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1)高压防爆电机选型手册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⑵ 电动机的分类
大家好,本人通过半年时间踏入电机这个行业,略点一些相关知识分享下
变频电机一般通用为4极,可调频率0-100
转数也可根据频率会有所调整。还可以按客人技术要求,及设备用途需要订做各种电压电机
但变频风机的电压不可以改变。一般转数要达到4000-6000转的时间,必须做2极变频电机,轴承用进口轴承,这样噪音小,也同时也延长电机的使用寿命。
冶金起重电机可分为,冶金变频,冶金起重等
即YZR ,JZR,YZP,YZ当然国内和国外客人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YZR电机有分单轴和双轴,立式和卧式,轴小功率为圆柱形,大功率为圆锥形,圆锥形比较安全。国外客人一般改电压和频率的比较多。
防爆变频电机可分为YBPT
YBT两个系列,一般用于工业设备,和矿用设备
变频制动电机
YVF2EJ变频制动电机兼有变频电机和刹车电机的各项性能,既能实现电机失电后快速制动,又具有变频电机的各项优点,其主要技术性能如下:
.1.电机额定电压为三相380V,额定频率为50Hz。也可根据客户要求确定额定点的电压和频率;
.2.电机调速范围广,5(3)~100Hz为无级调速,5(3)~50Hz为恒转矩调速,50~100Hz为恒功率调速,在矢量控制的条件下,调速范围还可以扩大;
.3.能实现电机失电后快速制动,快制动时间YVPEJ-63~100电机小于0.2S,
YVPEJ-112~132电机小于0.25S,
YVPEJ-160~250电机小于0.5S;
.4.过载能力强,电机能承受额定转矩的160%过载,历时1分钟;
.5.低速性能好,低速时转矩平滑,无爬行现象;
.6.在结构上,YVPEJ系列的安装尺寸与Y2系列相同,以便用户的配套和选用。电机采用了独特的冷却结构,使用特殊加长的轴流风机,保证了电机在低频恒转矩长期运行时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7.电机极数为4极,也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成其它极数;
.8.根据客户特殊需要,电机也可以添加编码器,用于对电机的准确测速。
.本系列电机可广泛应用于机床、包装机械、木工机械、食品机械、化工机械、纺织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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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制动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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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速电机,一般为两种功率两种转速,安装尺寸与普通电机相同
⑶ 煤矿机电标准化建设资料
井下电缆标志牌制作规范
1、井筒主供电缆、井下高压变电所高压进线和出线、井下设备峒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都需要悬挂电缆标志牌。
2、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需要悬挂电缆标志牌。
3、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拐弯处、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均悬挂标志牌。
3、电缆标志牌规格尺寸标准如下图所示。建议:
标志牌材质为铝;
标志牌外部边宽3mm,为金属原色;
标志牌本体颜色为红色,打印项目的字体用四号宋体,字体为白色;
用来填写字体的小方框为黑色,小方框内部白色。
小型防爆电器设备集中上板(上箱)
安装标准和管理制度
1、为规范小型电器管理,井下所有小型防爆电器(防爆接线盒除外)必须上板管理,距离较近的应集中上板。
2、小型防爆电器牌板分为单件、两件、三件、多件等。
3、牌板可用30#角钢做框架,5mm厚胶木板做衬板,为充分利用板材(胶木板规格为1000*2000mm),根据上板件数不同,单件尺寸为500*330mm;两件尺寸为500*500mm;三件尺寸为500*660mm。角钢框架刷银粉,四周粘贴黄色反光纸。
4、牌板应根据所上板的设备不同,在相应位置预留固定设备和进出引线的孔洞,所有引线应从牌板后面引出,并要求合理布置。
5、根据每件设备的不同用途,在设备上方的牌板上要标明该件设备的功用;对于功能较多的小型电器,应在设备下方的牌板上标明设备的具体功用(可打印好后粘上)。
6、使用周期小于三个月的小型防爆电器,其牌板可就近固定在巷帮等便于操作的地方。也可做基础固定,做基础固定时,可用1米长的2吋钢管做固定立腿,牌板平面与地面成约30度的水平夹角;使用周期超过三个月的应上箱安装。上箱管理时,可将小件封装在与小件尺寸相符的、可方便开箱检查的箱体内,操作按钮要外露,以便于操作。小件箱可就近固定,也可安装在专用的工具箱上。
7、防爆电话的牌板宽度尺寸应为电话机的2倍,防爆电话固定在左边,右边应粘贴本话机号码和生产调度室、区队值班、区队机电班等常用的电话号码。
井下接地装置安装管理规范
为加强电气保护接地管理工作,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我公司井下保护接地情况,特制定《井下接地装置安装管理规范》请参照执行。
一、装设局部接地极地点: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10米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二、接地装置的安装:
主接地极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局部接地极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1。
2、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3、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入深度不得小于0.75m。
4、高压金属连接器必须安装接地极,冷缩管连接器、环氧树脂连接器不需要安装接地极,新安装设备接地保护不满足要求不得通电使用。
5、设置在巷道一侧的接地极应加装金属护盖,护盖使用直径200mm钢管封堵制作,高度应在300mm以下,刷银色油漆,并标记接地符号。
6、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辅助接地极
辅助接地极的敷设按《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11条规定执行。检漏保护装置、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敷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垂直敷设,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6mm2的橡套电缆。
三、接地连线安装规范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3、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4、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10mm2的裸铜线。
5、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6、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使用焊接,接地极与连接导线的焊接长度不小于50mm。无条件时,可用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7、接地线与电气设备或接地母线应用线爪连接,接点处应防腐处理,不应锈蚀。
8、禁止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9、在混凝土或用料石砌碹的机电峒室里,接地线应用铁钩或卡子固定在地面碹墙上,
10、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
11、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铜线。
四、接地螺栓的直径规范:
1、当导电芯线截面不大于35mm2时,应与接地螺栓直径相同;
2、当导电芯线截面大于35mm2时,应不小于连接导线芯线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径,但至少等于连接35mm2芯线的螺栓直径;
4、接地螺栓应采用不锈蚀材料制成,或进行热镀锌等防锈处理。5、外接线螺栓的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功率大于10KW设备,不小于M12;
(2)功率为5KW至10KW的设备,不小于M10;
(3)功率为250W至5KW的设备,不小于M8;
(4)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小于M6;(5)本质安全型设备和仪器仪表类,外接地螺栓压紧接地芯线即可。
五、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规范:
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
3、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接地部分分别用独立的连接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上。
4、井下各机电峒室、各采区变电所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
5、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
六、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安装规范:
1、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应比主芯线长一些,并且与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
2、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七、保护接地的测试与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内。
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5、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汇入记录表内。
6、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的地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7、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8、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9、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检查同时要对其接地电阻值进行测量。
10、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正常工作。
11、当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井下电气设备硐室管理标准
一、电气设备硐室工程要求
1.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峒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3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1.4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1.6井下电气设备硐室预先制有电缆沟(沟内要求有足够存放电缆的空间及予留扩展的空间,并有电缆棚架装置)或离地电缆钩架装置。
1.7井下电气设备变电所的空气要对流,进回风畅通,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通风、瓦斯、温度监控设施。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1.8井下电气设备硐室安装设备前要有总接地网或局域接地网,及其辅助接地网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1.9井下和主排水泵一起的变电硐室要求有合格的防水防火闸门,其他变电所要求有合格的防火门,因通风要求不能常关闭的防火门还应有防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的删拦门装置。
二、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2.1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2.2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3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2.4井下电气设备硐室要有足够的空间摆放设计要求的机电设备,要予留有检修通道和行人通道。并有一定的扩展电气设备的存放空间。
2.5泵房变电所和主要生产变电所过门墙电缆要有穿墙孔,并有穿墙钢管护套。电缆穿墙安装后要用黄泥封堵严密。其他电气设备硐室如果采用电缆沟进电缆线方式,必须要有防止电缆沟进水的措施。
2.6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当全部负荷。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其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2.7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2.8电气设备的安装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备摆放整齐划一,留有足够的检修空间及搬运设备的通道。
2.9电气设备的电缆引入要按照规定制做,严格工艺流程,制作接头规范、精细、牢固可靠。
2.10电气设备硐室所有穿墙电缆两端显著位置悬挂有符合要求的电缆标志牌,硐室内高压电气进出电缆悬挂有符合要求的电缆标志牌。电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1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2.12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2.1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三、电气设备管理要求
3.1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要有专业人员按照设计要求整定,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允许改动保护数值。
3.2电气设备完成安装运行前,要悬挂摆放有设备主要参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管理要求的标志牌,要求字迹清晰,不易磨损。
3.3电气设备硐室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管理要求悬挂各项符合要求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4变电所门口及高压设备放置处显著位置要有醒目警示标志牌版。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5电气设备硐室有按规定要求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张挂在显著位置,有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检查签字。
3.6电气设备硐室有完善的运行记录,并且有与张挂的制度保持一致的检查内容。
3.7机电设备峒室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8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3.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3.10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3.11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3.12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3.13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3.14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3.1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综采工作面移动机械设备配电设备及装设在轨道移动列车上的电气设备,要检查下列完好情况:
(1)检查各类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垫圈、弹簧垫、密封圈、挡板是否齐全、合格。
(2)检查各类电气开关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闭锁销钉是否齐全,指示灯和仪表指示是否正确。
(3)检查移动变电站的温升是否正常,检查各类电动机的运转声音、温升是否正常。
(4)检查电缆悬挂是否整齐,电缆是否有被埋压、碰挤等损伤现象。
(5)检查各类信号、通讯、保护、控制系统性能是否良好,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各类闭锁装置是否完整可靠。
(6)检查各类小型电器悬挂是否标准、杜绝失爆。
(7)检查各类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和畅通使用。
(8)对移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进行模拟漏电试验,并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可靠,故障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9)检查各类电气设备接地系统是否完善。测定接地网络的对地绝缘电阻。
(10)检查开关、电缆、各类电动机(包括备用)的对地绝缘情况,达不到绝缘程度的要及时处理整改。
四、机电硐室电气设备编号要求
硐室电气设备编号要求:(高压6KV及以上,低压1140V及以下)
机电设备编号分类,1表示矿井井下高压进线开关,例如一号高压进线开关的表示编号为1-1,依次类推。2表示高压出线开关。3表示高压母线联络开关,例如3号高压母线联络开关表示编号为3-3,依次类推。4表示高压变压器。例如1号高压变压器表示编号为4-1,依次类推。5表示井下主排水泵高压启动开关,例如5号主排水泵启动开关编号为5-5,依次类推。6表示高压馈电开关。7表示矿井井下低压进线开关,例如2号低压进线开关的表示编号为7-2,依次类推。8表示低压出线开关。9表示低压母线联络开关,例如3号低压母线联络开关表示编号为9-3,依次类推。10表示低压馈电开关。特别规定:井下主风机回路在数字后加字母ZFJ,辅助风机回路在数字后加字母FFJ,主瓦斯泵回路在数字后加字母ZWS,辅助瓦斯泵在数字后加字母FWS。例如高压主风机1号进线开关表示编号为1ZFJ-1。低压辅助瓦斯泵出线2号开关表示为8FWS-2。
消防设施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井下运行有机电设备的永久峒室,必须设有灭火器、灭火沙及灭火沙袋等灭火设施。
2、放有3~5台机电设备的临时配电点,可以只设一台灭火器。
