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谁有关于防爆方面的知识给提供一点好吗谢谢了!
到国家标准委员会找GB3836的标准仔细阅读
GB 38361-2000
本 标 准 是根据国际标准IEC 6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
GB 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 6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
GB/T 1. 1-1993的规定。
本 标 准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
第 1部 分 :通用要求
第 2 部 分:隔爆型“d"
第 3 部 分:增安型die;
第 4部 分 :本质安全型6il)
第 5 部 分:正压型+p11
第 6 部 分:充油型960.9
第 7部 分 :充砂型、”
第 9 部 分:浇封型66MH
在 根据 IEC 60079-0;1998修订GB 3836.1-1983时,为解决I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
间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能要求。见附录E,
本 标 准 还保留了GB 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
1) 检 验 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
2) I 类 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3) I 类 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里)、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
度不低于120 MPa,且按GB 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保留该内容,以
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
本 标 准 与GB 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
1) 标 准 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2) 将 术 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
3) 塑 料 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
“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
4) 修 订 了I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
5) 外 接 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
6) 塑 料 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士0.5 )m m、长(100士1)m m、宽((1士0.2 )
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
7) 增 加 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
8) 在 试 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
9) I 类 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 3836.1- 1983的
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士10)'C修订为(20士5)'C ;
1的 取 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
11 ) 防 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
证文件资料的要求。
本 标 准 是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基础标准。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与本标准抵触时,应以本标
准为准.
GB 3836.1-2000
本 标准 从 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3836.1-1983,
本 标 准 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 标 准 的附录B、附录G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 标 准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 标 准 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 准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和重庆分院、沈阳
电气传动研究所等。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郭建堂、陈在学、黄荣光、万邵拍、季明焕、王军。
本 标 准 1983年8月首次发布,2000年1月第1次修订。
本 标 准 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B 3836.1-2000
IE C 前 言
1) 国 际 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它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技术委员会(IEC
National Committees)组成的。IEC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电工领域中有关标准化的所有问题的国际性合
作。为此目的,除了其他活动外,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标准制定委托各个技术委员会进行。在该准备工
作中,对该专题感兴趣的任何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在标准的制定中,国际性的、政府与非政府
性及与IEC有关的组织,也可以参与该工作.按照两组织之间协商的条件决定,IEC紧密地与国际标准
化组织(ISO)合作。
2) I E C 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地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因为对该专题特别感
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
3) 他 们 具有国际上通用的推荐形式,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并在这个意义上为各国
家委员会认可。
4) 为 了 促进国际间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都同意在本国标准和区域性标准的最大允许范围内
采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和各国相应标准或区域性标准之间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家标准的文本
中清楚地表明。
5) 国 际 电工委员会((IEC)对批准程序没有规定。因此对宣称某设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某个标准时,国
际电工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值 得 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权,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某些等同或全部等同
将不负任何责任。
国 际 标 准IEC 60079-0由IEC TC 31“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技术委员会”制定。
该 第 3 版将删除和代替1983年出版的第2版本并且进行了技术修订。
该 国 际 标准是以CENELEC出版的欧洲标准EN 50014(1992)为基础制定的。
本 标 准 以下列文件为根据
卜/2 F4D8/ISFDIS十31R/2*524/%R*VD州
本 标 准 投票批准的全部情况可以在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中查到。
附 录 B 和附录C构成本标准的整体部分。附录A和附录D是非标准内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准
爆 炸 性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备GB3 836.1-2000
