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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電氣設施台賬

發布時間:2021-03-14 04:46:47

❶ 船務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台賬

海(水)上船舶交通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文檔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7-8-2 16:16:49 海(水)上船舶交通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直屬企業自有船舶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務在海(水)上行駛過程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 直屬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內設置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崗);二級單位應設置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崗), 基層單位應設立專(兼)職安全員。 第二條 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崗位)職責 1.直屬企業及二級單位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崗)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海(水)上船舶交通運輸安全法規、條例、標准,及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制訂、完善有關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根據季節特點、作業要求,及時組織安全檢查,監督存在問題和隱患的整改; (4)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5)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台賬和安全資料; 6)負責船舶及船員的保險; (7)參與對船長、船舶駕駛員、船舶輪機員的技術考核工作和船長指揮資格認定; (8)負責對船舶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做好事故統計和上報 2.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全面貫徹上級領導指示精神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負責對船舶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檢查,落實整改存在的隱患; (3)組織安全活動,並做好記錄; (4)建立、健全安全台賬和資料。 第三條 應建立並實行以下制度: 1.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2.員工技能考核評定管理制度; 3.船長指揮資格認定製度; 4.船舶應急預案; 5.船舶與設備安全維護保養制度; — 6.危險貨物裝卸、運輸、管理制度。 第四條 應建立並保存以下船舶安全管理台賬和資料: 1.船舶基本情況台賬; 。 2.船舶證書登記台賬; 3.船舶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檔案; 4.船舶事故登記檔案; 5.船舶航海圖書台賬; 6.船舶救生器材、信號配備台賬; 7.船舶消防設備、器材登記、維護台賬; 8,船岸聯合應急演習計劃、演習記錄。 第五條 船舶單位和每條船舶都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應急 第二章 船舶單位安全要求 第六條 從事海(水)上交通運輸的單位應取得國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國際、沿海或內河營運資質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第七條 150CT危險化學晶船的船舶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並應取得國家海事主管部門核發的符合證明(DOC)和安全管理證書(SMC)。 從事國際船舶營運的船舶單位應按照《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並取得國家海事主管部門及參加國際海事組織國家的海事主管部門核發的符合證明(DOC)和安全管理證書(SMC)。 第八條 船舶單位應使船舶和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九條 船舶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的規定,配備合格的船員。 第十條 在船舶租賃時,應簽定船舶租賃服務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權力與義務。 第三章 船舶安全要求 第十一條 船舶投入使用前應取得國家海事主管部門簽發的國籍證書、船舶登記證書、最低配員證書等法定證書,並按有關規定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和適航證書。 第十二條 值班守護船、消防船、溢油回收船、物探船、鋪管船、固井船、酸化壓裂船等石油專用船舶,開始作業前,應取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石化分部簽發的作業認可通知。 第十三條 應按照規定接受政府海事主管部門對船舶的安全檢查,並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 船舶應按照有關規定設立各項安全標志,正確的顯示號燈、號型。在危險區、作業區與生活區應按照有關規范劃定明顯的界限,並以文字加以標識。船舶的關鍵性設備和技術系統應採用顏色、文字、銘牌等加以標識,並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使用。關鍵性操作如救生艇釋放程序、二氧化碳釋放程序、消防炮啟動程序等應在操作地點以文字標明。 第十五條 應記錄並保存好《航海(行)日誌》·、《輪機日誌》。 第四章 從業人員資格 第十六條 船舶單位管理人員中半數以上的人員應取得交通部認可機構頒發的從業資格證書或取得航運、航海、船舶、船機等專業中等(內河、職高)以上學歷。 第十七條 船舶單位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應持有與船舶種類相適應的不低於大副、大管輪的適任證書。 第十八條 船舶單位應有四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且管理人員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在兩年以上。 第十九條 從事液貨危險品船運輸的船舶單位,最高管理層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相應的危險品船船長或輪機長適任證書;海務、機務主管還應持有與船舶種類相適應的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 第二十條 有船單位應對陸岸基地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及實際業務能力作出評估,以確保其具有適當的資格。 第五章 船員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條 船員所持有的適任證書、特殊培訓合格證及專業培訓合格證應與其服務船舶的種類、等級、航區相適應;不應低於所擔任的職務。 1.船長應負責船舶安全運輸管理,全面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和防污染公約、規定、規則、指南和標准。 2.大副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錨泊值班責任;制訂並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負責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等管理。 3.輪機長是全船機械、動力、電氣(無線電通信導航和甲板部使用的電子儀器除外)設備的技術總負責人,並對甲板部所管設備的技術管理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船舶預防檢修計劃和技術操作規程,使各種設備保持良好技術狀態,確保船舶安全。 4.船舶在停泊期間,應配備足夠的並具有熟練操作能力能夠保持船舶及相關設備安全有效運行的船員。無論何時,船長和大副、輪機長和大管輪不應同時離船。 5。因需要需增加船員時,船上總人數不應超過救生設備的定員。 第二十二條 從事重大海(水)上作業(海洋鑽井平台拖航、就位、起浮、升降、大型吊裝、溢油回收、應急搶險等)的指揮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海(水)上作業經歷。 從事海(水)上作業的工作人員應經過有資格單位的安全培訓和相應的特種作業培訓,並取得符合作業水域要求的作業人員安全資格。 第六章 航行安全要求 第二十三條 對船舶的安全檢查應按《安全檢查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海(水)上石油專用船舶應在有效證書中所允許的航區及海洋環境條件范圍內進行航行和施工作業;否則應提前到避風水域避風。 第二十五條 船舶航行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航行和避碰規則。在大風浪中、霧中、冰區、夜間、分道通航及狹窄水道、進出港航行應嚴格按照有關的規則、指南執行,正確顯示號燈號型,並與有關方面保持密切的通信聯絡,嚴格駕駛室及輪機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條 船舶系泊作業中應加強船岸聯系,嚴格執行系泊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海(水)上拖帶作業中拖輪、輔助船與護航船的選擇應符合相關標准與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 海(水)船舶所載物品應滿足船舶技術證書的要求,人員交通應乘坐交通船,載客人數控制在額定載客人數之內。 第二十九條 進行海(水)上石油平台和大型裝置拖航作業時,應到海事部門辦理「適拖證書」,並申請發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 第三十條 船舶動火作業應按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令第3l號公布《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按集團公司《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採納哦