3、放有1~2台机电设备的地点,可以设置10只以上且每只不少于0.5kg的灭火沙袋。
二、灭火器
1、井下使用的灭火器应选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充填的灭火剂的量、压力、校验周期等应按保卫部门的规定执行。
3、15台以下机电设备峒室,应设置2台灭火器;16~30台机电设备峒室,应设置4台灭火器;30台以上机电设备峒室应设置5台灭火器。
4、灭火器选用专用的灭火器箱存放,放在靠近电气设备且便于取出又不影响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地方。
三、灭火沙箱
1、用于机电峒室的灭火沙箱,内存干沙的体积不得少于0.2m3。装有0.2m3干沙的沙箱,箱沿应高于沙面50~70mm。
2、灭火沙箱长800mm,宽600mm。
3、为便于灭火,沙箱应制成移动式沙箱。在沙箱一端装上固定滚轮,另一端装上转向滚轮。滚轮应用实芯胶轮,直径要求在120~150mm。
4、制作沙箱的铁板,厚度不得小于3mm,防腐应采用红色油漆。
5、在沙箱应粘贴“灭火沙箱”提示语。字体为白色宋体。
四、灭火沙袋
1、沙袋应选用“牛皮纸”制作。
2、沙袋中的装沙量不得小于0.5kg。
3、装有0.5kg的沙袋,边沿高于沙面10~20mm。
4、装有干沙的沙袋应整齐码放在沙箱表面。
5、在沙袋上应粘贴“灭火沙袋”提示语。字体为白色宋体。
五、其它
1、机电设备运转工、维修工必须掌握电气灭火的常识,并通过专门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沙袋消除电气火灾的方法。
2、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消防设施存放地点。
3、受潮的沙子应及时凉干或更换。
焦煤集团井下小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范
为加强焦煤集团各矿井下小绞车的管理,杜绝运输事故发生,制订本细则。
本文所提到的小绞车主要包括: JD-1(11.4KW) 、JD-1.6(22KW)、JD-2(25KW)、JD-2.5(40KW) 和 JD-3(45KW)。
焦煤集团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小绞车的具体管理。
刮板输送机安装、使用管理规范
为加强刮板输送机的管理,保证输送设备安装合格,运行良好,提高运转效率,避免和减少设备故障,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刮板输送机的安装
1、 刮板输送机安装前必须编制内容详尽的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按程序由矿机电运输科、生产科、安检科等单位进行审核,呈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安装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安装的地点、设备型号和长度、服务对象;
2).机头、机尾安装位置、安装中心线;
3).机头、机尾固定型式与其它运输设备的搭接关系;
4).供电、控制及保护装置;
5).辅助运输系统;
6).安装工艺和安装技术标准;
7).安全技术措施;
8).设备调试;
9).巷道照明、风水管路、给排水管路、消防洒水、喷雾降尘、防破碎装置及档煤板、行人过桥等其它辅助设施的安装。
2、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3、安装单位依据实际需用量提出设备需用计划到机电科领取刮板机主机、中部槽、链条、刮板,如有必要进行地面组装试运转。
4、安装单位依据机电科审批后的供电系统领取电缆、开关、控制
按钮、控制信号电缆小电器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5、安装人员在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安装环境、所安装设备的性能特点,同时准备好所需用的运输绞车、材料、配件、辅助设备和工具。
6、刮板机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矿用防爆”标准的要求,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供电系统优化,电器开关选型符合实际需要,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板、上架,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
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⑷ 煤矿质量标准化软件资料汇编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序号 项 目 标准
分数 考核评分办法 实际得分
总计 100
一 设备与指标 30
1 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5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2 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3% 5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3 全矿在用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3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1.5分
4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5 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5 小型电器合格率95% 2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6 电缆吊挂合格率95% 2 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
7 按规定使用双光源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灭灯 2 现场检查,未使用按GB7957-2003标准制造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本项不得分。低于95%不得分,抽查不少于50盏,井下发现一盏红灯扣0.5分,灭灯扣1分
8 设备待修率5% 2 现场检查,每增加1%扣1分
9 机电事故率1% 2 查报表和记录,按月累计,超过2%不得分,与记录不相符不得分
10 设备更新改造有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1 无年度计划或完不成不得分
11 制订设备大修计划,并能完成90%及以上 1 查帐目,无大修计划或计划完成率达不到90%,上半年达不到25%不得分
二 机电安全 30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统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统
应装置:
⑴防止过卷装置;⑵防止过速装置;⑶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⑷限速装置;⑸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⑹闸间隙保护装置;⑺松绳保护装置;⑻满仓保护装置;⑼减速功能保护;⑽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⑾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⑿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⒀单绳罐笼提升有防坠装置;⒁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加设定车装置;⒂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配齐电气制动;⒃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⒄提人绞车高低压双回路;⒅立井井口设施联锁;⒆立井提升系统防撞梁和托罐装置;⒇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21)主井箕斗实行定重装载;(22)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实现调度工业监视;主提升胶带输送机
钢丝绳牵引胶带装设:⑴欠压保护;⑵过电流保护;⑶脱槽保护;⑷过速保护;⑸输送机局部过载保护;⑹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⑺应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⑻下人地点声光信号和自动停车装置;⑼卸煤口防止人员坠入设施(7~9指兼乘人输送机)。钢丝绳芯胶带装设;⑴欠压保护;⑵过电流保护;⑶堆煤保护;⑷防滑保护;⑸防跑偏装置;⑹温度保护;⑺烟雾保护;⑻自动洒水装置;⑼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⑽防撕裂保护;⑾上运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装设制动装置⑿断带保护装置。主要胶带输送机实现调度工业监视;
3
2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 矿井主通风系统
有:⑴可靠的双电源;⑵反风设施;⑶防爆门;⑷电机有过流保护和无压释放装置;⑸轴承有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⑹有专用电话;⑦实现调度工业监视;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3 压风系统
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或信号),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放水阀、释压阀动作可靠。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 主排水系统
