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气管路敷设怎么验收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14.1 主控项目
14.1.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2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3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4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14.1.3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14.1.4 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14.2 一般项目
14.2.1 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14.2.2 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14.2.3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12.2.1-1的规定。
14.2.4 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14.2.5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 说明:
14.2.6 暗配管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太深不利于与盒箱连接,有时剔槽太深会影响墙体等建筑物的质量;太浅同样不利于盒箱连接,还会使建筑物表面有裂纹,在某些潮湿场所(如实验室等),钢导管的锈蚀会印显在墙面上,所以埋设深度恰当,既保护导管又不影响建筑物质量。
明配管要合理设置固定点,是为了穿线缆时不发生管子移位,脱落现象,也是为了使电气线路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受到冲击(如轻度地震)仍安全可靠地保持使用功能。 14.2.6 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14.2.6的规定。
14.2.6 暗配管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太深不利于与盒箱连接,有时剔槽太深会影响墙体等建筑物的质量;太浅同样不利于盒箱连接,还会使建筑物表面有裂纹,在某些潮湿场所(如实验室等),钢导管的锈蚀会印显在墙面上,所以埋设深度恰当,既保护导管又不影响建筑物质量。
明配管要合理设置固定点,是为了穿线缆时不发生管子移位,脱落现象,也是为了使电气线路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受到冲击(如轻度地震)仍安全可靠地保持使用功能。 表174.2.6 管卡间最大距离
14.2.7 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 说明:
14.2.7 线槽内的各种连接螺栓,均要由内向外穿,应尽量使螺栓的头部与线槽内壁平齐,以利敷设,不致敷设线时损坏导线的绝缘护层。 14.2.8防爆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间及与灯具、开关、线盒等的螺纹连接处紧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2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说明:
14.2.8 在建筑电气工,需要按防爆标准施工的具有爆炸和水灾危险环境的场所,主要是锅炉房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的燃油或燃气供给运转室,以及燃料的小额储备室。其配管应按防爆要求执行。由于防爆线路明确用低压流体镀锌钢管做导管,管子间连接、管子与电气设备器具间连接一律采用螺纹连接,且要在丝扣上涂电力复合酯,使导管具有导电连续性,所以除设计要求外,可以不跨接接地线。同时有些防爆接线盒等器具是铝合金的,也不宜焊接,因而施工设计中通常有专用保护地线(PE线)与设备、器具等零部件用螺栓连接,使接地可靠连通。
14.2.9 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2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仙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3 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4 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去架上敷设的刚性绝缘导管,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说明:
14.2.9 刚性绝缘导管可以螺纹连接,更适宜用胶合剂胶接,胶接可方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效率高、质量好、便于施工。
14.2.10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2 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置、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3 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续导体。 说明:
14.2.10 在建筑电气工程中,不能将柔性导管用做线路的敷设,仅在刚性导管不能准确配入电气设备器具时,做过渡导管用,所以要限制其长度,且动力工程和照明工程有所不同,其规定的长度是结合工程实际,经向各地调研后取得共识而确定的。 14.2.11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还有新出的GB50210-2011我就不列出了,自己查查
『贰』 防爆区电气设备与管路跨接需多大电线
防爆电气设备接地的技术要求