第 1部 分 :通 用 要 求 eqvIE C60 079-0:1998
代 替 G B 38 36 .1 - 19 83
El ec tri ca la pp ar at us f ore xplosiveg asa tmospheres-
Pa rt 1 : G e ne ral r equ ir em en ts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Ex引人装置,Ex元件的结构、检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及检验程序。’〕
1.2 本标准将由下列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补充或修改.
GB 3 83 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 83 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 83 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0i"
GB 3 83 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n
GB 3 83 6.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充油型+o"
GB 3 83 6.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 83 6.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 7 95 7 矿用安全帽灯
Ⅱ plg-630 配电装置
型号打错了 应该是PJG-630/10(6)Y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机构高压真空配电装置。
1、产品用途
本配电装置主要用于具有爆炸性危险气体(甲烷混合物)的煤矿井下,对额定电压10(6)kV,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流至630A的三相交流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进行控制、保护和测量,并可作为直接起动高压电动机之用。
2、使用条件
2.1 环境温度:-20 ℃~+ 40 ℃;
2.2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超过1000m但不超过4000m时,工频耐压按GB311.1修正);
2.3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2.4具有爆炸性气体(甲烷)和煤尘的煤矿井下;
2.5 在无显著摇动和冲击震动的地方;
2.6 在能防止滴水的地方;
2.7 水平安装(倾斜度不超过15度)。
3、产品型号与分类
3.1 产品型式: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防爆标志 Exd[ib]I
3.2 产品型号
P J G ─ □ / 10(6) Y
永磁机构
额定工作电压(kV)
额定工作电流(A)
高压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配电装置
按使用方式不同,配电装置分为四种型式和四种一次接线方案。
a型 一次接线方案见图1,有两个电源进线端,负荷侧一个接线端,配电装置可单台使用,也可联合使用;
b型 一次接线方案见图2,有一个电源进线端,另一端封端盒,负荷侧一个接线端,即电源侧为单回路馈入,负荷侧为单回路馈出,该配电装置可单台使用,也可联合使用;
c型 一次接线方案见图3,配电装置无进线端,三相电源从相临开关的硬母线通过连接线接到本开关的硬母线,负荷侧有一个接线端,当峒室有多台配电装置联台使用时,该配电装置只作分路开关,不能单台使用,只限于联合使用;
d型 一次接线方案见图4,配电装置无进线端,三相电源从相邻开关的硬母线通过联接线到该开关右(或左)端的硬母线,通过上隔离插销,断路器和下隔离插销的控制,再连接左(或右)端的硬母线,当峒室有多台配电装置联台时,本装置当作母线联络开关。
4、主要技术指标
4.1 整机技术指标
a)额定电压:10(6)kV;
b)最高工作电压:12(7.2)kV;
c)额定电流:50、100、150、200、300、400、500、630A;
d)额定频率:50Hz;
e)额定短路开断电流:12.5kA(有效值);
f)额定短路关合电流:31.5kA(峰值);
g)额定动稳定电流:31.5kA(有效值);
h)额定热稳定电流:12.5kA(有效值);
i)额定热稳定时间:2s;
j)额定绝缘水平见表1:
表 1
额定电压 1min工频耐压(有效值) 标准雷电冲击全波(峰值)
对地、相间、断路器断口间 隔离开关断口间 二次回
路对地 对地、相间、断路器断口间 配电装置配电完整时
隔离开关断口间
10kV 30kV 34kV 2kV 60kV 75kV
6kV 23kV 26kV 2kV 40kV 46kV
k)额定电流开断次数10000次(在运行中考核);
l)机械寿命不少于10000次,隔离插销机械寿命不少于2000次;
m)分闸时间不大于0.15s;
n)储能电容器充电电压为110V。
4.2 真空断路器采用ZNM-10/630A型永磁机构断路器,并符合下述规定:
a)平均分闸速度0.8~1.2 m/s
b)平均合闸速度0.6~1.0 m/s
c)分闸时间≤0.1s
d)全开断时间≤0.15s
e)触头开距10±1mm
f)触头超行程3+1mm
g)触头压力≥930N
h)三相不同时接触时间≤2ms
i)合闸时触头弹跳时间≤3ms
j)动静触头允许磨损厚度3mm
k)其它技术指标详看高压真空断路器使用说明书
4.3 配用的JSZW3-10(6)型电压互感器为三相五柱式,其技术参数如表2所示:
表 2
额定电压(V) 每相额定容量及相应准确级次 最大容量
一次 基本二次 辅助二次 30VA 50VA 100VA 200VA
10000/√3 100/√3 100/3 0.5级 1级 3级
6000/√3 100/√3 100/3 0.5级 1级 3级
4.4 配用的LMZ-10(6)型电流互感器为母线式双绕组电流互感器,分为信号源绕组和测量级绕组。参数符合表3要求:
表 3
绕组分类 额定一次电流(A) 额定二次电流(A) 额定负荷(VA) 准确级次
测量绕组 50、100、150、200、300、400、500、630 5 3.75 3
信号绕组 50、100、150、200、300、400、500、630 5 3.75 10P
4.5 配用先进的微电脑程序控制高压开关综合保护器。
4.5.1 综合保护器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a)短路保护整定电流值分档可调,标称值分别为开关额定工作电流值的1.6、2.0、3.0、5.0、6.0、8.0、10.0倍,精度为±8%。短路保护动作时间:从出现短路信号至确认无误后发出保护信号小于0.1秒。
b)配电装置过载电流分档可调。标称值分别为额定工作电流的:0.2、0.3、0.4、0.6、0.8、1.0、1.2、1.4倍,精度为±8%。
c)过载保护动作时间分档可调,分为1、2、3、4档。过载电流与延时时间的反时限特性符合表4,其中Ie代表配电装置上整定的额定工作电流。
表 4
延时时间
过载电流 整定档位
1 2
1.05×Ie ∞ ∞
1.20×Ie 40″~60″ 60″~2′
1.50×Ie 20″~40″ 30″~60″
2.00×Ie 11″~20″ 14″~20″
6.00×Ie >8″ >8″
d)零序电流整定值分档可调,标称值为0.5、1.0、2.0、3.0、4.0、5.0、6.0A,精度为±8%。
e)零序电压整定值分档可调,标称值为:3.0、5.0、10.0、15.0、20.0、25.0V精度±8%。
f)漏电延时动作时间分档可调。标称值为:0.1、0.2、0.3、0.5、0.7、1.0、1.5、2.0s。
g)电压显示选择:10000V、6000V、3300V(电压选择只是显示值变换,而不是负载能力变换),精度为±5%。
h)电流显示选择:630A、500A、400A、300A、200A、150、100A、50A(电流选择只是显示值变换,而不是负载能力的变换),精度为±5%。
i)绝缘监视保护
(1)当屏蔽芯线与屏蔽地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值Rd降低到:Rd<3 kΩ时,本保护器可靠动作;Rd>5 kΩ时,本保护器不动作。
(2)当屏蔽芯线与屏蔽地线之间的回路电阻值Rk增加到:Rk>1.5 kΩ时,本保护器可靠动作;Rk<0.8 kΩ时,本保护器不动作。监视保护动作时间小于0.1秒。
j)低电压保护:当电网进线电压降低到额定值65%以下时能可靠保护。
k)高电压保护:当电网进线电压达到额定值的120%以上时能可靠保护。
保护器额定工作电压为交流100V 50Hz。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的+20%~-50%范围内变化时,能保证保护器正常工作,本保护器内部直流工作电压为+5伏。
本保护器所显示的电压、电流值是1.5秒内的平均值,以便人眼读数。
4.5.2 高压综合保护的调试方法详见保护器说明书。
4.6 永磁机构动作特性符合表5要求。
表 5
操作电压与额定电压比值% 小于35% 大于65% 大于85%
永磁机构工作状态 可靠分闸 不得分闸 可靠合闸
4.7 配电装置具有过电压保护功能,配备了MYGK-10(6)/5型高压氧化锌压敏电阻3只,用于配电时过电压不超过额定相电压(峰值)的3.5倍,用于控制高压电动机时过电压不超过额定相电压(峰值)的2.5倍。
4.8 当配电装置进行1min工频耐压试验时,请务必将高压熔断器、综合保护器和压敏电阻退出!
