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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乙烷安全阀前一定要安装防爆膜

发布时间:2022-04-18 09:08:16

⑴ 为什么建立人工气道前,要关闭简易呼吸器的压力安全阀

应该是因为在建立人工气道前简易呼吸器和面罩形成的通气体系不是个完全密封的系统,所以不至于导致气压伤,也就不必打开压力安全阀。

呼吸器是一种自给开放式空气呼吸器,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等部门,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该系列产品配有视野广阔、明亮、气密良好的全面罩,供气装置配有体积较小、重量轻、性能稳定的新型供气阀;选用高强度背板和安全系数较高的优质高压气瓶;减压阀装置装有残气报警器,在规定的气瓶压力范围内,可向佩戴者发出声响信号,提醒使用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⑵ 空压机储气罐在正常使用中都存在什么危险

储气罐为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简介

安全附件是为了使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安装在设备上的一种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易熔塞等等。

1、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按使用性能或用途来分,可以包括以下四种:

(1)泄压装置:压力容器超压时能自动排放压力的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和易熔塞等。

(2)计量装置:是指能自动显示容器运行中与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的器具。如: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等。

(3)报警装置:指容器在运行中出现不安全因素致使容器处于危险状态时能自动发出音响或其它明显报警讯号的仪器。如:压力报警器、温度检测仪。

(4)连锁装置:是为了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的控制机构。如:连锁开关、连动阀等。

2、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中,最常用而且最关键的是安全泄压装置、压力表等。

(1)安全阀:其特点是当压力容器正常工作压力情况下,保持严密不漏,当容器内压力一旦超过规定,它就能自动迅速排泄容器内介质,使容器内的压力始终保持在最高允许范围之内。安全阀可分为弹簧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脉冲式安全阀。一般情况下,安全阀尽量安装在容器本体上,液化气要装在气相部位,同时要考虑到排放的安全。

(2)爆破片:又称防爆膜,是一种断裂型安全装置,具有密封性能好,泄压反应快等特点。一般用在高压、无毒的气瓶上,如空气、氮气。气瓶上的爆破片压力一般取大于气瓶充装压力,小于气瓶设计最高温升压力。

(3)易熔塞:它是利用装置内的低熔点合金在较高的温度下即熔化、打开通道使气体从原来填充的易熔合金的孔中排出来泄放压力,其特点是结构简单,更换容易,由熔化温度而确定的动作压力较易控制。一般用于气体压力不大,完全由温度的高低来确定的容器。如低压液化气氯气钢瓶上的易熔塞的熔化温度为65℃。

此三种安全装置比较,安全阀开启排放过高压力后可自行关闭,容器和装置可以继续使用,而爆破片、易熔塞排放过高压力后不能继续使用,容器和装置也得停止运行。在选择安全阀和易熔塞时要考虑安全排放量,爆破片要考虑到泄放面积、厚度的计算等。

(4)压力表:是压力容器上用以测量介质压力的仪表。种类可分为:

弹簧式压力表,适用于一般性介质的压力容器。

隔膜式压力表,适用于腐蚀性介质的压力容器。

3、在选择和使用压力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不同的介质选择不同种类压力表;

(2)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

(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并且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4)根据容器最高许用压力,在表盘上划红色警戒线,且不可划在压力表玻璃盘上,以免转动引起错觉。

上述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校验,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⑶ PVC管道可以用作环氧乙烷储灌安全阀出口管道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⑷ 什么情况下,必须装设安全阀、呼吸阀

安全阀——一种抄超压袭自动泄压的阀门,是压力容器最为普通的安全附件之一。爆破片——也称为防爆膜或防爆片,一种断裂型超压防护装置,是用来装设在一些不适宜于装设安全阀的压力容器上;也是压力容器常用的安全附件之一。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是可以反复使用的阀门,而后者是一次性使用的装置,并且是作为前者的一种代用装置;但它们两者在某些场合可以组合应用。呼吸阀——一种用于大型低压储罐的安全附件,它分为单作用和双作用两种;单作用阀只能呼出,当罐内压力高于正常操作压力时起作用,以保证罐内压力不超过设计值,双作用阀除了有呼的动作,还有吸入的动作——以保证储罐不会由于内压力过低而造成抽瘪。止回阀——用来防止管路中介质倒流的阀门,它在介质顺流时开启,逆流时自动关闭;一般用于蒸汽锅炉的给水管道、水泵的出水管道、部分疏水器后的排水管道及其他不允许介质向反方向流动的管路中。关于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其他规定,请参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应条款。

