引入處的螺紋一般為直螺紋,而旋入的電線管螺紋為帶錐度的管螺紋,兩者不配合。對於Exd產品達不到隔爆要求,對於Exe產品通常達不到IP54的外殼防護等級);
進口電氣設備未經國內認證,且安裝不符合中國國家安裝規范要求;
一個電纜引入口穿多根電纜或電纜和導線的混合,或電纜護套外徑尺寸與密封圈不匹配(不滿足±1mm要求);
冗餘電纜引入口沒有按規定使用金屬堵板封堵,有的密封圈堵板和平墊圈的相對位置不對;
戶外用電氣設備不滿足IP54的基本(環境適應性)要求,設備進水現象嚴重;
接線盒內部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滿足產品規定的使用要求,有的丟棄原配的接線端子,直接採用絞接;
危險區域內電源的中性線N和地線PE沒有嚴格分開;
不同區域界面沒有有效隔離;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續)
本安與非本安電路沒有分開走線;現場設備採用了本安設備,但控制室沒有配安全柵;組成系統的設備不滿足參數匹配要求(未經迴路安全評定);安全柵布置不能滿足本安與非本安電路分開走線的要求;不合理的設計:隔爆型儀表,控制室一側配安全柵;
不帶電的金屬裸露導體(如電纜布線的電氣設備外殼)沒有可靠接地;
設備選型方面存在誤區:氫氣爆炸性危險場所以實際使用量較少為理由採用IIB級防爆電氣設備,沒有按規定採用IIC級防爆電氣;
照明燈具與接線盒之間的接管沒有採用原裝配件,致使連接結構不滿足電纜引入要求;
部分電氣設備不具備整機防爆合格證書。如風機、排風扇等;
在爆炸性粉塵危險場所選用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採用本安防爆技術消防設施系統中配置的齊納安全柵沒有可靠接地。
電氣整機防爆
「電氣整機防爆」是指對設備製造、工程設計、安裝使用和維修等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全面要求;
在我國爆炸危險場所中的電氣設備和線路存在諸多不防爆環節:如主機防爆、附件不防爆、儀表不防爆;同類設備一部分防爆、另一部分不防爆;防爆設備型號不全,系統配置不合理;備件不配套及施工存在問題等,都是不滿足「電氣整機防爆」要求的表現;
「電氣整機防爆」概念最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針對我國在防爆電氣設備應用中存在的上述實際現狀而提出的,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爆炸危險場所設施的危險因素;
因此,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生產、檢驗、安裝、使用和維護各環節的相關方必須基於「電氣整機防爆」要求各司其職。
⑵ 爆炸環境的配管要求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device for explosion atmospheres and fire hazard
electr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7—96
3.3 爆炸危險環境內的鋼管配線
3.3.1 配線鋼管,應採用低壓流體輸送用鍍鋅焊接鋼管。
3.3.2 鋼管與鋼管、鋼管與電氣設備、鋼管與鋼管附件之間的連接,應採用螺紋連接。不得採用套管焊接,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3.3.2.1 螺紋加工應光滑、完整、無銹蝕,在螺紋上應塗以電力復合脂或導電性防銹脂。不得在螺紋上纏麻或絕緣膠帶及塗其它油漆。
3.3.2.2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和2區時,螺紋有效嚙合扣數:管徑為25mm及以下的鋼管不應少於5扣;管徑為32mm及以上的鋼管不應少於6扣。
3.3.2.3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或2區與隔爆型設備連接時,螺紋連接處應有鎖緊螺母。
3.3.2.4 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和11區時,螺紋有效嚙合扣數不應少於5扣。
3.3.2.5 外露絲扣不應過長。
3.3.2.6 除設計有特殊規定外,連接處可不焊接金屬跨接線。
3.3.3 電氣管路之間不得採用倒扣連接;當連接有困難時,應採用防爆活接頭,其接合面應密貼。
3.3.4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和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的鋼管配線,在下列各處應裝設不同型式的隔離密封件:
3.3.4.1 電氣設備無密封裝置的進線口。
3.3.4.2 管路通過與其它任何場所相鄰的隔牆時,應在隔牆的任一側裝設橫向式隔離密封件。
3.3.4.3 管路通過樓板或地面引入其它場所時,均應在樓板或地面的上方裝設縱向式密封件。
3.3.4.4 管徑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線箱450mm以內及每距15m處,應裝設一隔離密封件。
3.3.4.5 易積結冷凝水的管路,應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裝設排水式隔離密封件,排水口應置於下方。
3.3.5 隔離密封的製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3.3.5.1 隔離密封件的內壁,應無銹蝕、灰塵、油漬。
3.3.5.2 導線在密封件內不得有接頭,且導線之間及與密封件壁之間的距離應均勻。
3.3.5.3 管路通過牆、樓板或地面時,密封件與牆面、樓板或地面的距離不應超過300mm,且此段管路中不得有接頭,並應將孔洞堵塞嚴密。
3.3.5.4 密封件內必須填充水凝性粉劑密封填料。
3.3.5.5 粉劑密封填料的包裝必須密封。密封填料的配製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澆灌時間嚴禁超過其初凝時間,並應一次灌足。凝固後其表面應無龜裂。排水式隔離密封件填充後的表面應光滑,並可自行排水。
3.3.6 鋼管配線應在下列各處裝設防爆撓性連接管:
⑶ 防爆場所電氣線路敷設
⒈氣體、蒸氣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 ⑴、電氣線路位置選擇 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 當易燃物質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在較低處敷設或電纜溝敷設 當電氣線路沿送運易燃場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沿危險情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 ②、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在管道上方,比空氣輕時,在管道下方 ⑵、線路敷設 在爆炸危險場所嚴禁絕緣導線明敷,電氣線路採用三相五線制,單相三線制、穿鋼管配線或電纜線路。 ⑶、隔離密封 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保護管、電纜或鋼管穿過爆炸危險環境等級不同或爆炸性氣體或蒸氣的介質不同區域之間的隔牆或樓板處間孔洞時,應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⑷、導線材料的選擇 配電線路採用絕緣銅芯線,電纜應採用耐熱、阻燃、耐腐蝕的,不宜採用油浸絕緣電纜 額定電壓大於500V 允許載流量低於非爆炸危險場所的載流量 ⑸、電氣線路的聯接 電氣線路不允許有中間接頭,導線與電器相連接時應採用防爆接線盒 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的各項要求與氣體、蒸氣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的要求基本一致 ⒊火災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火災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避開可燃物,盡可能採用絕緣導線,導線額定電壓不低於500V