有:①密闭门;②配水闸门齐全、灵活;③主要排水设备和水仓符合规程要求; ④可靠的引水装置; ⑤电机保护齐全;⑥安全通道畅通;⑦实现调度工业监视,大水矿井和收水害威胁的矿井实现远程监控集控;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5 供热系统(2t/h及以上蒸发量的工业锅炉系统)
蒸气锅炉设双色水位计或两个独立的水位表,并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热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安全阀、超温保护、自动补水装置,动作可靠,系统中有减压阀,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6 地面供电系统
有:⑴矿井有双回路电源线路,严禁供电线路“T”接。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⑵直供电机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有欠压保护;⑶过电流保护;⑷开关柜“五防”功能;⑸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并有明显标志;⑹变电所应有可靠的跳闸电源;⑺高压配出板上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⑻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符合要求;⑼供电电能质量良好,压降满足要求;⑽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⑾有专用电话;⑿矿井主变电站(所)实现调度工业监视,并实现在线监测监控; 3 现场检查,少一项或一项不合格:⑴不得分;⑵~⑾扣1分
7 井下供电系统 12
⑴ 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1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⑵ 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1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⑶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1.5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①~②扣0.5分,③~⑤扣0.2分
⑷ 低压电机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⑸ 40kW及以上电机应使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⑹ 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煤电钻等)使用综合保护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扣0.5分
⑺ 掘进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装或不合格不得分
⑻ 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 1.5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⑼ 四小线和动力电缆使用阻燃电缆 1 一条电缆不合格扣0.5分,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一处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不合格按失爆论处
⑽ 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低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检漏保护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⑾ 接地保护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1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8 采掘运设备 6
⑴ 采煤机上有急停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综采工作面使用通讯和信号控制装置。破碎机必须安设急停闭锁装置。倾斜15°及以上工作面必须有防滑装置。工作面倾角12°以上时,刮板输送机必须装防滑、锚固装置。扒装机应有卡轨器、制动闸、保护栏杆、照明灯。掘进机蜂鸣器、照明、急停开关完整齐全 3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缺一项或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⑵ 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
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有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 2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⑶ 液压系统
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泵站压力符合要求 1 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1分
三、 机电管理,文明生产
1. 有机电主管部门和电气、电缆、小型电器、防爆检查、设备、配件、油脂、胶带专业化管理小组 5
⑴ 有机电管理主管部门(专门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主管业务领导作用 1 没有主管部门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⑵ 有适合综合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1 没有不得分
⑶ 加强专业化管理
①电气管理;②电缆管理;③小型电器管理;④防爆检查;⑤设备管理;⑥配件管理;⑦油脂管理(包括管理乳化油);⑧胶带管理;⑨钢丝绳管理 3 发现一项没人管理或管理不善扣1分
2. 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 8
⑴ 参与主要设备的全面规划 1 查资料,无规划或贯彻执行不好不得分
⑵ 合理选型 1 查设备,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⑶ 及时安装 1 查设备,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⑷ 正确使用 1 查设备,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⑸ 精心维护 1 没有日检修计划或日检少于2~4h不得分
⑹ 科学检修 1 无停产检修计划或矿年停产检修不足12天不得分,主要设备检修执行包机制,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发现1台主要机电设备未执行包机制扣0.5分
⑺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设备应适时更新改造。对设备的能耗进行计量,并严格考核兑现 1 发现一台未及时更新改造扣0.2分,未建立计量系统不得分,计量系统不完善扣0.5分
⑻ 按规定报废 1 发现一台报废手续不全不得分
3. 机电的基础工作 27
⑴ 职工按计划培训、持证上岗 5
①有机电职工2年轮训规划 1 查资料,没有不得分
②有机电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培训考核 1 查正式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材料,无培训计划或执行不好不得分
③各类司机和维修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 一个人未培训、不持证上岗或现场口试、笔试不合格扣1分
④对各类司机和维修电工应每年考核一次,在证件上登记成绩并盖章 2 证件逾期、无考核成绩、未盖章者不得分
⑵ 健全规章制度
⑴电气试验制度;⑵操作规程(装订成册);⑶岗位责任制(装订成册);⑷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⑸设备定期检查制度;⑹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⑺设备管理制度;⑻安全活动制度;⑼事故分析追查制度;⑽设备包机制度;⑾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⑿电缆管理制度;⒀小型电器管理制度;⒁油脂管理制度;⒂配件管理制度;⒃阻燃胶带管理制度;⒄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4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缺一种制度(规程)或一种制度(规程)执行不好扣1分,一种内容不完善或应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扣0.5分
⑶ 设备技术档案及管理 3
① 设备技术档案及系统图
健全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微机建档。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位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履历薄和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薄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
