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贰』 怎样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啊,先要划分防爆区吧,然后要建立防爆档案,这个可是很专业的,一般做不来,你最好找有资质的专家鉴定,推荐泰致德,在整个欧洲都数一数二。楼主可以看看
『叁』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哪些防爆措施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1)采用隔爆外壳;(2)采用本质安全电路;(3)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措施
『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哪些防爆要求
请阅览GB3836.2-2010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如想简单了解,可再联系!
『伍』 煤矿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结合我公司井下供电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应超过6KV。
(2)低压不应超过1140V。
(3)照明、信号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电话、信号装置不应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5)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时间可安排在中班和四点班交接班时间,试验要有详细记录,发现漏电试验不跳闸时,试验人员要立即向机电科、机电队汇报。
2、井下使用的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必须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
4、入井电气设备(电缆)必须经具有考试合格的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后方可入井。
5、严格履行停、送电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停、送电由专人负责,中途严禁换人。
6、停电开关必须悬挂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严禁无计划停电。
7、凡井下660V、114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履行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接火申请单、送电申请单手续,严格按照机电技术科批准方案执行。
8、井下电气设备接火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一)接电申请单
(1)用电单位提前向机电技术科提交接电申请单,申请单中写清设备安装地点及负荷情况。
(2)机电技术科根据负荷情况绘制供电系统图,图中标出设备型号、电缆型号、长度及开关整定值。
(3)设备组根据供电系统图准备安装设备及电缆。
(4)安装设备必须经电管组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二)接火申请单
(1)接电单位向电管组提出接火申请单,接火申请单位由接电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经电管组长、分管供电的技术员、机电副科长、或科长、调度室审批后方可接火。
(2)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防爆检查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接线工艺合格、设备无失爆,再办理送电手续送电。
(三)送电申请单
(1)送电前由矿调度室安排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对供电范围内瓦斯进行检查,瓦斯不超限,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机电技术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配电点负荷变化时,用电单位应立即通知机电技术科,机电技术科及时更改供电系统图。
(3)接火中停、送电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
9、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陆』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有何具体规定
首先要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的内容,其次要满足GB3836等防爆标准的要求,并取得防爆证和煤安证。
『柒』 煤矿电气防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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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做好井下电气失爆管理工作有哪些先进经验
1. 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工作场所环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必须选用国家规定的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的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关。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机电专业人员担任。
2) 安装、维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3) 防爆电气设备禁止超过其额定值运行。
6.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关
1) 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挂牌,责任到人,分台管理。
2) 各基层队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每班应安排专人对对所辖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3) 机电管理部门要做好全矿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
『玖』 为什么煤矿井下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主要因为在煤矿井下容易出现瓦斯爆炸的危险,其使用环境场地狭窄,搬内运困难,并有岩容石、煤块冒落、撞击的危险,其外壳不仅要具有耐爆性,还应具有足够机械强度,才能保证设备外壳在发生内部爆炸或受到外物撞击时,外壳不发生严重变形或损坏。为此,常在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工作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必须采用钢板或铸铁构成,但其他零部件或装配后冲击不到的或容积不超过2L的电气设备,可用HT25-47灰铸铁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