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油漆、噴漆車間防火防爆有何要求
在油漆噴漆車間的防火防爆有以下要求:
1、在油漆、噴漆車間應設立防火標志;油漆、噴漆車間應禁止明火取熱;
2、室內電器、機具設備和動力、照明線路均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油漆、噴漆車間安裝排風、送風裝置,透風機應採用防爆型或風機壺體內裝鋁襯板;
3、嚴格控制室內溫度,粉塵濃度(木工車間);嚴格控制油漆車間內有毒和可燃蒸氣濃度;
4、室內不宜存放大量漆料和稀料;乾燥用的的電熱烘箱應與噴漆車間隔開,乾燥箱的的加熱元件不能裸露、塗過漆的的工件須先在空氣中自然乾燥蒸發一會,再進乾燥箱烘乾。

(1)噴塑車間電氣防爆要求擴展閱讀
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主要有:
1、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質。這可以用通風的辦法來降低燃爆物質的濃度,使它不達到爆炸極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難燃物質來代替易燃物質。例如用水質清洗劑來代替汽油清洗零件。這樣既可以防止火災、爆炸,還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採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達不到燃燒、爆炸的危險限度。
2、 防止產生著火源,使火災、爆炸不具備發生的條件。這方面應嚴格控制以下8種火源,即沖擊磨擦、明火、高溫表面、自燃發熱、絕熱壓縮、電火花、光熱射線等。
3、安裝防火防爆安全裝置。例如阻火器、防爆電器、防爆燈、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閘門以及安全閥等,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㈡ 塗裝車間噴漆間後機房存在防爆電器和非防爆電器合規嗎有沒有具體法規要求
噴漆車間的開關必須用防爆的電器開關,《江蘇安全生產》 2011年第11期 34-34頁,共1頁
㈢ 施工中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防爆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除了通常對電氣設備的要求外,還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爆炸性環境指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對於電氣設備來說,爆炸性環境是指爆炸性氣體環境。即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氣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後,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
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包括:
防爆型式: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設備類別: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氣體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其危險性越高。根據爆炸性氣體的分組,電氣設備的防爆氣體組別必須達到或高於相應的要求。
溫度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
防爆認證:上述防爆要求必須通過權威認證,符合標准才可以使用。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包括:
GB 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GB 3836.5-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5部分:正壓外殼型「p」
GB 3836.6-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6部分:油浸型「o」
GB 3836.7-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836.8-2003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8部分: 「n」型電氣設備
GB 3836.9-200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9部分:澆封型「m」
GB 3836.10-1991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氣密型電氣設備"h"
GB 3836.11-2008 爆炸性環境 第11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 3836.12-2008 爆炸性環境 第12部分: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 3836.13-199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3部分: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 3836.14-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4部分:危險場所分類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 3836.16-200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6部分: 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維護(煤礦除外)
GB 3836.17-200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7部分: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
GB 3836.20-2010 爆炸性環境 第20部分:設備保護級別(EPL)為Ga級的設備
GB7957-2003 礦燈安全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