❷ 煤礦機電設備台賬

寒顫

❸ 化工廠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台賬具體做哪些內容

安全標准化管理制度、台帳、記錄及其他資料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根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規范 》企業應制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險作業);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可做成一個通用制度,下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構)物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及應急設施及器材裝備管理制度、監視和測量裝置管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報告制度);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4)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煙管理制度(可納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9)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1、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領導小組)章程;
2、安全責任考核制度(應規定考核職責、頻次、方法、標准、獎懲辦法等);(納入安標績效考核制度中)
3、風險評價程序或指導書;
4、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5、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制度;
6、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8、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9、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納入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
10、承包商管理制度;
11、供應商管理制度;(我公司命名為供方管理程序)
12、變更管理制度;
13、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14、安全標准化績效考核制度;
1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
16、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工作台帳
1、生產設施台帳(設備設施一覽表、重要設備台帳、特種設備台帳、建構築物台帳、安全設施台帳、監視和測量設備校驗台帳);
其中:
(1)設備設施一覽表(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名稱、工藝位號、規格型號、材質、重量、生產廠家、容積、出廠日期、安裝日期、投產日期、圖號、價格等內容)
(2)重要設備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位號、設備名稱、按涉及的需求重點進行管理的相關因素(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特種設備規范、對關聯系統安全環保重要連帶影較大范圍影響)、生產管理及技術要求、實施情況等內容);
(3)特種設備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名稱、工藝位號、製造單位、出廠編號、使用證編號、設備注冊代號、定檢日期、檢驗結果、復查日期等內容);
(4)建構築物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種名稱、位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竣工日期、設計使用年限、佔地面積、結構形式、防火等級等內容);
(5)安全設施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種類、名稱、位置、數量、責任人等內容);
(6)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台帳(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雷防靜電等監視測量設備和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設置欄目應包括分類、名稱、安裝位置、規格型號、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編號、製造單位、檢定周期、檢定結果、復檢日期等內容);
2、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台帳(主要包括防塵、防毒、防暑降溫等設施,如沖淋器、洗眼器等;欄目設置應包括:種類、名稱、位置、校驗、維護日期、更新情況、責任人等內容);
3、防護急救器具台帳(如空氣呼吸器等,欄目設置應包括器材名稱、使用單位、存放位置、數量、保管負責人、領取時間、使用維護情況等內容);
4、個體防護用品發放台帳(記錄發放和更換等情況);
5、安全警示標識台帳(包括標識類別、標識名稱、單位、設置地點、設置時間、數量、維護責任人等內容);
6、滅火器材台帳(欄目設置同上);
7、事故台帳(內容包括事故時間、事故類別、傷亡人數、損失大小、事故經過、救援過程、事故教訓、「四不放過」處理等內容);
8、隱患整改台帳(應含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等項目內容);
9、安全檢查台帳(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形式、檢查對象、參加人員、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內容);
10、各類作業證審批台帳(按作業類別分別設立台帳);
11、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台帳(安全費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安全檢查與評價,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安全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發生的費用等);
12、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台帳(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廠時間、車間或部門、工種、培訓學時(廠級、車間、班組)、考試績[廠級、車間、班組]);
13、特種作業人員台帳(包括單位、工種、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專業工齡、培訓單位、考核成績含理論和實作、取證時間、復審時間、發證編號等內容);
(三)檔案
1、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性質、位置、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
2、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重大隱患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五定)、竣工驗收報告);
3、特種設備檔案(包括特種設備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注冊登記證、定期檢驗檢測報告等);
4、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一人一檔,可做成員工安全培訓登記表,包括姓名、身份、培訓時間(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培訓班名稱、培訓內容、舉辦單位、考核成績等內容);
5、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包括名錄(危險物質名稱、數量、性質、位置)、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報告等);
6、承包商檔案(包括承包商資格預審、選擇,承包商開工前准備的確認和承包商表現評價、續用等資料);
7、供應商檔案(包括供應商資格預審、選擇,供應商續用評價和經常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等資料);
8、化學品檔案(包括1、化學品普查表2、化學品建檔登記表3、危險性不明的化學品鑒別分類報告(若有)4、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5、非危險品的理化、燃爆數據和危害);
9、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2、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3、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4、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結果(報告),5、職業病防護設施台帳,6、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台帳);
10、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包括1、勞動者的職業史和職業中毒危害接觸史,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監測結果,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四)計劃、總結
1、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公司及所有部門均應有計劃,公司的計劃應包括安全投入計劃,當然安全投入計劃也可單列);
2、年度綜合檢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維修計劃,計劃應做到「五定」:定檢修方案、檢修人員、安全措施、檢修質量、檢修進度)、檢修方案;
3、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可單列,也可納入安全工作計劃);
