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防爆电器 > 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措施

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措施

发布时间:2022-06-21 21:16:38

A. 井下电气设备故障处理方法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电动挖掘机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2、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扒渣机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卸煤机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3、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小型挖掘机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B. 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井下电气管理
(一)井下电气工作应做到“三消灭”,即消灭电气失爆、消灭电缆不合格吊挂、消灭电气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并应杜绝重大及以上电气责任事故。
(二)电管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具有:用电审批权、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停止威胁安全的用电权。
(三)井下所有掘进头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实行双局扇、双电源,做到采、掘分开供电。所有局扇电源电缆都必须敷设在有新鲜风流的进风巷道内,串联通风的局扇电源电缆必须在新鲜风流处设有分断开关,以便排放瓦斯时切断风流中电源。
(四)新采区安装必须有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的供电系统设计图,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电管组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若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改供电系统设计图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安装,否则安装完毕进行交接时,电管组不予签字验收。
(五)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包机到人,挂牌留名。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均为不完好设备。
(六)电气设备应上台,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上板,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一致,禁止大盖朝帮或喇叭咀朝上,违反上述规定均为不完好设备。
(七)馈电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必须做到计算值、标牌值、实际值三相符,实际值小于计算值的为不完好设备,实际值大于计算值的按失爆论处。
(八)短期内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由电源使用单位维护,未移交前的新安装设备以及待撤除设备,由安装、撤除单位维护。
(九)无单位使用或无人专责维护的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应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直到有人专责维护为止。
(十)一旦发现电气火灾或重大电气事故隐患,不论什么人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向调度室汇报。
(十一)严禁开关小孔接660V电源(检漏继电器除外);严禁开关电源、负荷侧接线柱颠倒使用;严禁电器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压使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否则,按失爆论处。
(十二)井下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包括: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皮带机保护、煤电钻保护、照明信号综保、电机综保及风电闭锁等,并坚持每天试验检查1次漏电保护,还应每月做1次远端模拟漏电试验,接地保护每季测量1次接地电阻。上述保护不合格者应立即停电处理,否则停止使用。新安装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合格不准送电运行。
(十三)井下电缆严禁冷包头。损坏的电缆必须立即更换升井修补或联系冷补,露芯线者不得冷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冷包。
(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及电缆应每月测量1次绝缘电阻值,并认真记录交电管组保存,绝缘不合格者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十五)各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追查一处理,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电管组每月抽查1次。
(十六)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七)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处罚:
1、电气设备没有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不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
2、发生电气失爆或明接头。
3、甩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4、设备不可靠而继续使用者。
5、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者。
6、故意刁难、打骂、报复电管人员,造成后果者交保科处理。
7、电管组负责联系的工作,未在规定处理期限内认真完成的。
8、开关小孔出660V电源、设备电源负荷侧颠倒使用或超电压使用。
9、不按时交试验记录资料。
10、开关、电机上有淋水、杂物或埋压。
11、因失修导致设备、电缆烧坏。
12、相关单位不派机电工参加每月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的。
13、由于电管员工作疏忽,造成停电事故的,追究电管员行政责任。
14、电管组要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每月必须组织2次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5、电管组在电气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制度,如因工作中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井下重大电气事故,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还要免去电管组组长职务。
16、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奖励和罚款在财劳部立帐,由电管组开据,凭证由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掌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罚款单一式三份,财劳部、电管组、被罚单位各持1份。
(十八)井下供电维修和安全责任范围。
1、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由机电科负责。
2、从井下变电所接(移动变电站)660V和1140V电源,自变电所馈电开关接线柱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3、从采区变电所引出10kV高压电缆向采区移变或高防开关供电,自移变或高防开关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从采区变电所至移变或高防开关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负责(含接线头)。
4、几个单位共用一条660V供电线路时,变电所至第一用户的电缆设备及小型电器由第一用户负责维护,第一用户至第二用户的电缆及小型电器由第二用户负责维护,依次类推,以后新增的供电线路由新增用户负责维护。