4.9 本安部分技术参数:
①本安参数:U0:DC12V;I0:2.5mA 。
②远控电缆最大长度200m ,分布电感≤1mH/Km,分布电容≤0.1μF/Km。
③本安电源变压器输入电压AC100V,输出电压AC5V。
④远控电路为本安电路。
5、结构概述
5.1 配电装置总体结构如图6、图7所示,可分为隔爆箱和机芯小车两大部分,隔爆箱由壳体,箱门、后盖(两块)、接线腔、底架等主要部分组成。壳体为长方体结构。中间有一隔板,将壳体分为前、后两腔,在前腔装有机芯小车、真空断路器、三相电压互感器、母线式穿心电流互感器、压敏电阻、综合保护装置、高压熔断器、隔离插销动触头等装在机芯小车上。在箱体中间隔板上装有六个插销静触头座和一个穿墙式九芯接线柱。隔离板右上角装有照明灯,后腔分为上、下室(中间隔板不起防爆作用)。上室有三根导电杆做为贯穿母线固定在箱体两侧的绝缘座上,在下室高压电缆引入口内侧装有一只零序互感器。在下室左侧上还装有小出线嘴,用户可以引出控制线,实现远程控制。另在下室底板上还有一终端电阻,若用户使用的负载电缆是UGSP型监视屏蔽电缆,并要求绝缘监视保护时,可将下室底板上终端电阻取下,将电缆的屏蔽芯线与屏蔽地线分别接到原终端电阻的两个接线柱上即可。
配电装置为手提式快开门结构(见图8),配用微电脑程序控制综合保护器的箱门上设有电度表、显示器及观察窗,装有“移位”、“确认”、“复位”、“漏电”、“照明”和真空断路器“合闸”“分闸”按钮。
5.2 安全联锁
5.2.1 隔离插销在合闸位置时,箱门不能打开,其装置如图9(1)所示
当隔离插销在合闸位置时,图中的闭锁杆压着门盖的锁块,箱门不能打开。隔离开关分闸到位时,闭锁杆导进拔盘开口槽中,此时位置方可开门,如图9(2)所示。
5.2.2 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隔离插销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断路器在合闸时,图中的压杆被导轨锁住,使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闸操作。
5.2.3 门打开后,隔离插销不能进行合闸操作。
参看图9(2)所示,箱门打开时,闭锁杆处于拨盘中,隔离插销不能进行合闸。
5.3 配电装置的各种隔爆腔的盖板都须设“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
5.4 配电装置的门盖上设有“断电10分钟后开盖!”
6、电气原理
电气工作原理见产品电气原理图。
10(6)kV三相电源从配电装置的电源接线盒引入,经上隔离插销、真空断路器和下隔离插销,再往后腔、下室的弯形电缆口输出到负载,上、下隔离插销由操作者手动操作进行分合闸。真空断路器既能电动合闸和分闸,又能手动合闸和分闸。
6.1 永磁机构真空断路器电气原理
a)电动合闸
电压互感器二次交流100V电压经综合保护器16、17接点后输出到永磁机构控制器的电源端子上,此时控制器开始给储能电容充电,充电时间为1分钟,当电容充满电后,按动合闸按钮SB1,永磁机构内合闸线圈得电克服永磁体吸力,永磁机构动铁芯向下运动通过传动拐臂将开关管触头闭合,完成断路器合闸动作。
b)电动分闸
当电容充满电后按动分闸按钮SB2,永磁机构内分闸线圈得电克服永磁体吸力,永磁机构动铁芯向上运动通过传动拐臂将开关管触头分离,完成断路器分闸动作。
c)保护动作分闸
过载、短路、漏电、监视任一保护动作时,综合保护装置内出口继电器接点闭合,永磁机构内分闸线圈得电克服永磁体吸力带动真空断路器分闸。
7、运输与贮存
7.1 本配电装置在运输中带有防雨塑料罩及带有防滑底座的包装箱。在运输时隔离插销合闸到位,箱体上隔离操作手柄须置于“合”位。
7.2 为了防止机芯小车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在箱体内窜动及颠簸而造成机件损坏,配电装置在出厂时已用压板将机芯小车紧固在箱体底板上。
7.3 当配电装置带有包装箱时,起吊时请将钢丝绳挂在防滑底座两头的斜口处,当配电装置不带包装箱时,起吊时请将钢丝绳挂在箱体上部的吊钩处。
7.4 配电装置须贮存在无雨水浸袭、干燥、通风的库房内。
8、检查与验收
8.1 配电装置到货后,请开箱检查随机文件是否齐全:
a)产品合格证1份
b)安装使用说明书1份
c)产品出厂检验报告1份
8.2 请检查产品合格证编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产品铭牌一致,检查各防爆结合面的间隙(平面结合间隙≤0.30mm,圆筒面结合间隙≤0.3mm)及各防爆面是否有划伤及锈蚀。
9、安装与调试
安装使用前请先认真阅读本产品《使用说明书》;
9.1 双手向上提起手柄打开门盖;
9.2 放下内置导轨,把机芯拉出置于内置导轨上;
9.3 检查各电器元件、绝缘件应无损伤,各紧固件应无松动,各导线连接应紧固、可靠,各防爆面应无锈蚀和划伤,箱体各腔内应洁净,干燥。如发现电器元件损坏应及时告知供货单位,如发现紧固件松动或导线连接不可靠,应当及时处理;
9.4 配电装置在下井安装前,可进行以下试验:
9.4.1 工频耐压试验:
a)试验前务必将高压熔断器、压敏电阻从高压主回路中拆除,高压综合保护装置从插座上拔出。
b)高压主回路相间、三相主回路对地、真空断路器触头断口间施加30(23 )kV工频耐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试验完毕应将高压熔断器、压敏电阻恢复至原先位置并用螺栓固定上紧,插好高压综合保护装置插头,固定好各紧固件。
9.4.2 真空断路器操作试验
a)拆除三相熔断器FU4、FU5、FU6的熔芯在熔断器下接口处,即(U1、V1、W1)处分别引入电压为100V的三相电源,此时箱门上显示器显示为10(6)kV,电源指示灯(绿色)应当点亮。
b)按下配电装置的电动合闸按钮,真空断路器应可靠合闸。
c)按下配电装置的电动分闸按钮,真空断路器应可靠分闸。操作断路器的手动分闸机构,真空断路器应可靠分闸。
d)把工频单相交流电流发生器的电流输出端引线分别接到进线腔绝缘座上A或C相及后腔下室的A或C相对应的接线端子上,按照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值,将工频单相交流电流发生器调整到所需的测试电流值。
e)按下合闸按钮,交流电流发生器向主回路送入过载试验电流并开始记时,经过一段延时后,真空断路器应分闸,故障指示灯(红色)应当点亮,秒表记录的延时时间应当符合综合保护装置说明书的要求。
f)真空断路器合闸,交流电流发生器向主回路送入短路试验电流并开始记时,真空断路器应立即分闸,故障指示灯(红色)应当点亮,秒表记录的延时时间不大于0.1s。
g)“漏电”、“监视”两项出厂时,制造厂已经过模拟试验。如果试验条件不具备,设备下井前可以不做这两相试验。
h)拆除试验线路,恢复配电装置的所有接线,紧固好各个盖板螺栓,并对隔离插销进行合闸和分闸试验,应当灵活无卡滞现象,并保证合闸时触头插入触桥的深度不小于20mm。
i)机械联锁检查参照第5.2条。
9.4.3 将三相10(6)kV电源电缆从配电装置的电源接线腔引入送电,然后对配电装置的工作情况逐一进行试验应当正常。
9.5 配电装置应安装在水平(倾斜度不超过15度)的地基上,在配电装置的底架下,最好设有宽度和深度约为400mm的电缆地沟。
9.6 多台配电装置使用时,请根据供电系统图(图5仅供参考)的要求就位并与各联台腔连接起来。相邻两台配电装置的硬母线在联台中用专用联结铜带(C型接线的配电装置每台带有3根)联接,注意保证相邻铜带间及对外壳的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00mm。
9.7输入与输出电缆若为铠装电缆需用电缆胶按规程要求制作电缆头,若为橡套电缆头需用螺栓将密封圈压紧达到隔爆要求。电缆头制作完毕用2500V兆欧表检验,确认制作质量合格后,方可将电缆接入配电装置接线柱上。
9.8 安装接线完毕之后,根据配电装置所带负荷及线路的绝缘水平,进行过载电流、过载延时、短路电流、零序电流、零序电压及漏电延时的参数整定。如果输出电缆采用具有监视线的双屏蔽橡套电缆,配电装置即具备绝缘监视保护功能,此时应将后腔下室底板上的终端电阻取下,将电缆的屏蔽芯线与屏蔽地线分别接到两个接线柱上即可。若采用铠装电缆则无监视保护功能,但电阻R不得短路和开路。
9.9 关闭箱门和紧固各个盖板,检查各处的隔爆间隙符合第8.2条的要求。
Ⅲ 煤矿井下开关喇叭嘴失爆都有哪些规定 在线等答案 跪求
煤矿井下开关喇叭嘴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3)开关防爆结合面间隙扩展阅读
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Ⅳ 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面防止锈蚀有哪些
井下电气设备的隔爆与失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一、紧固件类 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螺 母、螺栓)其规格要求一致。螺栓的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 过三扣,否则,本设备为不完好。凡用螺栓连接紧固的部 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 弹簧垫圈。 隔爆外壳结合面的紧固件(螺栓、螺母)要上满扣, 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 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 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均属 失爆。 隔爆结合面紧固件(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 (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 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 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1、防爆上盖紧固螺栓短,不露丝为失爆(标准为露 出1~3个螺距),太长不完好
