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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安全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22-02-26 09: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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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农村建房死亡事故案例怎么写

建筑施工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别:
每栋建筑物一经破土动工后,就不会再移动了,工人要围绕着建筑物上上下下进行各种作业。由于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别为:
(1)高处坠落。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作业,是建筑施工的主要作业,因此高处坠落事故是主要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5%~40%。多发生在洞口、临边处作业、脚手架、模板、龙门架(井字架)等上面作业中。
(2)物体打击。建筑工程由于受到工期的约束,在施工中必然安排部分的或全面的交叉作业,因此,物体打击是建筑施工中的常见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15%。
(3)触电。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电动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员都接触电,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近几年已高于物体打击事故,居第二位,占总数的18%~20%。
(4)机械伤害。主要指垂直运输机械或机具、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对操作者或相关人员的伤害。这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是建筑施工中的第四大类事故。
(5)坍塌。随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增加,基础工程越来越大,土方坍塌事故也就成了施工中的第五大类事故了。目前约占事故总数的5%~8%。

㈢ 家庭安全用电事故真实事例!!!

1、 照明开关为何必须接在火线上?
如果将照明开关装设在零线上,虽然断开时电灯也不亮,但灯头的相线仍然是接通的,而人们以为灯不亮,就会错误地认为是处于断电状态。而实际上灯具上各点的对地电压仍是220伏的危险电压。如果灯灭时人们触及这些实际上带电的部位,就会造成触电事故。所以各种照明开关或单相小容量用电设备的开关,只有串接在火线上,才能确保安全。
2、 单相三孔插座如何安装才正确?为什么?
通常,单相用电设备,特别是移动式用电设备,都应使用三芯插头和与之配套的三孔插座。三孔插座上有专用的保护接零(地)插孔,在采用接零保护时,有人常常仅在插座底内将此孔接线桩头与引入插座内的那根零线直接相连,这是极为危险的。因为万一电源的零线断开,或者电源的火(相)线、零线接反,其外壳等金属部分也将带上与电源相同的电压,这就会导致触电。
因此,接线时专用接地插孔应与专用的保护接地线相连。采用接零保护时,接零线应从电源端专门引来,而不应就近利用引入插座的零线。
3、 塑料绝缘导线为什么严禁直接埋在墙内?
(1) 塑料绝缘导线长时间使用后,塑料会老化龟裂,绝缘水平大大降低,当线路短时过载或短路时,更易加速绝缘的损坏。
(2) 一旦墙体受潮,就会引起大面积漏电,危及人身安全。
(3) 塑料绝缘导线直接暗埋,不利于线路检修和保养。
4、 为什么要使用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又称漏电保护开关,是一种新型的电气安全装置,其主要用途是:
(1) 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漏电引起的触电事故。
(2) 防止用电过程中的单相触电事故。
(3) 及时切断电气设备运行中的单相接地故障,防止因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
(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不断增加,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本身的缺陷、使用不当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而漏电保护器的出现,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提供了可靠而有效的技术手段。
5、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统计资料表明,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 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爬上高压电杆掏鸟巢;低压架空线路断线后不停电用手去拾火线;黑夜带电接线手摸带电体;用手摸破损的胶盖刀闸。
(2) 违反操作规程,带电连接线路或电气设备而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触及破坏的设备或导线;误登带电设备;带电接照明灯具;带电修理电动工具;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用湿手拧灯泡等。
(3) 设备不合格,安全距离不够;二线一地制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线不合格或接地线断开;绝缘破坏导线裸露在外等。
(4) 设备失修,大风刮断线路或刮倒电杆未及时修理;胶盖刀闸的胶木损坏未及时更改;电动机导线破损,使外壳长期带电;瓷瓶破坏,使相线与拉线短接,设备外壳带电。