电工工作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第一”宗旨,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和电力系统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望工作中严格执行。
1、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
2、工作人员常用的工具必须完好,符合要求,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台)上进行。
3、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停电、放电、验电、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等),工作完毕后或全线路无人工作,经检查无误后拆除安全设施后,方可联系送电。
4、停送电时要设专人负责联系,禁止带信、电话联系送电。
5、高空作业(2米以上)时要系好合格的险带,慎防发生意外。
6、起重前所有的起重用具必须经过详细的检查,必须保证完好,符合或大于起重物品的吨位。
7、使用仪表时,要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仪表测试。
8、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精神集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

机电安全处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电安全管理,把机电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发生,更好地搞好机电安全,制定机电安全罚款规定。
一、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5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者;
2、井下带电作业,明火操作电气设备者;
3、井下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者;
4、瓦斯浓度超限,不按规定停机、断电者;
5、停电作业不验电、放电、不挂地线、不挂警示牌就触及电气设备者;
6、电气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带电检修者;
7、带电检修或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
8、井下约时或违反规定送电者;
9、井下无计划随意停电者;
10、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者;
11、操作电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
12、电缆芯线截面不够超负荷使用者;
13、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灵、甩掉保护或发现保护失灵继续使用者;
14、井下不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及就检查者;
15、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查合格、未贴防爆合格证下井者;
16、未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
17、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用溜子、皮带运送材料、备件者;
18、溜子机头、机尾未固定者;
19、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截割头未落地者;
20、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者;
21、采煤机无闭锁溜子的电气保护装置或闭锁失灵者;
22、开机前未发出信号或不按信号操作者;
23、随意改动继电器保护定制者;
24、电气设备整定不合理或保险不合理;
25、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出现严重失爆的包机者;
26、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
27、带负荷拉隔离闸开关的作业者;
28、有故障的设备未排除、强行送电的操作者;
29、带电搬迁电器设备者,带电移动高压电缆者,操作时使用安全用具不合格者;
30、检修设备不停电,不闭锁开关者;
31、未摘开离合器、未闭锁采掘机、液压钻车而站在机身上作业者;
32、私自打开闭锁送电包机者;
33、不是电气工而随便操作机电设备者;
34、甩掉三大保护或失灵设备仍继续使用者;
35、设备转动部位、未加防护罩操作运行作业者;
36、设备运转、皮带运行时,在设备、皮带上跨越者;
37、未闭锁溜子进入现场作业者;
38、其它认可行走严重的三违者。
二、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200元
1、井下机电工上岗未携带瓦检仪和不合格的电工工具及电笔;
2、乳化液无检测仪器或乳化液配比不合格,加压泵吸空仍继续使用;
3、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未按规定时间(一年)试验;
4、高压设备的过流保护、无压释放未按规定时间(一年)校验;
5、随便改变防爆电气内部接线端子或增减电器元件;
6、用其它材料代替设备所要求的保险、保护的;