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进行接地,以确保运行的安全可靠。对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的接线盒,都必须具有外接地螺栓,并标出接地符号“〨”。对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可不设外接地螺栓,但必须采用有接地芯线的电缆。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当采用直接引入方式时,则在主空腔内部)必须设有专用的内接地螺栓、并标志接地符号“〨”。但电机车上的电气设备和电压不高于36V的电气设备除外。
对没有必要接地或不允许接地的电气设备,可不设内、外接地螺栓。Ⅱ类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可只设专用外接地螺栓。
对内接地用的螺栓直径要求是:当导电芯线截面不大于35mm时,应不小于接线螺栓直径。当导电芯线截面大于35mmz时,应不小于连接导电芯线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径,但至少等于连接35mm2芯线的螺栓直径。
对外接地用的螺栓直径要求是:功率大于10kW,的设备,不得小于M12;功率大于5kW至10kW,的设备,不得小于M10;功率大于250W,至5kW的设备,不得小于M8;当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得小于M6;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类,外接地螺栓能压紧接地芯线即可。
参考内容: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基本要求
电气设备的配电
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应采用3相5线制,即零线和地线分开;
如果是3相4线制,则应在安全场所首先转化为3相5线制;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电气设备的接地
处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外壳应与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电气设备的内接地端子应与电缆中专门配置的地线相连;
如果设备是安装在接地的金属构架上,或者设备采用接地良好的导管布线方式安装,则可视作已有外接地;
不能用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作为接地线。
其他要求
电气设备的供电应设置适当的保护装置,以避免设备因过载、短路、断路或接地故障产生有害影响。例如,增安型鼠笼电动机应配置反时限保护装置。
防爆电气系统的配线要求
0区:只允许敷设本质安全电缆系统,并应考虑浪涌保护和防雷措施。
1区和2区:可采用电缆配线系统,也可采用电线管配线系统。
电缆配线系统
a)对于固定式设备允许使用塑料护套、橡胶护套或矿物绝缘护套电缆;
b)对于移动式设备必须使用重型(加厚)橡胶护套电缆,导线面积最小1mm2。
电线管(保护)配线系统-必须防止直接将电线管用作压紧螺母
a)电线管中允许使用绝缘单芯电缆或多芯电缆;
b)电线管中电缆的总面积(含绝缘层)应不超过电线管截面积的40%;
c)电线管进入或离开爆炸危险区域交界的地方必须按要求配置密封附件,并作堵封处理。
注意:采用地沟或桥架敷设的电缆或电线管应靠近危险侧较低的一侧或远离释放源。即当危险介质比重比空气重时,电气布线应在上侧,否则应在下侧。
常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1)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隔爆面应涂防锈油,不允许涂油漆或胶;
隔爆型电气设备电缆引入装置的橡胶密封圈的内径应与引入电缆外径相适应,并用原配压紧螺母或压盘充分压紧,不能直接用钢管或挠线管压紧密封圈;
冗余电缆引入口应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盲垫进行堵封;
隔爆面紧固件应设弹簧垫圈,并充分拧紧;
用于外部导线或电缆接线的接线盒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特别注意北美进口的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引入口的处理。
常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续)
(2)增安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增安型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或导线应与连接件可靠连接,并满足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电缆引入装置内的橡胶密封圈应用压紧螺母或压盘充分压紧;
冗余电缆引入口应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盲垫进行堵封;
增安型电动机应配备过载反时限保护装置,保证电动机堵转时在电动机铭牌规定的时间内断开电源;
完成安装后的增安型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IP54要求。
常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续)
(3)本安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没有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关联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在安全场所;
关联电气设备的供电电源不应超过铭牌规定的最高允许电压;
关联电气设备与本安电气设备间连接电缆的分布电容和电感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关联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要求接地(如齐纳安全栅接地应设两根接地线,且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本安电路的电缆应与其他电路分开走线;
连接电缆或导线的截面应满足规定要求,并满足500V绝缘要求;
不同本安回路的连接电缆或导线应采取屏蔽措施,屏蔽层应在安全场所接地。
常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续)
