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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璧扇防爆等级

发布时间:2022-04-15 19:03:37

A. 防爆排风扇的防爆等级是怎样设定的

防爆电机的防爆等级(或防爆标志决定)。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B. 工业厂房内可以安装吊扇吗

这要看你们车间的生产工艺,车间的环境和空间距离是否允许,只要安装后不会影响生产,不会使车间环境变化(如灰尘)不会有安全隐患就可以安装。工业厂房建设暖通这一块没有规定不可以安装吊扇。(像服装厂主要靠吊扇降温)

C. 工业壁扇防爆什么意思

工业壁扇防爆 指工业壁扇的运行安全有个扣网防护。

D. 工业防爆牛角扇/防爆摇头扇的防爆电机如何鉴别是否是纯铜芯

区别防爆电机是铜芯还是铝芯:
1、首先看电机铭牌,铝芯电机专比铜芯电机型号上多属一个"L"或许“A“字母;
2、同等级的铝芯电机重量比铜芯的轻,体积比铜芯的大一点;
3、电机的线芯颜色不同,观察漆包线的截面,铝芯的是白的,铜芯的是紫红色。

E. 防爆排风扇怎样防爆的

安装防爆电复风扇的要求:
1、全部导制线入槽;
2、取消电源插座和电扇的插头,将电扇的电源线与输入导线直接连接;
3、开关若是防爆型的可以在室内安装,反之应在室外安装在闸箱内。

关于高度问题:
1.防爆电扇如果是壁扇则安装高度1.8—2米;
2.座扇连铁架高度1.5米;
3.开关一般是1.4米;
4.导线沿上墙角走线。

F. 防爆壁扇与普通壁扇的区别

防爆壁扇的电机部分包括进线,都是进行防爆结构的处理,满足防爆标准GB3836的要求,与普通壁扇是有区别的。

G. 工业场所的防爆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995-01-22)
【分类号】 L35901199505
【标题】 劳动部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50122
【实施日期】 19950122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类
【文号】 劳部发(1995)56号
【名称】 劳动部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局、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现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请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附:一、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原则(略)
二、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表(略)
【名称】 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造成爆炸事故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章名】 第二章 危险等级划分
第五条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第六条 特别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第七条 高度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大,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
第八条 一般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
第九条 在划分危险场所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第十条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由企业(依照附件二的各项内容)划定等级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章名】 第三章 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
第十一条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较缓和、较为成熟的工艺路线。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具有可靠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对工艺参数控制要求严格的应设双系列控制仪表,并尽可能提高其自动化程度;在工艺布置时应尽量避免或缩短操作人员处于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时间;对特殊生产工艺应有特殊的工艺控制手段。
第十三条 生产厂房、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引爆源和生活、办公区;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的上风向;厂房的朝向应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厂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对散发比空气重的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地面应有不引爆措施;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厂房内的爆炸危险物料必须限量,储罐、仓库的储存量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生产过程必须有可靠的供电、供气(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统。对特别危险场所应设置双电源供电或备用电源,对重要的控制仪表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应设置排除险情的装置。
第十五条 生产设备、储罐和管道的材质、压力等级、制造工艺、焊接质量、检验要求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其安装必须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对压力管线要有防止高低压窜气、窜液措施。
第十六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积聚。生产装置尽可能采用露天、半露天布置,布置在室内应有足够的通风量;通排风设施应根据气体比重确定位置;对局部易泄漏部位应设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械排风设施。
第十七条 危险场所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划定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图,并按危险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组别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施工、安装、维护和检修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十八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添加防静电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第十九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装卸过程必须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 桶装的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应储存在库房内。库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安全通道;库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和生活用房;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储存温度要求较低的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应有降温设施;对储存遇湿易爆物品的库房地面应比周围高出一定的高度;库房的门、窗应有遮雨设施。
第二十一条 装卸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时,连接管道的材质和压力等级等应符合工艺要求,其装卸过程必须采用控制流速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章名】 第四章 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以实现整体防爆安全。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有爆炸危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实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第二十四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企业应规定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
防爆电气的安装、维修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 企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人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七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生产工艺、检修时的各种引爆源,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离。
第二十八条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第三十条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第三十一条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各种机械通风设施必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应定期检测。
第三十二条 仓库内的爆炸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并应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
第三十三条 仓库和储罐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库房内及露天堆垛附近不得从事试验、分装、焊接等作业。
第三十四条 爆炸危险物品在装卸前应对储运设备和容器进行安全检查。装卸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
第三十五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并组织、检查和指导企业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章名】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六条 对爆炸危险场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七条 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也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章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爆炸危险场所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H. 工业用的壁扇330W/380V,电流是多少应该用多大的空气开关

