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防爆場所對電氣設備安全要求基本原則是整體防爆。整體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險區內,安回裝使答用的電氣動力、通訊、照明、控制設備、儀器儀表、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動工具)及其輸配電線路等,應全部按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採取相應的措施,達到要求。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爆炸危險場所的要求,也就不能說達到了電氣整體防爆,就存在著爆炸危險。
B. 石油化工類場所採用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有硬性規定嗎
危險場所必須用防爆電氣,這是為了安全,如果不用防爆電氣,驗收時消防,安檢通不過!安全生產有規定!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C. 天然氣閥門附近多遠必須是防爆電氣
我上次看到一個文件,好像防爆電器不是必須的。具體什麼標准也忘記了,樓主可以問問泰致德的專家。
好像是這上面的,樓主去看看吧
GB 3836.1~15-2010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
GB 12476.1~10-2013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器設備
D. 燃氣鍋爐房鍋爐間電氣設備要求防爆嗎
一般情況下,燃氣鍋爐房的電氣設備是沒有防爆要求的。按要求做好管道的防靜電接地就足夠了。
E.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選用專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壓的 通常設備用隔爆的回 儀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體等級答根據現場可燃物類型和點燃溫度決定 參見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F. 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通用要求有哪些規定
氣體防爆請看電氣防爆國家標准GB3836,粉塵防爆請看電氣防爆國家標准GB12476。網路文庫里有。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G. 關於危險場所採用防爆電器在哪個規范中有明確規定
GB3836中有明確規定。我們可以給您提供選型咨詢。
金安防爆電氣有限公司
H. 施工中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防爆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除了通常對電氣設備的要求外,還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爆炸性環境指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對於電氣設備來說,爆炸性環境是指爆炸性氣體環境。即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氣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後,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
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包括:
防爆型式: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設備類別: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氣體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其危險性越高。根據爆炸性氣體的分組,電氣設備的防爆氣體組別必須達到或高於相應的要求。
溫度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
防爆認證:上述防爆要求必須通過權威認證,符合標准才可以使用。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包括:
GB 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GB 3836.5-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5部分:正壓外殼型「p」
GB 3836.6-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6部分:油浸型「o」
GB 3836.7-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836.8-2003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8部分: 「n」型電氣設備
GB 3836.9-200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9部分:澆封型「m」
GB 3836.10-1991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氣密型電氣設備"h"
GB 3836.11-2008 爆炸性環境 第11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 3836.12-2008 爆炸性環境 第12部分: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 3836.13-199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3部分: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 3836.14-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4部分:危險場所分類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 3836.16-200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6部分: 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維護(煤礦除外)
GB 3836.17-200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7部分: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
GB 3836.20-2010 爆炸性環境 第20部分:設備保護級別(EPL)為Ga級的設備
GB7957-2003 礦燈安全通用要求
I. 加氣站供配電的防火安全要求有哪些
1.加氣站供配電應設置應急供電電源
加氣站的供電負荷,主要是指加氣機、壓縮機、機泵等用電。由於這些設備突然停電,通常不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所以,根據電力負荷分類標准,應當為三級負荷。但隨著自動溫度及液位檢測、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電腦控制的加氣機等信息系統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如遇突然停電,該系統便不能正常工作,就會給加氣站的運營和安全帶來危害,因此,信息系統的供電應設置應急供電電源。
2.加氣站供配電應經濟、節能
從經濟的角度考慮,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加氣站及其合建站的供電電源,宜選用電壓為380V/220V的外接電源;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及其合建站的供電電源宜選用電壓為6kV/10kV的外接電源。
3.加氣站供配電應當設置事故照明
由於一、二級加氣站及加油加氣合建站,是人員流動比較頻繁的地方,如遇突然停電,會給經營操作或人員撤離危險場所帶來困難。因此,在消防泵房、營業室、罩棚、液化石油氣泵房、壓縮機間等處,應當設置事故照明。
4.低壓配電間可設置在站房內
當加氣站採用外接電源有困難時,可以採用小型內燃發電機組解決加油加氣站的供電問題。但是,由於內燃發電機組屬非防爆電氣設備,因此其廢氣排出口應當安裝排氣阻火器,以防止或是減少火星排出。同時,排煙口至各爆炸危險區域邊界水平距離:排煙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時,不應小於5m;排煙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時不應小於3m,以避免火星引燃爆炸性混合物。因加氣站的站房均在爆炸危險區域之外,所以低壓配電間可設在站房內。
5.應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
為了確保供電電纜的安全和防止汽車軋壞電纜,加氣站的供電電纜應採用直埋敷設,且穿越行車道的部分還應當穿鋼管保護。當配電電纜較多時檢修較多,為了便於檢修可採用電纜溝敷設。但為了防止電纜溝進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起爆炸火災事故,電纜溝必須充沙填實。為了避免電纜與管道相互影響,電纜不得與油品、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管道、熱力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
6.電氣設備應當符合防爆等級要求
根據加氣站的特點,加氣站內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當符合防爆等級的要求,即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是液化天然氣,均應當選擇防爆等級不低於dⅡAT。型的防爆電氣設備。爆炸危險區域以外的電氣設備可以選非防爆型。但考慮到罩棚下的燈經常處在多塵土、雨水有可能濺淋其上的環境中,故應選用防護等級不低於IP44的節能型照明燈具。因為壓縮天然氣的相對密度較小,逸出時會自然向空間的上方聚集,所以,如果壓縮天然氣加氣站的頂棚系密閉的罩棚時,棚頂還應設置通氣孔。如無通氣孔、罩棚的燈具還應符合防爆等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