7、井下接地系统不完整、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8、接地线、连接母线材质不合格、埋设不正确、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9、电气设备导线或接头出现虚接、接头变形或接头发热;
10、高压开关柜无照明;
11、检漏继电器未上锁、无照明、仪表指示不准确;
12、变电硐室温度超过30℃,无合格的温度计;
13、井下硐室采用灯泡取暖;
14、高压铠装电缆无定期防腐,发生锈蚀、外皮脱落、吊挂不符合要求;
15、不同型号的电缆直接连接;
16、液压支架出现死架;
17、耙斗绞车不完好,钢丝绳有断丝断股;
18、耙斗机钢丝绳固定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9、综采工作面支架间无照明:
20、移变高压安全联锁按钮未投入使用;
21、溜子大链没有使用紧链器;
22、坐在减速器上开皮带、溜子;
23、溜子机头、机尾固定不牢而使用;
24、用木料、铁器处理皮带跑偏;
25、溜子漂链运行时,用脚蹬、手搬、撬棍强行处理;
26、掘进机停机后截割头未及时落地;
27、用煤电钻、风钻打眼带手套领钻杆;
28、不用信号运行联系起吊作业;
29、岗位司机未持证上岗;
30、设备电缆被杂物埋、压;
31、导线接头出现变形的责任者;
32、处理电气设备出现一般性失爆的责任者;
33、私自甩掉某种保护,随意改动整定值者;
34、液压联轴节防爆片,易熔塞材料不符合规定者;
35、高压、低压保险用其它材料代替者;
36、停电后不验电就触及电气设备者;
37、未按实际的操作票,工作票内容进行操作者;
38、电工使用工具不符合检修设备电压等级使用者;
39、井下检修、安装无措施作业者;
40、掘进机、液压钻车、侧装车没有照明作业者。
41、井下起吊重物时,人员站在中午坠落范围下方或没有专人指挥,不用信号进行联系起吊作业者;
42、处理机组未断电源和取下手把或机组运行范围内有人工作者;
43、耙岩机、装岩机等在使用钢丝磨损超过规定(断10%断股、挽疙瘩)作业者;
44、启动综掘机、转载机未按规定撤离人员或在机器运转中进入转载机两边作业者;
45、不使用信号联络、而用敲打、喊话开动设备者;
46、各类司机操作位置不当者;
47、主管科区科长每周至少上岗两次,机电矿长每周至少上岗一次。
48、各类司机不摘开离合器、开关不置于零位者时离开岗位
49、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者。
三、有下列问题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1、各类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实验;
2、未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
3、接地电阻、杂散电流未按规定每季测试一次或记录不全;
4、变电硐室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
5、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或高压危险;
6、要害岗位值班人员脱岗、岗位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岗位人员未在岗位交接班;
8、不完好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器、矿灯发放入井;
9、电缆冷补质量不合格;
10、电缆分支点或连接不同电缆接线盒两端未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
11、移动电器设备未上架或两台以上小型电器未集中上牌板;
12、各种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
13、支架焊缝开裂;
14、煤电钻综合保护未执行每班跳闸试验一次的规定;
15、变电硐室内机电设备、电缆布置不合理、不便检修;
16、各种机电设备的按钮(旋钮)闭锁杆不完好;
17、备用设备不完好;
18、电器设备摆放不整齐、倾斜超过15度以上;
19、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0、安装、回收设备不熟悉设备构造,违反工序流程工作;
21、安装,回收设备不使用规定工具强装、强拆;
22、井上、井下当班记录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
23、不能按岗位应知应会安定操作;
24、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
25、轨道绝缘达不到每月测试一次;
26、漏电继电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试验;
27、电工作业时,个人劳保防护不全,不符合规定者;
28、井上、下当班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者;
29、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或值班不负责任者;
30、检修完毕未清理现场或清点工具就联系送电操作者;
31、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设备仍在运转的责任者;
32、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33、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凡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般性问题每一项罚款50元(设备不完好按轻微问题处理)。
四、对下列情况的责任者加倍处罚
市、县、公司对各矿检查,所检查的问题在复查时仍存在的加倍罚款。

