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里有电工规章制度例文
电工操作管理制度
一、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三、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六、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七、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一、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十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十四、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五、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十六、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十七、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十八、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❷ 求助: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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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什么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设备:
1、第一条规定: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第二条规定: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第三条规定: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4、第四条规定: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二、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1、第一条规定: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第二条规定: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3、第三条规定: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3)防爆电气线路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电气设备的常用标准:
1、安全电压标准:
安全电压是指不带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下,人体接触到的对人体各部分组织,如皮肤、心脏、神经等没有任何损坏的电压。通常很难确定一个对人体完全适合的最高安全电压。
我国规定36、24、12V三个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级别,以供不同场所使用。在有高压触电危险地区的安全电压为36V,无高压触电危险地区的安全电压为24V。在潮湿、有导电尘埃、高温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则以12V为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的规定是从总体上考虑的,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某些人也不一定绝对安全。可见,即使在规定的安全电压下工作,也不可粗心大意。
2、安全距离标准:
安全距离指在各种工作条件下,带电导体和周围接地体、地面、不同相的带电导体以及工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
安全距离大小与施加于导体的放电特性及电压等级密切相关。对于雷电过电压,安全距离要根据避雷器的特性决定。对于操作过电压,安全距离根据电网可能出现的过电压倍数决定。
电网允许的最高工作电压,因为其值不会超过110%,可以不考虑。电工专业规程中规定动作的各种情况下的安全距离,是电工设计人员、运行和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凭据。
❹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4)防爆电气线路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❺ 急需大型电机管理制度、大型减速机管理制度
煤矿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1、对6KV大型电机每年进行一次直流泄漏试验及直流耐压试验,其试验电压为2倍额定电压,电压逐步升高,读取相应的泄漏电流值。井下电气在每年4 月份进行试验,井上电机在每年三月份进行试验。
2、对矿用6KV变压器测定绝缘电阻,做空载试验,绝缘油做耐压试验, 以上试验只在中修以后试验,运行中每年进行一次。
3、6KV断路器
地面、室内断路每两年测定绝缘电阻一次,每年做一次绝缘油耐压试验,每年测量一次断路器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试验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4、6KV电力电缆
每年测定一次绝缘电阻,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并测泄漏电流,每年检查一次相位,绝缘电阻用2500V兆欧表摇测, 其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下列数值:粘性浸渍电缆100兆欧/KM,干绝缘电缆200兆欧/KM。
直流耐压试验用5倍额定电压由低到高逐步升高,读取相应直流泄漏值。 根据电缆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值判定电缆绝缘性能。
井下电缆在每年春节检修时进行试验,井上电力电缆在每年3月份进行试验。
5、6KV避雷器
避雷器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试验一次,测定绝缘电阻,其数值根据不同型号一般不小于2500兆欧,运行中不小于2000兆欧,线路避雷器每年测一次绝缘电阻。避雷器在每年3月份进行试验。
工频放电电压测量,运行中的避雷器在雷雨季之前进行测量。线路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其放电电压值不应超过以下范围:新装和大修后16-19KV,运行中15-21KV。
6、6KV架空线路
每年一次蹬杆检查,检查导线连接情况,以及每个绝缘子的运行情况,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试验在三月份进行。
7、接地电阻
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接地电阻,每年雷雨季之前测量一次,井下接地装置每半年详细检查一遍,接地电阻每年测一次,地面在三月份进行,井下变电所每年测量一次。
8、井下高压开关、保护装置及仪表,每年整定一次,负荷变动随时整定。
9、井上下高压绝缘台、高压手套、电笔每年4月份进行试验。
10、电气试验工作不应少于2人,试验负责人在试验前应详细向全体参加试验人员贯彻试验安全措施、被试验设备部位和试验程序。
11、低压电器检修后,应对设备摇测绝缘电阻,测量三相电流平衡、触点三相接触同期性。
12、凡需要进行电气试验的各种设备,均由所在班提出申请,由电工班试验组进行试验。
13、电气试验期间,试验人员不许随便换人,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人员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14、设备在试验期间若发现重大隐患,试验人员应及时向机电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隐患排除后,应重新试验至合格为止。
