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安装检测维护资质证书是广大从事防爆电气施工行业的公司必备的资质证书。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已为上百家客户企业取得相应的证书。在中诺检测办理防爆电气安装检测维护资质证书,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培训和考试标准为GB3836系列标准,每月定期1-2场培训和考试安排,全程协助准备办理所需资料,可以为广大企业客户节约办理时间和成本,证书真实权威可查,值得信赖!▪⋅
『贰』 工程项目防爆电气设备投入使用前,要求由施工单位委托具有防爆电气检测资质的
如果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需要有《防爆电气安装资质证书》,如果是已经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现场验收出具报告。
『叁』 防爆车间安装电气需要资质吗如何办理
当然需要呀,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培训资格证是广大进行防爆安装和防爆施工工程的企业客户从业资格证。这个证书可以找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来办理的。办理流程非常简单,只要提供公司名称和至少3个员工名单,参加为期两天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发证了。值得注意的是,该证书只能以公司名义办理,个人和个体户是不能办理的,同时对办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也有要求。在办理之前可以跟中诺检测确认是否可以办理,是否需要修改经营范围等。▪⋅
『肆』 电气设备防爆的等级要求是什么
防爆电机的防爆等级要根据以下个方面来说起:
1. 爆炸性环境:
一般分为三类:I类-矿井甲烷环境,II类-爆炸性气体环境,III类-爆炸性粉尘及纤维环境。
2. 危险介质的分级:
以爆炸性气体为例,分为IIA,IIB,IIC三类,相较之下,IIA类气体最难点燃,IIC类气体最易点燃。
3. 爆炸性介质的温度组别:
同样以爆炸性气体为例,分为T1到T6共6组。T1组别气体最难点燃,T6组别气体最易点燃。
T1:气体引燃温度 t >450℃
T2:气体引燃温度 300< t ≤450℃
T3:气体引燃温度 200< t ≤300℃
T4:气体引燃温度 135< t ≤200℃
T5:气体引燃温度 100< t ≤135℃
T6:气体引燃温度 85< t ≤100℃
4. 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2区,它们的对应关系如下:
0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者长期存在的场所(1000h/year以上);
1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10~1000h/year);
2区: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或者说故障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才可能出现),或即使出现也只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10h/year以下)。
5. 防爆技术:
目前中国接受的主要电气防爆技术有以下:
适用于0区的有:本安型 Ex ia,胶封型 Ex ma
适用于1区的有:适用于0区的防爆型式可用于1区,另外还有 本安型 Ex ib,隔爆型 Ex d,
增安型 Ex e,胶封型 Ex mb,正压型 Ex px和Ex py等等
适用于2区的有: 适用于0区和1区的防爆型式可用于2区,另外还有 本安型 Ex ic,胶封型 Ex mc ,正压型 Ex pz,n型 Ex nA,nC,nR。
对于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均根据上述五条来定义。
1. 假如我是生产厂商,要帮客户设计一款电机,要求适用于II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为IIC类,气体温度组别为T3,并且电机安装与1区使用。
那么经过研究,决定采用隔爆型防爆技术Ex d,并且技术上满足IIC类气体环境的使用要求。
另外为适应气体组别T3,产品最高表面温度不应高于200℃,经最终验证为180℃,由此引出另一个概念,即防爆电器设备温度组别,其对应于气体的温度组别,但不同于气体的温度组别:
T1: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 ≤450℃
T2: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 ≤300℃
T3: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 ≤200℃
T4: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 ≤135℃
T5: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 ≤100℃
T6: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 ≤85℃
由此我们确定了此款电机的防爆等级:Ex d IIC T3 Gb,表示设备可以用于1区IIC类T3温度组的爆炸性气体环境,设备的防爆型式为隔爆型d,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级。
2. 假如我是用户,便可以根据使用的环境,来进行设备防爆等级的选型。并且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伍』 防爆电气安装需要那些相关资质
防爆电气安装相关资质见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 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
第七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第三章 申请
第八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
第九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内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第十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
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四章 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十五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并按以下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五条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3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
(五)具有不少于2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
(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八)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
(五)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八)配备有至少1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陆』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需要什么资质证书
在防爆电气施工行业里,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资质证书一般叫做《▪⋅,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格证书》,是广大进行防爆安装和防爆施工工程的企业客户从业资格证。这个证书可以找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来办理的。办理流程非常简单,只要提供公司名称和至少3个员工名单,参加线上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发证了。要办理的可以进一步咨询中诺检测。
『柒』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有什么资质要求哪里可以办理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培训资格证是广大进行防爆安装和防爆施工工程的企业客户从业资格证。这个证书可以找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来办理的。办理流程非常简单▪⋅只要提供公司名称和至少3个员工名单,参加为期两天的培训和考试。中诺检测可以根据国内疫情实时动态,可提供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考试合格后及时发放证书,满足不同客户的办证需求。
『捌』 防爆电气设备为什么需要取防爆合格证
首先是安全生产的需要。防爆电气设备一般是安装使用在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环境▪⋅设备自身首先不能引起周围点燃源的爆炸,这就需要设备要符合产品防爆标准的要求,也就是我们说的防爆认证,取得防爆合格证。在国家防爆标准GB3836里也明确指出用在危险场所的设备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检测认证。如有不了解的,可以进一步咨询中诺检测。中诺检测提供从防爆设计、整改、检测、认证、续证一站式取证服务,并可以协助客户准备图纸、企标和说明书等资料,助力客户快速做防爆认证。
『玖』 防爆资质如何申请
这个要看你申请什么类型的产品,然后针对产品才能申请防爆合格证专,在全国可以认证的防爆合格属证的监测站就几家,我熟悉的像沈阳的,南阳的,还有黑龙江的,你有什么不懂的话,你可以网络找:赵松松,他是防爆设备的厂家,问问他是怎么申请的就可以了。
『拾』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需要专门的施工资质吗
需要,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资质,实际上应该叫《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施工资质》,是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委员会和国家防爆电器质量监督检测总局联合颁发。
防爆电气设备主要指在危险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常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主要分为防爆电机、防爆变压器、防爆开关类设备和防爆灯具等。在爆炸危险环境使用的电气设备,结构上应能防止由于在使用中产生火化、电弧或危险温度成为安装地点爆炸性混合物的引燃源。
(10)电气设备防爆资质扩展阅读:
防爆电气设备设备类型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
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
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
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
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
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
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