C. 煤矿井下的工作环境对电气系统有什么特殊要求

内容有点多。其实你完全可以网络的。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一 电气防爆的作用
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分合闸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引爆井下爆炸性混合物。
所谓防爆电气设备,即是把在井下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隔爆外壳、本安电路),使其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火花不引爆周围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需符合国家标准“GB3836电气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 防爆设备的类型
共有十种类型。
其中主要采用隔爆型、本安型、增安型和特殊防爆型几种。
1、隔爆型——“d”
是矿井使用最为广泛的防爆电气设备。如井下使用的各种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等。
其防爆原理:外壳同时具有“隔爆性.耐爆性”两个性能,以防止电火花引出壳外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防爆电气原理图:
隔爆性电气设备的关键在于外壳。
2、增安型——“e”。
防爆原理是:在设备的结构.制造等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井下使用的矿用变压器、蓄电池机车、矿灯等、等)提高安全程度,以达到电气防爆的要求。
主要措施有:
增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提高绝缘材料的等级;
加强导线的连接;
限制设备的温度等。
3、本质安全型——“i”
其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电火花的能量,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光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见图)。
由于本安型电气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仅为25W,因此只能用于井下通讯信号、监控系统及仪器仪表。
本安型的关键在于电路。
4 、特殊防爆型——“t”
即在增安型的基础上增加特殊的措施,如电机车.矿灯等。
三 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如:380伏的电气间隙为8毫米;
127伏的电气间隙为6毫米;
6000伏的电气间隙为60毫米;
(2)防护等级“IP”
指设备防外物和防水的能力,用“IP”加数字表示,数字共有防水9级,防外物7级。
如:“IP53”——表示防水3级;防外物5级(即防尘)。
(3)类别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用于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
Ⅱ类——工厂的防爆电器,用于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混合物环境
2、通用要求
按照“GB3836”防爆标准:
(1) 防爆电器使用环境为-20度~40度;
(2) 设备外壳符合防爆要求;
(3)紧固件是防爆电器的主要零件,包括螺栓螺母和弹簧垫;
(4)应设开盖断电连锁装置;
(5)导线穿管必须用绝缘材料;
(6)导线接线盒和接线端子必须符合要求;
(7)电缆引如装置必须有合格的密封装置;
(8)外壳内外必须有保护接地端子;
(9)所有防爆设备都应有铭牌标志:
总标志——Ex
如:隔爆型电器的标志——ExdI
隔爆兼本安型电器的标志——ExibI
铭牌上还应标有:防爆型式、类型、绝缘等级、温度、防爆合格证编号、煤安标志及出厂日期等等。
达不到以上要求的防爆电器不能用于井下。
四 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
1 《煤矿安全规程》452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2,矿井应成立防爆检查组,对井下防爆电器进行定期检查,杜绝电器失爆。
电器失爆的现象如下:
(1)隔爆外壳有裂纹、小洞、严重变形、严重锈蚀、开焊;
(2)隔爆外壳螺丝不全、松动、缺少、滑扣;
(3)隔爆接合面间隙超限、接合面划伤和斑点超限;
(4)电缆进线口胶圈不合格、无金属堵板;
(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达不到要求;
(6)两隔爆腔连通,造成压力重叠;
(7)开盖闭锁损坏变形失灵等。
3 运行中要有专人管理防爆电器设备,应做到:
(1)爱护防爆电器,使之不受炮崩、水淋、埋压;
(2)经常性地对隔爆外壳的内外涂防锈漆防锈;
(3)井下潮湿,应每隔3~7天对隔爆接合面涂防锈油防锈;
为使隔爆接合面不锈,可进行磷化、镀铬等防锈处理;
(4)凡出现失爆的电器,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继续在井下使用。

D. 井下防止触电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首先,你要知道诱发井下电气火灾的原因有哪些 井下电气着火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矿用变压器着火,油浸变阻器和油开关着火,低压橡套电缆和铠装电缆头放炮着火,架线电机车电弧引燃木支架着火,灯泡取暖着火等。 1、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 (1)电缆接头因接触不良或流过大电流导致发热着火,尤其铜铝接头更为严重。 (2)煤电钻电缆短路,因短路保护失灵,导致整条电缆着火。 (3)电缆悬挂不当、受挤压、砸或矿车压,造成短路而引发火灾。 (4)架线电机车电孤引燃木棚,产生电气火灾。 (5)无消防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太少,发生电气火灾时,不能及时灭火。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电缆短路造成火灾,是因为过流保护失灵造成的,准确计算整定过流保护,即可解决问题。 (2)平时带电的电缆不应盘圈,要选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 (3)加强电缆接线盒的维修检查,尤其对铝芯电缆接线盒更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架线电机车行驶的巷道中必须采用锚喷、砌碴或采用混凝土栅支护。 (5)机电硐室内严禁用灯泡取暖,硐室内要存放足够的灭火器材。 3 井下电力网漏电接地故障原因及预防措施 井下漏电接地故障产生的危害很多。当一相火线严重漏电或接地时,另外两相非故障火线对地电压会升高到原来对地电压的3倍。对设备绝缘构成威胁,对人身触电危险性加大。如非故障两相中任意一相再发生接地则会导致接地短路事故。 工作面漏电时,还有引爆电雷管的可能。 1、井下产生漏电的原因 (1)使用了绝缘不良的陈旧电缆或设备。 (2)电工接线工艺粗糙低劣,造成芯线毛刺触及设备外壳。 (3)电气设备和电缆淋水或严重受潮。 (4)受井下气候影响,防爆电气设备内部结露。 2、预防漏电的措施 (1)更换绝缘电阻太低的电缆或设备。 (2)对电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接线工艺水平。 (3)解决设备淋水问题,电缆严重受潮应升井干燥。 (4)设备内部结露导致对外壳漏电,可在设备内部放置高质量的干燥剂。 (5)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检漏继电器是井下漏电故障的“保护神”,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检漏继电器运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4.解决方法 GDS2000 电气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 GDS3000 电气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 LFS20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LCS200 电缆温度在线监测系统 LRS200 高压电气温度在线监测系统 LPS200 智能电力监控与电能管理系统 LDS200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希望可以帮得到你啊