15、全部需试验设备试验完毕后,试验单由主管人员签发后存档。
机电设备安装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矿工作面机电设备的安装、回收工作、以及水泵、管路和井上、下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2、熟悉本工作范围内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特征、性能、构造和安装、拆运方法,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拆运任务。
3、所有进行安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需事先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4、安装大型机电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单项工程操作程序、施工措施和质量标准,不得违章作业。
5、机电设备安装后,一律试运转,需要测定技术数据的,一定要进行测定,并认真做好记录。
6、电气设备进行验收试运转时,应严格执行各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主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悉绞车的技术特征、构造和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和其它安全规定,保证绞车安全运转。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绞车司机应集中精力开车。注意观察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表、油压表等指示是否正常,注意减速机、电动机、油泵等响声是否正常,各部轴承油质油量、温度是否正常、深度指示是否准确,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绞车的过卷、送绳、紧急脚踏开关每班应试验一次并记录。绞车其它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检查一次,并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
5、凡遇绞车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有一失灵或信号不通,电源电压过低或发生与操作规程相抵触的情况时不得开车。只有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转。
6、司机不得擅自调节制动阀,更不允许随意调整提升机的运行速度。
7、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期间,必须由正司机操作,付司机在旁监护。
8、绞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司机应立即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并协助维护工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
9、搞好车房电气设备及各部环境卫生,认真填写绞车运转日志,保存好各种技术数据和资料。
10、爱护和保管好各种工具、材料、配件。
11、认真执行要害部门保卫制度,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地面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本变电所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技术特征和性能,明了各台开关所带负荷大小及电网情况。严格执行变电所电气设备运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全矿安全供电。
2、经常检查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变压器、开关运行情况,注意各部油位是否正常,检查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即时汇报机电科。
3、认真执行电力调度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及时传达和执行局电力调度室的指示。
4、加强电力调度,搞好用电管理和调荷让峰工作,努力节约用电。
5、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6、发生停电、跳闸、漏电事故时,配电工应沉着、果断、积极主动处理,迅速恢复正常供电,如无法处理应即时汇报机电科。
7、停运的电气设备应按投运设备检查,备用主变每三天测一次绝缘电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确保备用设备随时可以投运。
8、高压设备操作票由矿领导或机电科值班人员签发,否则配电工无权操作。
9、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10、按规定认真填写配电日志和事故记录,保存好各种技术资料。
11、认真执行要害场所保卫制度。
12、认真搞好设备和室内卫生,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存好各种安全用具。
电力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全矿高低压供电系统及各单位用电情况,合理搞好电力调配工作。
2、认真搞好电力调度,严格控制和调整大型用电设备的运转时间。切实抓好调荷让峰工作,努力节约用电。保证完成局分配给我矿的用电指标。
3、经常深入各用电单位,了解电力消耗情况、检查各用电单位是否有浪费用电现象,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用电指标,杜绝浪费用电现象。
4、加强对所用户的用电管理,经常检查其线路及用电情况,发现线路不合格或有偷电现象,应按规定停止送电。严格执行用电合同,抄时抄表收费。
5、按规定按时填写各种用电月报表。要求数字准确无差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有关单位。
6、对全矿的用电面貌、节电、收费、填写报表负主要责任。
井下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下配电峒室内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及线路维修工作,对设备完好负主要责任。
2、熟悉高低爆开关性能、结构、检修及操作程序,按时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按时观察仪表,搞好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4、发生供电事故时,应头脑冷静,及时和配电房联系,恢复设备运转,然后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6、每天要对主辅接地极检查一次,漏表试跳一次,并填好记录。
7、搞好峒室内的环境卫生。
井下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责任区段内所有机电设备、线路、管路等的检查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对设备完好负主要责任。
2、熟悉各种设备的技术特征、性能和检修方法。按规定时间认真检查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定期测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开关接点的接触情况,对安全供电、运转负全部责任。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和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转,满足生产需要。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机电科和矿调度室,以便及时处理。