你好:

——★1、三相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大约为额定功率(KW)的 2 倍330 W 三相电动机,它的额定电流大约为 0.7 A 左右


——★2、因为交流电动机存在启动电流,所以,选择开关应该是额定功率(KW)的 4 倍330 W 三相电动机(壁扇),应该选择标称值 2 A 的空气开关

I. 灯具、吊扇安装质量管理的质量标准

4.1基本规定
4.1.1一般规定
4.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4.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4.1.1.2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4.1.1.3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4.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4.1.2.6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6.1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4.1.2.6.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1.2.6.3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Q,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4.1.2.7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7.1查验合格证,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4.1.2.7.2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
4.1.2.7.3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规定如下: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
2)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Q: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
4)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1.2.7.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4.1.3工序交接确认
4.1.3.1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1.1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
4.1.3.1.2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后,才能安装灯具:
4.1.3.1.3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4.1.3.1.4高空安装的灯具,地面通断电试验合格,才能安装。
4.1.3.2照明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吊扇的吊钩预埋完成:电线绝缘测试应合格,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才能安装开关、插座和风扇。
4.1.3.3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3.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4.1.3.3.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4.1.3.3.3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1.3.3.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4.1.3.3.5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本条的1、2、4完成后进行。
4.2普通灯具安装
4.2.1主控项目
4.2.1.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1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4.2.1.1.2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4.2.1.1.3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4.2.1.2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4.2.1.3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4.2.1.4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4.2.1.5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5.1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
2)厂房:2.5m
3)室内:2m:
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4.2.1.5.2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有专用保护措施。
4.2.1.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4.2.2一般项目
4.2.2.1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
表4.2.2.1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mm)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积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O.5 0.5 2.5 工业建筑室内 0.5 1.O 2.5 室外 1.0 1.0 2.5 4.2.2.2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2.1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2.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4.2.2.2.3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OO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2.2.2.4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4.2.2.2.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4.2.2.3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2.2.4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4.2.2.5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4.2.2.6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4.2.2.7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4.3专用灯具安装
4.3.1主控项目
4.3.1.1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3.1.1.1行灯电压不大于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12V:
4.3.1.1.2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4.3.1.1.3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其电源侧和负荷侧有熔断器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分别不应大于变压器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4.3.1.1.4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手柄上。
4.3.1.2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等电位联结应可靠,且有明显标识,其电源的专用漏电保护装置应全部检测合格。自电源引入灯具的导管必须采用绝缘导管,严禁采用金属或有金属护层的导管。
4.3.1.3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3.1固定灯座的螺栓数量不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与底座孔径相适配;螺栓采用双螺母锁固;
4.3.1.3.2在混凝土结构上螺栓与主筋相焊接或将螺栓末端弯曲与主筋绑扎锚固;
4.3.1.3.3配电箱内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电源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开关至灯具的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多股绝缘电线。
4.3.1.4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4.1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4.3.1.4.2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4.3.1.4.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4.3.1.4.4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4.3.1.4.5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4.3.1.4.6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C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4.3.1.4.7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4.3.1.4.8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4.3.1.5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5.1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适配。当设计
无要求时,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4.3.1.5.1的规定;
表4.3.1.5.1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防爆结构
照明设备种类 I区 II区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固定式灯 o × o o 移动式灯 △ o 携带式电池灯 O o 镇流器 o △ o o 注:O为适用:△为慎用;×为不适用。 4.3.1.5.2灯具配套齐全,不用非防爆零件替代灯具配件(金属护网、灯罩、接线盒等);
4.3.1.5.3灯具的安装位置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4.3.1.5.4灯具及开关安装牢固可靠,灯具吊管及开关与接线盒螺纹啮合扣数不少于5扣,螺纹加工光滑、完整、无锈蚀,并在螺纹上涂以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
4.3.1.5.5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安装高度1.3m。
4.3.2一般项目
4.3.2.1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1行灯变压器的固定支架牢固,油漆完整;
4.3.2.1.2携带式局部照明灯电线采用橡套软线。
