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Q3009防爆电气检测主要检测什么内容
很多客户都想了解防爆现场检测都检测哪些内容,提供的报告是不是安监部门认可的▪⋅如果检测出不合格项怎么防爆整改等?有这方面担忧的客户可以咨询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诺检测专业办理防爆电气检测报告和防爆施工改造,案例丰富,资质齐全,可以提供资质和报告样板参考的噢!
B. 电气防爆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防爆电气检查,
一、如果是防爆认证的检查,是要对照样品检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电气防爆国家标准要求;
二、如果是在线使用防爆电气检查: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是否根据其适用的危险分区。
(2)选择和确定的防爆电气设备是否与适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和点燃温度组别相适应。
(3)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报警仪表及通讯设备的整体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对移动电子器具及插座的使用应严格控制。
(5)对现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查①检查现有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远离释放源;电缆或电线的高度是否根据爆炸性气体的比重确定;线路的孔洞是否被堵塞;线路是否避开受损的区域。②检查线路敷设的技术要求。额定电压应不低于500V;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额定电流的1.25倍;镀锌钢管是否密封,螺纹啮合是否符合要求;电缆等的铜芯截面是否≥2.5mm(一区);1区接线盒是否为隔爆型;2区接线盒是否为隔爆型或增安型;导线严禁采用绞接法连接。③1区内的照明等单相设备的相线及中性线应设短路保护,并采用双线开关同时切断电源。
(6)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7)架空线路跨越区域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8)接地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连接。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C.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查仪器、工具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 企业的安全。
1、安全检查方法分类
安全检查可以分为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1) 定期性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周期一般为: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企业每季或每月组织一次,车间每月或每周一次,班组、岗位按一定周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的面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经常性检查。由各级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检查。检查中要狠抓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3) 季节性检查。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这种检查可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 专业性检查。由各级生产部门组织,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如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电气等专项检查)。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5) 综合性检查。一般由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组织,对下属各企业或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综合性检查能引起个职能部门的重视,整改措施能及时落实,必要时也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2、安全检查的内容
从面向被检查的对象来说,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 查现场、查隐患,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通过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 查思想
在查隐患,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路线,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是否正确;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了第一位;其次,检查企业领导和员工对事故预防工作的认识。
(3) 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4) 查事故处理
检查企业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已采用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各企业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真正收到较好的效果。
由于各企业的生产性质和特点不同,以及检查的目的、要求不同,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差别较大,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这里仅以车间、班组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内容为例,说明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构成。
1.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 明确有安全员。
(2) 班组的各项安全记录做到了准确、齐全、清晰、工整,记录本管理完好、整洁。
(3) 班组和每个岗位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的工人,离岗一个月后上岗前全部进行了班组安全教育及考核,教育考核有记录。
(5) 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 每周按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安全活动,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活动有记录。
(7) 全班人员都有自己的安全检查点,巡回检查路线及标准,并按点、路线、标准进行了检查,检查有记录。
(8) 按时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及班后安全讲评,并有记录。
(9) 连续生产的单位认真执行了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
(10) 危险施工现场有安全监护人,严格执行监督检查,每次都应有记录。
(11) 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仪表、仪器、容器都有专人保管,有安全检查责任牌,按时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
(12) 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用具必须完好,安装前符合要求;部件、附件完好齐全,连接牢固;防护、保险、信号、仪表、报警完好齐全,准确灵活,作用有效,该检验的应有记录,符合规定标准;所有场地的油气水管线,闸门无跑、冒、滴、漏现象。
(13) 应装置安全标志的地方,按标准装置且标志完好清晰。
(14) 生产场地平整、清洁、无危险建筑及设施;生产的成品、半成品,所用的材料、原料,使用的用品、工具堆、摆放符合安全要求;无生产中不需要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如需要应有使用规定及防护措施;光线、照明要符合国家标准,应装置安全防护的地方都按标准进行了安装。
(15) 设备、设施等高处部位,无没有固定的工具及其它物件。
(16) 电气、电路安装正确、完好,该使用防爆电气的地方,按要求使用,应装防静电装置的地方,正确装置了防静电装置。
(17) 消防设施、器材、工具按要求配备,保管完好,定期进行了检验维修,实行了挂牌制。
(18) 禁烟火的生产场所,无火源及烟蒂、火柴棒,动火作业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并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
(19) 进行有毒、有害的作业,有安全防护措施。
(20) 生产场所无生产中不需用的电炉、煤(汽、柴)油炉和液化气炉,经过批准使用的有安全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21) 应安避雷装置的地方,按要求正确地进行了安装。
(22) 环保治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有运转记录。
(23) 生产场所三废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4) 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有注册标牌。
(25) 所有上岗人员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岗位练兵。
(26) 所有上岗人员都熟悉本岗位,本单位(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可通过现场抽考来验证。
(27) 所有上岗人员都正确使用了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8) 所有上岗人员都没有违犯劳动纪律。
(29) 开展创建“三标”(标准化生产场地、岗位和班组)班组活动及记录情况。
2.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 落实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及对安全工作布置情况。
(2) 按规定配齐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 车间所有班组及岗位人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做到了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指示、决定、文件保存齐全,传达贯彻有记录,执行有安排布置。
(5) 每月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及总结。
(6) 任务书(派工单、路单)上有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及要求。
