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压油断路器的检修周期是多少
高压开关柜的解体检修,包括柜内真空断路器的检查维护,开关柜内一次设备预防性试验、微机保护器的更换、母线停电检修。。并包括小修全部项目。计划检修每一~二年一次。高压开关柜的检修,包括开关柜体、柜面仪表及指示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联锁装置和开关内的真空断路器、电流互感器、过压保护器等设备,关于开关柜内的独立设备,如本检修工艺未详细说明,可参见相关设备的检修工艺。开关柜内二次回路每三月检查一次,对小车隔离触指进行检查;操作机构的合闸与分闸线圈的电阻,每二年测量一次。
Ⅱ 新装的高压开关柜要多久停电检修一次
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半年左右吧。
Ⅲ 高压油断路器的检修周期是多少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对大多数高压设备要求试验周期都是周期1--3年必要时。对避雷器的试验周期要求:每年雨季前。变压器要求每年做油样检测。“周期1--3年”好理解。“必要时”我理解是在你觉得有可能有问题时就可以检测检修间隔及检修停用时间的确定修周期:一般在投入运行后的1年内和以后每间隔3年大修一次。运行过程发现异常或在承受短路电流后应进行大修。每当断路器开断失误,应检查一次。开关柜运行或操作出现事故时,应检查一次。对于每次的检查、维修、观察、测量等,应按日期做下记录。这不仅提供可贵的历史信息,还可以反映制定的检查步骤是否需要调整。对开关设备和断路器的所有部件进行观察和维修。对开关柜内的积灰、零件松脱、绝缘件的变色应特别注意。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运行中所发现的缺陷和异常(事故)情况,承受短路的次数和情况;查阅检修记录,确定开关检修重点项目查阅上次大修总结报告和技术档案;查阅试验记录,了解运行状况;进行大修前的试验,确定附加检修项人员组织及分工;施工项目及进度表;特殊项目的施工方案; 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的技术措施和现场防火措施;主要施工工具、设备明细表,主要材料明细表;绘制必要的施工图。对运行状态下真空断路器进行外观检查时,要防止不小心进入高压危险区域内需要用手直接触及真空断路器进行检修时,真空断路器必须处于“断开“状态,同时还必须断开真空断路器的主回路和控制回路,并将主回路开关拉至柜外才可以开始检修。
Ⅳ 消防设施保养,维修,检测都多长时间一次
根据有关规定是一般六个月检修一次的,有些特殊单位需要一个月一次
Ⅳ 化学品仓库防爆灯,开关,风机,线盒等防爆电器是否需要三年一次检测
按照消防规定,防爆电器每月静态检查一次,每年运行(启动)检查一次,三年取样检测,出现问题就全部报废更换。
Ⅵ 加油加气站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
加油站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
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Ⅶ 煤矿防爆检查的标准是什么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气设备)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
5.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验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
1.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视为失爆:
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转轴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快动门式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μm。
3)隔爆面无锈蚀(用棉纱擦后,仍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
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
①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和紧固(紧固程度以将垫圈压平为合格)。
②弹簧垫圈的规格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不为失爆)。
③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④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mm。
⑤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
⑥沉孔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
⑦电动机接线盒盖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
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2个。
2)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2/3。
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在接合面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2/3的不为失爆)。
3.防爆电动机
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
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
五、电缆引入装置:
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经超过1mm。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
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mm的。
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mm。
5.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 的。
9.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11.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螺纹啮合小于5扣,螺纹部分少于8mm的长度且少于6扣螺纹。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mm。
13.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于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在用的螺旋式进线嘴缺金属圈;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闲置的进线嘴可不用金属圈)。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的。
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使压紧螺母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用一只手将电缆推动的。