4、年度職業衛生防治計劃(也可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5、安全檢查計劃(每次綜合檢查及專項檢查前,年初應有個總計劃可納入安全工作計劃);
6、班組活動計劃(可每季度制定);
7、隱患整改計劃(方案);
8、公司及所有部門均應有年度工作總結;專項安全活動結束後也應有總結。
(五)應急預案及演練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可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合並,即可做成綜合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
3、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公司應急預案,應整合成一個有機整體。
小公司的專項應急預案最好是合並到公司綜合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中。
4、應急預案評審記錄;
5、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上級部門及協作單位簽收記錄);
6、應急須知向社會告知(如信息卡及發放記錄);
7、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記錄;
8、應急演練方案;
9、應急演練記錄;
10、應急演練效果評價報告;
(六)原始記錄
1、安全會議記錄(安委會例會、安全員例會、生產經營調度會等);
2、廠、車間值班記錄;
3、安全目標完成的考核記錄;
4、安全責任考核記錄(安全獎懲原始記錄);
5、作業活動清單;
6、設備設施清單;
7、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風險評價表(記錄);
8、安全檢查表分析(SCL)及風險評價表(記錄);
(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清單或報告)
9、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10、風險評價結果培訓記錄(以班組為單位組織的,可記入班組活動記錄中);
11、年度風險評價(評審)及風險控制效果評審(檢查)記錄(報告);
12、重大危險源定期檢測(報告)記錄;
13、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14、重大危險源監控記錄;
15、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及更新記錄);
16、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宣傳、培訓記錄(在會議、班組活動記錄中有也可以);
17、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向相關方傳達的記錄;
18、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報告(每年至少次);
19、不符合項原因和責任分析及整改落實情況記錄;
2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評審記錄;
21、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記錄;
22、從業人員(含管理人員)上崗前培訓及年度再教育考試(核)記錄;
23、「四新」培訓考試(核)記錄;
24、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25、轉崗、復工二、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26、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安全須知培訓記錄;
27、外來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記錄(廠級、車間級);
28、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29、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識別記錄(包括所有基層單位);
30、安全培訓教育效果評價報告(記錄);
31、安全設施專人管理(檢查)記錄(可納入安全員檢查表、所在崗位負責人檢查記錄);
32、安全設施檢修記錄;
33、安全閥、壓力表校驗記錄(可製成表格形式,壓力表校驗記錄表應包括名稱、安裝位置、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編號、製造單位、校驗日期、紅線位置等內容;安全閥校驗記錄應包括安裝位置、安全閥型號、工作壓力、起跳壓力、回座壓力、校驗日期、校驗結果、下次校驗日期等內容);
34、防雷防靜電、易燃有毒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測量校驗記錄(報告);
35、安全聯鎖裝置試驗維護記錄;
36、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承包人承包點安全活動記錄;
3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年度安全檢查報告;
38、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考核承包人到位情況記錄;
39、檢維修記錄(包括年度(月)綜合檢修計劃、日常檢維修計劃的落實情況);
40、檢維修交出及驗收單;
41、有關管理部門(如安全部門)對檢維修現場檢查記錄;
42、作業許可證存根(包括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盲板抽堵、斷路、登高、起重作業等);
43、作業風險分析記錄(可與作業證記錄合並);
44、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檢查)記錄;
4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
46、變更(人員、工藝、技術、設施、機構等)申請及驗收表(記錄);
47、應急咨詢服務值班記錄;
48、「一書一簽」培訓記錄;
49、產品「一書一簽」發放記錄;
5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記錄;
51、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定期校驗及檢查記錄;
52、應急搶險與救援記錄、防護器具使用情況記錄;
53、應急救援器材檢查維護記錄(可放在專櫃中,定期收集存檔);
54、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檢查維修記錄;
55、各類安全檢查表(記錄);
56、隱患整改通知書;
57、隱患整改驗收及實施效果驗證記錄;
58、安全標准化績效考核記錄。
(七)其它資料
1、安全標准化實施方案及推進過程相關資料;
2、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書(親筆簽名);
4、企業各級、各類人員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有針對性,不能千篇一律);
5、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書面文件;
6、安全管理網路體系框圖;
8、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10、安全費用提取的標准資料;
11、工傷保險繳費憑證;
12、生產設施建設「三同時」文件、建設「六階段」的資料和審查意見;
13、各種報警器、檢測儀器的說明書;
14、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安全附件的技術資料;
15、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
16、多個承包商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協議(可寫入合同中);
17、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風險評價以及報廢驗收資料;
18、承包商施工現場管理情況的資料(入廠證管理、培訓教育管理、各種作業活動相關手續的管理、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安全設施管理、安全聯席會議管理、安全檢查管理等);
19、職業危害申報表;
20、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含未遂事故)。
(八)安全檢查表
1、各級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的《安全檢查表》(檢查表應至少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標准、檢查方法等)。
安全標志牌使用原則
一、工廠外大門口需要的安全標志牌
1、在有車輛出入的大門需要設置限高、限寬的相關安全標志牌。
2、「禁止吸煙」安全標志牌。
3、根據工廠情況設置安全防護標志。如:「必須戴安全帽」 ,「必須戴防護眼鏡」 ,「必須穿防護鞋」。
二、工廠內部需要的安全標志牌
1、在相關的場所設置警示標志
l 在配電室、開關等場所設置「當心觸電」 。
l 在易發生機械捲入、軋壓、碾壓、剪切等傷害的機械作業車間,設置「當心機械傷人」 。
l 在易造成手部傷害的機械加工車間,設置「當心傷手」 。
l 在鑄造車間及有尖角散料等易造成腳部傷害的車間,設置「當心扎腳」 。
2、在需要採取防護的相關車間門口設置強制採用防範措施的圖形標志。
l 在易發生飛濺的車間,如焊接、切割、機加工等車間,設置「必須戴防護眼鏡」。
l 在雜訊超過85dB的車間,設置「必須戴護耳器」 。
l 在易傷害手部的的作業場所,如易割傷手的機械加工車間,易發生觸電危險的作業點等,設置「必須戴防護手套」 。
l 在易造成腳部砸(刺)傷的車間,設置「必須穿防護鞋」 。
3、用警示條紋帶區分不同的工作場所
l 重要的或危險的生產加工區可用紅黃斑馬帶圈定,並在顯著位置加貼「危險」警示標識,以示說明。
l 一般的工作區或臨時倉儲區等,可用黃黑斑馬帶圈定,加貼「警告」標識。
l 其它區域,如安全通道,OFFICE等區域的警示標識可加貼「注意」「小心」等標識,以示說明。
4、逃生路線及應急設備
l 用圓點和箭頭標出逃生路線的方向。以最近的「出口」為准。
l 用標貼貼於有稜角,坡度,扶手和把手等位置,以顯出層次感。
l 有台階,坡度或易滑的位置,可使用防滑貼加以預防
l 所有「出口」都應在顯著位置加貼「出口」標識(有要求可安裝應急燈或採用熒游標識)
l 在配電房,空壓房等設備室房門上加貼「不準進入」和其它警示標識,以示說明。
l 在所有應急設備旁,如「119」「消火栓」「洗眼站」等,加貼說明標識。
5、管道標志
在各種管道上加貼標簽,標明層次、管道中的介質以及流向。
安全標志材料的選擇
1、在表面不平整,或過分粗糙的牆面,應使用聚丙烯板材。
2、平整表面可採用自粘性不幹膠。