(4)浇封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浇封型电气设备的供电电源的配置应满足说明书的规定要求,电源的预期断路电流应满足产品铭牌的规定要求;
产品的使用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如对于环境温度、湿度、介质、阳光照射等的限制条件);
浇封型电气设备连接电缆的延伸必须采用防爆接线盒过渡连接;
查看产品型号末尾有无“X”,如有则说明有特殊使用说明,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防爆电气设备常见安装问题
接线盒不装压紧密封圈、平垫和压紧螺母,直接用电线管旋入(电缆引入处的螺纹一般为直螺纹,而旋入的电线管螺纹为带锥度的管螺纹,两者不配合。对于Exd产品达不到隔爆要求,对于Exe产品通常达不到IP54的外壳防护等级);
进口电气设备未经国内认证,且安装不符合中国国家安装规范要求;
一个电缆引入口穿多根电缆或电缆和导线的混合,或电缆护套外径尺寸与密封圈不匹配(不满足±1mm要求);
冗余电缆引入口没有按规定使用金属堵板封堵,有的密封圈堵板和平垫圈的相对位置不对;
户外用电气设备不满足IP54的基本(环境适应性)要求,设备进水现象严重;
接线盒内部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满足产品规定的使用要求,有的丢弃原配的接线端子,直接采用绞接;
危险区域内电源的中性线N和地线PE没有严格分开;
不同区域界面没有有效隔离;
防爆电气设备常见安装问题(续)
本安与非本安电路没有分开走线;现场设备采用了本安设备,但控制室没有配安全栅;组成系统的设备不满足参数匹配要求(未经回路安全评定);安全栅布置不能满足本安与非本安电路分开走线的要求;不合理的设计:隔爆型仪表,控制室一侧配安全栅;
不带电的金属裸露导体(如电缆布线的电气设备外壳)没有可靠接地;
设备选型方面存在误区:氢气爆炸性危险场所以实际使用量较少为理由采用IIB级防爆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采用IIC级防爆电气;
照明灯具与接线盒之间的接管没有采用原装配件,致使连接结构不满足电缆引入要求;
部分电气设备不具备整机防爆合格证书。如风机、排风扇等;
在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选用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采用本安防爆技术消防设施系统中配置的齐纳安全栅没有可靠接地。
电气整机防爆
“电气整机防爆”是指对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安装使用和维修等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全面要求;
在我国爆炸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存在诸多不防爆环节:如主机防爆、附件不防爆、仪表不防爆;同类设备一部分防爆、另一部分不防爆;防爆设备型号不全,系统配置不合理;备件不配套及施工存在问题等,都是不满足“电气整机防爆”要求的表现;
“电气整机防爆”概念最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针对我国在防爆电气设备应用中存在的上述实际现状而提出的,其目的是为了消除爆炸危险场所设施的危险因素;
因此,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生产、检验、安装、使用和维护各环节的相关方必须基于“电气整机防爆”要求各司其职。
『叁』 电气照明配管类型及配管要求
配管包括电线管、钢管、防爆管、塑料管、软管、波纹管等。
配管敷设要求
1、明配管时,管路应沿建筑物表面横平竖直敷设,但不得在锅炉、烟道和其他发热表面上敷设。
2、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管路允许偏差值,在2m以内均为3mm,全长不应超过管子内径的1/2。
3、暗配管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力求管路最短,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敷设塑料管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并应采用配套塑料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配件。当塑料管在砖墙内剔槽敷设时,必须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厚度不应小于15mm。
5、塑料管进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或配电箱内,应加以固定。钢管进入灯头盒、开关盒、拉线盒、接线盒及配电箱时,暗配管可用焊接固定,管口露出盒(箱)应小于5mm;明配管应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4扣。
6、埋入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保护管,为保证暗敷设后不露出抹灰层,防止因锈蚀造成抹灰面脱落,影响整个工程质量,管路与建筑物、构筑物主体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7、无沦明配、暗配管,都严禁用气、电焊切割,管内应无铁屑,管口应光滑。
在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管口,管子连接处及不进入盒(箱)的垂直敷设的上口穿线后都应密封处理。与设备连接时,应将管子接到设备内,如不能接人,应在管口处加接保护软管引入设备内,并须采用软管接头连接,在室外或潮湿房屋内,管口处还应加防水弯头。
8、埋地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如要穿过建筑物基础,应加保护管保护;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暗配管管口出地坪不应小于200mm;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管路,排列应整齐,管口应高出基础面不小于50mm。
9、暗配管应尽量减少交叉,如交叉时,大口径管应放在小口径管下面,成排暗配管间距应大于或等于25mm。
10、管路在经过建筑物伸缩缝及沉降缝处,都应有补偿装置。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在直线段每30m处应装补偿装置。

(3)防爆电气管线敷设规范扩展阅读