各类图纸完整齐全,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有矿井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讯、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查阅技术档案资料,档案无专人管理不得分,发现一台无档或内容不全,1987年及以后进矿的设备扣1分,以前进矿设备扣0.5分
发现缺1种图或图不符实扣0.5分
②健全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帐、物综合管理 1 现场检查,缺一种扣0.5分,与现场不对发现一台(条、处、件)扣0.5分
⑷ 全面实施微机管理工作 1 现场检查,机电科配备微机,并开展微机管理工作,否则不得分
⑸ 技术基础 8
①主提升机技术测试,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 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定,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检验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②主排水泵技术测定,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 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检验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③主通风机技术测定,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 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测定,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检验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④压风机技术测定,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 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正确并改进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检验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⑤锅炉检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 按锅炉监察规程,每年少检验一台不得分,检验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⑥主要设备的关键部件(主绞车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主通风机的主轴、风叶)探伤周期按规程规定,如无规定为2年,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5 查阅资料,缺一件主要设备的零部件探伤记录或不按期进行探伤扣0.5分,检验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⑦定期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井下开关保护插件试验 1.5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⑹ 文明生产 5
①矿上必须有机电设备库、棚,按设备性能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标志清楚 1 现场检查,无机电设备库、棚不得分,摆放不整齐、标志不清楚扣0.5分;发现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设备电缆及机电配件露天存放,每台件扣0.2分
②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有标志牌,防爆电器设备和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贴防爆性能检验合格证 1 现场检查、发现一个无合格证、标志牌或一台设备未上架、一件五小未上板扣0.2分
③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不受外力。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 1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卫生不好或一处电缆排列不整齐,有锈蚀扣0.2分,防火器材,绝缘用品欠缺或不合格,一处扣0.5分
④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2 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次不得分
合计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及标准要求 标准分数 检查评分办法 实际得分
一、工程和设备质量 42
1. 运输巷道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3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有一处长度超过 5m 不得分
2. 运输线路质量 16
(1)主要运输线路(主要斜巷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轨道)达到优良品。无轨胶轮车主要运输线路路面必须用混凝土铺设,水沟必须用盖板封严
(2)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
(3)其他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杂拌道;
单轨吊轨道线路符合设计要求;
无轨胶轮车其他线路(轻型)路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合格品
(4)按《规程》要求加设轨道回流线及轨道绝缘。
(5)运行10t及以上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的轨道轨型不低于 30kg /m,采区运送液压支架的线路轨型不低于 22kg /m 6
优良品率达80%得4分,每增加1%加0.1分,低于80%不得分
达不到优良品不得分
合格品率80%得2分,每增加1%加0.1分。低于80%不得分,发现一处杂拌道扣1分
回流线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一处绝缘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4
1
2
3. 道岔质量 9
(1)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
(2)其他轨道的道岔合格品率达到60%及以上,单轨吊道岔符合设计要求
(3)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消灭非标准道岔 4
3
2 合格品率80%得2分,每增加1%加0.1分。低于80%不得分
合格品率达60%得1分,每增加1%加0.05分,低于60%不得分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架线机车牵引网络达优良品,按规定设置分区开关 ,性能可靠 4 优良品率达80%得2分,每增加1%加0.1分,一处分区开关不符合要求扣0.5分
5.运输设备状态 10
(1)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90%
(2)机车完好率90%,矿车完好率85% ,小绞车完好率90%
(3)斜井人车、平巷人车、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无轨胶轮车等台台完好 ,各类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不失爆
(5)运输设备必须具备“煤矿安全标志”等有关资质,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运输设备 1
2
4
1
2 完好率90% 得1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一项完好率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一台不完好扣2分
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资质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使用淘汰设备不得分
二、运输装备及行车保护装置 33
1. 机械运送人员 8
(1)井下主要行人平巷超过 1.5km ,主要斜巷垂深超过 50m 时,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2)所有平巷上、下人的车场应装设架线自动停送电开关,并正常使用,悬挂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标明列车时刻表
(3)采用无轨胶轮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采用人车车厢,车厢应有顶盖 4 一处未装备扣2分,一处使用不正常扣1分
自动停送电开关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一台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2
2. 机车行车保护装置 5
(1)水平主要运输大巷装备司控道岔
(2)机车装备红尾灯
(3)机车装备逆变电源
(4)蓄电池机车应装备容量指示器及漏电监测保护。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必须装备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无轨胶轮车必须装备瓦斯自动报警仪及防灭火装置 2 未装备不得分,少装备一台或使用不正常扣1分