⑸ 2021年12月6日推进会议中提出方案两清单是指

「来源: |安全科 ID:AQK2014」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并召开视频动员会议,部署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是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措施,计划用9~10月两个月时间,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四个层面推进,实现对全国7000余家危化品企业、2.3万余个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将充分发挥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消地”协作合力,按照“线下检查、线上建档、综合评价”的总体要求展开。提升检查督导规范化水平,编制工作指南,规范组织形式、检查程序、重点内容;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关键要求,区分油气储存企业和其他重大危险源企业两类对象,分别制定检查细则,采取评分方式精细化评估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督办整治。提升问题隐患管理智能化水平,要求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为重大危险源建立信息化台账,实行线上录入、线上督办、自动统计、定期通报。提升检查质效,设计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地区检查督导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价,持续督促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压实责任,完善构建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常态化机制。
其间,应急管理部将组织若干督导组,抽调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力量,开展省际循环督导核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强化新闻宣传,曝光突出问题,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隐患清单 |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共性问题汇总
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督导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危化品行业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关注的重中之重,随着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逐步推进和深入,各类共性的安全问题也暴露出来了,现汇总如下,供大家参考借鉴并自查整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安委会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职能发挥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全覆盖,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部门与企业实际部门设置不完全相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未明确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3)《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未明确带班人员考核部门及考核频次等内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带班制度,无相关人员签字。
(4)未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部分管理人员职责不符合省政府311号令规定。
2、部分企业制度制定缺失较多,现有管理制度不足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法律法规识别工作不到位,导致企业现行制度制定有缺陷,制度有缺陷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
(2)未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车间装卸作业时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等。
(3)抽查《劳动护品管理细则》,劳动防护用品未制订配备标准,无采购、保管等相应的内容。
(4)抽查《应急预案管理细则》部分内容缺失(如预案的修订,评估内容等)。
3、部分企业变更管理工作开展水平较低,未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变更风险不可控。主要体现在:
(1)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职工不知道变更管理,不理解变更管理。
(2)变更管理档案不完善,工艺变更中未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艺变更中缺少验收程序。
(3)未将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纳入变更管理制度,无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等内容。
(4)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未提供变更后相关人员的培训资料。
4、部分企业承包商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管理缺失。主要体现在:
(1)企业的事故管理制度中没有将承包商在本单位内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企业的事故管理的内容。
(2)未对承包商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等进行审查。
(3)未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4)未保存承包商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现场安全交底记录,未保存承运商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未提供审查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企业建立的承租承包单位人员档案、培训档案、作业票证的相关资料。
(6)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未将消防维保单位等承包商纳入承包商管理。
5、事故/事件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部分企业未将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纳入事故/事件进行管理。
6、部分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和范围不全面。主要体现在:
(1)培训需求调查表内容不符合要求。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未将全员纳入,未包含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3)安全培训内容记录过于简单,如对培训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内容,无关于操作规程的记录。
(4)安全培训记录未明确学时。
(5)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试卷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
7、部分企业特种作业取证不全或学历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
(1)未提供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证明。
(2)部分企业涉及防爆电气类作业,但企业内未配备相关电气特种作业人员。