现浇混凝土楼板上配管时,注意不要踩坏钢筋,土建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应留人看守,以免振捣时损坏配管及盒,箱移位。发现管路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明配管路及电气器具时,应保持顶棚,墙面及地面的清洁完整。搬运材料和使用高凳机具时,不得碰坏门窗、墙面等。电气照明器具安装完后,不要再喷浆,必须喷浆时,应将电气设备及器具保护好后再喷浆。
吊顶内稳盒配管时,不要踩坏龙骨。严禁踩电线管行走,刷防锈漆不得污染墙面、吊顶或护墙板等。其它专业在施工中,注意不得碰坏电气配管。严禁私自改动电线管及电气设备。
『肆』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摘 要:
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人防电气与普通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人防电气设计中人防电源的选择、人防配电系统、平战合用及人防电气设计时容易出错和忽视的地方做个总结和归纳。
关键词:
人防电气;人防电源;人防负荷;人防配电
在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中,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跟普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相比有许多不同,特别是线路的敷设方式、敷设路径等。下面就分别对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1确定平时、战时负荷级别、人防电源和人防配电系统: 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7.2.4。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 2人防设计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 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专门设置照明配电箱,避免从临近人防单元照明箱引出,以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进行密闭处理的管线数量。
由于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的安全及可靠性的保障不同,非人防区域的线路较容易遭到破坏,电气线路应防止从人防区域内出线到非人防区域再回到人防区域的情况。照明灯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都量大面广,在设计时特别需要注意。
虑到密闭效果,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动力回路应选用电缆,口部照明回路选用护套线。由于平时设计时动力回路基本都是使用的电缆,所以动力回路基本上能够满足要求。而照明线路通常使用BV导线,此时进出防空地下室段应改用BVV等护套线。
当采用桥架进行敷设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进行密闭处理。为了保证被穿越墙体的防护、密闭性能,在密闭处理时必须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若桥架内敷设的电缆数量较多,在进行密闭处理时密闭管会占用很大的截面。为了保证穿越密闭管后的电缆仍然能够得到桥架的保护,应加大桥架在断开处的截面。由于桥架断开采用密闭管进行密闭处理时会增大穿越墙体的截面,桥架敷设路径需要合理的选择。不宜选择在结构梁上进行密闭,而是应该在混凝土墙体上进行密闭处理。
根据人防设计相关规范,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及防火卷帘的金属门框、构件等均应做等电位联结。对于金属门框的接地规范条文中有明确的提到,故设计时基本能够考虑到位。而临战转换的人防单元间临战封堵及出入口临战封堵也预埋有金属构件,由于规范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及,在等电位设计时会遗漏而未将其进行等电位联结处理。
为满足人防疏散的需要,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照明应设计至地面,且其电源应为人防电源。特别是附建式地下车库的人防工程,当利用平时的楼梯间为主要出入口时,从口部照明至楼梯±0层的照明电源均应来自于人防配电箱。 由于平时照明设计时的疏散路径是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而战时是按照防护单元划分,应急疏散的通道路径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此时的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的设计应采取平时和战时分别设计,在平战转换期内将平战不一致的地方按战时设计进行转换处理。
『伍』 想咨询一下,维修防爆线管的施工单位是否必须要持《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要看这个防爆是什么级别的了 一般的小项目人员里有注册师就能做 例如加油站等
但如果是大的项目做防爆应该需要防爆电气设计人员
『陆』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是什么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摘 要:
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人防电气与普通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人防电气设计中人防电源的选择、人防配电系统、平战合用及人防电气设计时容易出错和忽视的地方做个总结和归纳。
关键词:
人防电气;人防电源;人防负荷;人防配电
