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五金标准件都包括什么
五金标准件
五金标准件一般指的是由金属制作的标准件,它通常包括以下12类零件:
1. 螺栓:由头部和螺杆(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两部分组成的一类紧固件,需与螺母配合,用于紧固连接两个带有通孔的零件。这种连接形式称螺栓连接。如把螺母从螺栓上旋下,又可以使这两个零件分开,故螺栓连接是属于可拆卸连接。
2. 螺柱:没有头部的,仅有两端均外带螺纹的一类紧固件。连接时,它的一端必须旋入带有内螺纹孔的零件中,另一端穿过带有通孔的零件中,然后旋上螺母,即使这两个零件紧固连接成一见整体。这种连接形式称为螺柱连接,也是属于可拆卸连接。主要用于被连接零件之一厚度较大、要求结构紧凑,或因拆卸频繁,不宜采用螺栓连接的场合。
3. 螺钉:也是由头部和螺杆两部分构成的一类紧固件,按用途可以分为三类:机器螺钉、紧定螺钉和特殊用途螺钉。机器螺钉主要用于一个紧定螺纹孔的零件,与一个带有通孔的零件之间的紧固连接,不需要螺母配合(这种连接形式称为螺钉连接,也属于可拆卸连接;也可以与螺母配合,用于两个带有通孔的零件之间的紧固连接。)紧定螺钉主要用于固定两个零件之间的相对位置。特殊用途螺钉例如有吊环螺钉等供吊装零件用。
4. 螺母:带有内螺纹孔,形状一般呈显为扁六角柱形,也有呈扁方柱形或扁圆柱形,配合螺栓、螺柱或机器螺钉,用于紧固连接两个零件,使之成为一件整体。
5. 自攻螺钉:与机器螺钉相似,但螺杆上的螺纹为专用的自攻螺钉用螺纹。用于紧固连接两个薄的金属构件,使之成为一件整体 ,构件上需要事先制出小孔,由于这种螺钉具有较高的硬度,可以直接旋入构件的孔中,使构件中形成相应的内螺纹。这种连接形式也是属于可拆卸连接。
6. 木螺钉:也是与机器螺钉相似,但螺杆上的螺纹为专用的木螺钉用螺纹,可以直接旋入木质构件(或零件)中,用于把一个带通孔的金属(或非金属)零件与一个木质构件紧固连接在一起。这种连接也是属于可以拆卸连接。
7. 垫圈:形状呈扁圆环形的一类紧固件。置于螺栓、螺钉或螺母的支撑面与连接零件表面之间,起着增大被连接零件接触表面面积,降低单位面积压力和保护被连接零件表面不被损坏的作用;另一类弹性垫圈,还能起着阻止螺母回松的作用。
8. 挡圈:供装在机器、设备的轴槽或孔槽中,起着阻止轴上或孔上的零件左右移动的作用。
9. 销:主要供零件定位用,有的也可供零件连接、固定零件、传递动力或锁定其他紧固件之用。
10. 铆钉:由头部和钉杆两部分构成的一类紧固件,用于紧固连接两个带通孔的零件(或构件),使之成为一件整体。这种连接形式称为铆钉连接,简称铆接。属与不可拆卸连接。因为要使连接在一起的两个零件分开,必须破坏零件上的铆钉。
11. 组合件和连接副:组合件是指组合供应的一类紧固件,如将某种机器螺钉(或螺栓、自供螺钉)与平垫圈(或弹簧垫圈、锁紧垫圈)组合供应;连接副指将某种专用螺栓、螺母和垫圈组合供应的一类紧固件,如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12. 焊钉:由钉杆和钉头(或无钉头)构成的异类紧固件,用焊接方法把他固定连接在一个零件(或构件)上面,以便再与其他零件进行连接。
标准件是指结构、尺寸、画法、标记等各个方面已经完全标准化,并由专业厂生产的常用的零(部)件,如螺纹件、键、销、滚动轴承等等。广义包括标准化的紧固件、连结件、传动件、密封件、液压元件、气动元件、轴承、弹簧等机械零件。
广义包括标准化的紧固件、连结件、传动件、密封件、液压元件、气动元件、轴承、弹簧等机械零件。
狭义仅包括标准化紧固件。 国内俗称的标准件是标准紧固件的简称,是狭义概念,但不能排除广义概念的存在,。 此外还有行业标准件,如汽车标准件、模具标准件等,也属于广义标准件。
Ⅱ 中国十大五金品牌都是什么
中国十大五金品牌排行榜
1 雅洁五金 (中国驰名商标,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2 汇泰龙五金 (著名品牌,汇泰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3 顶固五金 (著名品牌,广东顶固金属公司)4 摩登五金 (知名品牌,广州市现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5 奥捷五金 (大型企业,奥捷集团)6 枫叶五金 (知名品牌,广州市丽维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7 伊可夫 (1980年德国,德国专业生产门控五金公司)8 GMT东丰五金 (台湾东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企业)9 斯力高五金 (斯力高(南海)科技建材有限公司)10 长城五金 (知名品牌,长城卫浴五金厂)
Ⅲ 汽车配件五金标识有哪些
您好!汽车五金配件:
1、发动机配件 :缸盖、机体、油底壳等等。曲柄连杆机构有:活塞、连杆、曲轴、连杆瓦、曲轴瓦、 活塞环等。配气机构有:凸轮轴、进气门、排气门、摇臂、摇臂轴、挺柱、推杆。进气系统有:空气滤芯、节气门、进气谐振器、进气歧管等。排气系统:三元触媒、排气歧管、排气管。
2、传动系配件:飞轮、压盘、离合器片、 变速器、变速换档操纵机构、传动轴(万向节)、轮毂等。
3、制动系配件:制动总泵、制动分泵、 真空助力器、制动踏板总成、刹车盘、刹车鼓、刹车片、刹车油管、ABS泵等。
4、转向系配件:转向节、方向机、方向柱、方向盘、转向拉杆等。
5、点火系配件:火花塞、高压线、点火线圈、点火开关、点火模块等。
6、燃油系配件:燃油泵、燃油管、燃油滤清器、喷油嘴、油压调节器、燃油箱等。
7、冷却系配件:水泵、水管、散热器(水箱)、散热器风扇。希望可以帮到您。
Ⅳ 五金行业有哪些国家标准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GB-T8377-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试验方法 标准号:GB-T8378-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HB行标: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机构用执手 标准号:JG-T124-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合页(铰链) 标准号:JG-T125-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锁闭器 标准号:JG-T126-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撑 标准号:JG-T127-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撑挡 标准号:JG-T128-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轮 标准号:JG-T129-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单点锁闭器 标准号:JG-T130-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 标准号:JG-T212-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旋压执手 标准号:JG-T213-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插销 标准号:JG-T214-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多点锁闭器 标准号:JG-T215-2007 发布时间:2007