2、缺少弹簧垫圈或螺栓为失爆
3、螺丝所垫弹簧垫 太大,属于失爆
4、使用双弹簧垫,属于失爆
5、防爆面螺栓未上紧(以弹簧垫圈压平为准)、垫圈失效 或压不平,属于失爆
6、防爆面规格螺栓不一致,属于失爆
7、喇叭嘴缺螺栓,属于失爆
8、进线未压紧,属于失爆
9、喇叭嘴未拧紧,手能晃动,属于失爆
10、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能使压紧螺母向紧的 方向旋进超过半圈,属于失爆
11、螺栓(或螺 孔)滑扣,属于 失爆
二、接线装置类 不使用的进出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 依次装入、压紧后封堵,否则为失爆。螺旋式 进出线嘴如上金属圈时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 也属于失爆。
1、胶圈薄或无胶圈导致接线嘴与接线腔直接接触 (俗称“亲嘴”,如下图喇叭嘴亲嘴),属于失爆
2、把胶圈割开使用,属于失爆
3、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 高压铠装电缆接线 盒没有灌绝缘胶,绝 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 分口以上或采用压盘 式均属于失爆。
4、电缆压扁量超过规定 (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的压 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5、挡板小 挡板、金属圈外径与进线 装置内径间隙大于2mm (厚度小于2mm,挡板直 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 小于3mm,所有挡板应镀锌)
6、一处进线装置的密封圈单 孔内传进多根电缆,属于失爆
7、闲置进线装置内无 挡板
8、利用开关控制装置出入动力线,属于失爆
9、进线装置无金 属圈,属于失爆
10、密封圈上反, 属于失爆 合格 不合格
11、喇叭嘴内钢圈,挡板生锈,属于不完好
12、接线嘴旋入深度不够6扣(旋入深度应不小于 6扣,外露3扣),属于失爆 正确拧入 不合格拧入
三、橡套电缆的接线要求 橡套电缆的护套伸入接线腔器壁内要 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 15mm为不完好。当粗电缆穿不进接线嘴时, 可将伸入器壁部分的护套锉细。
1、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5~15mm为合格
2、大于15mm为不完好
3、小于5mm为失爆
4、进出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 入扣差应不大于5mm,下图均为不完好
5、电缆在引入装置能轻易来回抽,属于失爆
四、电缆破口、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破口: 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 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 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
2、鸡爪子: 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 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③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 (漏出芯线)的接头。
3、羊尾巴: 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距 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 者均属羊尾巴。 4、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1、鸡爪子 2、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 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 为明接头。
4、电缆破皮露芯线 5、橡套电缆护套损坏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长度达 20mm以上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
五、隔爆结合面 防爆隔爆电气设备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一旦 隔爆面产生锈迹、锈斑,使接触面接触不严,有害介质 就会趁机而入,腐蚀机内零件及绕组绝缘。同时,隔爆 接合面必须保持标准规定的长度、间隙及粗糙度。防爆 电气一旦失爆,腔体内出现的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 灼热颗粒等就有可能点燃矿井瓦斯、煤尘,造成瓦斯、 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在维修这 类设备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此种风险。主 要措施是:认真解决防爆设备维修时操作不当的作法, 维修人员坚持采用专用工具拆装。维修过程中应特别注 意的是隔爆设备隔爆面不得有碰撞,划痕等损伤和锈蚀。 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要求:
1、 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 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 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外壳 结合面宽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2、 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 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 不在此限)。 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所规定的 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①转盖式或插盖式的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不小于25mm,间隙不大 于0.5mm; ②隔爆外壳静止结合面的间隙与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L)≤0.50.5--2>2 间 隙(mm) ≤0.3≤0.4≤0.5 结合面 宽 度(mm) ≥8≥12.5≥25 1、隔爆面有油漆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属于失爆
2、隔爆结合面之间渗入油 漆,属于失爆
3、用塞尺检查旋转前盖防爆结合面间隙过大,属于失爆
4、电机接线盒盖上反,属于失爆
5、隔爆面有杂物或 锈迹,属于失爆
6、防爆外壳结 合面有伤深痕, 深度度、宽度 超过0.5mm,属 于失爆
7、隔爆结合面无防锈油 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 外壳结合面宽度的1/5并 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 但为不完好)
8、观察窗孔胶封、玻璃损坏,破裂等,属于失爆
9、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 5mm为失爆
10、隔爆外壳外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1、隔爆电气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 保持原始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接线柱、接 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
12、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盖,属于失爆
六、保护闭锁装置
1、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甩掉保护使用,属于失 爆。
2、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 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1、打连、甩保护,属于失爆 正常 失爆
2、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 不全、变形,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3、接地线的长度太短,属于不完好 接线腔接地线的长度应适宜, 以松开接线嘴卡兰拉动电缆 后,三根火线拉紧或松脱时, 以接地线不掉下为宜。接地 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 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 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不符 合以上要求者均为不完好。 4、开关内电源线处应该有危险警示牌, 否则属于不完好