⑷ 求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1~4-2010標准抄的正式編號、名稱應為:
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2010爆炸性環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2010爆炸性環境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⑸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要求有哪些
你好,一、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處敷設。
二、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或鋼管,在穿過不同區域之間牆或樓板處的孔洞,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三、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如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四、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高壓配線應採用銅芯電纜;爆炸性粉塵環境11區內高壓配線除用電設備和線路有劇烈振動者外,可採用鋁芯電纜。
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全部的和爆炸性粉塵環境11區內有劇烈振動的,電壓為1000V以下用電設備的線路,均應採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
五、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絕緣導線和電纜的導體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的1.25倍,和自動開關長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25倍(本款第2項情況除外);
2.引向電壓為1000V以下鼠籠型感應電動機的支線的長期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電動機額定電流的1.25倍;
3.電壓為1000V以下的導線和電纜,應按短路電流進行熱穩定校驗。
六、在爆炸性粉塵環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必須不低於網路的額定電壓,且不應低於500V.工作中性線絕緣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的額定電壓相等,並應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敷設。
七、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單相網路中的相線及中性線均應裝設短路保護,並使用雙極開關同時切斷相線和中性線。
八、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11區內電纜線路不應有中間接頭。
九、選用電纜時應考慮環境腐蝕、鼠類和白蟻危害以及周圍環境溫度及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橋架敷設時宜採用阻燃電纜。
十、對3~10kV電纜線路應裝設零序電流保護;保護裝置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0區內宜動作於跳閘,在爆炸性粉塵環境11區內宜作用於信號。
⑹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標准編號:JB/T 9599-1999
標准名稱:防爆電氣設備用鋼管配線附件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Conit wiring accessory for explosion
替代情況:ZB K35 007-1990
實施日期:2000-1-31
頒布部門:國家機械工業局
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鋼管配線附件(包括殼內無裸露帶電零件的盤類和接頭類以下簡稱「附件」) 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
本標准適用於附件的設計、製造與檢驗。
【GB國家標准】GB 3836.3-19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 「e」
⑺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是:
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於2011年8月1日實施,與國際電回工委員會標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為若幹部分:
GB3836.1 設備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 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3836.5 正壓外殼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電氣設備
GB3836.9 澆封型「m」
GB3836.11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3836.12 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3836.1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3836.14 危險場所分類
GB3836.15 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3836.16 電氣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煤礦除外)
GB3836.17 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
⑻ 防爆現場的電氣布線有具體的施工規范或者是國家標准嗎有的話是什麼請各位高手指點迷津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范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7—96 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