E.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哪些防爆措施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1)采用隔爆外壳;(2)采用本质安全电路;(3)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措施

F. 煤矿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注意事项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普通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低版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权,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突出区域,应选用矿用防爆型测量仪表;低瓦斯矿井可选用矿用一般型仪表;高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采区进风巷、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均需选用矿用防爆型仪表

G. 电气检修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内专用保护接容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H. 预防电气事故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触电的防治措施: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电气设备要搬迁,拉闸断电嫌麻烦;带电作业有危险,电气火花是爆源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操作电气充大胆,绝缘保护扔一边;一旦失手触了电, 人命关天后悔晚
③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④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⑤严禁“私拉乱接”供电线路。
⑥井下供电坚持使用检漏保护装置和电煤钻综合保护装置。
(3)防止人身触电或接近带电导体。
①将电气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安装在一定高度,或围栏内。
②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和电缆接头都必须封闭在坚固的外壳中,并在操作手柄和盒盖之间设置机械闭锁装置。
③各变(配)电所的入口或门口都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必须关门加锁;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4)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电压等级低的电压。如井下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等装置的额定电压都不应超过127伏。
(5)煤矿井下防止触电注意事项
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摆弄、检修、操作电气设备。
设备故障随意弄,不懂装懂瞎逞能;专用设备专人管,无关人员不要动

②不准自行停、送电。
③谨防触架空线伤人。携带较长的金属工具用具、金属管材在架空线下行走,严禁将其扛在肩上。
④下山行走,严禁手扶电缆,否则,一旦遇到电缆漏电,其后果及其严重。
⑤严禁在电气设备与电缆上躺坐,不得随意触摸电气设备和电缆。

一、电危害形式

由于井下电气设备受恶劣的自然环境、地质条件的制约,设备在使用中起动频繁、负荷变化大、电压波动大,因过载、短路、漏电、电弧、电火花故障引起的设备烧毁、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人员触电伤亡事故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电热设备、照明灯具、电动机等均有可能引起电伤害,成为火灾的点燃源,或造成人员触电。

二、触电的危害

人体触及带电导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设备外壳或电缆、电线即为触电。由于井下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发生触电的可能性较大。触电对人体组织的破坏性是很复杂的。一般对人体的伤害大致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触电时电流通过人体,在热化学和电解作用下使呼吸器官、心脏和神经系统受到损伤和破坏。多数情况下电击可以使人致死,故是最危险的。电伤是指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某一局部,或电弧烧伤人体,造成对体外表器官的破坏,主要是物理性破坏,如烧伤。当烧伤面积不大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通常人体触电时同时受到电击和电伤的伤害。

触电对人身的危险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但流经人体的电流大小是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因素。人体能自我摆脱的最大电流为16mA(称为摆脱电流)。通常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交流在15~20
mA以下,直流在50 mA以下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当人体触电电流长时超过摆脱电流而没有得到救助时,生命就有危险。当人体触电电流达到100
mA(大致相当25W灯泡通上220伏电压时流过的电流)以上时,生命就有绝对危险。

流经人体电流的大小与人体电阻有关。人体电阻越大,通过人体的电流就越小,反之亦然。人体电阻是一个变动幅度很大的数值,人体有伤口、流汗潮湿时其值较正常时大为减小,并随触电时间加长而减小,因此,这种情况下的触电也就更危险。

流经人体的触电电流与作用于人体的电压有关,触电电压越大,触电电流就越大,也就越危险。

触电电流流经人体的时间越长,触电对人的伤害程度就越大,故即使是安全电流,若长时间流经人体,也会造成伤亡事故。我国规定30
mA的电流,流经人体1秒钟是安全的。因此,当人体触电时发生时,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对抢救触电人员的生命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漏电的危害及防范

漏电会给人身、设备以至矿井造成很大威胁:人体触及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可提前引爆电雷管;电气设备漏电时不及时切断电源会扩大为短路故障,烧毁设备,造成火灾。