七、密封圈的要求
1、密封圈须采用邵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 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朝向接线腔里面,否则为不完好 (但煤电钻除外)。
2、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均属 失爆。
①密封圈外径与接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D0-D(mm)备 注D≤20≤1D0 :表示接线装置内径D : 表示密封圈外径20<D≤60≤1.560<D≤2
②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 径的配合为±1mm,但如属于4mm2及以下电缆者,密封圈内径应 不大于电缆外径。
③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④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mm2的电缆除外),且 不小于4mm。
3、 密封圈用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 径差大于2mm(包括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1、电缆外径与密封圈内径间隙大于1mm,属于失爆
2、胶圈与电缆之间包扎胶 物(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 得包扎其他物体),属于失 爆
3、单胶圈厚度不够使 用双胶圈,增加了厚 度,属于失爆
4、密封圈和电缆中间有 包扎物
5、两个密封圈套用
6、胶圈外径小,属于失爆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大于1mm
7、密封圈用刀削后应整齐 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否 则为失爆 尽量按橡胶圈层拨开, 确保接触面平滑。 锯齿直径差大于2mm (包括2mm) 属于失爆,小于2mm 为不完好
8、挡板厚度不小于2mm ,金属圈厚度应不小于1mm, 否则属于失爆。
Ⅳ 电气防爆知识问答
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中仪电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就“防爆技版术权培训“达成合作
1.防爆相关国家法规及标准
2. 爆炸性环境基础知识
3. 爆炸性危险场所分类
4. 防爆标志及铭牌
5. 防爆合格证
6. 电气防爆技术原理
7.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8.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9.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0. 防爆电气安全管理
11. 在用防爆电气典型问题解析
考核发证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合格者,颁发培训资格证书
Ⅵ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Ⅶ 煤矿防爆结合面间隙不大于多少毫米
自己对照看一看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Ⅷ 防爆技术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
(1)隔爆型结构:EEx d
电火花及电弧可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由德国建立起来的间隙隔爆结构,是防止电弧等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较可靠的方法。隔爆型结构的电气设备再爆炸危险区域应用极为广泛,它不仅能防止爆炸火燃的传出,而且壳体又可承受一定的过压。它具有一个足够牢固的外壳,能经受内部爆炸气体混合物产生最大爆炸压力的1.5倍并不得小于3.5×10pa的冲击。确保不变形或损坏,不产生永久变形,并具有一定结构间隙以使喷射出来的燃烧生成物通过一定的法兰长度冷却到低于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温度。结构间隙可以是平面结合面或圆筒结合面组成,还可以是曲路、螺纹或屏障式等结构组成。除此之外。如微孔、网罩、叠片、充砂等结构也属于这种原理的防爆形式。用于煤矿井下的隔爆型电气设备更要坚固。
用于I类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外壳须采用钢板或铸钢制成;I类非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其外壳可有牌号不低于HT25-47灰铸铁制成,I类携带式设备和II类设备,外壳可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17.6N/mm(12kg/mm)、含镁量不大于0.5%(重量比)的轻合金制成。
(2)增安型结构:EEx e
增安型结构在防爆电气设备上使用得也很广泛,如电动机、变压器、灯具和带有电感线圈的电气设备等。它是在设备上采用以系列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高质量的绝缘材料、降低温升、增大电气间隙、提高导线连接质量等,使其在最大限度内不致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或者采用有效的保护元件使其产生的火花、电弧或温度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以达到防爆的目的。
还有一种与增安型防爆措施类似称为无火花型,它是一种再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和危险高温,也不能产生引爆故障的电气设备。与增安型相比,只是没有规定再增加一些附加措施来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因此,无火花型的安全性比增安型要低,只能用于2区危险环境。
(3)正压型结构:p
这种结构的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保证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以免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或足量的保护气体通过外壳使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
在一般情况下,电气设备内部不得有影响安全的通风死角。在正常运行时,出风口的风压或充气气压不得低于一定的数值,否则将立刻发出报警或切断电源。设备内部的火花、电弧不允许从任何间隙初或出风口吹出来。正压型结构在使用上与爆炸性物质的级别无关,多用于内部元件易损坏的设备或大型电气设备上,或以自燃点为T4、T5为对象的很难制成其它防爆结构形式的电气设备上。
(4)充砂型结构:q
充砂型结构是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它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结构。
当采用的介质使颗粒状的固体(一般是石英砂)作为隔离介质时,称为充砂型电气设备;而采用的介质时固化物填料(一般位环氧树脂),把引燃源浇封在填料里面,而于外面爆炸性混合物隔离时,也称为浇封型电气设备。
(5)本质安全型结构:EEx i
本质性安全结构仅适用于弱电流回路,如测试仪表、控制装置等小型电气设备上。无论是正常情况下,还是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都不会使爆炸物质引爆,因此使安全性较高的防爆结构,其中电路或设备上的所有元件表面温度必须小于规定,以防止热效应引起的点燃。
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的电气回路必须于其它电路隔离,以防混线电磁或静电感应,特别使结构外部的配线,要采取周密的措施,才能确保电气设备和配线的防爆性能。
(6)防爆充油型结构: o防爆充油型结构在使用上与传爆等级无关,适合于小型操作开关上。充入的油液应具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为了观察油位的高度,设备应装有油位指示器或油位信号装置。
油浸型防爆结构的开关、控制器等设备,由于油的劣化或泄漏等原因,设备损坏很难维修,需要特别注意。另外,由于倾斜或油面摇动而使防爆性能受到损害时,设备不能再继续使用。
(7)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防爆结构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是采用限制外壳的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点燃。该类设备将带电部件安装在有一定防护能力的外壳中,从而限制了粉尘进入,使引燃源与粉尘隔离来防止爆炸的产生。按设备采用外壳防尘结构的差别将设备分为A型设备或B型设备。按设备外壳的防尘等级的高低将设备分为20、21和22级,分别适用于20、21或22区粉尘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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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井下电气管理队的职责