安全標牌(標志)的用色標准
明確統一的標志牌是保證用電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但由於導線的眾多,顏色的不統一,在操作時,容易引發電氣事故,所以,要規范操作,保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標志分為顏色標志和圖形標志。顏色標志常用來區分各種不同性質、不同用途的導線,或用來表示某處安全程度。圖形標志一般用來告誡人們不要去接近有危險的場所。為保證安全用電,必須嚴格按有關標准使用顏色標志和圖形標志。我國安全色標採用的標准,基本上與國際標准草案(ISD)相同。一般採用的安全色有以下幾種:
1、紅色:用來標志禁止、停止和消防,如信號燈、信號旗、機器上的緊急停機按鈕等都是用紅色來表示「禁止」的信息。
2、黃色:用來標志注意危險。如「當心觸電」、「注意安全」等。
3、綠色:用來標志安全無事。如「在此工作」、「已接地」等。
4、藍色:用來標志強制執行,如「必須帶安全帽」等。
5、黑色:用來標志圖像、文字元合和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
按照規定,為便於識別,防止誤操作,確保運行和檢修人員的安全,採用不同顏色來區別設備特徵。如電氣母線,A相為黃色,B相為綠色,C相為紅色,明敷的接地線塗為黑色。在二次系統中,交流電壓迴路用黃色,交流電流迴路用綠色,信號和警告迴路用白色。

