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氣的防爆等級區分防爆區域怎麼區分
防爆等級的區分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防爆區域的區分: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
『貳』 防雷中的區是什麼意思有1區,2區,11區!
在GB50057-94(200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第二章建築物防雷分類中提到的0區、1區、2區、10區、11區的具體含義如下
按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程度及危險物品狀態,將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為三類八區。
1.第一類(氣體、蒸汽爆炸危險環境)
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劃分。
0區:指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而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第二類(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
10區:指正常運行連續成長時間、短時間連續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11區: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僅在不正常運行時偶爾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3.第三類(火災危險環境)
21區:閃點高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並在數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23區:存在固體可燃物質,並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GB50343-2004《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3.2雷電防護區劃分
3.2.1雷電防護區的劃分應根據需要保護和控制雷電電磁脈沖環境的建築物,從外部到內部劃分為不同的雷電防護區(LPZ)。
3.2.2雷電防護區(LPZ)應劃分為:直擊雷非防護區、直擊雷防護區、第一防護區、第二防護區、後續防護區。(圖3.2.2),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直擊雷非防護區(LPZOA):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都可能遭到直接雷擊,屬完全暴露的不設防區。
2直擊雷防護區(LPZOB):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很少遭受直接雷擊,屬充分暴露的直擊雷防護區。
3第一防護區(LPZ1):由於建築物的屏蔽措施,流經各類導體的雷電流比直擊雷防護區(LPZOB)區進一步減小,電磁場得到了初步的衰減,各類物體不可能遭受直接雷擊。
4第二防護區(LPZ2):進一步減小所導引的雷電流或電磁場而引入的後續防護區。
5後續防護區(LPZn):需要進一步減小雷電電磁脈沖,以保護敏感度水平高的設備的後續防護區。

『叄』 防爆接線盒(1區、2區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一區二區應該是指環境的危險性,有0區,1區,2區。
0區: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持續存在回,長期存在的區答域
1區:在裝置正常工作下可能產生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的區域
2區:正常操作情況下不太可能產生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區域。
『肆』 建築消防防爆檢查時所提及到的1區,2區是怎麼劃分的,依據是什麼
你說的一區二區應該是指環境的危險性,有0區,1區,2區。 0區: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版持續存在,長期存在的權區域 1區:在裝置正常工作下可能產生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的區域 2區:正常操作情況下不太可能產生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區域。
『伍』 電氣防爆中危險區域怎樣劃分
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國際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防爆區域為:
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也可以說: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於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也可以說: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也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也可以說: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2.可燃性粉塵環境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連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和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和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陸』 防爆區1區和2區到底有什麼本質區別,怎麼判定
電氣防爆國家標准GB3836上有,1區:在裝置正常工作下可能產生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的區域 ;2區:正常操作情況下不太可能產生爆炸性氣體或空氣混合物區域。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柒』 防雷中的1區是什麼意思
在GB50057-94(200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第二章建築物防雷分類中提到的0區、1區、2區、10區、11區的具體含義如下
按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程度及危險物品狀態,將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為三類八區。
1.第一類(氣體、蒸汽爆炸危險環境)
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劃分。
0區:指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而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第二類(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
10區:指正常運行連續成長時間、短時間連續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11區: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僅在不正常運行時偶爾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環境。
3.第三類(火災危險環境)
21區:閃點高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並在數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23區:存在固體可燃物質,並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GB50343-2004《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3.2雷電防護區劃分
3.2.1雷電防護區的劃分應根據需要保護和控制雷電電磁脈沖環境的建築物,從外部到內部劃分為不同的雷電防護區(LPZ)。
3.2.2雷電防護區(LPZ)應劃分為:直擊雷非防護區、直擊雷防護區、第一防護區、第二防護區、後續防護區。(圖3.2.2),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直擊雷非防護區(LPZOA):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都可能遭到直接雷擊,屬完全暴露的不設防區。
2直擊雷防護區(LPZOB):電磁場沒有衰減,各類物體很少遭受直接雷擊,屬充分暴露的直擊雷防護區。
3第一防護區(LPZ1):由於建築物的屏蔽措施,流經各類導體的雷電流比直擊雷防護區(LPZOB)區進一步減小,電磁場得到了初步的衰減,各類物體不可能遭受直接雷擊。
4第二防護區(LPZ2):進一步減小所導引的雷電流或電磁場而引入的後續防護區。
5後續防護區(LPZn):需要進一步減小雷電電磁脈沖,以保護敏感度水平高的設備的後續防護區。

『捌』 防爆電氣設備防爆等級,1區防爆IIB T4 2區防爆IIC T6,1區防爆等級更高為什麼還沒有2區防爆認證標准高
可用於1區的防爆類型有隔爆型「d」,本質安全型的ia、ib,澆封型ma、mb、正壓型的Px、Py,油浸型o,充沙型q,以及增安型e的接線盒、接線箱和單腳熒光燈。以上類型也可以用於2區。n型產品只可用於2區。
IIA、IIB、IIC代表的是危險氣體,IIA的典型氣體是丙烷,IIB是乙烯,IIC是氫氣,與適用的區域無關。如Ex d IIA、Ex dIIB、Ex d IIC均可用於氣體危險環境的1區、2區。如果是如果是ExnLIIC產品只可用於2區。
至於T4、T6隻是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時的最高表面溫度,數字有1、2、3、4、5、6,數字越大溫度越低,產品使用的范圍就越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