1、参加审查新采区供电设计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
2、参加审批井下供电系统变更及停送电申请,根据系统变化及时调整供电系统图。向矿每季上报全矿高压供电系统图及全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每月上报一份月度电缆综合报表、井下电气管理综合报表。
3、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负责督察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安全运行情况。并收全和保存以下记录,备查一年;
漏电保护:每天一次试验,每月一次远点试验,每年一次升井检修记录;
接地保护:每季一次主接地极(网)电阻测量,每年一次逐个接地极电阻测量记录;
过流短路保护:每6个月逐台高、低压断开关整定保护检查,核实记录。
4、严把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关,凡“三证”不全的不准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经防爆性能检查合格贴证后方可入井。
5、对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事故,应立即派人参加追查,核实原因;每月统计上报无计划停、掉电次数和追查情况。
(三)电管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电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准确地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变更,提供准确的供电系统图。检查了解情况并参加本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检查,汇总、分析检查中存在的井下电气管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追查和督促整改。
3、对所辖井下供电的合理性负全面的责任,对不合理的供电系统要有修正意见,下达业务联系书。对不接受业务联系或延期行动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罚或停止该系统的供电,直到合理为止。
4、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电气设备的制度执行情况,保证“三大保护”的正确使用和灵敏可靠。
5、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玩具
6、认真、规范填写各种检查记录资料,确保记录资料的完善、及时、准确。
(四)防爆检查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对全矿所辖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况每月进行巡回检查(高沼头不少于两次,低沼头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并跟踪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3、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小型电器每月进行一次签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换证,并填写防爆贴证记录。对失去防爆性能的设备要督促现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停止使用。
三、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电气防爆管理
1、电气防爆管理要把好三关:
(1) 入井关: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电气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贴证入井。
(2)日检关: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明确维修人,并每天外观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月检关:防爆检查员每月要对本人负责检查的区域中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对防爆贴证更换一次。
2、现场维修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注意爱护所贴的合格证,任何人不准随意撕掉、涂改。
3、经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并贴证后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列为失爆。
(1)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厚度低于原设计80%以下的;对其壳体进行切割焊补的;多孔腔串通的;电弧打通的;带电缺挡板的;缺防爆缝合螺丝的。
(2)防爆结合面有严重锈蚀,用棉纱清除后仍存在明显锈迹的,或者有油漆和杂物的。
(3)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值的。
(4)40、25、15毫米结合面上,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的;在10毫米结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的。
(5)产生机械伤痕,其宽度达到0.5毫米,其无伤结合面的有长度达不到规定长度2/3的。
(6)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其外径小于进线装置(联通节)内径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或最小宽度达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平方毫米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达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变质失去弹性或切开套放在电缆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处其宽、厚度与电缆外径比较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闲置进线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属挡板的;金属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大于2毫米的;密封圈、挡板、抗圈顺序放反的。
(9)进线嘴内沿与密封圈外端接触不实;密封圈里端与器壁接触不实;其进线嘴压实后电缆、密封圈轻易拉动的。
(10)压盘式进线嘴缺少固定螺丝的;或压紧螺母线嘴的有效丝扣没有上进四扣的
(11)控制设备缺少停电闭锁的,或闭锁装置损坏不起作用的。
(12)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护管理
1、电气管理员应对三大保护定期检查、校验、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处理。
2、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由电管员负责提供整定值,并将保护整定值联系单或整定卡片,送交维修单位,由专职电工整定,不得出现越级跳闸。
3、井下供电要有合格,可靠的过流、接地、漏电保护装置,当供电系统变更后要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电管员要核实整定情况,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
4、开关内不得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丝不得挂铜丝、铁丝。
5、运行中及新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由维修工、电气管理员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电前做一次远点试验,由电管员记录备查。
6、电管队电气试验员应对各局部接地极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存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联系责任单位整改。
7、主要和辅助接地极及连接线要按规定安装,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8、煤电钻和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选择性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三)井下供电管理
1、井下供电系统供电合理,安全可靠。新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要编制《供电设计》,并由机电科电管队、矿机电副矿工程师审批,系统安装完毕由矿调度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2、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必须有编号,并与上报的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相符。
