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防爆爆炸性危险区域与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
3.2.1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区、2区,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0区应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 1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 2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 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4 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可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确定。
3.2.3 释放源应按可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二级释放源,释放源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级释放源应为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下列情况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贮罐中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2)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的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2 一级释放源应为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下列情况可划为一级释放源:
1)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可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
2)贮有可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口处,在正常运行中,当水排掉时,该处可能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
3)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取样点;
4)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泄压阀、排气口和其他孔口。
3 二级释放源应为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释放,当出现释放时,仅是偶尔和短期释放的释放源。下列情况可划为二级释放源:
1)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可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2)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可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
3)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他孔口处;
4)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取样点。
3.2.4 当爆炸危险区域内通风的空气流量能使可燃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场所可定为通风良好场所:
1)露天场所;
2)敞开式建筑物,在建筑物的壁、屋顶开口,其尺寸和位置保证建筑物内部通风效果等效于露天场所;
3)非敞开建筑物,建有永久性的开口,使其具有自然通风的条件;
4)对于封闭区域,每平方米地板面积每分钟至少提供0.3m3的空气或至少1h换气6次。
2 当采用机械通风时,下列情况可不计机械通风故障的影响:
1)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建筑物设置备用的独立通风系统;
2)当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设置自动报警或停止工艺流程等确保能阻止可燃物质释放的预防措施,或使设备断电的预防措施。
3.2.5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并应根据通风条件按下列规定调整区域划分:
1 当通风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2 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3 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4 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可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3.2.6 使用于特殊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可不按照爆炸危险性环境考虑,但应符合下列相应的条件之一:
1 采取措施确保不形成爆炸危险性环境。
2 确保设备在出现爆炸性危险环境时断电,此时应防止热元件引起点燃。
3 采取措施确保人和环境不受试验燃烧或爆炸带来的危害。
4 应由具备下述条件的人员书面写出所采取的措施:
1)熟悉所采取措施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以及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使用要求;
2)熟悉进行评估所需的资料。
条文说明
3.2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3.2.1 本条规定了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区域的划分。危险区域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为0区、1区、2区,等效采用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的规定。
除了封闭的空间,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很少存在0区。
虽然高于爆炸上限的混合物不会形成爆炸性环境,但是没有可能进入空气而使其达到爆炸极限的环境,仍应划分为0区。如固定顶盖的可燃性物质贮罐,当液面以上空间未充惰性气体时应划分为0区。