❹ 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需要哪些記錄和台賬

一、綜合管理類
1、五證一照
2、安全管理機構(紅頭文件)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3、員工花名冊
4、法律及法規(10個)
5、安全方針及目標:①有目標、宣傳、員工理解;②安全風險管理及負責風險評價工作(建立評價組織,明確目的、范圍、方法和准則)。
6、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上牆)
7、安全生產責任書:①企業分管負責人;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③各職能部門負責人;④各車間及班組負責人;⑤各崗位人員。
8、安全管理制度(29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規章制度
9、安全投入:①年度計劃;②實施情況和財務記錄;③防護用品使用情況;④按計劃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10、安全教育培訓:①年度培訓計劃;②特殊工種人員登記及證件;③新工人培訓記錄;④職工定期培訓記錄;⑤班前會記錄;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記錄;⑦管理人員及職工考試成績登記及試卷;⑧職工培訓簽名表。
11、勞動保護:①勞動合同;②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證明材料,即財務發票);③職業危害防治措施;④司徒合同;⑤其它合同及協議。
12、安全管理技術:
①設計審批管理;②工程驗收(三同時報告);③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職工學習情況;④技術資料管理;⑤安全設備管理制度和台帳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⑥生產調度管理(管理制度、調度會記錄、事故隱患排查及處理、生產指揮系統及設施配備情況)。
注一:技術資料管理包括:a、煤礦礦圖(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巷道布置圖,採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排水、防塵、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井下通信系統圖,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井下避災路線圖);b、所有設備台帳及檔案。
注二:生產調度管理包括:a、領導下井帶班制度;b、業主、礦長、副礦長、安全科長下井帶班記錄;c、安全生產調度會議記錄、職工大會會議記錄、經濟分析會議記錄。
注三:安全設備管理制度和隱患排查管理包括:a、隱患排查制度;b、礦上隱患排查整改登記表及班組交叉檢查原始記錄;c、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整改登記表。
1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練:①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②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及定期檢測、評估、監控記錄;③事故調查(四不放過原則的執行記錄和調查報告及處理情況);④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文件資料;⑤應急救災演習記錄。
註:預案包括:a、煤礦災害事故預防及處理計劃;b、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c、防煤炭自然發火、防滅火措施;d、煤礦抗洪搶險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
14、安全文化建設:①企業文化宣傳及案例教育;②警示標志登記;③工會、黨委安全活動及計劃。
15、全礦安全事故統計
16、綜合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二、採煤安全管理
1、採煤作業規程和管理制度
2、採煤隊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3、支護質量監測及分析處理責任制
4、工作面地質預報(每月至少一次預報)
5、工作面工程質量、頂板管理、規程執行情況
6、採煤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7、支護器材基礎台帳
8、採煤安全事故統計
9、工程開工通知單、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0、採煤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三、掘進安全管理
1、掘進作業規程和管理制度
2、掘進隊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3、三圖一表並懸掛在現場
4、安全設施配置、檢修情況
5、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及培訓記錄(電工、輸送機操作員、絞車司機、爆破員持證上崗及證件)
6、工程開工通知單、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及檢驗考評情況
8、掘進安全事故統計
9、掘進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四、機電安全管理
(一)機電設備與指標:
1、合格證登記
①機電設備產品合格證;②礦用產品安全標志;③防爆設備防爆合格證登記。
2、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統計: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完好率、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合格率、小型電器合格率、電纜吊掛合格率、礦燈完好率。
3、機電設備檢修、技改計劃
(二)機電安全及要求
1、機電科崗位責任制
2、機電設備台帳及設備檔案
3、雙電源用電協議及竣工報告
4、檢漏電記錄、風電閉鎖試驗記錄、瓦斯電閉鎖試驗記錄
5、機電設備事故登記冊
6、水泵排水記錄
7、防洪演習報告
8、設備檢修及試驗記錄
9、接地保護測試、漏電每日試驗記錄、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遠方漏電試驗記錄
10、2米、1.6米絞車包機制度及運行記錄
11、充電記錄
2、機車包機制度及運行記錄(源泉無)
13、抽水工包機制度
14、機電人員證件及培訓(各類司機、維修電、鉗工)
15、工程開工通知單、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6、機電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五、運輸安全管理
1、運輸提升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
2、運輸設備、設施包機制度
3、運輸系統圖
4、運輸設備、設施的圖紙及技術檔案
5、運輸設備運行檢修記錄、試驗報告
6、小絞車管理制度及運行記錄
7、絞車綱絲繩檢查記錄
8、釘道工包機制度
9、充電工包機制度
10、行車記錄
11、工程開工通知單,各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
12、運輸安全活動記錄和事故追查分析報告
13、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及考核情況(每年一次考核)
14、年度培訓計劃及培訓記錄
15、運輸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六、通風安全管理
1、通風圖:通風系統圖、防塵消防系統圖、安全監控系統布置圖、反風操作系統圖(掛在現場)
2、五板:局部通風機管理牌板、通風設施管理牌板、防塵設施管理牌板、通風儀表儀器管理牌板、安全監測管理牌板
3、五記錄:調度值班記錄、通風區(科)值班記錄、通風設施檢查記錄、防滅火檢查記錄、測風記錄
4、台帳:瓦斯調度台帳、防火密閉管理台帳
5、通風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6、通風系統隱患排查記錄(每月一次)
7、礦井「一通三防」管理機構和人員設置、「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
8、主要通風機設備運轉記錄
9、主要通風機檢查、維修記錄
10、通風例會制度及記錄
11、反風演習計劃及演習記錄(每年一次)
12、停風措施、防突措施、瓦斯積聚排放措施
13、安全儀器儀表定期檢查、校驗記錄(甲烷感測器調校、風電和瓦斯電閉鎖試驗記錄)
14、通風、防瓦斯、防治粉塵、防滅火安全措施計劃
15、通風安全監測機構責任制
16、煤塵爆炸性鑒定資料、瓦斯等級鑒定報告
17、瓦斯專項整治計劃表,瓦斯檢查記錄(一班三檢、一炮三檢、瓦斯監控日報、瓦斯員現場交接班制度及記錄),瓦斯排放記錄,通風系統調整、貫通記錄、調風安全措施、報批計劃,反風設施檢查記錄,主要通風機停運及其它安全措施,防滅火消耗台帳,風量分配計劃及記錄,通風設施台帳、檢查記錄,巷道維修計劃、驗收記錄,工程開工通知單,工程竣工及質量驗收記錄,沖刷粉塵記錄。
18、監控設備儀表台帳、監測裝置故障登記、檢修記錄、巡檢記錄
19、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制度、防治自然發火的專門措施
20、隔爆防塵設施登記
21、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及培訓記錄
22、通風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七、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
1、地質說明書
2、地質調查及水文分析報告
3、地質預報(月報、年報)
4、采區地質說明書、回採工作面地質說明書和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
5、當年水情水害預報
6、礦圖:井田區域地形圖、工業廣場平面圖、採掘工程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主要保安煤柱圖、井筒斷面圖(每3-6個月填繪一次)
7、防治水預案
8、防治水隱患排查記錄(每月一次)、防治水安全檢查及整改記錄(每季度一次)
9、礦測繪、收集、處理相關地質資料
10、礦區三級控制點測量數據
11、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標准化考核自評表