3、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和供电线路更改,必须严格执行申请许可制,即施工单位填写《井下电气施工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应有:申请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责任人;停、送电时间,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响供电范围等。该申请需经电管队审核和矿总值班批准许可后方可实施。
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由合格的过流和漏电保护,由螺丝和弹簧垫,由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一坚持: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
5、井下防爆开关、变压器要摆放整齐,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风供应应做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主备用局扇自动切换。
双电源:主局扇专用电源;备用局扇专用电源或动力设备、备用局扇电源;
双局扇:专用局扇,备用局扇(要与专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专:专用局扇必须由专用高、低压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供电。
三闭锁:瓦斯与动力电闭锁:当瓦斯超限后,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应立即切断;风电闭锁:专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送不上电;局扇闭锁:备用局扇电源应接在控制动力设备电源闭锁开关的电源侧,当专用局扇掉电损坏停运时该局扇可自动开启,防止瓦斯积聚超限,当双电源同时掉电在恢复送电时,专用、备用局扇均在待用状态。
7、变电工、采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取得资格证书的电工由矿发给停电牌,停电牌由矿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并建档。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四) 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内按规定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
2、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簿,内容要真实,记录保存一年。无人看管的变电所必须加锁管理。
3、地面变电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按要求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非专职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5、井下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安全栅栏、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
6、采区变电所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变电所设备安装前有调度所组织有关人员对变电所的矿建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7、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四、电缆管理
(一)电缆组的职责
1、全矿所有电缆(4平方及以上各种动力电缆)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修补保管。
2、掌握井下电缆使用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电缆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对升井电缆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电缆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电缆的维修质量,对修复后的电缆进行绝缘测定、浸水耐压试验,切片阻燃试验等,并做好试验记录备查,试验不合格的电缆不得发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库存电缆的管理存放工作,新旧、好坏电缆要分清,分别盘放。并挂牌注明电缆的名称、规格、长度。
(二)电缆的管理
1、各种电缆进库前必须经过电缆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电缆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电缆,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电缆,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电缆,由使用单位申请,矿机电副总或机电副矿长审批后,到电管组办理手续。
3、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发放下井使用:
(1)绝缘不合格;(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3)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4)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线芯线断裂。
4、“四小线”即:控制、信号、照明、通讯、监测用电缆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不准明接头和羊尾巴。
5、电缆组在电缆两头两米处压号,使用单位一次做电缆头截用不得超过0.4米,多次做头后如需做掉号头,应事先向电缆组申请更换电缆。
6、井下电缆不得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溜煤眼中敷设。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压、浸水、盘圈、相互缠绕、铁丝吊挂。通讯信号监测电缆原则上不可与动力电缆悬挂于井巷的同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邻电缆吊钩间距不得大于3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米,同种电压等级的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05米。
7、掘进岩石巷道应按要求在距迎头30米后的巷道打电缆吊挂眼,吊挂间距不得大于2米,高度不得低于1.2米。煤头掘进应有电缆吊挂点,在距迎头30米内的巷道应打上拉丝,为电缆提供临时吊挂点。迎头移动设备的负荷线如须频繁移动无法吊起时,电缆外面必须用防护套管保护好,迎头喷浆时应保护好电缆、开关、小型电器。
8、井下动力电缆不得小于6mm2。,煤电钻不用时应将煤电钻电缆盘好挂好,以防炮崩、挤伤电缆。煤电钻电缆的使用期限,采煤单位为10个月,掘进单位为12个月。煤电钻电缆损坏的单位领用煤电钻电缆时要交旧领新。为保证煤电钻的使用安全,煤电钻手把电缆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交割,每次切割长度不得超过0.15米,将截去的手把线送电管队保存、登记。
9、因生产需要停掘、停采,或调换作业地点的,原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电缆交接,变更使用台帐。
10、各单位应将电缆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责任人和并挂牌留名。
11、井下电缆脱网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升井,并交到电缆管理组。
五、小型电器管理
(一)小型电器管理组的职责
1、全矿防爆小型电器(通风区的瓦斯监控、调度所的通讯、运输区的控制信号等专用小型电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电器使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防爆小型电器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负责对井下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监督使用和回收工作,发现井下现场闲置不用的小型电器,及时联系使用单位回收升井入库。
5、对升井回收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修理质量,对修复后的小型电器要进行防爆检查贴证,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库存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新进和修复合格的要上架摆放。并挂牌注明其的名称、规格。