Ⅳ 五金产品需要满足的生产标准
请参考以下GB和HB:
GB 国标: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五金电器 标准号:GB-16487.10-2005 发布时间:2005-12-14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基本尺寸 标准号:GB-T8376-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GB-T8377-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试验方法 标准号:GB-T8378-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HB行标:
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 标准号:JG-T124-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 标准号:JG-T125-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锁闭器 标准号:JG-T126-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 标准号:JG-T127-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 标准号:JG-T128-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 标准号:JG-T129-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单点锁闭器 标准号:JG-T130-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标准号:JG-T168-2004 发布时间:2004-12-02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 标准号:JG-T212-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旋压执手 标准号:JG-T213-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插销 标准号:JG-T214-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多点锁闭器 标准号:JG-T215-2007 发布时间:2007
家具五金.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标准号:QB-T1241-1991 发布时间:1991-09-10
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 标准号:QB-T1242-1991 发布时间:1991-09-10
皮革五金工业术语 标准号:QB-T1582-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锁 标准号:QB-T1586.1-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走轮 标准号:QB-T1586.2-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提把 标准号:QB-T1586.3-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用铝合金型材 标准号:QB-T1586.4-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空腹钢门窗五金配件 标准号:QB-T1661-1992 发布时间:1993-01-15
Ⅵ 五金行业质量标准
五金行业质量标准:一.目的为规范五金件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材料品质,确保满足顾客和生产需要。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五金件的进料检验。三.抽样方案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项目 检查水平(IL) 接收质量限(AQL) 外观 Ⅱ 0.65 尺寸 S-2 1.5 性能 S-2 1.5 四.定义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4.3 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4.4 △E(DELTA-E):在均匀颜色感觉空间中,人眼感觉色差的测试单位。当△E为1.0时,人眼就可以感觉到色彩的变化了。这种测试方法用于当顾客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用以保证色彩一致性的量度。4.5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4.6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4.7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4.8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4.9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4.10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4.11“R角”过大: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4.12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4.13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4.14焊接疤痕: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刨光而残留的凸起疤痕。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4.16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4.17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4.18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4.19堆漆:喷涂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4.20阴影:喷涂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暗的区域。