在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中,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跟普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相比有许多不同,特别是线路的敷设方式、敷设路径等。下面就分别对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1确定平时、战时负荷级别、人防电源和人防配电系统: 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7.2.4。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 2人防设计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 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专门设置照明配电箱,避免从临近人防单元照明箱引出,以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进行密闭处理的管线数量。
由于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的安全及可靠性的保障不同,非人防区域的线路较容易遭到破坏,电气线路应防止从人防区域内出线到非人防区域再回到人防区域的情况。照明灯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都量大面广,在设计时特别需要注意。
虑到密闭效果,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动力回路应选用电缆,口部照明回路选用护套线。由于平时设计时动力回路基本都是使用的电缆,所以动力回路基本上能够满足要求。而照明线路通常使用BV导线,此时进出防空地下室段应改用BVV等护套线。
当采用桥架进行敷设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进行密闭处理。为了保证被穿越墙体的防护、密闭性能,在密闭处理时必须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若桥架内敷设的电缆数量较多,在进行密闭处理时密闭管会占用很大的截面。为了保证穿越密闭管后的电缆仍然能够得到桥架的保护,应加大桥架在断开处的截面。由于桥架断开采用密闭管进行密闭处理时会增大穿越墙体的截面,桥架敷设路径需要合理的选择。不宜选择在结构梁上进行密闭,而是应该在混凝土墙体上进行密闭处理。
根据人防设计相关规范,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及防火卷帘的金属门框、构件等均应做等电位联结。对于金属门框的接地规范条文中有明确的提到,故设计时基本能够考虑到位。而临战转换的人防单元间临战封堵及出入口临战封堵也预埋有金属构件,由于规范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及,在等电位设计时会遗漏而未将其进行等电位联结处理。
为满足人防疏散的需要,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照明应设计至地面,且其电源应为人防电源。特别是附建式地下车库的人防工程,当利用平时的楼梯间为主要出入口时,从口部照明至楼梯±0层的照明电源均应来自于人防配电箱。 由于平时照明设计时的疏散路径是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而战时是按照防护单元划分,应急疏散的通道路径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此时的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的设计应采取平时和战时分别设计,在平战转换期内将平战不一致的地方按战时设计进行转换处理。
『柒』 防爆照明线路钢管明配安装规范有哪些要求
整个来系统采用GB3901—82规定的低压流体输源送,用镀锌焊接管穿导线敷设。钢管敷设连续接地。螺纹合对DN25mm以下的不少于5扣,对DN32mm及以下的不少于6扣。接线盒选用AH系列隔爆型防爆接线盒,挠性连接管亦选用隔爆性的。电气线路应在危险性较小的场所或离释放源较远的地方敷设。
导线采用1.5mm2以上,按线路负荷、电流计算配置导线,在整个管线敷设中,其中每一路都增加一根2.5mm2多胶钢总聚氯乙烯绝缘导线作为内接地连续,这样,既有管子的外连续接地,由有管内增加一路的接地,确保管线安全可靠接地。
灯具安装可根据照明要求和安装为止,选用吸顶式、吸壁式和悬挂式,接线盒和灯具连接是采用G1/2”镀锌钢管,连接处用橡皮密封垫压紧,接线盒再没有引出导管出用密封压片盖住,一面在连接处引起爆炸。
为保证灯具的防爆可靠性,在安装时不要随便拆卸紧固零件;更换灯管、启动器及拆卸时要特别注意不要碰坏防爆面。
『捌』 人防工程 电气钢管预埋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人防工程 电气钢管预埋规范的规定根据《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
第12.4.3条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应紧贴模板固定
并应与电缆电线暗配管连接牢固暗配管应与结构钢筋点焊牢
固
第14.0.16条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
缆电线应穿管敷设导线接头不得设在易爆场所
第14.0.17条在顶棚内的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导
线接头应采用密封金属接线盒
『玖』 建筑电气金属导管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扣压式薄壁钢管敷设安装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kV及其以下照明与动力配线的钢管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钢管敷设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使用的管材、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2管材及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本标准及设计要求;钢质接线盒、分线盒、直管接头、爪型螺纹管接头、直角弯管、金属线管管卡、开关盒、插座盒等的规格应与面板、盖板相配套。
2.1.3管卡、支架、吊杆及箱盒等黑色金属件,均应镀锌或刷防腐漆;紧固件均应镀锌。
2.1.4所需材料:电线钢管、弯管、可挠金属管,配电箱、接线箱、灯头盒、插座盒、直管接头、爪型螺纹管接头、管卡、圆钢、角钢、扁钢、支架,吊杆,镀锌螺栓、螺母、垫圈、膨胀螺栓、镀锌木螺丝、自攻螺钉、铁钉、射钉及子弹、防腐漆、调和漆、沥青油、机油、水泥、砂子、铅丝、地线卡子等。
2.2机具:
2.2.1扣压器、手扳弯管器、液压开孔器、砂轮锯、无齿锯、台钻、手电钻、电锤、电焊机、气焊工具、射钉枪。