(3)部分企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工、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也较少,不能满足岗位要求。
8、部分企业开停车、试生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开停车前,企业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未编制安全措施。
(2)未见开停车步骤确认表;未见相关冲洗、吹扫、气密试验记录。
(3)开车前企业未对重要步骤进行签字确认。
(4)无单台设备交付检维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条件确认资料。
9、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
(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生产制度》未按照省政府311号令修订,制度中的列支范围不符合省政府311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如:企业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但制度中有“重大危险源评价整改”支出的内容。
(2)2019年安全费用提取计划未按照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以2018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3)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10、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
(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建立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不完善。
(3)仓库储存的物品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存放。
(4)原料库存放的原料未标识原料名称、数量,且与墙的间距不符合要求。
(5)易燃易爆性商品存储库房未设置温湿度计。
(6)采购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中的法规信息未及时更新,危化品入库未粘贴危化品安全标签,专用仓库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混乱放置,占用消防通道,阻挡消防栓。
二、工艺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工艺运行管理不规范,联锁投用与摘除存在管理漏洞。主要体现在:
(1)部分企业控制室内所有控制指标未标注仪表位号,易造成操作人员误操作。
(2)DCS控制界面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设置,部分参数报警的低低、低、高、高高限值设置不全或设置的报警、联锁值不正确。
(3)DCS控制系统远传显示值与实际值不一致。
(4)DCS控制系统报警以及联锁切断违规拆除。
(5)未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部分企业工艺报警分析和处置不及时。主要体现在:
(1)未对工艺报警进行记录,对报警原因不进行分析。
(2)报警台账中无采取的相应处置措施记录。
3、部分企业装卸车工艺操作规程内容不全,可操作性差。主要体现在:
(1)装卸车操作规程普遍缺少对司机、车钥匙、轮档、车辆静置时间等管理要求。
(2)对上部装车初流速缺少控制措施;对现场监护人员无明确要求。
(3)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险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应急处置措施。
(4)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审核许可证中无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检查项。
(5)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险特性提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应急处置措施。
4、部分企业工艺技术管理水平低下,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
(1)制定的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不完善,操作规程的内容不全面,操作规程中缺少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紧急停车的安全要求、工艺参数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等内容。
(2)设备位号及控制参数设定值与操作规程中描述不一致。
(3)在作业现场未存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未设置工艺卡片。
三、设备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主要体现在:
(1)爆炸危险场所的监控摄像头、制冷机等设备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2)部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满足要求,如加氢工艺电机防爆等级为BT4等级,不满足防爆等级要求。
2、部分企业设备综合管理有缺失。主要体现在:
(1)对设备管理认识不足,缺乏统一协调要求。
(2)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对设备进行预防性检维修的概念。
(3)缺少设备检修计划和方案,缺少对机泵的维护保养要求。
(4)企业的现场设备管理水平不高,管道缺少介质流向、标识。
3、部分企业对平台、护栏、斜梯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护栏平台腐蚀严重或未按照GB4053-2009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
4、部分企业设备管理制度不全面,台账、记录不完善。主要体现在:
(1)未建立与生产紧密相关的《润滑管理制度》、《巡检管理制度》、《防腐保温管理制度》、《泄漏点管理制度》、《检维修管理制度》、《防腐蚀管理制度》等制度。
(2)未建立易发生泄漏部位的泄漏检测台账、记录。
5、部分企业重点设备设施防腐管理、防泄漏管理不到位,现场设备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
(1)存在易腐蚀的储罐未制定全面检查周期计划。
(2)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设置单阀,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
(3)腐蚀性机泵、储罐周边地面未防腐,涉及腐蚀性物料管线阀门未设置防喷溅罩等措施。
(4)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未采用密闭采样器,其残液未采用密闭排入专用收集系统,防火堤有裂缝等。
(5)泵、阀门填料有泄漏。
6、部分企业安全阀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安全阀的根部阀无铅封或铅封损坏;溶剂罐区储罐安全阀前截止阀未设锁定措施、未设置“禁止关闭”标志。
(2)环氧乙烷计量罐、反应釜安全阀底部未设置爆破片,安全阀出口管道未充氮。
(3)安全阀放空管高度不满足要求。
7、部分企业大型机组、机泵的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存在转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或防护面积不足。
(2)机组润滑未执行“五定”、“三级润滑”管理。
四、电气管理方面
1、企业电工特种作业取证不全,缺少高压电工作业或防爆电气作业。主要体现在:
部分企业涉及高压及防爆电气类作业,但企业内未配备相关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也较少。
2、电气设备接地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电机外壳接地不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的规定。
(2)非金属储罐、循环水冷却塔未设置防雷接地,不符合《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2009)的规定。
