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火與防爆安全裝置有哪些
(一)水滅火介質
水是人類使用最早並且最普遍的滅火劑。它的主要優點是滅火性強,價格低廉,取用方便。水的吸熱量比其他物質大,加熱1kg水,使溫度升高1℃,需要4186.8J的熱量。如果滅火時水的初溫為1O℃,那麼1L水達到沸點(100℃)時需376.8k 防火與防爆安全裝置主要有阻火裝置、泄壓裝置和指示裝置等。
(一)阻火裝置
阻火裝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竄入設備、容器與管道內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內擴散。
阻火裝置工作原理是在可燃氣體進出口兩側之間設置阻火介質,當一側著火時,火焰的傳播被阻而不會燒向另一側。常用的阻火裝置有安全液封、阻火器和單向閥。
1.安全液封。這類阻火裝置以液體作為阻火介質,目前,廣泛使用安全水封,它以水作為阻火介質,一般裝置在氣體管線與生產設備之間。常用的安全水封有敞開式和封閉式兩種。使用安全要求:
(1)使用安全水封時,應隨時注意水位不得低於水位計(或水位截門)所標定的位置。但水位也不應過高,否則除了可燃氣體通過困難外,水還可能隨可燃氣體一道進入出氣管。每次發生火焰倒燃後,應隨時檢查水位並補足。安全水封應保持垂直位置。
(2)冬季使用安全水封時,在工作完畢後應把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現凍結現象,只能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明火或紅鐵烘烤。為了防凍,可在水中加入少量食鹽以降低冰點(溶液內含食鹽量為13.6%時,冰點為-10.4℃;溶液中含食鹽量為22.4%時,冰點為-21.2℃)。
(3)使用封閉式安全水封時,由於可燃氣體(尤其是碳氫化合物)中可能帶有粘性油質的雜質,使用一段時間後容易糊在閥和閥座等處,所以需要經常檢查逆止閥的氣密性。
2.阻火器。這類阻火裝置的工作原理是:火焰在管中以蔓延的速度隨著管徑的減小而減小,最後可以達到一個火焰不蔓延的臨界直徑。這一現象按照鏈式反應理論的解釋是:管子直徑減小,器壁對游離基的吸附作用的程度增加。用熱損失的觀點來分析,當管徑小到某個極限值時,管壁的熱損失大於反應熱,從而使火焰熄滅。阻火器是根據上述原理製成的,即在管路上連接一個內裝細孔金屬網或礫石的圓筒,可以阻止火焰從圓筒的一側蔓延到另一側。
影響阻火器性能的因素是阻火層的厚度及其孔隙直徑和通道的大小。
3.單向閥。單向閥亦稱逆止閥。其作用是僅允許可燃氣體或液體向一個方向流動,遇有倒流時即自行關閉,從而避免在燃氣或燃油系統中發生流體倒流,避免高壓竄入低壓造成容器管道的爆裂或發生回火時火焰的倒襲和蔓延等事故。
在工業生產上,通常在系統中流體的進口與出口之間,在與燃氣或燃油管道及設備相連接的輔助管線上,高壓與低壓系統之間的低壓系統上或壓縮機與油泵的出口管線上安置單向閥。
(二)泄壓裝置
泄壓裝置包括安全閥和爆破片。
1.安全閥
安全閥的作用是為了防止設備和容器內壓力過高而爆炸,包括防止物理性爆炸(如鍋爐與壓力容器、蒸餾塔等的爆炸)和化學性爆炸(如乙炔發生器的乙炔受壓分解爆炸)。當容器和設備內的壓力升高超過安全規定的限度時,安全閥即自動開啟,泄出部分介質,降低壓力至安全范圍內再自動關閉。從而實現設備和容器內壓力的自動控制,防止設備和容器的破壞。
設置安全閥時應注意下列幾點:
(1)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最好直接裝設在容器本體上。液化氣體容器上的安全閥應安裝於氣相部分,防止排出液態物料,發生事故。
(2)安全閥用於排泄可燃氣體時,如直接排入大氣,則必須引致遠離明火或易燃物,而且是通風良好的地方,排放管必須逐段用導線接地以消除靜電的作用。如果可燃氣體的溫度高於它的燃點,應考慮防火措施或將氣體冷卻後排入大氣。
(3)安全閥用於泄放可燃液體時,宜將排泄管接入事故儲槽、污油罐或其他容器;用於泄放高溫油氣或易燃、可燃液體等遇空氣可能立即著火的物質時,宜接入密閉系統的放空塔或事故儲槽。
(4)室內的設備(如蒸餾塔、可燃氣體壓縮機的安全閥、放空口)宜引出房項,並高於房頂2m以上。
2.爆破片
爆破片又稱防爆膜、泄壓膜,是一種斷裂型的安全泄壓裝置。爆破片的重要作用:
一是當設備發生化學性爆炸時,保護設備免遭破壞。其工作原理是根據爆炸發展的特點,在設備或容器的適當部位設置一定大小面積的脆性材料(如鋁箔片),構成薄弱環節。當爆炸剛發生時,這些薄弱環節在較小的爆炸壓力作用下,首先遭受破壞,立即將大量氣體和熱量釋放出去,爆炸壓力以及溫度很難再繼續升高,從而保護設備或容器的主體免遭更大損壞,使在場的生產人員不致遭受致命的傷亡。二是如果壓力容器的介質不潔凈,易於結晶或聚合,這些雜質或潔凈體有可能堵塞安全閥,使得閥門不能按規定的壓力開啟,失去了安全閥的作用,在此情況下,就只得用爆破片作為泄壓裝置。
此外,對於工作介質為劇毒氣體或在可燃氣體(蒸氣)里含有劇毒氣體的壓力容器,其泄壓裝置也應採用爆破片,而不宜用安全閥,以免環境污染。因為,對於安全閥來說,微量的泄漏是難免的。爆破片的安全可靠性決定於爆破片的厚度、泄壓面積和膜片材料的選擇。
安裝於室內的設備,其工作介質為可燃易爆物質或含有劇毒物質時,應在爆破片上接導爆筒,並使其通向室外安全地點。防止爆破片破裂後,大量可燃、易爆物質和劇毒物質在室內擴散,擴大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設備的工作介質具有腐蝕性時,應在膜片上塗上聚四氟乙烯防腐劑。應當指出,爆破片的可靠性必須經過爆膜試驗鑒定。凡有重大爆炸危險性的設備、容器及管道,都應安裝爆破片(如氣體氧化塔、球磨機、乙炔發生器等)。
B. 那些產品需要做防爆認證
防爆產品有哪些?
