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警察局审讯室的那种只能在一面看到另一面的的玻璃叫什么
单向透视玻璃。也叫原子镜、单面镜、单反玻璃、双面镜、单向玻璃,是一种对可见光具有很高反射比的玻璃,利用光学反射原理来实现单向可视作用。
单反玻璃生产的时候是在玻璃的表面镀上一层感光材料,所以在有可见光的环境里,具有相当强烈的反射效果,在光线照射下,它就是一面明晃晃的镜子、从外面看不到里面,而里面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外面。
(1)公安审讯室用防爆灯扩展阅读
单反玻璃,主要用在公安、法院、检查院、学校心理咨询室、观摩教室、医院、酒吧、会所等需要单向效果的场所。
1. 单向透视玻璃分为正、反两面。正面为玻璃镜面,用来反射光线,安装时应把正面朝向被监控室(即:所要观察的空间,如犯罪嫌疑人所在空间。) ;把反面朝向审判官所在位置(即:监控室)。
2. 被监控室的灯光强度应保证足够亮度,被监控室光线越亮、越强,玻璃的单向透视效果越明显。
3. 为使玻璃的单向透视性能达到最佳状态,监控室内原则上不安装天花顶灯,不允许有其他发光灯源存在。监控室旁边若有窗户,必须安装不透光的窗帘,如宾馆酒店使用的密封窗帘。使用时,建议关闭监控室内所有灯光。
4. 若监控室内一定要使用灯光,建议使用点状灯光,如书写台灯等(灯罩不透光),以缩小灯照范围,并且将监控室与被监控室的光照比控制在1:3的状态下,或者更低比例,以保证玻璃的单向透视性能完好无损。
注意:灯光不能直接安装在玻璃正后方,以免监控室内人员影像倒映在玻璃表面。
5. 为增强单向玻璃的整体反射率,建议在玻璃镜面的上方或者下方安装射灯,以加强玻璃镜面整体反射率,提升玻璃的单向透视效果。
6. 被监控人员与单向透视玻璃的实际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
7. 单向透视玻璃为特种玻璃,安装时须注意保护玻璃镜面,镜面一旦受损无法修复
㈡ 哪个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灯
石油开采、炼油、喷漆、化工、加油站、加气站、面粉厂、食品厂、氨水库、垃圾发电厂、服装仓库、油漆库、金属抛光车间、鞭炮仓库、油库、烟花车间、冶金厂、煤炭堆放区域等场所,以及易燃、空气环境粉尘较多的环境场所,都需要安装防爆灯。
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危险场所;适用于IIA、IIB、II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22区;4.适用于温度组别为T1—T6的环境。
防爆灯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也称作防爆灯具、防爆照明灯。不同的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对防爆灯的防爆等级和防爆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参照GB3836、IEC60079。
㈢ 公安局怀疑我们公司有财务问题,有权留置法人代表吗
公安机关实施留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公安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
第五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留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第六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留置:�
(一)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
(二)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或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的;�
(三)已经传唤、拘传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场所讯问的;�
(四)明确已经立为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的;�
(五)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的当事人。�
第七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五条,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也不得适用留置:�
(一)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
(三)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四)因受伤需要及时救治的。�
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原则上不采取留置措施,确需采取时,必须报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在12小时内报省厅备案。�
第八条
留置应当填写《留置审批表》,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以上领导批准,同时报所属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备案;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办案部门对符合本规定确有必要留置的人员,应当填写《留置审批表》,报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对被留置人的留置时间自被留置人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得超过24小时。但在24小时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经批准可以将留置时间延长至48小时。
前款规定的时限自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被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至被留置人可以自由离开公安机关或转其他处理之时止,包括呈报、审批留置和呈报、审批延长留置的时间。
对被留置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留置的时间不予折抵;依法予以劳动教养的,留置一日折抵一日。留置时间不满24小时的,按一日折抵;超过24小时不满48小时的,按二日折抵。�
第十条
被留置人的违法犯罪嫌疑在24小时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而有延长留置必要的,应当填写《延长留置审批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将留置时间延长至48小时。离城较远的公安派出所来不及书面报批的,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审批手续。对于不批准延长留置的,应立即释放被留置人。�
第十一条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批准留置的,办案部门应当填写《留置通知书》,载明留置的理由、依据和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送达被留置人。根据被留置人的证件或者本人提供的姓名、地址,立即口头或电话通知被留置人家属或其所在单位,并记录在案。口头或电话通知不到的,12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书。无法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未批准留置的,应当立即释放。�
第十二条 对被留置人,应当立即继续盘问,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
第十三条 对被留置的人员,办案单位应当做好盘问检查和盘问笔录,并在期限内依法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认为需要采取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应当在留置期限内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认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理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作出处理;属于其他国家机关管辖的应及时移送;不能在留置期限内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留置人。对被留置人,不得由留置变更为传唤、拘传。�
在留置间隙期间,应当将被留置人送入留置室看管,不得在监管场所或者其他场所关押;未设置留置室的,应当由人民警察在审讯室或办公室看管。采用刑拘、逮捕的,应当立即将被留置人押送看守所关押;采用监视居住的,应当立即将被留置人带离留置室。�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留置、延长留置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终止留置,并在《留置登记簿》上载明终止的具体时间和处理结果,由被留置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一)留置后发现具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已经证实或者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
(三)留置时限届满的;�
(四)其他应当终止留置的情形。�
第十五条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可以在本局机关和5人以上的公安派出所设置留置室。