(3)涉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法兰跨接不全,车间内部分接地线脱落。
五、仪表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仪表相关记录不健全。主要体现在:
(1)企业无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
(2)储罐液位高、低限报警的逻辑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
(3)未建立回路投用前测试相关记录。
(4)仪表报警和响应处置记录表中报警类别和处置情况填写不具体,如2019年11月610车间多次出现1期HT氮封压力低限报警,处理方式为加强巡检,未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2、部分企业电气仪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自动化仪表管理制度无DCS变更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2)未提供安全仪表系统评估报告。
(3)虽然建立了仪表巡检记录,但巡检频次不足。
(4)未提供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检修记录表单。
(5)虽然设置了DCS控制系统,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未设置联锁标志警示牌。
(6)自控联锁未设置权限,随意摘除,未办理相应联锁摘除作业票。
(7)重大危险源罐区DCS系统未设置报警值及连锁;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8)现场控制器系统中设置的高低液位报警、高高低低液位联锁进出料切断阀与储罐PID不符。
3、部分企业设置了安全仪表系统,但未提供安全仪表功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分级记录,未提供SIL等级验证报告。
4、部分企业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现场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未对现场报警器进行有效固定。
(2)报警器报警灯锈蚀严重、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报警仪线路故障,信号未连接至气体报警仪控制器。
(4)进入可燃、有毒气体的区域内的人员未佩戴便携式检测仪。
5、部分企业压力表无上下限标识及检验标志或压力表量程选型不当。主要体现在:
(1)蒸汽缓冲罐、仪表气缓冲罐等未设置压力表上下限标识及检验标志。
(2)压力表所标上限低于实际操作压力。
六、消防应急方面
1、部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
(1)企业仅提供了公司级的应急指挥系统,未提供成立车间级指挥系统相关材料,缺少车间级指挥人员的职责,应急指挥系统缺失。
(2)企业仅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制定现场处置卡。
(3)企业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无《应急器材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建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但该制度侧重储备管理,无检查、维护管理相关内容。
2、部分企业应急器材配备不足。主要体现在:
部分岗位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或应急器材数量不足,缺少防爆手电、对讲机、便携式气体报警仪等应急救援器材。
3、部分企业应急器材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应急救援器材现场摆放混乱。
(2)应急器材维护保养不全,缺少部分应急器材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如空气呼吸器应检查气瓶压力。
(3)现场抽查部分操作人员穿戴空气呼吸器,部分职工不能现场熟练进行穿戴,佩戴空气呼吸器未检查面罩气密性,未检查气瓶余压报警。
4、部分企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消防管理制度浮于表面,执行不到位。
(1)消防器材摆放不规范、不科学,影响应急状态下正常使用。
(2)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缺失。
(3)消防栓未编号,未采取防冻措施,未就近配置消防水带、扳手。
(4)灭火器、泡沫液未建立更换记录。
(5)冷却水系统未定期检查、喷嘴未建立除锈排渣记录。
(6)消防水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7)消防报警室未建立报警处置记录。
(8)未提供工艺装置的消防水幕和储罐的水喷淋冷却系统每年定期检查和试用记录。
七、总图方面
1、部分企业存在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一致的问题,如某企业8-DM工艺原设计位于生产车间2,现位于生产车间1(SR02车间)内,位置发生变化;机修车间现为办公楼,功能发生变化;堆场内建设有氯气库,与原设计专篇总图不一致;总图发生较大变化。
2、部分企业仓库之间间距不足,未按照总图设置防火墙。
3、部分企业存在车间与办公楼之间、储罐与防火堤之间、储罐专用泵与储罐间距以及车间与围墙之间间距不足的问题。
八、特殊作业管理方面
1、部分企业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危害识别不全、未办理作业票。如某企业动火安全作业证(编号:20190709002)涉及的其它作业用电作业票,未填写票号,位号辨识不全,缺少火灾、灼烫、电焊烟尘等;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危害辨识不全面,缺少火灾、灼烫的内容。
2、部分企业作业票证时间不符,逻辑混乱,动火作业票审批时间晚于动火时间。
3、部分企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
4、部分企业的动火作业票填写不规范,抽查的动火作业票时间内作业中断超过60分钟,未重新分析;动火作业票缺少安全部门和动火作业监督人签字。
5、部分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作业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标准的规定不符合GB30871的要求,票证中未按规定每2小时进行一次气体分析。抽查的受限空间作业票氧含量检测频率不足,作业时间为8:30-17:30,只在8:30一次,13:30一次。
6、部分企业特殊作业监护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甚至缺乏作业现场监护。
7、部分企业对作业风险辨识分析不到位,甚至缺少风险辨识分析,安全控制措施缺失。
(来源:各应急管理局网站)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行动重点查这16项内容
01
企业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02
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等问题。
03
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和冷却降温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用。
04
危险化学品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投用,重要参数是否能够远传和连续记录。
05
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存在浮盘落底现象。
06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07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能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和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08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09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10
危险化学品罐区库房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运行。