在生产中0区是极个别的,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在设计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可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以往的区域划分中,对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率没有较为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实际工作中较难掌握。参考《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一级0区、1区和2区划分的推荐方法》API
RP505-2002中关于区域划分和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频率的关系,给出了可以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频率来确定区域等级的一种方法(见表1)。
作为可能的释放源的通孔:
场所之间的通孔应视为可能的释放源。释放源的等级与邻近场所的区域类型,孔开启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密封或连接的有效性,涉及的场所之间的压差有关。
通孔按下列特性分为A、B、C和D型。
(1)A型:通孔不符合B、C或D型规定的特性。如穿越或使用的通孔(如穿越墙、天花板和地板的导管、管道),经常打开的通孔,房屋、建筑物内的固定通风口和类似B、C及D型的经常或长时间打开的通孔。
(2)B型:正常情况下关闭(如自动封闭),不经常打开,而且关闭紧密的通孔。
(3)C型:正常情况下通孔封闭(如自动关闭),不经常打开并配有密封装置(如密封垫),符合B型要求,并沿着整个周边还安装有密封装置(如密封点)或有两个串联的B型通孔,而且具有单独自动封闭装置。
(4)D型:经常封闭、符合C型要求的通孔,只能用专用工具或在紧急情况下才能打开。
D型通孔是有效密封的使用通道(如导管、管道)或是靠近危险场所的C型通孔和B型通孔的串联组合。
3.2.4 原规范中对于通风良好的定义在实际工作中比较难确定,本次修订增加了对于通风良好场所的定义。
对于户外场所,一般情况下,评定通风应假设最小风速为0.5m/s,且实际上连续地存在。风速经常会超过2m/s。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低于0.5m/s(如在最接近地面的位置)。
3.2.6 本条中特殊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通常是指在研究、开发、小规模试验性装置和其他新项目工作中,相关设备仅在限制期内使用,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监督,则相应的设备和系统按照非爆炸危险环境考虑。
上一节:3.1 一般规定
下一节:3.3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㈡ 燃气锅炉房锅炉间电气设备要求防爆吗
一般情况下,燃气锅炉房的电气设备是没有防爆要求的。按要求做好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就足够了。
㈢ 燃气锅炉房内的循环水泵一定要防爆型的吗
燃气锅炉房内的循环水泵一定要防爆型的,因为燃气锅炉用的是燃气,如果有泄漏,用普通泵可能有潜在危险。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㈣ 电锅炉房的水泵需要防爆的吗
最好是防爆的水泵,可以降低事故率。
㈤ 防爆潜水泵有哪些防爆等级标准
在常用的潜水泵中有这样一款产品,是专门在矿山使用的防爆潜水泵,那么它的防爆标准有哪些呢?小编告诉你ymjt01。
1、*级防爆潜水泵的防爆等级,以预防危险性气体为同标。
2、第二级亿煤防爆潜水泵的防爆等级,防止点燃危险性、爆炸件气体。
3、第三级防爆潜水泵的防爆等级.将爆炸的扩散及其影响限制在可能低的水平上。防爆的内容包括
㈥ 燃气锅炉房电气必须防爆吗
室外燃气锅炉电气设备不用考虑防爆。只有在燃气分配站区域的电气设备要考虑防爆。
㈦ 工厂的锅炉安装区域防爆等级,一级甲类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设计院搞错了
锅炉房按照生产物品危险性分类属于丁类厂房,与甲乙类厂房相邻时按照散回发火花或者明火场所设置。锅答炉房独立建造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使用可燃气体或者丙类液体燃料时应该设置防爆设施。题目描述的一级甲类,有可能是高标准设计,详情请咨询设计人员。
㈧ 锅炉房内的水泵须要是防爆水泵 这一条是哪个规范要求的
1.1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第13.3.2条规定: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油泵间等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锅炉房内的余热主要来自锅炉本体、汽水管道、烟道、水箱等散热损失。这就涉及到锅炉房内各房间夏季要保持多少温度较合适的问题,而温度的高低决定了采用何种通风方式及通风量的大小。虽然现在的燃油燃气锅炉自动化程度较高,操作人员大多时间在设有空调的控制室内,但其他房间的温度也不宜太高,所以通风量的大小首先应从消除余热来考虑。1.2按照《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第13.3.6至13.3.8条规定: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燃气调压间等有操作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有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燃油泵房和贮存闪点小于45℃的易燃油品的地下油库,除了用自然通风外,燃油泵房应有每小时换气次数10次的机械通风装置,油库应有每小时换气6次的机械通风装置。以上三条均是为了保证排除各房间内空气中易燃易爆油气而规定设置的最小通风量。1.3锅炉间、油泵油箱间、燃气调压间一般采用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如采用气体灭火装置,则一旦发生火灾,启动灭火系统工作,同时要关闭通风系统及出入这些房间风道上的阀门。确定火熄灭后,再启动排风系统,排除残留气体,为保证灭火后能从室内下部地带排除残留废气,房间的换气次数不少于4次/h,并于房间下部设置排风口。这就从消防方面规定了排风系统风量。1.4燃油燃气锅炉运行时,需要有充足的空气才能保证燃料的充分燃烧。而各种燃料所需的空气量是不同的,所以要通过计算确定所需的通风量。
㈨ 燃气锅炉房 是不是防暴区
GB50016 第3/3/12说明在有明火的设备附近不划分为防爆区。城镇燃气规范也规定锅版炉房为丁类权,不划分防爆区。GB50058第2。2.2也有此规定。因为在这些区域光一个电气防爆没有意义,你都有明火了还用得着电气那点小火花来点燃?所以,一般不划分为防爆区,但装备气体报警,防爆事故通风设施(事故通风要防爆是因为事故是浓度是已达到爆炸极限)。
㈩ 燃气锅炉有哪些危险源
明火,锅炉房禁止吸烟。
电机防爆保护,如果锅炉和水泵在一个房间放置最好把水泵的电机改成防爆电机,要不然就单独放置。开关、照明都得要防爆处理。
最大的危险源是燃气,要防止燃气泄露,加装燃气报警装置就可以了。
再次是看你的锅炉形式,承压蒸汽锅炉是比较危险的,因为锅炉炉体有压力,曾经有一个小锅炉爆炸,炉体飞出去100多米,你想想,几吨的东西飞100多米什么样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