� 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和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不得设置留置室。�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留置室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第十六条
设在公安派出所的留置室由公安派出所管理;设在局机关的留置室由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留置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在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市)公安局业务经费中统一列支。�
第十八条 留置室的硬件建设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筑物必须安全、牢固。禁止在阳台、走廊、楼梯间等处搭建留置室;�
(二)建筑物层高不低于2.8米,单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每间留置人数不超过10人。�
(三)留置室应使用全封闭金属门,门上留有能观察室内全貌的窗口。窗户外侧安装金属防护栏,内侧安装金属防护网(网孔应小于2mm×2mm),高度以被留置人不能触及为标准。�
(四)留置室内应保持充足的通风、采光,并保持清洁、卫生。�
(五)留置室内水、电设施必须安全。水管、电线埋入墙体内部,控制开关安装于室外,照明设施应置于房顶,并使用防爆灯具。�
(六)室内不得有可能被直接用于行凶、自杀、自伤、自残或者逃跑的物品,不得有外露的铁环、铁架、铁钉、钢管、吊钩等设施。�
(七)留置室内统一设置地固定木板床铺,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4米。配有简单的卫生设备。被留置人员有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卧具及生活用品。�
(八)与留置室相连应附有值班室、审查室。�
(九)留置室、审查室必须配备全覆盖声像监控系统,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十)在醒目位置标示“留置室”字样,公布留置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留置室应建立以下日常管理制度,实行依法、文明、规范管理:
�
(一)人员登记制度。建立《被留置人员登记簿》,载明被留置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留置原因、起止时间及办案部门、承办人、批准人、处理结果等情况。�
(二)值班看守制度。留置室应配备专职看守人员,由当日值班民警负责管理。有被留置人员时,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值班岗位责任,严格交接班制度。�
(三)定期巡视制度。设留置室的单位应当制定并张贴有关被留置人员行为规则。值班、看守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加强观察检查,对留置室进行定期巡视,防止被留置人员逃跑、行凶、自杀、串供、哄闹以及其他危害安全和管理的行为,并做好情况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留置期间,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对被留置人员不得使用警械和武器。�
(四)出入登记制度。留置室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对被留置人员出入留置室进行严格登记。�
值班、看守人员凭批准留置手续接收留置人员,并在《被留置人员登记簿》上登记;凭承办单位填写的《被留置人员审查单》带出被留置人员交承办单位审查,并在《被留置人员审查登记簿》上登记;承办单位审查结束后,将被留置人员送回留置室,接收后交还《被留置人员审查单》,并在《被留置人员审查登记簿》上登记;释放或转为其他处理应当在《被留置人员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具体时间,由被留置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后释放或交承办单位带出。�
(五)安全检查制度。留置室接收被留置人员和被带出审查后回室的被留置人员,必须由两名值班、看守人员对其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带入可疑物品或者可能被用作行凶、自杀、自伤、自残、脱逃等工具。�
对女性被留置人员的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六)物品管理制度。对被留置人员携带的违禁物品应依法予以没收;可疑物品或者可能被用作自杀、自伤、自残、脱逃等工具,应由留置室代为保管,并填写暂存物品清单。留置结束后,是违法犯罪证据的随案移交,与案无关的予以发还。�
(七)督察报备制度。办案单位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必须在实施后半小时内采用电话、书面或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将规定内容报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督察部门应当分别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电话警示等方式进行督察。�
(八)情况报告制度。留置室发生被留置人死亡或行凶、自杀、自伤、自残或者逃跑、骚乱等情况的,值班、看守人员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处理。�
被留置人员在留置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并通知被留置人员家属或其所属单位。�
(九)生活管理制度。加强留置室的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被留置人员伙食原则上由其自理;无法自理的,由留置室管理单位解决。对患病或者受伤的被留置人员要及时救治,患传染病的立即隔离,重病及时送医院治疗。�
第二十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具体案件承办民警和值班领导是留置的直接责任人,派出所所长和县(市、区)公安局长对留置工作负领导责任。�
对违法适用留置、刑讯逼供、疏于管理导致被留置人员伤残、死亡,或者实施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被留置人员在被留置期间非正常死亡的,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还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并取消该责任部门及其所属公安机关参加本年度评比先进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被留置人对留置决定不服,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
被留置人对留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出庭应诉。�
第二十三条
被留置人认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实施留置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依法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民警察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㈣ 防爆灯具与三防灯具的具体区别
防爆灯具:主要是针对为了防止灯具爆炸而采取的防护措施后,整合为一体的灯具,称之为防爆灯具,这种灯具主要是针对高压钠灯、灯管等一些易碎易污染灯具使用在特定场所的灯具。
三防灯具:主要是针对灯具对环境的适应性,包含的三防有:防水、防爆、防火,主要适用在那些比较特殊场所的灯具。
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护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㈤ 防爆灯具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防爆”
防爆灯具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主要有隔爆型防爆灯具、安全型防爆灯具、移动型防爆灯具等。
防爆的原因:
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如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而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同时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故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㈥ 有没有这样的规范:哪些场所适合防爆灯具,哪些场所使用防潮防尘灯具多谢啊
有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的地方要用防爆灯.
㈦ 防爆灯有什么作用
普通白炽灯耗能大,表面温度高,灯壳易破裂,所以防爆灯光源一般选用LED、MH金卤灯、钠灯、无极灯。防爆灯主要用于易燃易爆的场所,深圳通用科技的防爆灯你可以考虑一下。
㈧ 防爆场所为什么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加油场所、加气站、化工原料仓库、木器仓库等易燃、易潮场所润滑油间和泵站是需要防爆灯具和开关。
㈨ 防爆灯适用于哪些场景呢
防爆灯适用于易燃易爆的场景,比如在加油站,化工厂,面粉厂等地方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