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汉朝做兵器的部门叫什么
汉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营工场,都具备大规模制造武器装备的能力,构成了庞大的军械生产体系。脊核中丛掘央工场主要有若卢、考工、尚方、左弋、渗野核内官、寺工等。
若卢“主治库兵”,也就是兼具兵器生产与储存的双重职能。
考工同样以军械生产为主,其产品储存到执金吾(中尉)控制下的京师武库。考工制造的军械不仅装备首都卫戍部队,而且还供应边防军。
少府不仅供应皇室日常生活所用,还大量制造武器装备。
寺工也从事兵器生产,且产品还要支援边塞。
两汉设在地方的官营工场称为“工官”,西汉时,地方工官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大司农,东汉时管理权下放到郡国。地方工官也担负军械生产任务,这得到了考古发现的证实。《汉代军械勤务考述——以西北考古资料为中心》刘军
② 各位中国古代研究、发明或者制造军队武器的【机构】是什么
是军器监,专门负责武器的生产和制造,并监督其质量。
③ 各位中国古代研究、发明和制造军队武器的【机构】是什么
军机处是清朝官署名,也称“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时期的中枢权力机关,于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设立。雍正帝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泄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纯简李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均为兼职。乾隆帝时期复设军机处,从此成为咐橡清朝的中枢权力机关,一直到清末。
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同时,军机处在权力上是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而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另外,军机处在办公场所和官员设置上没有正式的规定,也无品级和俸禄。需要强调,军机处虽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但归根结底听命于做迟皇帝,成为封建皇权的统治工具。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责任内阁成立后军机处被撤销。
④ 中国古代有个专门造火器枪炮的部门
康熙时代在宫内造办处、景山和铁匠营设立炮厂,
早在春秋时期,国君已开始设官统一管理兵器制造部门。《考工记》记载,周王设“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
战国时期,兵器主要由各国府库附属的作坊制造,设造者、主造者、监造者三级管理,兵器上常要题铭,以考核兵器的质量。
秦由管理宫廷事务的少府掌管兵器制作。
汉少府中有职官“考工令”,主作兵器。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实行盐铁官营,在全国设铁官49处,冶铸兵器及农具。
北周建德四年(575)置军器监,首创在中央一级设置独立的兵器制造业的管理机构。隋仍置少府监,领尚方,掌兵器制造,下辖甲铠署、弓弩署。
唐朝承继了北周的建制,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设军器监,领甲坊署、弩坊署。据唐官修的《唐六典》记载,国家有制造兵器的统一标准。
北宋初,只由三司使中的盐铁使典领胄案,主兵器制造。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王安石变法坦羡,仿唐制弯袜设军器监,总内外军器之政,兵器制造大为改观。南宋以后,开始由工部参与制造兵器。
元朝注重造兵,中央依次由军器局、军器监、武备监、武备寺、武备院等主管造兵,机构品级越提越高。各埋信激路设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局,辖各州县的甲局、弓局、箭局、弦局、杂造局等,造兵机构遍于全国。军队并带有工匠,随军制造各种应急兵器。
明朝的兵器制造分由工部和内府监局主管,下辖军器局、兵仗局、火药局等,其中的盔甲厂、王恭厂有工匠9200余名。
清朝仍由工部和内务府分管造兵,设有武备院、八旗炮厂、八旗火药厂等。嘉庆以后,火器制造处于停滞状态。
⑤ 三国时期蜀国负责管理军事、制作兵器的部门叫什么
总揽军基陵郑政的官职是丞相,诸葛亮死后搏颂撤此官职。
之后管理军事的长官有大司马,蒋琬曾任此职,蒋琬死后没有人任汪型大司马
之后管理军事的长官是大将军,费祎、姜维曾任此职。
管理制作兵器的部门叫【库部】:为尚书的一曹,有尚书郎。掌军械器用等事。
⑥ 各位中国古代研究、发明和制造皇室贵族武器的【机构】是什么
历代王朝都设置有专门负责兵器生游闹产的行政机构,并在首都建立了生产规模可观的兵器工厂。各地方生产的兵器,则作为中央兵器生产的补充,也可在被敌人围困等特殊时期,起到兵器自产自给自足的作用。
从秦到隋,中央负责兵器生产的是少府,在少府中设有尚书令和太仆,在其下设有考工令,专门负责兵器的生产和监督。
到了唐代,在少府中又增设了专门负责监督兵器生产的军器监。在军器监下又分设有负责生产弓、弩、刀、矛这类攻击性兵器的弩坊署和制造防护器具的甲坊署。为了能在这些中央兵器生产工厂。工厂进行大批量的兵器生产还制定了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当时不仅由国家直属的机关制造兵器,还大力发展民间的武器制造业,以满足地方的和民间的需要。为了保持和提高少府监的兵器生产的水平,由少府监负责,对手艺人和工匠进行规定时间的训练和培养.其中制造刀的工匠定为两年,制造簇、箭头、的工匠为一年。
在当时,这些隶属国家机关的兵器制造厂劳动的工匠,都是来自民间具有专门技艺的工匠。其中,有的是为了以劳动代替税金来干活的,也有的是为了挣钱应招而来的。除此之外,那就是判刑的服役人员。这些人主要从事材料的搬运等杂役和体力劳动,人数要比专门手艺的工匠多得多。
在人们的印象中,宋陆闭朝的军队似乎比较弱,但是当时却生产了大量的精良兵器。为了满足过于庞大的军队,最高时达到126万人的装备需要,在首都开封设置了能批量生产兵早磨裂器的工厂,即弓弩院南、北作坊,后来又变为东、西作坊,同时在地方也开设了专门生产兵器的作坊。后来又仿效唐朝,设立了专门从事监督生产兵器的军器监。中央的工厂群下设数目极多的专门工房,叫做“作”。最盛时期,有一万八千多人,其中包括七至八千名工匠从事兵器生产的劳动。
迁都南下的宋朝,虽然再没有兵器监那样的规模,但是又增设了作为中央兵器制造工房的御前军器所,最大的有三千五百多人。官办工厂生产不足的部分,则指派专门制造兵器的民间的工匠来完成。为了防止这部分兵器外流,朝挺明确规定承担生产兵器的民间工匠,必须在完成生产数量后30天内把兵器提交给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