4.21露底:喷涂件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底材颜色的现象。4.22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对而在喷涂件表面出现凹痕或小坑。4.23飞油:超出了规定的喷涂区域。4.24剥落:产品表面出现涂层脱落的现象。4.2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4.26光泽度:产品表面光泽与标准样品光泽有差异。4.27手印:产品表面出现的手指印。4.28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感觉)。4.29软划伤:没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4.30毛丝:产品表面出现细小的尘丝。五.检验条件5.1 外观检验条件5.1.1 光源:在朝背散射的自然光照下,或在物件距光源0.65~1.0m的40W日光灯下。5.1.2 目视距离:300-500mm。5.1.3 目视角度: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90°。5.1.4 目视时间:5~10S。5.2 尺寸检验条件5.2.1 量测工具:精度为0.01mm的游标卡尺、精度为0.1mm的卷尺或钢板尺、精度为0.01mm的塞尺、精度为0.01mm的塞规、色差仪、精度为0.01mm的高度规、精度为0.002mm的横杆表。六.检验常用单位代码对照表表1 常用单位代码对照表 项目 名称 数目/个 直 径/mm 深 度/mm 距 离/mm 长 度/mm 宽度/mm 面积/m2 对应 代码 N D H DS L W S 七.检验标准7.1 说明7.1.1 当缺陷的直径D<0.30mm且不连续时,可以不作为缺陷。7.1.2 以下所提到的不良缺陷的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7.1.3 以下所提到的不良缺陷的数目中A面缺点总数不大于3,B面缺点总数不大于5,C面缺点总数不大于7。7.1.4 各材料如有标准未规定要求或不同于本标准要求,则按相应图纸或样板、采购单及客户要求执行。7.2 包装检验标准(缺陷类别:MA)7.2.1 外层整齐、合理,包装箱完好无破损且保持整洁干净。7.2.2 外层包装上应明确标示其物料的规格、数量、名称、订单号、生产日期等且与实物相符合。7.3 尺寸检验标准(缺陷类别:MA)7.3.1 按相应材料的图纸、样板、采购单、订购单上尺寸要求执行。7.4 试装检验(缺陷类别:MA)7.4.1 取出五金件各配件试装,符合成品装配要求,无装配不良。7.4.2 外壳装配后间隙<0.50mm,段差<0.30mm。7.5 素材外观检验标准(缺陷类别:MI),详细见下表:表2 素材外观检验标准 序号 缺陷名称 检验规格 允收数 A面 B面 C面 1 注点 (直线状、点状) D<0.5,S<0.3,DS>30 3 5 7 0.5<D<0.6,0.3<S<0.5,DS>50 1 2 3 0.6<D<1.0,0.5<S<0.8,DS>50 0 1 2 2 硬划痕、碰伤 D<0.4,DS>30 1 2 3 0.4<D<1.0,DS>30 0 1 2 L<0.5,W<0.3,DS>30 2 2 4 0.5<L<1.0,W<0.3,DS>30 1 2 3 1.0<L<2.0,W<0.3,DS>30 0 0 1 3 软划痕 L<4,W<0.3,DS>30 3 5 7 4<L<8,0.2<W<0.3,DS>30 2 3 5 8<L<10,W<0.3,DS>30 1 2 2 4 毛边 L<0.2,无明显手感且不影响装配 不计 5 R角过大 参照工程图纸及限度样品 6 裁切不齐 参照限度样品 7 尺寸偏差 参照工程图纸 8 变形 分型面平面度<0.3mm或按零件确认样板 9 色差 △E<1.0或参照限度样品 10 倒圆角不够 不允许 注:注点缺陷包括异色点、杂质、亮斑等呈现点状形态的缺陷。7.1.3 以下所提到的不良缺陷的数目中A面缺点总数不大于3,B面缺点总数不大于5,C面缺点总数不大于7。7.1.4 各材料如有标准未规定要求或不同于本标准要求,则按相应图纸或样板、采购单及客户要求执行。7.2 包装检验标准(缺陷类别:MA)7.2.1 外层整齐、合理,包装箱完好无破损且保持整洁干净。7.2.2 外层包装上应明确标示其物料的规格、数量、名称、订单号、生产日期等且与实物相符合。7.3 尺寸检验标准(缺陷类别:MA)7.3.1 按相应材料的图纸、样板、采购单、订购单上尺寸要求执行。7.4 试装检验(缺陷类别:MA)7.4.1 取出五金件各配件试装,符合成品装配要求,无装配不良。7.4.2 外壳装配后间隙<0.50mm,段差<0.30mm。7.5 素材外观检验标准(缺陷类别:MI),详细见下表:表2 素材外观检验标准 序号 缺陷名称 检验规格 允收数 A面 B面 C面 1 注点 (直线状、点状) D<0.5,S<0.3,DS>30 3 5 7 0.5<D<0.6,0.3<S<0.5,DS>50 1 2 3 0.6<D<1.0,0.5<S<0.8,DS>50 0 1 2 2 硬划痕、碰伤 D<0.4,DS>30 1 2 3 0.4<D<1.0,DS>30 0 1 2 L<0.5,W<0.3,DS>30 2 2 4 0.5<L<1.0,W<0.3,DS>30 1 2 3 1.0<L<2.0,W<0.3,DS>30 0 0 1 3 软划痕 L<4,W<0.3,DS>30 3 5 7 4<L<8,0.2<W<0.3,DS>30 2 3 5 8<L<10,W<0.3,DS>30 1 2 2 4 毛边 L<0.2,无明显手感且不影响装配 不计 5 R角过大 参照工程图纸及限度样品 6 裁切不齐 参照限度样品 7 尺寸偏差 参照工程图纸 8 变形 分型面平面度<0.3mm或按零件确认样板 9 色差 △E<1.0或参照限度样品 10 倒圆角不够 不允许 注:注点缺陷包括异色点、杂质、亮斑等呈现点状形态的缺陷。
Ⅶ 五金行业有哪些国家标准
请参考以下GB和HB:
GB 国标: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五金电器 标准号:GB-16487.10-2005 发布时间:2005-12-14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基本尺寸 标准号:GB-T8376-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GB-T8377-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实腹钢门窗五金配件试验方法 标准号:GB-T8378-1987 发布时间:1987-12-10
HB行标:
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 标准号:JG-T124-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 标准号:JG-T125-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锁闭器 标准号:JG-T126-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 标准号:JG-T127-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 标准号:JG-T128-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 标准号:JG-T129-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单点锁闭器 标准号:JG-T130-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标准号:JG-T168-2004 发布时间:2004-12-02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 标准号:JG-T212-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旋压执手 标准号:JG-T213-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插销 标准号:JG-T214-2007 发布时间:200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多点锁闭器 标准号:JG-T215-2007 发布时间:2007
家具五金.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标准号:QB-T1241-1991 发布时间:1991-09-10
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 标准号:QB-T1242-1991 发布时间:1991-09-10
皮革五金工业术语 标准号:QB-T1582-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锁 标准号:QB-T1586.1-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走轮 标准号:QB-T1586.2-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提把 标准号:QB-T1586.3-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箱包五金配件.箱用铝合金型材 标准号:QB-T1586.4-1992 发布时间:1992-08-31
空腹钢门窗五金配件 标准号:QB-T1661-1992 发布时间:1993-01-15
Ⅷ 各位大师谁知道五金冲件国标GB-TB917-92.5T2是什么意思5T2是公差不知是怎么规定的.急!急!急
你弄错了你把产品型号当作了标准,如止付螺钉的产品型号为GB71-80/DIN913-917、产品规格有 M2-12 ,所以在国标、行标中查不到。
Ⅸ 五金的检验标准和要求
五金的质量检验标准如下:
1.目的及适及范围:
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五金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五金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五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及小五金件(如螺丝,卯钉等)的检验与验收。
2. 参照文件
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 内容:
3.1 术语:
刮伤---手指感觉不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份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因内/外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的裂纹和细小开裂。
披锋---剪切或冲压导致残留不平整边缘,模具设计需使客人接触到的披锋减至最少。
梗屎---通常此种痕迹产生与压印及冲压成型有关。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变化,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伤---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造成。
拉模---一般为加工过程中,因冲制拉伸或卸料不良导致。
变形/翘曲---五金件因内/外力而造成的整体的变形。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焊痕---焊接所留下的痕迹。
喷溅---点焊时,从焊件贴合面或电极与焊件接触面间飞出熔化金属颗粒的现象。
脱焊---焊点分离。
错位---指焊件未正确定位。
错件---未依规定零件。
混料---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少件---少于标准数量.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细碎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手印---在五金件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625px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试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观察时间:<10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不合格类别划分:
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五金件制品的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五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检验项目及标准
3.4.1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
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
页次: 3 of 3
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
1
批锋
L
H
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
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
目测
L 为长 H为宽
L ≤0.1mm.H ≤0.1mm
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
2
五金件手印
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
不允许
超过标准为得不良.