一台机车未使用或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一台机车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
一台机车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
1
1
1
3. 信号系统 6
(1)同一水平同时行驶3台以上机车时,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使用“信、集、闭”系统
(2)弯道、井底车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包括顶车作业区)使用预报警信号装置(同时发出声、光),关键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4
2 未装备不得分,装备不全按比例扣分,使用不正常扣1分
少使用一台或一处使用不正常扣0.5分
4. 通讯设备等 4
(1)同一水平同时行驶3台及以上机车时,必须装备机车通讯设备
(2)无轨胶轮车的运输系统必须装备通讯设备, 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必须装备定位跟踪系统
(3)钢丝绳牵引连续运输车必须装备通讯信号装置
(4)单轨吊必须装备通讯设备 4 少装备一台扣2分,一处不合格要求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
5. 斜巷提升安全保护装置 7
(1)斜巷挡车装置符合《规程》规定,动作灵敏,可靠
(2)斜巷上、中、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必须装备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
(3)斜巷人车使用专用通讯信号装置
(4)双钩提升应有错码信号 4
1
1.5
0.5 一处未装备扣2分,一处不合格要求或使用不正常扣1分
一处未装备或不合格扣0.5分
一处没有或不合格扣1分
一处没有或不合格不得分
6.有关运输设备 3
(1)使用矿车整修设备机车
(2)使用矿车清车设备
(3)有井下机车(无轨胶轮车、单轨吊)检修硐室和地面检修车间,并有相关检修设备
(4)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和复轨装置 1 未使用不得分,使用不正常扣0.5分
未使用不得分,使用不正常扣0.5分
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未使用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
1
0.5
0.5
三、运输管理 20
1. 矿井必须健全运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运输设备、设施、线路管理责任明确 2 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2分
2. 按规定的周期、内容和方法对斜井人车、窄轨机车、车辆连接器等进行试验和测试,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按各自企业有关规定定期对单轨吊、无轨胶轮车、齿轨车进行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4 查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1分
3. 各工种操作规程齐全、完整 1 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5分
4. 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 1 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5分
5. 运输技术资料齐全、完整、规范 4
(1)矿井运输系统图必须用计算机出图,内容应包括:巷道参数、设备和设施参数、轨型参数,并每半年补充一次
(2)有完整的运输设备、设施的图纸及技术档案
(3)有完整的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记录,有机车和无轨胶轮车调度行车记录
(4)各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符合有关规定,内容齐全、完整、有针对性
(5)有关运输技术资料使用计算机管理
1
0.5
0.5
1
1
没有不得分,缺一项主要参数扣0.5分
缺一种扣0.1分
缺一种扣0.1分
缺一种或一次执行不好不得分
未使用计算机管理不得分
缺一种或一种与实际不符合扣0.2分
6. 按计划组织机车年审工作,并符合有关规定 2 未进行年审不得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7. 运输安全管理 3
(1)有运输安全监察员,并发挥作用
(2)有安全活动记录和事故追查分析报告
(3)认真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 未配备不得分,发挥作用差扣0.5分
缺一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未执行不得分,一次执行差扣0.5分
8. 技术培训及技术考核 3
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培训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一人不符合扣0.5分
⑸ 冲击地压矿井需向上级单位备案的资料有哪些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3 基本规定 3.1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 a) 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b) 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 c) 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d) 安全预评价报告。 3.2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3.3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4 编制内容 4.1 概况 4.1.1 矿区开发情况。包括矿区总体规划,现有生产、在建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属于非新建项目的,要介绍其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4.1.2 项目设计依据。包括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和目标、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与审批文件,设计编制的主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4.1.3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的组成、主营业务、煤炭建设与生产业绩、近年安全生产状况。 4.1.4 设计概况 4.1.5.1 地理概况。矿区、矿井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地形地貌、水系河流、气象与地震、环境状况等情况。附:交通位置图。 4.1.5.2 主要自然灾害。井田所在区域洪水、泥石流、滑坡、岩崩、不良工程地质、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4.1.5.2 工程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4.1.5.3 井田开拓与开采。井田境界、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采区布置、采煤工艺及主要设备,建设工期等。 附:井筒特征表。 附插图:开拓方式平、剖面图。 4.1.5.4 提升、排水、压缩空气系统。主要设备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 4.1.5.5 井上下主要运输设备。地面铁路、公路及其它运输方式,井下主要、辅助运输方式及设备。 4.1.5.6 供电及通讯。供电电源、电压、电力负荷、送变电方式、地面供配电、井下供配电、安全监控与计算机管理,通讯及铁路信号等。 4.1.5.7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原煤进仓装车、洗选加工、矸石排放,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井口降温采暖等系统。 4.1.5.8 地面设施。工业场地及周边用于生产生活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附: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4.1.5.9 技术经济。劳动定员汇总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2 矿井开拓与开采 4.2.1 煤层埋藏及开采条件 4.2.1.1 地质构造及特征。地层、煤系地层及含煤性。煤系地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规律;断层、褶曲、陷落柱、剥蚀带发育情况及其分布规律;火成岩侵入情况及对煤层和煤层顶底板的影响;构造类型。 附表:主要断层特征表 4.2.1.2 煤层及煤质。煤层赋存情况(包括可采煤层层数、厚度、倾角、结构、节理、层理发育情况等)、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物理力学性质、结构及变化规律;煤层露头(含隐露头)及风化带情况;煤质及煤种。 附:可采煤层特征表。煤质特征表。 附:煤层柱状图。 