2.2.2专用搬子、活搬子、钢锯、切割刀、铣子、扁锉、半圆锉、圆锉、木锉、平锉、手锤、錾子、钻头、管钳子。
2.2.3水平尺、角尺、卷尺、尺杆、红铅笔、铁画笔、点冲子、线坠、小线、灰铲、灰桶、水桶、绝缘手套、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作业条件:
2.3.1暗管敷设:
2.3.1.1各层水平线,墙厚度线和设备基础线弹好,配合土建施工。
2.3.1.2预制混凝土楼板上配管,在楼板吊装就位并调整好后、地面做好以前,弹好水平线。
2.3.1.3现浇混凝土楼板配管,在底层钢筋绑扎完后,上层钢筋未绑扎前进行;墙板配管在钢筋绑扎后进行。
2.3.1.4随墙(砌体)配合土建施工立管。
2.3.2明管敷设:
2.3.2.1配合建筑结构安装好预埋件、预留洞工作。
2.3.2.2采用剔注法固定支架,应在抹灰前进行;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应在抹灰后进行。
2.3.2.3配管应在土建喷浆、刷漆后进行。
2.3.3吊顶内管路敷设:
2.3.3.1配合建筑结构进行预埋件、预留孔洞工作。
2.3.3.2单独支撑、吊挂的管路,在吊顶龙骨安装进行施工;敷设在吊顶主龙骨上的管路,配合龙骨安装进行施工。
2.3.3.3内部装修施工时,配合土建做好吊顶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样图,并在顶板或地面弹出实际位置。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3.1.1暗管敷设工艺流程:
弯管、箱、盒预制→测位→剔槽孔→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箱、盒紧固→箱、盒定向稳装→管路敷设→断管、铣口(管路连接)→压接接地→管路固定
3.1.2明管敷设工艺流程:
弯管、箱、盒预制→测位→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箱、盒紧固→箱、盒支架固定→管路敷设断管、铣口(管路连接)→压接接地→管路固定
3.1.3吊顶内管路敷设工艺流程
弯管、箱、盒预制→测位→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箱、盒紧固→箱、盒支架固定→管路敷设→断管、铣口(管路连接)→压接接地→管路固定
3.2弯管、箱、盒、支架预制:根据施工图加工好各种弯管、箱、盒、支架。电线弯管可采用冷煨法及定型弯管。
冷煨法:一般管径25mm及以下时,可使用手扳煨管器,即将管子插入煨管器,逐步煨出所需弯度;管径32mm及以上时,可使用液压弯管器。
3.3暗管敷设:
3.3.1箱、盒测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箱、盒轴线位置,以土建弹出的水平线为基准,挂线拉平,线坠找正,标出箱、盒实际位置。成排、成列的箱、盒位置,应挂通线或十字线。
3.3.2暗配的电线管路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墙体或混凝土内的导管,与墙体或混凝土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
3.3.3剔槽孔:砖墙或砌体墙需剔槽时,应在槽两边弹线,用快錾子剔。槽宽及槽深均以比管外径大5mm为宜。预制圆孔时,楼板上灯位打孔位置,用手锤由板下往上打;预制实心板上灯位打孔,可先在板上面用电锤打孔,在板下面用手锤、铣子扩孔,孔大小比灯盒稍大为宜。
3.3.4管子切断:常用钢锯、无齿锯、砂轮锯进行切管,将需要切断的管子长度量准确,放在钳品内卡牢固,断口处平齐不歪斜,管口刮铣光滑、无毛刺,管内铁屑除净。
3.3.5稳注箱、盒:根据施工管路的要求,加工箱、盒时注意引出管的定向。砖墙、砌体墙及预制楼板的箱、盒,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稳住,灰浆应饱满、平整、牢固、坐标正确。预制楼板上的灯头盒应安装好卡铁和轿杆,在楼板下面装设托板后再稳注;现制混凝土墙及楼板上的箱、盒,应先安装好卡铁或轿杆,将卡铁或轿杆点焊在钢筋上;如为木模板时可用钉子、细铅丝将箱、盒绑扎固定在模板上。
3.3.6进入落地式配电箱、屏的电线管路,排列应整齐,管口应高出配电箱基础面不少于50mm。
3.3.7管路连接:采用直管接头连接,其长度应为管外径的2.0~3.0倍,管的接口应在直管接头内中心即1/2处。根据配管线路的要求采用90°直角弯管接头时,管的接口应插入直角弯管的承插口处,并应到位,再使用压接器压接,其扣压点应不少于两点。压接后,在联接口处涂抹沿油,使其整个线路形成完整的统一接地体。
3.3.8管路两个接线点之间的距离在下列长度范围内,应加装接线盒。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和检修:
3.3.8.1管路无弯时,不超过30m;
3.3.8.2管路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20m;
3.3.8.3管路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15m;
3.3.8.4管路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8m;
3.3.9管入箱、盒应采用爪型螺纹管接头。使用专用搬子锁紧,爪型根母护口要良好,使金属箱、盒达到导电接地的要求。箱、盒开孔应整齐,应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铁制箱、盒严禁用电气焊开孔。两根以上管入箱、盒,要长短一致,间距均匀,排列整齐。
3.3.10管路固定:
3.3.10.1钢筋混凝土墙及楼板内的管路,每隔1000mm左右用铅丝绑扎在钢筋上。
3.3.10.2砖墙或砌体墙易槽敷设的管路,每隔1000mm左右用铅丝、铁钉固定。
3.3.10.3预制圆孔板上的管路,可利用板孔用铅丝绑扎固定。
3.4明管敷设:
3.4.1根据设计图加工支架、吊架、抱箍等铁件,以及各种箱、盒、弯管。明管敷设工艺与暗管敷设工艺相同处请见相关部分。
3.4.2弯管(包括定型弯管)、支架、吊架预制加工:明配管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之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加工方法可采用冷煨偎法和定型弯管。支架、吊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加工。支架、吊架的规格设计无规定时,应不小于以下规定:扁钢支架:30mm×3mm;角钢支架:25mm×25mm×3mm。埋注支架应有燕尾,埋注深度应小于120mm。
3.4.3测定箱、盒及固定点位置:
3.4.3.1根据设计首先测出箱、盒与出线口等的准确位置。测量时最好使用自制尺杆。