防范措施:

1、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

3、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

4、不得随意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设置时,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5、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6、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

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避免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或超期运行,使绝缘老化造成漏电。

9、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电气性能测定。

10、设备维修时,应避免停、送电操作错误、带电作业或工作不慎而造成人身触及一相而漏电。

I.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1)操作井抄下电气设备,应持证上岗并带齐必备工具;(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前应停电。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高压侧;送电时先送高压侧,后送低压侧;(2)打开电气设备前,应首先检查电气设备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时方可打开电气设备;(3)打开电气设备后,应首先对电气设备验电放电,再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4)打开电气设备和安装电气设备时,应时刻注意保护好电气设备的防爆面,维护好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电气设备的完好性。

J. 煤矿井下常见的电气失爆现象有哪些

煤矿井下常见的电气失爆现象有:

1、外壳严重变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以及连接螺栓不齐全、螺扣损坏以及螺纹拧入深度少于规定等,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失爆。

2、隔爆接合面严重腐蚀,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或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连接螺丝没有压紧等,达不到不传爆的要求而失爆。

3、电缆进线、出线口处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没有密封圈,电缆接线孔没有使用合格的封堵档板,或没有封堵挡板而造成失爆。

4、在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某些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相间弧光接地短路,使外壳烧穿而失爆。

5、外壳内部两个隔爆空腔由于接红柱、绝缘套管烧毁连通,内部爆炸时产生过高压力而使外壳失爆。

(10)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措施扩展阅读

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失爆的主要原因有:

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达到5%一16%之间,(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可燃性气体混入、爆炸性煤尘混入、混合气体初始温度升高等,会使爆炸界限扩大)时,在一定能量的火源作用下,就会发生瓦斯爆炸。因此,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爆炸浓度和一定能量的火源。

在当今技术条件下,人们还不能准确预报煤与瓦斯突出是否发生、突出强度及时间。但煤与瓦斯突出不等于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可能使矿井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浓度,但没有火源仍不会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表明,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瓦斯源除煤与瓦斯突出外,许多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健全、停风、风流短路、微风或无风作业等造成的。引爆瓦斯的火源主要是电气设备失爆、违章放炮、煤炭自燃等。

造成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井工开采高达95%、赋存条件差、灾害严重、小煤矿多、机械化和信息化程度低、行业管理弱化等原因外,违法违章开采、培训效果不理想、缺少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是造成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不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装备设备。例如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装备瓦斯抽放(采)设备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把非防爆电气设备用于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供电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电气设备超期服役,自然通风问题。

2、设备维护不及时。例如部分设备带病工作、电气设备失爆等。

3、从业人员素质低。例如部分机电矿长不知怎样查电气设备失爆原因,不知道各种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部分安全监测工不能正确设置和调校甲烷传感器,部分矿工连用于逃生的自救器都不会使用等。

4、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部分领导和职工抱着侥幸的心理,违章建设、违章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部分经营者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应付检查。

5、培训效果不理想。例如部分培训教师业务水平低,照本宣科,个别教材东拼西凑,存在严重错误。

6、科学技术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一些科学技术问题还未解决,部分研究成果脱离实际,不能用于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瓦斯事故发生原因

阅读全文

与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措施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胶头滴管是什么的一种仪器 浏览:268
梦见主管道阀门喷水 浏览:86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费要多少 浏览:185
农业机械总动力反映什么 浏览:400
带个t的阀门叫什么意思 浏览:249
仪表盘的灯光怎么关掉 浏览:277
电力机车的轴承检修用什么设备 浏览:701
汽车液晶仪表盘表面是什么材质 浏览:78
超声波消毒机是做什么的 浏览:980
广州高展五金制品厂 浏览:138
电动工具红箭品牌 浏览:340
数控机床的自动换刀装置有哪些 浏览:230
阀门内件cn12是什么材质 浏览:304
敏感皮肤黑眼圈用什么仪器 浏览:949
钢管超声波探伤怎么判断是纵波伤 浏览:260
轴承3mm什么意思 浏览:370
正规品牌轴承价格如何计算 浏览:591
暖气管的两个阀门怎么开 浏览:134
消防机械排烟多少钱 浏览:616
数字化成像设备有哪些 浏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