11
是否存在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进入罐区。
12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13
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14
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
15
储罐防火间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16
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来源:合规网
应急管理部督导检查常见问题汇总回顾
1、督导核查组在和邦生物营养剂分公司给该企业消控室打电话无人接,检查发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督导核查组要求地方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全面系统开展设计诊断和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当晚,该企业开会免掉营养剂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2、企业董事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总经理安全职责部分重叠,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某兼任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日常办公地点位于垫江县城,长期不在企业。从企业提供的2021年安全会议签到表看,黄某仅5月参加了一次安全例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导安全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规范化有待加强。
3、“1分钟之内把所有的流程走完,实际操作中有这个可能性吗?是这样做的吗?危害辨识不明、错误,这是符合规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吗?”核查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及作业前风险分析、审批票据资料时发现,该企业提供的20张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大多数都存在上述问题,甚至一张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就有两三处错误。
4、在山西晋中石油分公司晋中油库,专家随机依照其预案,模拟波纹软管泄漏着火处置程序组织现场演练,发现其预案本身不完善,现场操作与科目设定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消防队只出水对罐体进行冷却,没有对起火部位进行处置。在重庆华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专家在液氯库现场拉动了应急演练,发现部分工艺处置队队员未穿重型防护服,未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及防毒面具,防护装备佩戴不规范。
5、发现多个内浮顶储罐浮盘反复落底、特殊作业管理失控、未制定操作规程和超品种、超范围储存危化品等问题。督导核查组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并交办地方立案。
6、硫酸二甲酯泵区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装置区和重大危险源罐区已经安装的有毒气体检测器位置及数量都不满足规范要求,经查属于企业自行安装,均未经过正规设计。
7、富驰公司和富博公司虽一墙之隔,但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同,却共用一套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等,未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是不合理的。
8、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苟正华查阅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发现,企业T206储罐存储介质由甲醇变更为液碱,T207和T212储罐存储介质由乙醇变更为燃料油,但企业员工仅提供了一般变更管理申请表,无法提供设计变更文件。
9、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一组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展工作,督导核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4家,共发现问题隐患42项,其中大庆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就有3项重大隐患,已经交办地方立案,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大庆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非常多!督导核查组发现,该企业问题越查越多。消防专家最后说的“我在这里一刻都不敢多呆了,感觉随时都可能出问题”。专家在现场称:“从现场看,该企业安全管理可谓一塌糊涂,有些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当天,督导核查组在该企业共发现重大隐患3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3项。
10、7月2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一组在吉林省吉林市进行督导核查。当日,督导核查组抽查了2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隐患36项,其中事故隐患31项、火灾隐患5项,重大事故隐患3项。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一个现象:专家一皱眉,很可能是发现了新问题;只要专家一挠头,企业负责人就紧张得出汗。
11、近日通报湖南一企业动火作业票造假,企业人员:签字人员不可能每次签字的时候都看时间,而且又不是差10分钟就爆炸……
在督导核查湖南吴赣药业期间,督导核查组发现,企业动火作业存在风险辨识和审批管理不到位、审批时间和流程错误等诸多问题。
一张2021年6月17日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上显示,动火方式为电焊切割,安全管理部门、动火审批人签批时间均为8点40分,动火前班长验票时间又变成了8点30分,存在明显的审批逻辑混乱和时间流程错误,且在危险辨识中,缺少最重要的“火灾”风险辨识。
督导核查组专家多次询问原因,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言语急躁,给出的最后解释是,“签字人员不可能每次签字的时候都看时间,而且又不是差10分钟就爆炸……”。
在央视网记者尝试拍摄时,另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突然拿走了资料。而就在专家和记者现场抽查翻阅的20张动火票中,发现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存在问题。
12、应急管理部第一督导核查组突查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库时发现,该企业在消防记录单上造假,连续5天白班和夜班都是同一个人签字,面对督导核查组专家的质问,企业负责人承认消防安全记录造假。
督导核查组还发现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有严重缺陷,汽油储罐缺少液位不间断采集记录设施,罐区内柴油管线的改造未经正规设计等重大事故隐患。18日晚,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暂扣了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整改。
附汇总更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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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煤厂用脉冲袋式除尘器为什么要安装防暴阀