3.4.3.2根据测定的箱、盒位置,把管路的垂直、水平走向弹出线来,按照安装标准规定的固定点间距的尺寸要求,计算确定支架、吊架的具体位置。
3.4.3.3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300mm。中间管卡最大距离见表3.4.3.3所示。
薄壁钢管中间管卡最大距离 表3.4.3.3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最大距离(mm)
1000
1500
2000
3.4.3.4固定方法:胀管法、木砖法、预埋铁件焊接法、稳注法、剔注法、抱箍去。
3.5吊顶内及护墙板内管路敷设,其操作工艺及要求:材质及固定参照明配管工艺;连接、弯度、走向及压接接地等可参照暗敷设工艺要求施工。
3.5.1会审图纸要注意结合土建结构图、建筑图与通风、暖卫、消防综合布线图及各专业配合协调,特别是在各专业管道施工交汇处,如卫生间、通道等关键部位,应及时绘制翻样图。经审核无误后,在顶板或地面进行弹线定位。如吊顶是有方格块线条的灯位,必须按格块分均,做法如图3.5.1.1~3。
在两块板缝中
图3.5.1.1
在四块板角缝的十字中
图3-3.5.1.2
在一块板中间
图3.5.1.3
3.5.2灯位测位后,用不少于2个螺丝把灯盒固定牢。如有防火要求,可用防火布或其他防火措施处理。灯头盒无用的敲落孔,不应敲掉;已脱落的要补好。
3.5.3管路应敷设在主龙骨的上边,管入箱、盒必须煨灯叉弯,并以爪型螺纹管接头,用专用搬子锁好,再用扣压器在连接处扣压不少于2点,以达到电气接地良好可靠。
3.5.4管路敷设应牢固通顺,禁止用拦腰管或拦脚管。管路固定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500mm。受力灯头盒应用吊杆固定,在管入盒处及弯曲部位两端150~300mm处加固定卡子固定。
3.5.5吊顶内灯头盒至灯位可采用金属可挠导管过度,长度不宜超过1000mm。金属可挠导管应使用专用接头。吊顶各种箱、盒的安装,箱、盒口的方向应朝向检查口。
4、质量标准
4.1基本规定
4.1.1一般规定
4.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4.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4.1.1.2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4.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4.1.2.6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6.1按批查验合格证:
1按批查验合格证:
2外观检查: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1按批查验合格证:
3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对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4.1.3工序交接确认
4.1.3.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1.1除埋入混凝土中的非镀锌钢导管外壁不做防腐处理外,其他场所的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配管;
4.1.3.1.2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度、宽度及垫层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埋设导管;
4.1.3.1.3现浇混凝土板内配管在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筋未绑扎前敷设,且检查确认,才能绑扎上层钢筋和浇捣混凝土;
4.1.3.1.4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网片绑扎完成,门、窗等位置已放线,经检查确认,才能在墙体内配管:
4.1.3.1.5被隐蔽的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检查合格,才能隐蔽;
4.1.3.1.6在梁、板、柱等部位明配管的导管套管、埋件、支架等检查合格,才能配管;
4.1.3.1.7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先放样,且与土建及各专业施工单位商定,才能在吊项内配管;
4.1.3.1.8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基本完成,才能敷设线槽、槽板。
4.2主控项目
4.2.1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4.2.1.1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4.2.1.2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4.2.1.3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4.2.1.4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4.2.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4.2.3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4.2.4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4.3一般项目
4.3.1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4.3.2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3.3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12.2.1-1的规定。
4.3.4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4.3.5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4.3.6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32~40
50~65
65以上
管卡
间最大距离(m)
支架或沿