(5) 其他偶然原因,夜间行走触碰断落在地面的带电导线。
6、 发生触电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以下抢修工作。
(1) 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
(2) 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则取下。
(3) 立即就地进行抢救,如呼吸停止,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决不能无故中断。
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 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 劝退现场闲杂人员。
3) 保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 向领导报告,并请医生前来抢救。
实验研究和统计表明,如果从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则90%可以救活;如果从触电后6分钟开始抢救,则仅有10%的救活机会;而从触电后12分钟开始抢救,则救活的可能性极小。因此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争分夺秒,采用一切可能的办法。
7、 家庭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应用,正确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确保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1) 不要购买“三无”的假冒伪劣家用产品。
(2) 使用家电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家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3) 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4) 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5) 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
(6) 检查和修理家用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7) 家用电器的电源线破损时,要立即更换或用绝缘布包扎好。
(8) 家用电器或电线发生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
8、 如何防止烧损家用电器?
常用的家用电器的额定电压是220伏,正常的供电电压在220伏左右。当供电线路中若因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供电电压瞬时升高、三相负荷不平衡户线年久失修发生断零线,或因人为错接线等引起的相电压升高等原因发生电压升高,就会使电流增大导致家用电器因过热而烧损。要防止烧损家用电器,就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用电设备不使用时应尽量断开电源;二是改造陈旧失修的接户线;三是安装带过电压保护漏电开关。
9、 居民家庭用的保险丝如何选配?
居民家庭用的保险丝应根据用电容量的大小来选用。如使用容量为5安的电表时,保险丝应大于6安小于10安;如使用容量为10安的电表时,保险丝应大于12安小于20安,也就是选用的保险丝应是电表容量的1.2~2倍。选用的保险丝应是符合规定的一根,而不能以小容量的保险丝多根并用,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10、 漏电保护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在技术上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 触电保护的灵敏度要正确合理,一般启动电流应在15~30毫安范围内。
(2) 触电保护的动作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应大于0.1秒。
(3) 保护器应装有必要的监视设备,以防运行状态改变时失去保护作用,如对电压型触电保护器,应装设零线接地的装置。
11、 如何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后怎么办?
首先,在安装电气设备的时候,必须保证质量,并应满足安全防火的各项要求。要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破损的开关、灯头和破损的电线都不能使用,电线的接头要按规定连接法牢靠连接,并用绝缘胶带包好。对接线桩头、端子的接线要拧紧螺丝,防止因接线松动而造成接触不良。电工安装好设备后,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灯头、插座接线松动(特别是移动电器插头接线容易松动),接触不良或有过热现象,要找电工及时处理。
其次,不要在低压线路和开关、插座、熔断器附近放置油类、棉花、木屑、木材等易染物品。
电气火灾前,都有一种前兆,要特别引起重视,就是电线因过热首先会烧焦绝缘外皮,散发出一种烧胶皮、烧塑料的难闻气味。所以,当闻到此气味时,应首先想到可能是电气方面原因引起的,如查不到其他原因,应立即拉闸停电,直到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才能合闸送电。
万一发生了火灾,不管是否是电气方面引起的,首先要想办法迅速切断火灾范围内的电源。因为,如果火灾是电气方面引起的,切断了电源,也就切断了起火的火源;如果火灾不是电气方面引起的,也会烧坏电线的绝缘,若不切断电源,烧坏的电线会造成碰线短路,引起更大范围的电线着火。发生电气火灾后,应使用盖土、盖沙或灭火器,但决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因此种灭火剂是导电的。
信息来源:安全文化网 责任编辑:苏立智