(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各种小型电器进库前必须经过小型电器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入井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小型电器,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小型电器,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电管员审批同意,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小型电器要吊挂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有统一编号,电气设备拆除回收的同时所属的各种小型电器也必须同时拆除回收。
六、奖罚规定
1、电管员没有按规定对防爆电器进行检查的(每旬查看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对记录真实齐全的奖励50元。
2、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的或撕掉、涂改的 ,罚责任人50元。
3、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没有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贴证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对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矿组织的大检查中未发现失爆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该单位嘉奖500元。
5、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无整定卡片,罚责任人200元。实现场际整定值与卡片不符的,罚责任人200元。
6、当供电系统变更后,没有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罚责任人100元。
7、开关内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挂铜丝、铁丝的。罚责任人100元。
8、没有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装置做试验的(以记录为准) ,罚责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极安装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无接地极或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材质、截面以及连接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并罚款50元。
(2)接地极埋设失效、露出水沟的、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大于15°的,罚款50元。
(3)接地极与开关、电机连线不紧松动的,罚款50元。
(4)接地极缺少标牌或标牌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
(5)局部接地极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过0.2米或接地极松动的,罚款50元。
(6)主辅局部接地极两点之间小于5米的,罚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不合格的检查中,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没有实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主、备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2)主、备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瓦斯电不闭锁、风电不闭锁的,罚责任人200元。
(3)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断电装置不起作用、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4)局部通风系统发生无计划停电情况,矿调度所应安排机电科电管队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由矿总值班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并按照矿《生产调度指令》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罚款。
11、发生电气着火、烧电机、烧开关、电缆打跑等电气事故,由调度所负责组织追查,并按矿《生产调度指令》追究处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2、井下电工没有持证上岗或没有携带便携仪进行检修的,罚责任人100元
13、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罚责任人100元。
14、变电所内没有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罚责任单位200元。
15、采区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的,罚责任人100元。
16、地面变电所未按要求填写“两票”的,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定,罚责任人200元。
17、采区变电所未按规定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8、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9、“四小线”有明接头和羊尾巴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20、橡套电缆一头无号或蓄意破坏电缆头压号的,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21、井下电缆吊挂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缆吊挂在风水管路上,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电缆受物体挤压、缠绕、盘圈、受淋水,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电缆落地、浸水、铁丝吊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4)吊钩间距长,缺吊钩,电缆吊挂不齐,电缆与电缆、信号线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5)电缆外护套烂,或有感应电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6)电缆、负荷线、信号线、操作线、载波线、监测线落地或吊挂不整齐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7)电缆接线时外护套被刀削的。每处罚责任人50元。
(8)电缆、开关和小型电器被喷上浆渣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9)电缆有机械挤伤或放炮崩伤造成报废的,除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之外,并按电缆原值的100%处以罚款。
(10)距迎头30米处,电缆无吊挂眼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2、煤电钻手把电缆没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按规定每减少使用一个月按电缆进价的15%罚责任人。
(2)所交旧线长度不得少于原长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价赔偿
(3)煤电钻手把电缆每次切割长度超过0.15米,罚责任人50元。
(4)煤电钻手把电缆如能延长时间使用,按电缆进价10%进行奖励。
23、井下脱网电缆,不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造成电缆丢失、被剥的,按电缆的原值100%处罚。
24、电气设备没有上架、小型电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没有上板的,罚责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没有按规定回收的,丢失一台(件)由责任单位按原值赔偿。
26、对井下电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嘉奖。嘉奖的资金从罚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规定》解释权属***矿井下电气管理领导小组。
Ⅹ 煤矿用10kva照明综保,其快开门的防爆间隙是多少
煤矿用10kva照明综保其快开门一般是平面结合面,其间隙大小,与结合面的宽度和体积有关,请看下图是电气防爆国家标准GB3836.2-2010的截图: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