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甲级防爆单位消防标准应该采用什么防爆墙
这个需要采用实体的防爆墙体的。一般指的是200密码厚度以上的实体墙。
Ⅱ 防火防爆有哪些基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在拟定回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答,要拟定现场防火防爆措施。
(2)按规定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并设立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和禁火区域,并设置明显安全标志。
(4)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Ⅲ 防爆墙建筑设计要求
防爆墙是一种复合板,由纤维水泥板和穿了孔的镀上锌的钢板复合而制成的,它的材料是能够有效预计爆破,有很高的耐火型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它的不燃等级,应该达到BS 476标准,以及4:1970部分的标准,经过实验,符合欧洲的英国和国际上对于防爆板的认可标准。
这些年,生产厂家经过多年的研制和开发的防爆墙,在市场上已经被各方所认可,并经过了一层层严格的测试,壁垒、门和天花板都可使用此产品,另外,防爆墙厂家还可以根据不同需要,提供各类不同规格的防爆板。
防爆墙是一种复合板,由纤维水泥板和穿了孔的镀上锌的钢板复合而制成的,它的材料是能够有效预计爆破,有很高的耐火型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它的不燃等级,应该达到BS 476标准,以及4:1970部分的标准,经过实验,符合欧洲的英和国际上对于防爆板的认可标准。
这些年,生产厂家经过多年的研制和开发的防爆墙,在市场上已经被各方所认可,并经过了一层层严格的测试,壁垒、门和天花板都可使用此产品,另外,防爆墙厂家还可以根据不同需要,提供各类不同规格的防爆板。
防爆钢板墙:
以槽钢为骨架,钢板和骨架铆接或焊接在一起。按做法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单层或双层钢板防爆墙:钢板厚不小于6mm, 立柱间、横梁间间距不应大于1.8m。
( 2)双层钢板中间填砼防爆墙:中间填砼或砂,立柱间、横梁间间距不应大于1. 2m。
( 3)钢板木板防爆墙:木板厚大于50mm.
(4)型钢防爆墙:既防爆又泄压。
Ⅳ 防爆墙施工需要注意些什么
防爆墙系统具备优良的防火保障和防爆型特性。该系统适用损坏的工业生产和商业服务的自然环境,抵御发生时造成的高强度工作压力及发生时碰到的防火保障消防保障。防爆墙这种突显的特性出示一个长久的和保障消防的工程施工方式竖直屏障系统维持隔开在工业生产自然环境的。在设计方案防爆型板主龙骨架构系统,务必考虑到为澎涨,挠度值载重规定。防爆板的中间一层采用的是纤维水泥板,表层结构为镀锌钢板,表层钢板之间有一定的间距,然后在面板上打出圆孔,打孔的时候把孔内的钢板打出锯齿状,然后一直到中间的纤维水泥层,然后用压力压紧。
防爆墙指的是耐压力较强的墙。多设在有危险的厂房或仓库中。防爆墙由钢龙骨和抗爆板及岩棉组成,钢龙骨可选用镀锌钢方管或镀锌等边冷弯槽钢,防爆板是由上下两块冲孔的镀锌钢板挤压在纤维水泥上构成的合成防火板材,又具备防火的功能。防爆墙分为保温型和非保温型两种,保温型防爆墙构造:墙体龙骨内外两侧安装防爆板,中间填充岩棉。耐火可达4小时。防爆墙系统一般应用在电机房/电缆防火包敷,防火竖井,防火吊顶,玻璃防火裙墙,钢结构防火包敷,防火通风管道,耐火排烟风管,防火填塞及封堵防火墙,防爆墙外墙系统,内侧防爆墙,防爆墙龙骨,空腔填充保温材料,外侧防爆墙,双层错缝排列,空腔填充保温材料。
在装置防爆板和固定防爆板时分,要严厉根据规划图纸,思考实际的施工情况,关于相应的板材,进行锯切开割和钻孔处置,假如有必要,需求在现场作倒角,关于板材的两个长边,都要做好倒角处置,假如墙体高于2.4米的时分,留意水平接缝的短边,有必要进行现场倒角,然后非常好地处置接头缝隙。防爆墙是指在初期或扩展阶段,将围包体内高温高压燃烧物通过围包强度部分向方向泄出,使围包体免遭破坏的技术。建筑防爆墙在施工前应审阅设计图纸并及时进行施工图会审工作。防爆墙厂家为了防止产生事故和火灾危险,应该在上述场所中采取防爆措施。防爆墙措施--避免场所环境中存在事故性危险环境。
Ⅳ 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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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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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是什么
1.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库。
2.严禁内未按规定办理用火容审批手续,在库区内进行施工或生活用火。
3.严禁在防火堤内种植作物或树木。
4.严禁穿带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区。
5.严禁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电器或修理防爆电器。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付油、接卸区以外的爆炸危险区域。
7.严禁就地排放各种油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敲打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10.严禁损坏库区内的防火、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和设备。
有些细微之处不同地方的说法不一样,不过意思是一样的。
Ⅶ 消防防爆阀安装位置有什么要求
消防管道穿越人防防护分区墙提的话,人防防护分区的分区防护墙内侧的距离不超过200mm内需要设置防爆波阀门。墙体需要设置防护密闭套管。
Ⅷ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Ⅸ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火灾扑救。第三十七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不收费用。邮电部门应当优先传递火警、火灾信息,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