㈣ 电力违章事例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
一、作业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1)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二)防高处坠落类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4)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
(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7)搭乘载货吊笼;
(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9)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10)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11)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2)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3)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4)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2)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5)在组装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找正;

(6)层面板、联系梁串吊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8)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均;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11)在抓土(煤)机工作时,进入抓斗工作范围;

(12)不走通行道,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13)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绳;

(14)运输机械未停稳或挪动时,人员上、下传递物件;

(15)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16)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7)启动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

(18)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19)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20)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1)起重工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2)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3)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4)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四)防火防爆类

(1)未接受爆破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3)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9)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10)进入炉膛、汽包、油罐及其它储存化学药品、惰性气体的容器前,没有进行充分的通风;

(11)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2)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3)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二、装置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2)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3)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4)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5)变电站构架爬梯、刀闸操作把手抱箍、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没有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6)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二)防高处坠落类

(1)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2)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3)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6)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7)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8)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9)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10)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警戒装置;

(3)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4)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6)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7)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四)防火防爆类

(1)易燃易爆区、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3)制氢站、储氢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4)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5)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罩;

(6)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燃油系统管道法兰未采用牢固的金属导体跨接;

(7)油区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8)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9)调度、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0)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少于8米。
三、指挥性违章

(1)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2)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重大项目没有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就组织从事生产工作;
(3)未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做完相应安全措施,就允许工作人员从事相应生产工作;
(4)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证从事工作人员、设备的安全;
(5)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6)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7)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8)设备故障或异常运行后,领导者不组织进行分析,就毫无根据的下达处理意见;
(9)领导者职责范围不清,该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或越权指挥;
(10)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指挥实施对应措施。
四、管理性违章
(1)已运行的设备没有运行、检修规程;
(2)没有按规定对现场规程、制度进行复查、修订、公布、印发;
(3)没有按《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4)制定规程、制度不符合实际,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起不到指导生产管理的作用;
(5)对各类装置性违章不及时组织消除

(6)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
(6)不按照规定,自行变更设计;
(7)工程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供正确的竣工图纸;

(8)对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不能按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9)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

(10)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自查评工作,查出的问题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不组织消除;

(11)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2)不能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13)没按规定及时公布或调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14)不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设备检修、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制度;

(15)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16)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现场实际,使用中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处理时延误或扩大了事故;

(17)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及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和布置,不能按时间和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18)不能对工作进行总结,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19)国家、行业、公司新颁发的规定和反事故措施没有落实到工程设计中去;
(20)工程调试、试验项目遗漏;交接验收项目不全;
(21)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内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习惯性违章事例
(1)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
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电气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3)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4)
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5)
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6)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或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7)
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8)
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9)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10)
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
11)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12)
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接地、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
(13)
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扎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14)
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15)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16)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7)
制定的规程、措施、制度等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18)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19)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20)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不按规定运行中更换碳刷;
(21)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22)
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23)
搭乘载货吊笼或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24)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5)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6)
不具备爆破资质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7)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
(28)
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
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31)
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32)
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33)
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
(34)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35)
使用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
36)
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7)
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正确着装;
(38)
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39)
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内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㈤ “五大伤害”是指哪些安全事故

“五大伤害”分别为: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据不完全统计,以上五大伤害占据所有事故的95%以上。

1、高处坠落

人员从坠落高度≥两米以上的临边、洞口(包括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坠落及脚手架、吊篮、塔吊、电梯、施工电梯等高处坠落致人伤亡的事故。

2、坍塌

坍塌伤害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土石方、搭设的脚手架体等,由于底部支承强度不能抵御上部荷重,失稳垮塌造成的安全事故。

3、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伤害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简单的讲,就是高处坠落物体致人伤亡的事故。

4、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5、触电伤害

触电伤害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导致电体或漏电体),受到一定量的电流通过人体致使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致人伤亡的事故。

(5)电动工具安全事故案例扩展阅读

事故原因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没有使用或正确使用安全“三宝”

3、工人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

4、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

5、法律意识不强,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安全环境有知情权;在安全6、隐患没有排除前,有权拒绝施工

案例

某建筑工地内有一条10kV架空线路经东西方向穿过,高压线距地面高度约7米左右,当完成土方回填后,架空线路距离地面净空只剩5.6米了,在此期间施工单位曾多次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迁移,但始终未得以解决,而施工单位就一直违章在高压架空线下方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施工。

事故发生当时,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12名民工,将6米长的钢筋笼放人桩孔时,由于顶部钢筋距高压线过近而产生电弧,11名民工被击倒在地,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㈥ 家庭安全隐患有哪些

1、安全用电:总功率超载引起着火或线路损坏;接地或防护不良造成触电。
2、煤气:煤气中毒,火灾,爆炸。
3、电热毯:使用不当会造成火灾,触电。
4、电熨斗:火灾,触电,烫伤。
5、微波炉:微波炉使用不当造成爆炸,微波炉内不应放置金属、木质器具,不应加热有壳、皮、膜的食品。
6、空调:空调使用不当能够致病,室内外温差过大能致感冒、空调病,不经常换气也容易致病。
7、饮水机:水桶本身易燃,水用完了被引燃或本身电路容易引起火灾。
8、小孩玩火造成火灾。9,注意一些成年人使用的化妆品或服用的药物要放在儿童够不到的地方,以免儿童误用或误食而造成伤害。

㈦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包括: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等。

应急预案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7)电动工具安全事故案例扩展阅读: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2、应该在预案中设置不同的启动条件,包括定量化的条件和很难定量化的后果条件,满足启动的条件之一,即可启动应急预案。

3、突发事件演练考核是在训练过程中或结束后,可由参加演练评审专家进行实时或事后点评,提供点评和记录工具。考评结果与演练记录均可进行保存、分发和查询。

㈧ 建维修作业中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怎么对存在的险情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

摘要 (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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