❺ 主要生產設備和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清單

6.2安全設施
(20分) 1.企業應嚴格執行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台賬。 建立安全設施台賬。 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未建立安全設施台賬,扣5分;台賬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企業應確保安全設施配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體罐區設置防火堤,在酸、鹼罐區設置圍堤並進行防腐處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安裝防靜電設施;
(4)按照GB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設施與
器材;
(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
(7)按照GB11651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8)廠房、庫房建築應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設置安全設施,做到:
(1)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體罐區設置防火堤,在酸、鹼罐區設置圍堤並進行防腐處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上安裝防靜電設施;
(4)按照GB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設施與器材;
(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
(7)按照GB11651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8)廠房、庫房建築應符合GB50016、
GB50160的有關要求;
(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10)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要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選用安全可靠的儀表、聯鎖控制系統;
(11)專家診斷按標准、規范應設置的其他安全設施。 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現場檢查:
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1.未在危險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沒有按標准設置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儀的,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3.經專家診斷沒有按標准、規范設置其他安全設施的,扣2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應當配備的安全設施缺失,一項扣2分;
2.安全設施的配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項扣2分;
3.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未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的,扣2分。

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現場檢查:
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及運行情況。
二級企業化工生產裝置未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或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未根據風險狀況設置安全聯鎖或緊急停車系統等,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查文件:
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現場檢查:
安全儀表系統設置情況及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裝置未設置安全儀表系統,或未建立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管理體系,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3.企業的各種安全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1.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施;
2.建立安全設施管理檔案;
3.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安全設施,並建立記錄。 查文件:
1.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2.安全設施維護保養檢查記錄。
現場檢查:
安全設施的完整性。 1.無專人負責管理安全設施,或無安全設施管理檔案,一項扣2分;
2.未建立安全設施維護保養檢查記錄或未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一項扣2分;
3.現場安全設施不符合完整性要求,1處扣2分。
4.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維修拆除的,檢維修完畢後應立即復原。 1.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
2.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維修拆除的,檢維修完畢後應立即復原。 查文件:
1.設備檢維修計劃;
2.安全設施檢維修記錄;
3.安全設施拆除、停用資料。
現場檢查:
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的情況。 1.未將安全設施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一項扣2分;
2.安全設施未按計劃檢維修的,一處扣2分;
3.隨意拆除、停用、挪用或棄置不用安全設施,一處扣5分;
4.因檢維修拆除,檢維修完畢未立即復原,一處扣2分。
5.企業應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台賬,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並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1.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2.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台賬;
3.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
4.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5.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要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 查文件:
1.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2.監視和測量設備台賬;
3.監視和測量設備檢驗報告;
4.校驗和維護記錄。
現場檢查: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完整性及校驗合格標志。 1.未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台賬,扣5分;台賬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監視和測量設備維護記錄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2分;
3.未定期校驗或校驗不合格仍在使用,1台次扣5分;
4.現場監視和測量設備不完好或無檢驗合格標志,1台扣2分;
5.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未設置在線檢測或未進行功能測試,1台次扣2分。
6.3特種設備
(10分) 1.企業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管理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查文件:
1.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2.特種設備台賬和定期檢驗報告。 1.管理制度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未定期檢驗,1台扣1分。
2.企業應建立特種設備台賬和檔案。 建立特種設備台賬和檔案,包括特種設備技術資料、特種設備登記注冊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定期檢測檢驗記錄、特種設備運行記錄和故障記錄、特種設備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 查文件:
特種設備台賬和檔案。 未建立台賬或檔案,扣5分;台賬和檔案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3.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企業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置於設備顯著位置。 查文件:
特種設備台賬和檔案。
現場檢查:
登記標志。 1.未辦理登記,1台扣2分;
2.無標志,1台扣1分。
4.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1次檢查,並保存記錄。 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1次檢查,並保存記錄。 查文件: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現場檢查:
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狀態。 1.未按規定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扣2分;
2.未建立日常維護保養、檢查記錄,或記錄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3.特種設備存在缺陷,1台次扣1分。
5.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保存記錄。 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保存記錄。 查文件:
校驗報告、檢修記錄。 1.未定期校驗或無校驗報告,1台次扣4分;
2.未定期檢修或未保存記錄,1台次扣1分。
6.企業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企業應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置於或者附著於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1.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2.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3.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置於或者附著於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查文件:
1.特種設備檔案;
2.定期檢驗申請資料。
現場檢查:
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標志。 1.存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或無檢驗報告的在用特種設備,1台次扣4分;
2.未按規定提出檢驗要求的,1台次扣1分;
3.特種設備上無檢驗合格標志,1台次扣1分。
7.企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1.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
2.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查文件:
1.特種設備檔案和事故隱患台賬;
2.報廢的特種設備注銷手續。
現場檢查:
特種設備是否有報廢但仍在使用的現象。 1.未及時報廢,1台次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已報廢的特種設備,仍在現場使用,1台次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未辦理注銷手續,1台次扣1分。
6.4工藝安全
(25分) 1.企業操作人員應掌握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學特性,包括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等;
3)毒性;
4)職業接觸限值。
(2)工藝信息:
1)流程圖;
2)化學反應過程;
3)最大儲存量;
4)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設備信息:
1)設備材料;
2)設備和管道圖紙;
3)電氣類別;
4)調節閥系統;
5)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操作人員應掌握工藝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學特性,包括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定性等;
3)毒性;
4)職業接觸限值。
(2)工藝信息:
1)流程圖;
2)化學反應過程;
3)最大儲存量;
4)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設備信息:
1)設備材料;
2)設備和管道圖紙;
3)電氣類別;
4)調節閥系統;
5)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查文件:
員工培訓記錄。
詢問:
員工對崗位工藝安全信息掌握程度。 操作人員對崗位工藝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3分。
2.企業應保證下列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閥門
(2)泄壓和排空系統;
(3)緊急停車系統;
(4)監控、報警系統;
(5)聯鎖系統;
(6)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等。 1.保證下列設備設施運行安全可靠、完整: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閥門;
(2)泄壓和排空系統;
(3)緊急停車系統;
(4)監控、報警系統;
(5)聯鎖系統;
(6)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等。
2.工藝技術自動控制水平低的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 查文件: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
2.安全閥檢驗報告;爆破片、防爆膜合格證及更換記錄;
3.緊急停車系統分布圖及維護記錄;
4.監控、報警系統、聯鎖系統維護、調試記錄;
5.各類動設備,包括備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等;
6.工藝控制流程圖及自動化控制資料。
現場檢查:
標准規定的各類設備設施的完整性。 1.壓力容器及附件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一項扣25分(B級要素否決項);
2.危險工藝未按規定實現自動化控制的,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1.壓力管道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一項扣1分;
2.安全閥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爆破片、防爆膜不合格或未定期更換,或未做更換記錄,一項扣2分;
3.緊急停車系統失效或未進行日常維護,一項扣2分;
4.監控、報警系統、聯鎖系統未經調試或失效,一項扣2分;
5.安全閥、排空系統、火炬設置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6.機泵等動設備運行不正常,振動超標、有泄漏;備用設備未進行定期盤車或無記錄,一項扣2分。
3.企業應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
(1)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
(2)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響;
(4)人為因素等。 1.要從工藝、設備、儀表、控制、應急響應等方面開展系統的工藝過程風險分析;
2.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包括:
(1)工藝過程中的危險性;
(2)工作場所潛在事故發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響;
(4)人為因素等。 查文件:
1.風險評價記錄;
2.崗位操作規程。
詢問:
操作人員對工藝過程中的風險的認知程度。 1.未對工藝過程進行風險分析,一個單元扣3分;
2.崗位操作規程內容中未針對工藝操作中的風險制定安全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一項扣1分;
3.操作人員不清楚崗位風險及控制措施,1人次扣1分。
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進行過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並定期應用先進的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技術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 查文件:
1.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記錄、報告;
2.定期應用先進的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技術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的記錄、報告。 一級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生產裝置未進行過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未定期應用先進的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技術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扣100分(A級要素否決項)。
4.企業生產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檢查,進行安全條件確認。安全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現場工藝和設備符合設計規范;
(2)系統氣密測試、設施空運轉調試合格;
(3)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已制訂;
(4)編制並落實了裝置開車方案;
(5)操作人員培訓合格;
(6)各種危險已消除或控制。 生產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檢查,進行安全條件確認。安全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現場工藝和設備符合設計規范;
(2)系統氣密測試、設施空運轉調試合格;
(3)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已制訂;
(4)編制並落實了裝置開車方案;
(5)操作人員培訓合格;
(6)各種危險已消除或控制。 查文件:
1.生產裝置開車前安全條件確認檢查表;
2.系統氣密、置換及動設備空試記錄;
3.裝置開車方案;
4.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5.操作人員培訓記錄;
6.開車前隱患排查與整改記錄。 1.未制定安全條件確認表,或內容不符合要求,一項扣1分;
2.未進行系統氣密測試、置換及動設備空試或無記錄,一項扣3分;
3.沒有編制裝置開車方案,扣3分;
4.沒有編制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一項扣2分;
5.操作人員未經培訓合格,1人次扣1分;
6.開車前未進行隱患整改,扣3分。
5.企業生產裝置停車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停車方案;
(2)操作人員能夠按停車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生產裝置停車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停車方案;
(2)操作人員能夠按停車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查文件:
1.停車方案;
2.停車操作記錄。
詢問:
有關人員是否清楚停車要求。 1.未編制停車方案,扣3分;停車方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執行操作規程和停車方案停車,1次扣3分;
3.有關人員不清楚停車要求,1人次扣1分。
6.企業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應遵守下列要求:
(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
(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採取適當的措施,並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停車。 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應遵守下列要求:
(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照不傷害人員為原則,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
(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採取適當的措施,並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停車。 查文件:
1.操作規程;
2.操作記錄。
詢問:
操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處理措施和程序。 1.操作規程中未制定發生緊急及異常情況時的處理措施,一項扣2分;
2.緊急情況未按規定處理,1次扣3分;
3.操作人員不清楚緊急及異常情況處理措施和上報程序,1人扣1分。
7.企業生產裝置泄壓系統或排空系統排放的危險化學品應引至安全地點並得到妥善處理。 生產裝置泄壓系統或排空系統排放的危險化學品應引至安全地點並得到妥善處理。 現場檢查:
1.生產裝置泄壓排放系統排放的危險物質處理;
2.排空系統及火炬管理情況。 1.排放管安裝位置不符合規范或危險物質處理不符合要求,一處扣2分;
2.火炬系統運行不正常,扣3分。
8.企業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 操作人員應對工藝參數運行出現的偏離情況及時分析,保證工藝參數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時得到糾正。 查文件:
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詢問:
操作人員如何處理工藝參數的偏離。 1.工藝參數偏離未分析原因,一次扣1分;
2.超出安全限值未及時進行糾正,扣3分;
3.操作人員不清楚工藝參數偏離處理方法,1人次扣1分。
6.5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
(15分) 1.企業應加強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實行企業領導幹部聯系點管理機制。 1.確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
2.實行企業領導幹部聯系點管理機制。 查文件: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2.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台賬。
未確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扣15分(B級要素否決項)。 1.未明確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聯系人以及聯系人的職責及考核要求的,一項扣1分;
2.確定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少一處扣2分;
3.未建立聯系點機制,扣2分。
2.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包括:
(1)指導安全聯系點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4)督促隱患項目治理;
(5)監督事故處理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等。 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包括:
(1)指導安全聯系點實現安全生產;
(2)監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3)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4)督促隱患項目治理;
(5)監督事故處理原則的落實;
(6)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等。 查文件:
監督指導有關記錄。
詢問:
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進行的安全監督指導情況。 聯系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未履行安全監督指導職責,1次扣1分。