墙明敷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5
2.0
2.5
2.5
3.5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O
1.5
2.O
刚性绝缘导管
1.0
1.5
1.5
2.0
2.0
4.3.7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
4.3.8防爆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1导管间及与灯具、开关、线盒等的螺纹连接处紧密牢固,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4.3.8.2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4.3.9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3.9.1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4.3.9.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4.3.9.3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4.3.9.4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绝缘导管,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4.3.10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0.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4.3.10.2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4.3.10.3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4.3.11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5、成品保护
5.1剔槽不得过大、过深和过宽。砖墙不宜横槽。预制梁、柱和预应力楼板不得随意剔槽打洞。混凝土楼板、墙等均不得私自断筋。
5.2现浇混凝土楼板上配管时,注意不得踩坏钢筋;土建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应留人看守,以免振捣时损坏配管及箱、盒移位。遇有管路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5.3明配管路及电气器具安装时,应保持顶棚、墙面及地面的清洁完整。搬动材料和使用高凳机具时,不得碰坏门窗、墙面等。电气照明器具安装完后,不得再喷浆。必须喷浆时,应将电气设备及器具保护好后再喷浆。
5.4吊顶内稳盒配管时,不要踩坏龙骨,严禁踩电线管行走;刷防腐漆不应污染墙面、吊顶和护墙板等。
5.5其它专业在施工中,注意不得碰坏电气配管,严禁私自改动电线管及电气设备。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煨弯处出现凹扁过大或弯曲半径不够倍数的现象。其原因及解决办法有:
6.1.1使用手扳煨弯器时,移动要适度,用力不要过猛。
6.1.2使用液压煨管器或液压煨管机时,模具要配套,管子的焊缝应在侧面。
6.2暗配管路弯曲过多,敷设管路时,应按设计图要求及现场情况,沿最近路线敷设,不绕行弯曲处可明显减少。
6.3预埋箱、盒、支架、吊杆歪斜,或者箱、盒里进外出严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复。
6.4剔注箱、盒出现空、收口不好,应在稳注箱、盒时将其周围灌满灰浆,箱、盒口应及时收好后再穿线、上器具。
6.5明配管、吊顶内或护墙板墙板内配管、固定点不牢,螺丝松动铁卡子、固定点间距过大或不均匀。应采用配套管卡,固定牢靠,档距应找均匀。
6.6暗与管路堵塞,配管后应及时扫管,发现堵管及时修复。配管后应及时加管堵把管口堵严实。
6.7管口不齐有毛刺,断管后不及时铣口,应用锉把管口锉平齐,去掉毛刺再配管。
6.8箱、盒与螺纹管接头应按操作工艺进行,否则造成电气接地不良;管与管连接时,扣压器应配套使用,否则管子连接松动,电气接地不良。
6.9预制圆孔板上配管,如为焦碴垫层,管路需用混凝土砂浆保护。素土内配管可用混凝土砂浆保护,也可缠两层玻璃布,刷三道沥青油加以保护。在管路下先用石块垫起50mm,尽量减少接头,管箍丝扣连接处涂抹铅油,缠麻拧牢。
7、质量记录
7.1管材及配件产品材质证明及合格证。
7.2扣压式薄壁钢管敷设工程预检、隐检、自检记录。
7.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
7.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8、安全环保措施
8.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8.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人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8.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人。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8.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8.5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8.6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拾』 建筑电气中穿线管明敷有哪些要求
一般为KBG管明配,
第一,连接可靠,使用专用连接件,连接件有宁断丝的必回须拧断。
第二,敷设答长度,直线长度大于30米应加过线盒,有一个直角弯大于20米应加过线盒,有两个直角弯大于15米应加过线盒,有三个直角弯大于10米应加过线盒。。。
第三,墙上固定或吊筋固定一般不大于2米固定一次,转弯处1米以内固定一次,墙上固定使用专卡(如马鞍卡,元宝卡等)。
第四,做跨接地,将管与管连接处,管与箱体连接处,管与桥架连接处,用BV2.5或BV4做弹簧状在管与管或桥架或箱体的两端连接处连接。
第五,管壁刷防锈漆和防火涂料
如果是金属软管或普利卡管明配,其长度也是有要求的,规范要求照明系统不超过1.2米,动力系统不超过0.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