4.3.2.2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2.1底座紧贴顶板,四周无缝隙;
4.3.2.2.2表面保持整洁、无污染,灯具镀、涂层完整无划伤。
4.3.2.3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3.1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采用卤钨灯,或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4.3.2.3.2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为1:10(最低:最高),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4.3.2.4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4.1灯具及开关的外壳完整,无损伤、无凹陷或沟槽,灯罩无裂纹,金属护网无扭曲变形,防爆标志清晰:
4.3.2.4.2灯具及开关的紧固螺栓无松动、锈蚀,密封垫圈完好。
4.4建筑物景观照明、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安装
4.4.1主控项目
4.4.1.1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1建筑物顶部彩灯采用有防雨性能的专用灯具,灯罩要拧紧:
4.4.1.1.2彩灯配线管路按明配管敷设,且有防雨功能。管路间、管路与灯头盒间螺纹连接,金属导管及彩灯的构架、钢索等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4.4.1.1.3垂直彩灯悬挂挑臂采用不小于10#的槽钢。端部吊挂钢索用的吊钩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螺栓在槽钢上固定,两侧有螺帽,且加平垫及弹簧垫圈紧固;
4.4.1.1.4悬挂钢丝绳直径不小于4.5mm,底把圆钢直径不小于16mm,地锚采用架空外线用拉线盘,埋设深度大于1.5m:
4.4.1.1.5垂直彩灯采用防水吊线灯头,下端灯头距离地面高于3m。
4.4.1.2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2.1霓虹灯管完好,无破裂:
4.4.1.2.2灯管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4.4.1.2.3霓虹灯专用变压器采用双圈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有防雨措施;
4.4.1.2.4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电线和灯管问的连接线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电线。二次电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4.4.1.3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3.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Q;
4.4.1.3.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4.4.1.3.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4.1.4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4.1灯具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当最高部位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外,还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装设灯具:
4.4.1.4.2当灯具在烟囱顶上装设时,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5~3m的部位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4.4.1.4.3灯具的选型根据安装高度决定;低光强的(距地面60m以下装设时采用)为红色光,其有效光强大于1600cd。高光强的(距地面150m以上装设时采用)为白色光,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
4.4.1.4.4灯具的电源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4.4.1.4.5灯具安装牢固可靠,且设置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4.4.1.5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5.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Q:
4.4.1.5.2立柱式路灯、落地式路灯、特种园艺灯等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完整。
4.4.1.5.3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4.4.2一般项目
4.4.2.1建筑物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1建筑物顶部彩灯灯罩完整,无碎裂:
4.4.2.1.2彩灯电线导管防腐完好,敷设平整、顺直。
4.4.2.2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2.1当霓虹灯变压器明装时,高度不小于3m;低于3m采取防护措施;
4.4.2.2.2霓虹灯变压器的安装位置方便检修,且隐蔽在不易被非检修人触及的场所,不装在吊平项内:
4.4.2.2.3当橱窗内装有霓虹灯时,橱窗门与霓虹灯变压器一次侧开关有联锁装置,确保开门不接通霓虹灯变压器的电源;
4.4.2.2.4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的电线采用玻璃制品绝缘支持物固定,支持点距离不大于下列数值:
水平线段:0.5m
垂直线段:0.75m
4.4.2.3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拧紧,备帽齐全:灯具的螺栓紧固、无遗漏。灯具外露的电线或电缆应有柔性金属导管保护:
4.4.2.4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4.1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群灯具间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大于45m;
4.4.2.4.2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动作准确。
4.4.2.5庭院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5.1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动作准确,每套灯具熔断器盒内熔丝齐全,规格与灯具适配;
4.4.2.5.2架空线路电杆上的路灯,固定可靠,紧固件齐全、拧紧,灯位正确;每套灯具配有熔断器保护。
4.5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4.5.1主控项目
4.5.1.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4.5.1.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2.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4.5.1.2.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4.5.1.2.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5.1.3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3.1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4.5.1.3.2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4.5.1.4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4.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4.5.1.4.2相线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床边的床头开关。
4.5.1.5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5.1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销直径,有防振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
4.5.1.5.2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小于2.5m;
4.5.1.5.3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
4.5.1.5.4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紧固:
4.5.1.5.5吊扇接线正确,当运转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4.5.1.6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6.1壁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龙塞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
4.5.1.6.2壁扇防护罩扣紧,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4.5.2一般项目
4.5.2.1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1.1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4.5.2.1.2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5.2.1.3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O.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4.5.2.1.4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5.2.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2.1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项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4.5.2.2.2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4.5.2.2.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5.2.3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3.1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
4.5.2.3.2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开关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4.5.2.4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4.1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4.5.2.4.2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无变形。
4.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4.6.1主控项目
4.6.1.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4.6.1.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J. 防爆工业电扇电机需要有防爆标识吗