3.聯系人應每月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治理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聯系人應每月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 查文件:
聯系點活動記錄。 企業領導幹部未按規定到聯系點活動或未記錄,1次扣1分。
4.企業應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及班組監控機制,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的職責,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並形成記錄。 1.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2.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及班組監控機制,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的職責;
3.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並形成記錄。 查文件: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2.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3.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記錄。 1.未建立檔案,扣3分;檔案內容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企業、管理部門、基層單位及班組監控機制,扣3分;
3.未明確各級組織、各專業職責,扣2分;
4.未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扣2分;
5.未建立監督檢查記錄或記錄不全,一項不符合扣1分。
5.企業應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操作、檢修、儀表、電氣等人員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事件及事故。 1.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
2.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操作、檢修、儀表、電氣等人員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事件及事故。 查文件: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詢問:
1.抽查崗位操作人員及機電儀人員對預案的掌握程度;
2.各種事件及事故處理措施。 1.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不全,每缺一項扣2分;
2.未進行演練或無演練記錄或未對預案評審,一項扣2分;
3.有關人員對預案及各種事件、事故處理措施不熟練,1人次扣1分。
6.企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為重大危險源時,還應按2.5條執行。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為重大危險源時,還應按3.5條執行。 按照3.5條評審 按照3.5條評審
6.6檢維修
(10分) 1.企業應嚴格執行檢維修管理制度,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 嚴格執行檢維修管理制度,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 查文件:
1.設備檢維修管理制度;
2.檢維修記錄。
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或抽查設備狀況。 1.未明確檢維修時機、頻次和審批程序,一項不扣1分;
2.未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扣2分。
2.企業應制訂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落實「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1.制訂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
2.落實「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查文件:
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 1.未制定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扣4分;
2.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未做到「五定」管理,一項扣1分。
3.企業在進行檢維修作業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1)檢維修前:
1)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2)編制檢維修方案;
3)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4)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5)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6)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7)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2)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3)檢維修後辦理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 在進行檢維修作業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1)檢維修前:
1)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2)編制檢維修方案;
3)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4)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5)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6)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7)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2)對檢維修現場進
行安全檢查。
(3)檢維修後辦理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 查文件:
1.檢維修風險分析記錄;
2.檢維修方案;
3.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4.檢維修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相應作業許可證及安全控制措施;
6.對檢維修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的記錄;
7.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等。
現場檢查:
1.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情況;
2.檢維修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未制定檢維修方案,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2.未辦理檢維修前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或檢維修後檢維修交付生產手續,扣10分(B級要素否決項)。 1.未對檢維修進行風險分析,一項不符合扣1分;
2.未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1人次扣1分;
3.檢維修相應作業票證未辦理或辦理不符合要求,或檢修前未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一項不符合扣5分;
4.檢維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配備或使用勞動保護用品,1人次扣1分;
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扣2分;
6.檢維修現場一項不符合扣1分。
6.7拆除和報廢
(10分) 1.企業應嚴格執行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1.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作業前交底;
2.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3.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
4.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查文件:
1.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2.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批手續;
3.拆除作業風險分析記錄;
4.拆除計劃或拆除方案;
5.設施拆除交接手續。
現場查看:
查看拆除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1.拆除作業前,相關單位未共同到現場進行作業前交底,1次扣5分;
2.設施拆除和報廢無審批手續,1次扣1分;
3.未對拆除作業進行風險分析並制定風險控制措施,1次扣1分;
4.未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1次扣2分;
5.未辦理設施拆除交接手續,1次扣1分;
6.拆除作業現場,一項不符合扣1分。
2.企業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1.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2.拆除、清洗等現場作業應嚴格遵守作業許可等有關規定。 查文件:
分析、驗收合格證明。
現場檢查:
拆除、清洗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1.未進行分析、驗收或分析不合格進行拆除作業,一項扣1分;
2.拆除作業現場,一項不符合扣1分。