处理煤粉的除尘设备属于防爆除尘设备,按照规范风机和控制电路需要采取防爆处理专。

属工作条件
1. 压力范围:-10kPa~+20kPa
2. 温度范围:-20℃~395℃

安装部位
易于出现内爆的锅炉本体及除尘器前烟道上

安装要求
1. 防爆阀的安装可以任意角度安装
2. 两台防爆阀之间的安装位置最小间隔200mm

按安装形式分类
防爆阀一般有两种形式,水平式防爆阀和垂直式防爆阀。这两种防爆阀都是采用防爆膜加盖的结构形式,垂直式防爆阀是安装在筒体上,而水平式防爆阀是安装在顶部。

⑺ 高分跪求化工单位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一、储罐区、生产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1、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3、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连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防尘、防毒管理规定:
一、防护与治理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组织与抢救
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总担任组长。
2、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3、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四、员工在工作中,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⑻ 消毒灭菌法有哪些包括物理消毒灭菌法,化学消毒灭菌法

1、热力灭菌法 (物理灭菌)

使用热力灭菌法,在温度和压力等规定的灭菌条件下,要达到一定的加热时间。包括:①火焰灭菌法②干热灭菌法③高压蒸汽灭菌法④流通蒸汽灭菌法⑤煮沸灭菌法。

2、过滤灭菌法(物理灭菌)

过滤灭菌法是用筛除或滤材吸附等物理方式除去微生物,是一种常用的灭菌方法,适用于不能受热的物品,如含有可溶性或不稳定物质的培养基、试验液体和液状医药品等,过滤法的最大缺点是不能滤除病毒。

3、照射灭菌法 (物理灭菌)

①放射线灭菌法是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在内,利用从放射源产生射线进行照射,是杀灭微生物的一种方法,适用于玻璃制品、磁制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与纤维制品等耐受放射线照射的物品。

②紫外线灭菌法是利用照射紫外线杀灭微生物的一种方法,适用于玻璃制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和纤维制品等,还可用于设施、设备、水或医药品等。

4、气体灭菌法 (化学灭菌)

气体灭菌法是利用环氧乙烷或甲醛灭杀微生物的一种方法,主要用于玻璃制品、磁制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纤维制品等,还可用于设施、设备或粉末状的医药品等。使用气体灭菌时,其被灭菌的物品以未变质为前提条件。

5、药液灭菌法 (化学灭菌)

通常使用的药液有乙醇、甲酚、苯酚水或福尔马林水等,适用于玻璃制品、磁制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纤维制品等物品,还可用于手指、无菌箱或无菌设备等。

⑼ 反应器内起火,要怎样灭火

灭火就四个原理:冷却、窒息、隔离、化学抑制;反应器内着火可以主要看可燃物、助燃剂了

阅读全文

与环氧乙烷安全阀前一定要安装防爆膜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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