4.2.2 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 煤层瓦斯赋存及规律,煤层瓦斯含量、压力,矿井瓦斯等级,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及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层顶、底板情况;冲击地压危险性;地温情况。 邻近矿井瓦斯、煤尘、煤的自燃、煤与瓦斯突出、地温等实际情况及鉴定研究成果。 4.2.3 矿井开拓系统 4.2.3.1 井筒 井筒的设置及功能。井筒和工业场地工程地质条件、防洪设计标准、保护煤柱的留设等;进、回风井口的安全性。 4.2.3.2 采区(或盘区、下同)划分、采区及煤层开采顺序、采区接替关系,划分依据及其合理性分析;煤层下行开采的顺序确定;煤层上行开采的分析论证。 4.2.3.3 主要巷道 主要巷道布置层位、安全煤柱、安全间隙、支护方式、安全风速、其它安全措施等。 插图:井筒、开拓、采区主要巷道断面图。 附:开拓方式平、剖面图。 4.2.3.4 竣工投产应具备标准条件,采区包括盘区大巷应贯穿整个采(盘)区。 4.2.4 采煤方法及采区巷道布置 4.2.4.1 采煤方法的合理性分析。 应对综合机械化采煤、放顶煤采煤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自燃、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薄煤层、大倾角煤层和特厚煤层等难采煤层的适应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 4.2.4.2 采掘设备的安全性 液压支架的支护强度、防倒、防滑措施;倾斜和急倾斜煤层开采时的防飞矸措施等。 4.2.4.3 采区巷道布置。 采区上、下山、采煤工作面顺槽等巷道布置方式。 对有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和煤与瓦斯突出等条件下巷道层位的选择与分析。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矿井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以及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其专用回风巷的设置情况。 采区及工作面加强支护的要求等。 附:采(盘)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平、剖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 4.2.5 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 4.2.5.1 顶板灾害防治及装备 影响矿山压力显现基本因素分析:煤层顶板岩性、顶底板类别、物理力学性质对可能产生顶板事故的影响分析;断层与褶曲、挤压带与破碎带、冲刷、节理、裂隙、煤层倾角、开采深度、采高、控顶距对矿山压力显现的影响。 一般顶板冒落灾害的防治措施及装备: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的选择,回采工作面支架的选择论证,采区顺槽巷道支护的选择论证;沿空掘(留)巷的安全措施。掘进工作面支护选择论证、交叉点支护的选择论证。 矿山压力观测设备:综采工作面、高档普采工作面、其它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各种矿山压力观测设备。 坚硬顶板跨落灾害的防治措施:顶板岩石特性、物理力学性质、顶板岩层厚度、临近矿井顶板冒落情况等。 预防措施及装备:顶板高压注水、强制放顶等措施分析。岩石钻机、高压注水泵、矿山压力观测设备(如:微震仪、地音仪、超声波地层应力仪等)。 4.2.5.2 冲击地压 矿区或邻近矿井或本矿冲击地压发生的历史资料;影响本矿冲击地压发生的因素分析(地质因素、开拓开采因素);冲击地压预测(冲击地压预测方法、预测仪器仪表和设备选型);冲击地压防治措施(设计原则、防治措施等)。 附:上下煤层对照图、冲击地压的预测和防治工程图(必要时附)。 4.2.6 井下主要硐室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变流室、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井下换装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库、防水闸门硐室、井下急救站、避灾硐室、井下降温系统硐室等的规格、要求(装备)、服务范围、层位位置选择、支护形式、通风方式等。 4.2.7 井上、下爆炸材料库 位置、库房型式、支护、通风、照明、通讯;距主要井巷(建构筑物)距离;爆炸材料库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4.2.8 安全出口 矿井、采区、工作面安全出口设置及保证措施。 4.2.9 矿山压力及地质测量类仪表、设备配置 4.3 瓦斯灾害防治 4.3.1 瓦斯灾害因素分析 4.3.1.1 瓦斯赋存状况 瓦斯成分、瓦斯参数(瓦斯风化带、瓦斯压力、各煤层瓦斯含量及梯度等)、煤层逶气性系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4.3.1.2 瓦斯涌出量预测及变化规律分析 根据不同水平的瓦斯参数预测矿井不同水平或开采区域的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等级,从不同区域不同埋深分析研究矿井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等。 4.3.1.3 瓦斯灾害治理措施选择 研究确定降低矿井瓦斯浓度的可能途径,对风排、抽排比例关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4.3.2 防爆措施 4.3.2.1 防止瓦斯积存的措施。健全稳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保证工作面有充足的风量和合理的风速;确定瓦斯异常区装备、管理标准。 4.3.2.2 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防止爆破引燃瓦斯;防治自燃措施;电气防爆措施;防止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防止产生引燃(爆)火源(明火)的措施。 4.3.2.3 地面储、装、运等辅助生产系统防爆措施 4.3.3 隔爆措施(见4.5.5) 4.3.4 瓦斯抽采 4.3.4.1 矿井瓦斯储量 瓦斯储量、可抽量及瓦斯涌出量计算。 4.3.4.2 抽采系统和方法 瓦斯抽采系统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地面集中抽采(预抽)的预抽量、预抽时间、预抽效果分析。 本煤层瓦斯抽采方法;临近层抽采方法;采空区抽采方法;抽采巷道的选择和布置;钻场布置和钻孔参数。 4.3.4.3 抽采管路及其设备 抽放系统的主、干、支管管径、材质、连接方式,主管路的趟数;抽放管路的布设和敷设方式,安全间距;管路的附属设施(如阀门、计量装置、放水器、除渣装置、管路瓦斯参数测定孔等)及其布设原则;井下管路的阻燃性和防砸、防静电、防腐、防漏气、防下滑措施,地面管路的防冻和防雷电、静电措施; 矿井不同时期的抽放流量、负压及时间界限;瓦斯储存、利用方式及所需正压,抽放设备选型及工况点(应考虑抽放设备实际工况与标准工况的换算),设备富裕能力(≮15%)校验,设备工作及备用台数; 瓦斯抽放站的辅助设施(起重、冷却、采暖、通风、测量及计量)、安全设施(防爆器、防回火装置、放空管、避雷、灭火器具),安装布置方式,防火间距,机房安全出口;抽放设备及设施选型合理性和运行安全、可靠性分析; 附:抽放管路系统图、抽放泵特性曲线图。 4.3.4.4 安全保障措施 抽放系统及抽放泵站安全措施:抽放站场、钻孔施工防治瓦斯措施;管路及抽放瓦斯站防雷电、防火灾、防洪涝、防冻措施;抽放瓦斯浓度规定;安全管理措施。 监测监控子系统的组成、功能及设置。 4.3.5 防突措施 4.3.5.1 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分析 煤层赋存、顶底板等情况;瓦斯特征;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矿井或邻近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情况;各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 4.3.5.2 综合防突措施(开拓方式和开采顺序;采煤方法和巷道布置;采区巷道和顶板管理;通风等)。 4.3.5.3 煤层注水防突(煤层注水的布孔形式、位置、长度、注水量等参数结合防尘、防突等因素综合考虑,详见4.5.2)。 4.3.5.4 开采保护层:保护层的确定;保护层作用有效范围的圈定;开采保护层的几个技术问题—主要巷道布置、井巷揭突出煤层地点的选择、预抽被保护层的瓦斯、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及有关参数确定、保护层的回采工作面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超前距离的确定、防止应力集中的影响、留煤柱时采取的措施、掘进通风和局部扇风的选择、井巷揭煤前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及采区上山布置方式、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4.3.5.5 预抽煤层瓦斯;石门和井巷揭煤的防突措施;煤巷掘进防突措施;回采工作面防突措施。 4.3.5.6 预测预报措施,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仪器。 4.3.5.7 安全防护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硐室;压风自救点;自救系统需风量校验,管路设施);个人防护措施等。 附:压风自救系统图。 4.3.6 矿井瓦斯及其它气体检测仪器、设备配置 4.4 矿井通风 4.4.1 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 矿井初、后期进回风井数目及位置、功能、服务的范围及时间;改扩建矿井增加和弃用的井筒情况。 附插图:通风系统图(初、后期)、通风网络图(初、后期)。 4.4.2 矿井风量、风压及等积孔 矿井不同时期的需风量计算及风量分配、风压、等积孔计算及通风难易程度评价,应考虑自然风压及海拔高度影响。 附表:初、后期风压计算表。 4.4.3 掘进通风 掘进通风方法、通风设备、防止产生循环风的安全措施。 