(7) 根据车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有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查标准,并每月有组织地按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有整改要求。
(8) 每周按要求进行安全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活动有记录。
(9) 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时,车间干部及安全员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了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
(10) 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离岗一个月上岗的工人,上岗前全部进行了车间级安全教育,教育有考核,有记录。
(11) 每月有计划、安排、准备地对员工进行系统安全知识教育,特殊工种按计划进行了培训。
(12) 按要求进行了事故案例分析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13) 按规定组织进行了安全生产与事故预防演习(如夏季防洪防汛演习)或表演赛,活动有记录。
(14)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检验资料齐全,新装锅炉、压力容器有使用证。
(15) 一旦发生事故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认真调查分析,向上级如实汇报情况;对违章操作者,发生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处理,处理有资料,发生事故按规定上报,没隐瞒事故。
(16) 夏季有防洪措施,冬季有放火措施。
(17) 本车间重点要害部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都分工落实到每个干部,干部检查有记录。
(18) 实行了干部现场安全领(值)班有记录。
(19) 按规定对避雷装置、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尘毒、噪音作业点进行测试,并有测试记录。
(20) 积极开展“三标”班组创建活动,达标率达到上级要求。
(21) 安全生产各项记录资料齐全,数据准确,记录本整洁完好。
(22) 设门卫的单位,严格执行了门卫制度。
3.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内容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指示和决定,有记录资料。
(2) 按时完成了上级布置、交办的工作。
(3) 有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分析。
(4) 有各类车间、班组、设备、重点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5) 安全教育档案齐全,有新入厂、新调换工种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资料档案,有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档案,有特殊工种培训档案,在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后对工人的安全培训档案,在离岗一个月后又上岗人员的复工教育档案。
(6)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按时上报,完成情况有统计,有效果对比,按时写出总结。
(7)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员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8) 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管理、安全检验、检查有专人负责,资料台帐齐全,有检验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了检验。
(9)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负责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对伤害者的伤害程度认定,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结果有资料,事故资料档案建设齐全、准确,按时上报,未隐瞒事故。
(10) 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帐,上报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
(11) 策划、组织、参加企业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
(12)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安全活动有规划、有实施、有总结。
(13) 按照制订的检查标准,组织进行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有记录,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奖罚分明,暂时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隐患,有预防措施及整改的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安全检查的步骤
制定安全检查程序和安全检查表
1. 实施安全检查的程序如下
成立安全检查组
↓
确定检查对象及内容
↓
编制安全检查表
↓
实施具体检查
↓
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 制定检查计划、编制检查表
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编制检查表、按计划开展检查,使用检查表进行检查。
(1)、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查对象和性质不同,可分为
a. 厂级安全检查表 b. 车间安全检查表 c.工段(班组)及岗位安全检查表 d. 专业性企业检查表等
(2)、检查表应下面各项式其中某些项:
序号(编统一号)
项目名称,如车间、工段(班组)、设备等
检查内容,在修辞上可用直接陈述句,也可用疑问句
检查标准,如标准要求指标参数等
检查方法,如查记录,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实得分或“是/否”的回答
检查人及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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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E. 防爆电气定期检测主要是检测什么
依据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第七节规定: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应进行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
F. 电气防爆检查的内容有那些
(1)防爆电来气设备的类型是否根自据其适用的危险分区。
(2)选择和确定的防爆电气设备是否与适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和点燃温度组别相适应。
(3)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报警仪表及通讯设备的整体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对移动电子器具及插座的使用应严格控制。
(5)对现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查①检查现有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远离释放源;电缆或电线的高度是否根据爆炸性气体的比重确定;线路的孔洞是否被堵塞;线路是否避开受损的区域。②检查线路敷设的技术要求。额定电压应不低于500V;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额定电流的1.25倍;镀锌钢管是否密封,螺纹啮合是否符合要求;电缆等的铜芯截面是否≥2.5mm(一区);1区接线盒是否为隔爆型;2区接线盒是否为隔爆型或增安型;导线严禁采用绞接法连接。③1区内的照明等单相设备的相线及中性线应设短路保护,并采用双线开关同时切断电源。
(6)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7)架空线路跨越区域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8)接地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连接。
G.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哪些内容
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标志,有无破损,安装使用许可证等
H.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培训机构考试取得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I.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能检查多长时间检查一次
我听河南省防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师说:在线使用防爆电气,按规定3年检查、评估一次.
J.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表
这是复制的根据内容自己做吧,因为有些东西你不一定有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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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 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 互感器
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 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 电力电容器
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 电缆
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 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 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 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 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 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 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 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 行为安全
2.1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 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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