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能相对活动的。
六、电缆的连接:
电缆的连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爆:
1.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
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用接线盒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型电缆接线盒的(属于本质安全型的控制通讯电缆,应使用本安型接线盒);
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漏出芯线的接头;
4.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5.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导体的;
6.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
七、隔爆型插接装置:
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测接插销,接反视为失爆。
2.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电压在660伏--1140伏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视为失爆。
3.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表三规定的为失爆。
八、照明电器:
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为失爆。
2.隔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九、矿灯:
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失爆:
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
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Ⅷ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电力设备分为一年一次和两年一次。
根据国家《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10KV室内电气设备每两年试验一次。
2) 10KV避雷器每一年试验一次,一般变电所的要求在4月1日—11月30日期间投入运行。
3) 0.4KV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4)电力电缆项目:绝缘电阻每一年一次。
5)电力变压器项目:绕组绝缘电阻和系数比两年一次。
6)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高压绝缘棒等)每半年试验一次。
7)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项目: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变比两年一次。
8) 油开关项目:绝缘电阻一年一次。
9)继电保护装置项目:10KV两年一次。
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受电场力的作用,受运行温度和空气湿度、腐蚀气体等因素的影响,绝缘状况会不断劣化,这是一种正常的衰退现象,只要它符合设备制造厂家规定的运行条件,就能够达到安全使用期限。
但是,在运行过程中受某些特定不利因素的影响,可能使电气设备不能达到正常的运行寿命,因此需要对设备绝缘状况要按时进行定期试验和检查。通过分析从而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程度能否满足实际运行的要求。并根据检查和试验结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和运行规定,以维持和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案例如下:
现国家电监办颁发的 承装(修、试)三级 资质可以承接110KV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避雷装置、绝缘装置、接地装置、电力电缆、开关装置的预防性试验和交接试验。
Ⅸ 高压配电室中置式高压开关柜大修周期是多久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对大多数高压设备要求试验周期都是:1.周期1--3年。2.必要时。
对避雷器的试验周期要求:每年雨季前。
变压器要求每年做油样检测。
“周期1--3年”好理解。“必要时”我理解是在你觉得有可能有问题时就可以检测。
1检修周期与检修项目
1.1检修间隔及检修停用时间的确定
4.1.1 大修周期:一般在投入运行后的1年内和以后每间隔3年大修一次。运行过程发现异常或在承受短路电流后应进行大修。
4.1.2 小修周期:一般每年一次。
4.1.3 每当断路器开断失误,应检查一次。
1.1.1开关柜运行或操作出现事故时,应检查一次。
1.1.1对于每次的检查、维修、观察、测量等,应按日期做下记录。这不仅提供可贵的历史信息,还可以反映制定的检查步骤是否需要调整。
1.1.2对开关设备和断路器的所有部件进行观察和维修。对开关柜内的积灰、零件松脱、绝缘件的变色应特别注意。
1.2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4.2.1查阅档案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1) 运行中所发现的缺陷和异常(事故)情况,承受短路的次数和情况;
2) 查阅检修记录,确定开关检修重点项目;
3) 查阅上次大修总结报告和技术档案;
4) 查阅试验记录,了解运行状况;
5) 进行大修前的试验,确定附加检修项目
4..2.2编制大修工程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1) 人员组织及分工;
2) 施工项目及进度表;
3) 特殊项目的施工方案;
4) 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的技术措施和现场防火措施;
5) 主要施工工具、设备明细表,主要材料明细表;
6) 绘制必要的施工图。
4.2.3维修注意事项:
1) 对运行状态下真空断路器进行外观检查时,要防止不小心进入高压危险区域内;
2) 需要用手直接触及真空断路器进行检修时,真空断路器必须处于“断开“状态,同时还必须断开真空断路器的主回路和控制回路,并将主回路开关拉至柜外才可以开始检修;
3) 真空断路器中采用电动弹簧操作机构,检修时一定要松开合闸簧后才可以开始检修;
4) 必须充分注意勿使真空开关管的绝缘壳体、法兰的熔接部分和排气管的压接部分碰触硬物而损坏;
5) 真空开关管外表面脏污时,要用汽油之类的溶剂拭干净;
6) 进行操作时,不得麻痹疏忽,掉落工具;
7) 不容许用湿手、脏手触摸真空断路器;
8) 绝对不容许将真空断路器当作脚踏平台,也不容许把东西放在真空断路器上面;
9) 拆卸真空断路器零部件的程度不得超过实际需要;
10) 必须注意:松动的螺栓、螺帽、之类的零件要完全拧紧;弹簧档圈之类的零件用过之后,禁止再使用;
11) 检修工作结束时,一定要查清使用过的工具。
Ⅹ 住宅消防设施应该多长时间检修一次,每
住宅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消防法实施细则》摘录: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和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