工业防爆电风扇适用范围
1.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
2.适用于ⅡA、ⅡB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3.适用于温度组别为T1~T4的环境;
4.适用于石油采炼、储存、化工、医疗、军工及军事设施等爆炸性危险环境;
1.摇头扇由防爆电机、扇叶、防爆控制开关、摇头机构等部分组成;
2.结构新颖、运行平稳、使用方便、外形美观;
3.扇叶采用由铝合金铸造成型,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4.独立微电机系统的摇头机构,降低了主电机负载和机械传动噪音;
5.主电机后端增加冷却风扇,强制风冷,有效降低主电机温升;
6.隔爆型防爆控制盒,分别控制风扇和摇头机构的启动和停止;
7.电缆布线。
工业防爆电风扇参数规格
1.摇头扇由防爆电机、扇叶、防爆控制开关、摇头机构等部分组成;
2.结构新颖、运行平稳、使用方便、外形美观;
3.扇叶采用由铝合金铸造成型,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工业防爆电风扇基本说明
1.摇头扇由防爆电机、扇叶、防爆控制开关、摇头机构等部分组成;
2.结构新颖、运行平稳、使用方便、外形美观;
3.扇叶采用由铝合金铸造成型,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4.独立微电机系统的摇头机构,降低了主电机负载和机械传动噪音;
5.主电机后端增加冷却风扇,强制风冷,有效降低主电机温升;
6.隔爆型防爆控制盒,分别控制风扇和摇头机构的启动和停止;
7.电缆布线。
工业防爆电风扇产品特点
1.摇头扇由防爆电机、扇叶、防爆控制开关、摇头机构等部分组成;
2.结构新颖、运行平稳、使用方便、外形美观;
3.扇叶采用由铝合金铸造成型,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4.独立微电机系统的摇头机构,降低了主电机负载和机械传动噪音;
5.主电机后端增加冷却风扇,强制风冷,有效降低主电机温升;
6.隔爆型防爆控制盒,分别控制风扇和摇头机构的启动和停止;
7.电缆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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