4.4.4 硐室通风 井下独立通风硐室的通风系统及安全措施,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及通风要求。 4.4.5 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 井下各种风门、挡风墙、风帘和风桥、调节风门、测风站的设置及技术要求。 4.4.6 矿井主通风机及矿井反风 矿井通风设备选型及正常、反风工况点(应考虑自然风压影响及海拔高度对特性曲线的修正),通风设备的余量及电机功率(包括反风功率)校验;工况调节方式,辅助设施(防爆门、风硐、风门、起重、润滑、液压、冷却散热、消音、测压、灭火器具),安装布置方式,机房安全出口,风门防冻措施,性能测试方式;反风方式、反风系统及设施;多风机联合运转时的性能匹配及工况点稳定性;通风设备及设施选型合理性和运行安全、可靠性分析。 多风井实施反风的技术措施和方法。 附:初、后期风机工作和反风特性曲线图。 4.4.7 井筒防冻 井筒防冻方式、计算参数、设备选型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4.4.8 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 4.4.8.1 矿井致热因素 热害种类、热害程度及致热因素分析。 4.4.8.2 矿井地热、热水分布状况及岩石热物理性质 可采煤层上下主要层段岩石热物理性质及参数;热水型矿井的热水形成、运移、水温及水量等主要参数;地热型矿井的原始岩温、干湿球温度等主要参数。 4.4.8.3 矿井热源散热量计算 地温情况及热害对职工的影响;风温预测计算及采取的降温措施。 4.4.8.4 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 开拓、采掘布置措施;通风系统及通风管理措施;地热及热水型矿井封堵、疏干措施;人工制冷、降温等措施;降温设备选型;采用各种措施的经济技术比较;降温措施及预期效果。 4.4.9 矿井通风检测类设备配置 4.5 粉尘灾害防治 4.5.1 粉尘危害及防尘措施 4.5.1.1 粉尘种类和危害程度分析 粉尘的种类、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煤尘的爆炸性、粉(煤)尘的危害性等。 4.5.1.2 防尘措施的确定 各采掘工作面、装载点、卸载点、运输、仓储......等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采用的降尘、除尘、捕尘以及对沉淀在巷道中的煤尘所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 回采、掘进工作面除尘。 4.5.2 煤层注水 4.5.2.1 煤层注水设计依据 煤层的物理特性、煤层顶底板的物理特性、煤层的结构特征等;论述煤层注水的必要性。 4.5.2.2 注水工艺、参数及设备 注水方式的选择、注水参数及水质的确定;注水系统的选择、注水设备和仪表的选择。 4.5.3 井下消防、洒水(给水)系统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水源及水处理、水量、水压、水质、给水系统(系统选择、水池、蓄水仓、加压、减压、管网)、用水点装置(灭火装置、给水栓、喷雾装置)、管道、加压泵站、自动控制。 4.5.4 粉尘监测及个体防护设备 4.5.4.1 粉尘检测 主要检测方法及频率,粉尘传感器布置及检测仪表。 4.5.4.1 个体防护设备 个体防护设备的选择及配置。 4.5.5 防爆措施(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 防尘降尘措施、电气设备及保护、撒布岩粉、防止火源引起煤尘爆炸的措施等。 4.5.6 隔爆措施(有煤尘爆炸危险或有瓦斯涌出矿井) 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所采取的措施。 4.5.6.1 隔爆水棚(水槽、水袋) 水棚的结构、选型、计算与布置以及水棚给水系统。 4.5.6.2 隔爆岩粉棚 粉棚的结构、布置、计算,对岩粉的要求与岩粉原料。 附:隔爆水棚、岩粉棚布置图。 4.5.7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排矸系统防尘;喷雾洒水除尘措施及装备。 4.5.8 矿井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查、检测类仪器仪表配置 4.6 防灭火 4.6.1 煤层自然发火危险性及防灭火措施 4.6.1.1 煤层自然发火危险性 煤层自燃发火危险性参数及矿井的火灾特点。邻近矿井煤层自燃发火的特点和规律、煤层的发火期。 4.6.1.2 煤的自燃分析预测 从煤的化学成分及变质程度、孔隙率、地质构造和内生裂隙、水分、炭化程度、煤岩组分、硫磷含量、瓦斯含量、吸氧速度、温度及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等等方面分析。 4.6.1.3 煤层的自燃预防措施 应根据矿井煤层自然发火的特点、开拓开采方式、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选择适宜的开拓开采和通风方式,确定预测预报自然发火的方法,火灾监测系统设置等。 4.6.2 防灭火方法 4.6.2.1 灌浆防灭火:设计依据及主要技术资料、灌浆系统的选择、灌浆方法的选择、灌浆参数的计算及选择、灌浆材料的选择、泥浆制备、注浆管道和泥浆泵选择。 附:灌浆系统图。 4.6.2.2 氮气防灭火:设计依据及主要技术要求、注氮工艺系统及设备、注氮参数。 附:注氮工艺系统图。 4.6.2.3 阻化剂防灭火:设计依据、阻化剂的选择、喷洒压注工艺系统、参数计算、喷洒压注设备。 4.6.2.4 凝胶防灭火:主料、基料及促凝剂的选择、参数计算、压注、喷洒设备选择等。 4.6.2.5 其它防灭火方法:泡沫灭火技术、均压通风等。 4.6.3 井下外因火灾防治 4.6.3.1 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井下电缆、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4.6.3.2 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 井下阻燃输送带选择、巷道照明、驱动轮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装置,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胶带跑偏装置,机头机尾硐室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装置以及监测监控装置。 4.6.3.3 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防止井下爆破引发火灾的措施;空压机的防火与防爆措施;防止机械摩擦、撞击等引燃可燃物的措施等。 4.6.4 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防火门硐室、消防材料库、防火墙、采区和工作面密闭等。 4.7 矿井防治水 4.7.1 矿井水文地质 4.7.1.1 水文地质情况 井田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含(隔)水层类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类型;井田临近矿井和小(古)窑涌水及积水情况以及地表水体、废弃的矿井、小窑老塘积水情况、地质构造的导水性;第四系含(隔)水层特征及积水情况;封闭不良钻孔情况;矿井主要含水层或积水区与主要开采煤层之间的关系;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4.7.1.2 矿井水文地质特点、水患类型及威胁程度分析、可能发生突水的地点和突水量预计。 4.7.2 矿井防治水措施的确定 4.7.2.1 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矿井开拓工程位置及层位选择、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4.7.2.2 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设。防治水煤(岩)柱的种类、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计算依据、方法与结果。 4.7.2.3 区域、局部探放水措施及设备。探放水原则、探放水方法的确定、探放水设备的选择、探放水时的安全措施。 4.7.2.4 疏水降压。根据矿井具体水文地质条件确定:疏水降压地点、方法和降低水头值的确定,疏水工程设计,疏水降压设备选择。 4.7.2.5 防水闸门。分析设置防水闸门的必要性,防水闸门规格,防水闸门硐室位置及设计计算结果,施工及管理要求。 4.7.2.6 井下排水。矿井不同时期井下正常、最大涌水量;排高及时间界限,地面所需附加扬程,排水方式;排水设备选型及管路淤积前、后的工况点(应考虑海拔高度对参数进行修正,以及并联运行);排水泵的工作、备用、检修台数,预留预设情况,排水能力校验,电机功率和吸上真空高度校验,泵与管路的运行组合,水泵的充水方式和起动、调节方式;排水管路管径、材质、连接方式和壁厚校验,阀门,管路趟数及敷设井巷和方式;水质ph<5时的防酸措施,管路的防腐,排水系统防水力冲击措施,管路预留位置;泵房附属设施[引水、起重、运输、配水井/阀及硐室,大功率泵房的通风散热和降噪措施;配水井、联轴器的安全防护;排水设备及设施选型合理性和运行安全、稳定性分析。 水泵房位置及通道,水仓布置及容量。 附:水泵特性曲线图、排水系统图。 4.7.2.7 地表水防治。设计依据、地面水防治、地面水防治工程及装备。 4.7.2.8 小窑、老窑水防治。小窑、老窑分布范围、积水情况,与矿井的开拓开采之间的关系、影响程度,提出其积水区域实现安全开采的防治水技术途径和安全技术措施。 4.8 电气安全 4.9 提升、运输、空气压缩设备 4.10 矿井监控系统 4.11 矿井救护、应急救援与保健 4.12 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定员、培训 4.13 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施工图阶段和施工中应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对于改扩建矿井,改扩建期间的安全措施和新老系统转换的说明。 对需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