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简述闪点高于35度易燃液体包装等级的分类方法
根据闪点,我们可以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两类四级: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属于第一、第二级的液体成为易燃液体;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液体成为可燃液体
B. 苯酚是属二级无机氧化剂、还是属二级易燃固体、还是属有毒固体物品、还是属二级腐蚀性固体物品
苯酚属二级腐蚀性固体物品
C. 关于易燃液体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分类界限的问题
≥60℃的液体是可燃液体,属于丙类液体。
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
1、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2、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如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3、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如糠醛闪点75℃、苯胺闪点70℃。
(3)苯酚防爆等级扩展阅读
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
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D. 按易燃可燃液体闪点的划分,其火灾危险性可分为类
根据闪点,我们可以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两类四级: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属于第一、第二级的液体成为易燃液体;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液体成为可燃液体。
E. 按易燃可燃液体闪点划分,火灾危险性可分为几类
根据闪点,我们可以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两类四级: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属于第一、第二级的液体成为易燃液体;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液体成为可燃液体。
F. 如何查询危险品等级归类
可以通过中国MSDS网查询
1.搜索MSDS网,点击进去
(6)苯酚防爆等级扩展阅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参考资料: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网络
G. 苯酚的性质
化学性质;可吸收空气中水分并液化,有特殊臭味,极稀的溶液有甜味,腐蚀性极强,化学反应能力强。苯酚在通常温度下是固体,与钠不能顺利发生反应,如果采用加热熔化苯酚,再加入金属钠的方法进行实验,苯酚易被还原,在加热时苯酚颜色发生变化而影响实验效果。
与醛,酮反应生成酚醛树脂,双酚A,与醋酐,水杨酸反应生成醋酸苯酯,水杨酸酯。还可进行卤代、加氢、氧化、烷基化、羧基化、酯化、醚化等反应。
物理性质;溶解性,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二硫化碳、凡士林、挥发油、强碱水溶液。常温时易溶于乙醇、甘油、氯仿、乙醚等有机溶剂,室温时稍溶于水,与大约8%水混合可液化,65℃以上能与水混溶,几乎不溶于石油醚。
苯酚有腐蚀性,常温下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液,当温度高于65℃时,能跟水以任意比例互溶。其溶液沾到皮肤上可用酒精洗涤,苯酚暴露在空气中呈粉红色。苯酚又名石炭酸、羟基苯,是最简单的酚类有机物,一种弱酸,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晶体,有毒。
苯酚可用于消毒外科器械和排泄物的处理,皮肤杀菌、止痒及中耳炎。小部分苯酚暴露在空气中被氧气氧化为醌而呈粉红色。遇三价铁离子变紫,通常用此方法来检验苯酚。
(7)苯酚防爆等级扩展阅读;
苯酚最早是从煤焦油回收,目前绝大部分是采用合成方法。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丙酮的技术路线,已发展占世界苯酚产量的一半,目前采用该工艺生产的苯酚已占世界苯酚产量的90%以上。
其他生产工艺有甲苯氯化法、氯苯法、磺化法。我国的生产方法有异丙苯法和磺化法两种。由于磺化法消耗大量硫酸和烧碱,我国也将只保留少数磺化法装置,逐步以异丙苯法生产为主。
H. 易燃,可燃液体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闪点,我们可以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两类四级: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属于第一、第二级的液体成为易燃液体;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液体成为可燃液体。
(8)苯酚防爆等级扩展阅读:
一、易燃、可燃液体的特点:
①燃烧爆炸性。
②挥发性。
③能形成饱合蒸气压力。
④受热膨胀性。
⑤流动性。
⑥带电性。
⑦腐蚀和毒害性。
二、燃烧特点
可燃液体的燃烧实际上是可燃蒸气的燃烧,因此,液体是否能发生燃烧,燃烧速率的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在不同类型油类的敞口贮罐的火灾中容易出现三种特殊现象:沸溢、喷溅和冒泡。
突沸现象: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不断向液层内传热,会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这种现象称为突沸现象。能产生突沸现象的油品称为沸溢性油品。
三、易燃液体分类
按照闪点大小可分为三类:
1、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试验闪点<-18℃的液体
2、中闪点液体
指-18℃≤闭杯试验闪点<23℃的液体
3、高闪点液体
指23℃≤闭杯试验闪点≤61℃的液体
易燃液体是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如汽油、乙醇、苯等。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I. 危险化学品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丙类,其中各类中常见有代表性的有那些
生产型分类:
甲:
1、 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溜、精溜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那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提取、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的精制部位,农药厂果乐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硫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合成或精制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28°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2、 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或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已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压缩机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室。
3、 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稀晴厂房。
4、 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
5、 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乙级:
6、 赤磷制备厂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醋酸裂解厂房。
乙级:
1、闪点≥28°至<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已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罐桶间。
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和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矾钠)厂房
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5、氧气站,空分厂房
6、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镁粉厂房、面粉厂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