目测
3
帖纸粘性
与实物粘贴实验
以测试结果已定
1.脱落为严重不良. 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
目测
4
混料
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不允许
重缺陷
游标卡尺/针规
5
规格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6
生锈
产品表面生成黄黑色异物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7
少数
少于标准数量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8
破裂
物料破裂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9
单重不达标
单重不在范围内
不允许
重缺陷
电子秤
10
翘曲
五金件因内/外力而造成的整体的变形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11
划伤
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没有深度的划痕
一个产品允许1个轻划痕
轻缺陷
12
堵孔
堵住应有的孔位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13
缺损
物料缺掉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14
油渍
在产品表面上残留的油污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15
印刷文字针孔不良
缺少的面积
1. 在标准以内接收
目测
S≤在该笔画长或宽的1/2为OK.
2.超过标准的判为轻缺陷.
16
印刷文字
断线标准
1. 在标准以内接收
目测
断线
宽度c
c≤0.1mm
2.超过标准的判为轻缺陷.
17
印刷色差
与样品色彩差异
1125px目视距离
1. 在标准以内接收
目测
不可分辨
2.超过标准的判为轻缺陷.
18
印刷重影
二次印刷的整体错位
不接受
严重缺陷。
目测
19
印刷指纹
印刷文字留有指纹
750px 目视距离
1. 在标准以内接收
目测
不可分辨
2.超过标准的判为重缺陷.
20
表面
线屑状异物、印迹等油污 (可擦除)
异物.印迹在750px目视距离不可辨.油污数量 N>2,擦拭后不会扩散.
1.在标准以内接收
目测
异物
2.超过标准的判为重缺陷.
3.4.2成型五金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3)
3.4.3检验时注意事项:
1.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不同时,原则上以客户之检验标准,如客户提供之检验规范或备 注在客户注意事项内。
2.对模棱两可的缺失,虽经检验员初次误判为允收,但第二次检验发现属缺失时,可判为定为不合格。
3.如各项品质标准所列为缺点时,后制程加工(如点焊,压超声波等),完工后品质缺点降低者,该缺点项目列为允收。
4.关于五金件的外观A、B、 C面检验的方法:
外观面板/铝合金饰板/电解铝底座/马口铁遮磁板/不锈钢面板/马达固定片/CIS支架等五金件都应分为外观的A、B、C面
4.1 目的
本标准定义冲压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
4.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的所有冲压件产品。
4.3 相关文件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4.4 定义
A级面:客户经常看到的面,外观面板,铝合金饰板,出给客户的零件,马口铁生产的产品等。
B级面:不移动的情况下,客户偶尔能看到的面,如电解铝底座、侧面,CIS支架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电解铝底座,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5 检测条件
5.1 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
所检验表面和人眼呈45°角。A级面在检测时应转动,以获得最大反光效果。B级
面和C级面在检测期间不必转动。
光源=40W荧光灯
零件表面人眼
距离250毫米
5.2 A级面停留10秒,B级面停留5秒,C级面停留3秒。
6 薄板金属件外观检验标准
6.1 允收总则
6.1.1 可接受的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的装配和功能,否则,将被拒收。
6.1.2 缺陷允收定义了1250平方毫米的区域内各类缺陷的最大允收数量。对于较大的零件表面,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125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6.2 缺陷定义
6.2.1彩虹效应:镀锌有可能造成变色或“彩虹”效应。
6.2.2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6.2.3变色:底色或预期的颜色发生改变,或零件表面的颜色不一致。轻微晕状条纹可接受.直径75mm的任何圆形内的6个包括白色氧化所造成斑点,如果不超过长50mm宽2.00mm或直径6.00mm可接受。
6.2.4刮伤:零件表面的呈条状的浅沟。刮痕或磨损以致裸露出金属者, 不接受. 若直径150mm之范围内, 只有一个未裸露出金属之刮痕或磨损,未改变表面颜色, 且直径小于3.00mm者, 则可接受. 任何肉眼可见破坏花纹之条纹或撕痕, 均不接受
6.2.5压痕: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指甲能够感受到。直径大于2.00mm者,(深度大于0.125mm者, )皆不予接受. 任何直径600mm之范围内不得超过一个凹痕或压痕.