防爆產品大都指的是防爆電氣產品:用於可能發生爆炸的內氣體或粉塵環境容,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具有防爆功能的電器或部件;
防爆電氣產品共劃分為17個產品單元:
1、防爆電機
2、防爆電泵
3、防爆配電裝置類
4、防爆開關、控制及保護產品
5、防爆起動器類
6、防爆變壓器類
7、防爆電動執行機構、電磁閥類
8、防爆插接裝置
9、防爆監控產品
10、防爆通訊、信號裝置
11、防爆空調、通風設備
12、防爆電加熱產品
13、防爆附件、Ex元件
14、防爆儀器儀表類
15、防爆感測器
16、安全柵類
17、防爆儀表箱類
C. 具有防爆功能的叉車工作裝置應當具有什麼防爆的功能
防爆叉車用於特殊使用場所,大家先了解下防爆叉車本身的特點和防爆叉車作業區域的特點。
1、先在已確認為存在有可燃性物質的爆炸危險區域作業內,能嚴格控制叉車自身的各種引燃源。
2、其次可以在對叉車引燃源進行適度控制的同時依靠氣體探測系統對叉車周圍環境的氣體濃度進行探測,當濃度達到其爆炸下限的一定比值時,叉車開始報警並最終自動停車,達到安全作業的目的。 要確保叉車的安全作業,必須有效控制引燃源,包括:
(1)需消除車輛運行中可能產生的靜電以及防止車輛外側、尾部和貨叉因碰撞產生火。
(2)使高達300—500℃的柴油機排氣溫度降到規定的溫度組別以下(如小於或等於135℃)。
(3)柴油機進氣時因吸入可燃性氣體或蒸汽引起超速失控。
(4)當叉車出現水溫、排溫、油溫和表面溫度超高等不正常工況時,應能夠及時自動讓柴油機熄火停機。
(5)柴油機正常燃燒或意外爆炸時火焰通過進氣系統產生回燃。
(6)柴油機排氣火焰和火花傳向周圍大氣。
綜上所述,防爆叉車必須避免漏電,避免有火花等等,所以防爆叉車必須經過特殊處理。防爆叉車和普通叉車的不同處主要在電路上,對電路的要求很高,尤其是電動機,像行走電動機,轉向電機,液壓提升電機,電動機在轉動的時候會產生火花。在一些特殊的地方就會產生危險,所以就進行了特別的防護,隔離。或者是密封的。進行了全屏蔽的處理,有的採用交流電動機,因為交流電動機,在工作的時候沒有火花,所以是比較安全的。在電線之間的連接。都做了特別的處理在進行了防護。
D. 除塵系統除塵管道大於多少米,才設置防爆裝置。
主要除塵點在煤磨系統出口處,即經過選粉後的氣體,這時需要設置專用的煤粉除專塵器,此外磨前的原煤倉屬和成品煤粉倉也需要排氣除塵。煤粉除塵器本身就有防爆設計,另外還有原煤倉、煤粉倉、選粉機(如果是立磨,選粉機在磨內)、還有磨前後的管道上都要設防爆閥,另外一個重要防爆措施是在磨尾管道上要有溫度報警,煤粉除塵器前要有一氧化碳檢測報警。
E. 消防對廚房的設計有沒有明確的規定 探測器必須要用防爆的嗎有燃氣管道的地方都要加嗎
沒有說一定要用防爆的 管道井裡應該要的 消防管道主管是不能穿過廚房的。
F.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G. 在生產裝置區作業什麼情況下必須使用防爆工具
如果在有易燃易爆氣體出現的地方,用普通工具作業,有可能產生火化,造成危險事故。
H. 實驗室存放危險化學品需要防爆設計么
當然需要的。
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和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I. 什麼是防爆裝置
在含有爆炸性危險氣體混合物的場合中能夠防止爆炸事故發生的電版器。
防爆設備分權類
1、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2、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
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

(9)什麼裝置必須防爆設計擴展閱讀
為預防事故發生,北京市市政部門和安監部門正在起草相關規定,要求餐館、建築工地、醫院、學校和單位食堂五類場所安裝燃氣、液化氣泄漏報警器、切斷閥和強制排風系統,防範發生爆燃。
本市擬要求強制安裝的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包括三個部分,分別為檢測報警器、燃氣切斷閥和防爆軸流風機。燃氣的爆燃濃度一般在5%至15%之間,餐館內燃氣濃度達到4%時,
報警器就會自動報警;如濃度繼續提高,燃氣管道上的切斷閥將中止燃氣供應;達到爆燃臨界濃度時,軸流風機將啟動,降低室內燃氣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