❻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准化需要哪些台賬

在《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化通用規范》(AQ3013)的基礎上,2011年國家安監管總局出台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准》(安監總管三[2011]93號)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評審管理辦法》(安監總管三[2011]145號),結合《關於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局和工業信息化部 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文),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按要素要求的制度、及記錄如下:
一、法律法規和標准
1、企業制定的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管理制度;
2、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清單(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應識別到條款);
3、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文本資料庫;
4、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更新記錄;
5、企業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傳達給相關部門的發放記錄;
6、企業宣傳和培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活動記錄;
a.培訓記錄;
b.告知書;
c.宣傳材料。
7、企業編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執行情況的符合性評價報告;
8、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評審中的不符合項原因分析記錄(以列表的形式);
9、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評審中的不符合項整改記錄(整改計劃、整改措施);
10、不符合項整改落實情況表。
二、機構和職責裝檔資料目錄
1、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
2、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蓋公司公章);
4、企業各級組織(職能處室、車間、班組)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根據目標分解內容);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制定、考核、獎懲、評審、修定);
6、企業各級組織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包括各個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從上往下逐級簽訂);
7、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記錄(定期考核,建議每季度一次);
8、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獎懲記錄
9、(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獎懲記錄);
10、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a. 企業制定的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委會、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職責分工要明確);
b.企業下發的各安全職責頒布實施的文件(紅頭文件);
11、主要負責人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記錄;
a.企業下發的關於開展安全標准化工作的通知(紅頭文件,成立安全標准化領導小組,包括人員、資金、設備、設施);
b.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方案;
c.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關於開展安全標准化工作的專題會議」記錄;
12、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13、安全文化體系文件(企業的理念、價值觀、方針、宣傳口號等):
14、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書;
15、安委會會議記錄;
16、安委會會議問題跟綜落實記錄
17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資料;(包括各職能部門、成員單位上安委會資料);
18、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19、領導幹部帶班記錄及考核記錄;
20、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文件(紅頭);
2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證、安全管理人員證(原件或復印件);
22、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或委託文件(注安證);
23、企業設置管理部門的文件(紅頭);
24、治安保衛部門設置及專職治安保衛人員配備文件(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25、企業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委會網路圖到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圖(包含公司所有職能部門);
26、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27、企業編制的安全措施費用提取計劃(蓋公司公章);
28、企業編制的安全生產費用實施台賬;
29、企業為全體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台賬及繳費單復印件。
30、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保險考核記錄(考核兌現);
三、風險管理裝檔資料目錄
1、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企業下發關於成立風險評價小組的通知文件(有從業人員參加)
3、作業活動清單
4、設備設施清單
5、風險評價記錄:
a.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
b.安全檢查分析記錄等;
c.其他風險評價方法。
6、風險評價報告;
7、風險評價有關會議記錄或紀要;
8、重大風險清單;
9、風險控制措施記錄;
10、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
11、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記錄;
12、隱患治理制度;
13、隱患治理台賬;
14、隱患治理通知單
15、隱患治理記錄;
16、重大隱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實情況的記錄;
17、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18、重大事故隱患防範措施和書面報告;
19、隱患整改計劃;
20、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一級企業);
21、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應包含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的內容);
22、安全評價報告;
23、重大危險源檔案;
24、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報警設施台賬(包括壓力、溫度、液位、流量);
25、重大危險源的定期評估報告;
26、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27、設備、設施的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
28、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
29、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30、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1、變更管理制度;
32、變更管理記錄;
33、變更的風險分析記錄、控制措施;
34、變更實施驗收報告;
35、作業許可證記錄;
36、供應商管理制度;
37、合格供應商名錄、檔案;
38、供應商選用、續用、評價記錄;
39、其他與采購有關的風險分析;
四、 管理制度裝檔資料目錄
1、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和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簽發文件
3、文件發放資料
4、操作規程簽發文件
5、崗位操作規程(包含新項目的操作規程)
6、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制度
7、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記錄
8、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發放記錄
五 培訓教育裝檔資料目錄
1、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識別記錄
3、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4、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安全生產費用台賬或資金計劃;
6、培訓教育計劃(具體實施);
7、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可單放)
8、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記錄
9、培訓教育效果評價記錄
10、載明企業從業人員崗位標準的文件
11、員工台賬
12、安全資格證書
a.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
b.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c. 特種作業操作證;
d.從業人員上崗證。
13、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a.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檔案;
b.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企業相關部門組織);
c.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d.新入廠人員的三級教育檔案;
e.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f. 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訓記錄
g.轉崗、脫崗人員的培訓、考核記錄;
14、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a.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台賬;
b.特種作業操作證;
c.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15、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證和管理台帳;
16、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訓記錄(培訓內容、考核內容);
17、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培訓記錄;
18、廠級、車間級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19、外來施工單位入廠證;
20、管理部門、班組月度安全活動計劃
21、管理部門安全活動記錄
22、班組全活動記錄
六、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裝檔資料目錄
1、「三同時」資料(單放)
a.生產設施建設項目設計資料(包括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消防專篇、職業衛生專篇)及批復等;
b.施工記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施工現場的檢查記錄;施工完成情況的交接記錄;
c.試生產方案及備案資料;
d.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資料: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安監部門出具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e、專家評審意見;
f、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g、試生產前安全檢查報告;
h、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資料(包括變更後向負責安全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的材料);
i、變更風險分析記錄;
2、現狀安全評價報告;
3、工藝設計文件;
4、新工藝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報告
5、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6、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7、設備、設施檢維修計劃;
8、安全設施檢維修記錄;
9、安全設施拆除、停用資料;
10、監視、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1、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台賬;
12、監視和測量設備檢驗報告;
13、監視和測量設備校準、維護記錄;
1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5、特種設備台賬;
16、特種設備檔案(可單放,包括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
17、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記錄;
18、特種設備定期校驗報告、檢修記錄;
19、報廢的特種設備注銷手續;
20、員工的工藝安全信息的培訓記錄;
21、生產裝置開車前安全條件確認記錄;
22、系統氣密性、置換及動設備空試記錄;
23、開車前隱患排查與整改記錄;
24、裝置開、停車方案
25、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方案
26、停車操作記錄;
27、操作規程;
2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29、實施企業領導幹部聯系點管理制度
30、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和演練記錄
31、檢維修管理制度
32、年度綜合檢修計劃
33、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七作業安全裝檔資料目錄
1、作業許可證和存根(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出作業、設備檢修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等)
2、安全標志(防火、防爆、有毒)、安全警示標志(重大危險源)、標志(限速、限高、禁行)、告知牌(職業危害)、風向標一覽表
3、對承包商安全檢查與協調記錄
4、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現場的管理規定
5、機動車輛進廠手續(生產區、罐區)
6、承包商管理制度
7、承包商管理檔案
8、安全協議書
9、作業現場安全交底材料、應急預案、施工方案
八、職業健康裝檔資料
1、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記錄;
2、職業危害申報表及批復資料
(附審核狀態頁) 網站:www.chinasafety.ac.cn
3、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4、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2、6及以下內容)
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系統的監測記錄;
2)企業對工作場所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的結果(檢測報告);
3)接害作業人員的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記錄;
4)職業健康體檢人員台賬
5)企業對有關職業病員工的診療記錄及轉崗、休養等記錄
5、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 第23號)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6、作業場所的劃分資料;
7、使用和產生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的距離 ;
8、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監測點設置、告知牌明細;
9、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設施、急救器具專櫃、應急撤離通道、泄險區域的台賬;
10、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設施、急救器具專櫃、應急撤離通道、泄區的定期檢查記錄;
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制度;
12、職業危害監測報告;
13、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項整改計劃;
14、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與檢測制度;
15、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管理台賬
16、個體防護用品發放標准;
17、個體防護用品台賬和發放記錄;
18、防護器具定期檢驗、維護和記錄;
19、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台帳;
20、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附個體防護裝備發放標准);
21、職業健康培訓記錄(包括職業危害告知和職業衛生設施的培訓);
22、對個體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處罰規定;
23、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記錄;
24、企業作業場所應符合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GBZ 2.1-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和GBZ 2.2-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物理因素。
九危化品管理裝檔資料目錄
1、危險化學品普查表(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化學試劑);
2、安全技術說明書(產品、原料、化學試劑);
3、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4、安全標簽(GB15258-2009);
5、鑒別分類報告(化學品分類匯總表);
6、化驗室化學試劑的分類清單;
註:危險化學品檔案包括1、2、3、4、5項內容
7、以文件形式確定的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8、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值班記錄;
9、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登記表;
10、勞動合同及宣傳培訓教育記錄;
11、危險化學品警示標識和告知卡、宣傳欄明細;
1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專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4、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專用倉庫、罐區核查和定期檢查記錄);
16、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7、劇毒化學品收發台賬;
18、劇毒化學品備案回執(公安、安監)。
19、危險化學品裝車前後安全檢查記錄;
20、危險化學品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處置文件;
21、處置方案的備案記錄;
十事 故與應急裝檔資料目錄
1、應急預案;
2、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消防設施、器材台賬;
4、應急救援器材及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5、應急通訊網路(24小時外部通訊聯絡電話、各崗位內部報警電話、應急救援人員聯絡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絡電話)
6、防護、救護器材管理台賬;
7、防護救護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8、應急預案培訓記錄;
9、應急預案評審記錄(至少每三年評審修訂一次);
10、應急預案備案回執;
11、應急協作單位收到預案的回執或協議;
12、事故管理台賬;
13、事故調查報告;
14、事故或事件後對應急預案評審的報告;
15、事故管理制度(明確事故報告程序和責任部門、責任人);
16、事故檔案;
十一、檢查與自評裝檔資料目錄
1、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2、安全檢查計劃;
3、安全檢查表
a.綜合檢查表(廠級/公司級、車間級);
b.專項檢查表(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築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
c.季節性檢查表(針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
d.日常安全檢查表
4、安全檢查表應用培訓記錄;
5、安全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每年一次)
6、安全檢查台賬;
7、安全檢查記錄
8、安全檢查考核記錄;
9、隱患整改記錄:
a.隱患整改台賬;
b.隱患整改通知書;
c.隱患整改計劃;
10、檢查的主管部門對各級組織和人員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檢查記錄;
11、安全標准化自管理制度;
12、開展自評的相關文件記錄;
13、進一步完善的安全標准化工作的的計劃和措施。
另外,186號文對企業的制度也進行了規定:
安全生產例會,工藝管理,開停車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與檢維修(特別是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破土作業等)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變更管理,巡迴檢查,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幹部值班,事故管理,廠區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懲等。
註: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原則上要求有落實的記錄,即是相應的台賬和執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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