6.2.6镀痕/流痕:由于镀层厚度不均匀造成零件表面上波纹状或条状异常的区域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及压痕不予接受.任何600mm直径之圆内不得有超过三个凹痕或压痕
6.2.7痕迹:指基体材料的小坑、折弯痕或其他痕迹,涂装后仍无法消除。
6.2.8灰尘或油脂:在制造过程中产生并留在零件表面上的赃污(未清洗)零件应无灰尘, 污垢, 润滑油, 机油,残胶或任何其它表面沾染物. 如果是在搬运材料时, 可吹掉或擦拭的灰尘则可接受. 零件应无任何可能陷在硬件, 裂缝或弯折处或其它凹陷处的沾染物.
6.2.9斑点/沙粒/绒线:涂装面或零件表面任何非预期的异物,直径大于1.50mm之杂质不予接受.在任何600mm之圆圈内不得有6个以上或任二个距离小于50.00mm之杂质.
6.2.10凹坑:零件表面弹坑状的缺陷,直径大于12.5mm之凹痕及压痕不予接受.任何600mm直径之圆内不得有超过三个凹痕或条纹
6.2.11模压痕:因成形模具在零件表面造成的工艺痕,所有零件的模压痕的位置和大小都一样,均匀分布于成形/折弯区域。
6.2.12零件应无灰尘, 污垢, 润滑油, 机油, 残胶或任何其它表面沾染物. 如果是在搬运材料时, 可吹掉或擦拭的灰尘则可接受. 零件应无任何可能陷在硬件, 裂缝或弯折处或其它凹陷处的沾染物..脏污改变表面颜色且直径大于0.60mm者, 不予接受. 如直径小于0.25mm之脏污, 视为看不见. 任两个脏污之最小距离为5.0mmC:杂质: 直径大于1.0mm者,(高度大于0.125mm者,) 皆不予接受. 在任何直径300mm之范围内不得有四个以上或任两个距离小于50mm之杂质.
6.2.13烤漆面刮痕或磨损:刮痕或磨损以致裸露出金属者, 不接受. 若直径150mm之范围内, 只有两个未裸露出金属之刮痕或磨损,未改变表面颜色, 且直径小于12.5mm者, 则可接受. 任何肉眼可见破坏花纹之条纹或撕痕, 均不接受.
6.2.14电镀表面:
A. 刮痕:刮痕如超过200mm X 宽1.25mm不接受.磨损直径大于25mm者不予接受.在直径150mm的圆形内,不得超过6个刮伤或4个磨损.
B. 凹痕及压痕: 直径大于20mm之凹痕及压痕不予接受.任何600mm直径之圆内不得有超过三个凹痕或压痕.
C.颜色均一性: 轻微晕状条纹可接受.包括白色氧化所造成斑点可接受.
D.水渍: 水渍大于3/4 总表面积者不予接受.
7.标志、包装、运输
7.1 冲压件一般不作标记,特殊情况下供需双方对标记可作商定。
7.2 冲压件供货时允许与订货数量有偏差,允许值由供需双方商定。
7.3 每批冲压件供货时应有QS PASS标签,其主要内容为:
a. 产品型号、冲压件品号、材料牌号;
b. 冲压件品名、数量;
c. 对特殊要求进行补充检验的结论;
d. 质量检验报告。
7.4 冲压件的防锈、包装和运输方法和要求,在订货协议中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