5、严格执行仃送电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制度、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发生突然仃电时,应立即查原因,恢复送电。往掘进头送电时,应事先与瓦斯检查员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准送电。
7、每天要对保护接地进行外部检查一次,漏电继电器试跳一次,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试跳记录。
小型防爆电器组岗位责任制
1、小件组负责对全矿小件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及使用中的安全检查。
2、对小件的修理要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修理,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不验收、不入库。入井使用时严把质量关。
3、负责小件的编号、使用和建帐、建卡、牌板、图板的管理工作,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五对照,并每月与使用单位共同查清使用数量,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对小件的合理使用、防爆性能、完好标准、完好状态、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对违犯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5、负责小件的计划供应、统计报表,确保准确清楚,并每半年及年底写出书面总结,报机电科长、矿长。
6、要经常深入现场,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技术素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小件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电气管理组岗位责任制
1、认真做好井下高压开关、变电所和变电点低压开关、采区馈电开关的过流、短路保护整定工作,整定值要有计算依据,有据可查。采区的馈电开关的过流、短路的整定值由本组计算,采区整定,计算、整定人、整定日期要填入记录表格。电管组应加强对采掘区队过流保护整定的检查监督。
2、及时绘制井下各区队实际供电图和新安装工作面供电系统图,做到帐、卡、物、板相对照。
3、各区队负荷增加时,帮助区队兼职设备员计算过流短路整定值和电缆、开关的选型工作,并审批用电申请书。
4、每年对井下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及高压开关欠压脱扣器校验一次,每月对井下变电所低压馈电开关保护整定值校对一次,负荷变化时进行整定,并详细记录。
5、每月对运行中的检漏器进行一次远方短路试验,每季对井下主接地极、各变电所接地极及各采掘区队局部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测试结果填入记录表格。
6、积极协助各区队处理解决不了的漏电事故。
7、定期向机电科长汇报工作,随时可向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机电工程师提供电气“三大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8、经常深入井下调查研究,坚持原则,认真执行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由于“三大保护”不合格、供电不合理、危害人身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时要及时制止,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9、努力钻研科学技术,积极参加技术学习。要详细做好各种测试记录和各项统计工作,图纸资料要完整清洁、规范化,室内环境整齐美观。
10、负责检查监督井下“三大保护”范围内的检修、试验和记录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外线电工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供电线路及所带电气设备的状况,了解各种电气设备的技术特征和构造,掌握其检查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2、搞好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认真检查各种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保证安全供电。
3、根据供电系统的变化情况,及时安装和拆除各种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
4、严格把好质量关。检修供电线路和各种电气设备时,应认真执行其完好标准或质量标准。检修后应按照规定做耐压试验或试运转,并认真填好检修记录。
5、检修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架设架空线路、安装大型电气设备,登杆检查或做耐压试验时,应认真执行安全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设备试运转时,认真执行其操作规程。
6、高压供电设备、高压铠装电缆、避雷器、高压输电线路、高压开关设备、变压器、配电室母线等,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检修、清灰和做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爱护和正确使用好各种仪表、仪器。保管好、使用好各种安全用具和各种材料、配件。
8、输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查明原因,进行检修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电动机修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好各种维修记录,严禁在班上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2、熟悉电机的原理、性能和修理工艺,了解设备的技术特征和构造,掌握故障的处理方法,数据的计算。
3、熟悉和掌握本岗位测量仪器、工具、设备、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
4、修理时,要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质量完好标准进行修理。
5、认真做好电机的各项试验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6、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
7、做好电机修理工作,对电机的修理质量负责。
电缆修补工岗位责任制
1、回收来的电缆应按照护套的材质及截面积的大小分别存放,然后测定其绝缘电阻,并祥细检查电缆护套有无破损,有破损的应进行热补,绝缘电阻低于10Ω应热风干燥。
2、应严格按照热补电缆的工艺对电缆进行热补,热补时所用胎具应符合电缆的外径,保证热补质量。
3、在接电缆时,应严格按照接电缆的工艺进行,连接后的电缆,同样予以热补。
4、热补后的电缆应进行2小时的浸水和作交流2KV耐压试验,试验合格后的电缆,应整齐放入库内,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
5、进行电缆耐压试验时,应认真执行电器试验规程。
6、未经浸水试验和耐压试验的电缆,不管其绝缘电阻有多高,都不得作为准用电缆入库。
7、新到电缆或长度改变后的电缆,应及时打号登记。
8、对全矿电缆管理使用、修理负全部责任。必须做到数量清、状态明,消灭丢失。
矿灯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矿灯的技术特征、结构和检修方法,管理和检修好矿灯,为生产第一线服务。
2、按规定时间准时收发矿灯,做到收发无差错,收发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乱碰乱撞。
3、把好矿灯质量关。矿灯亮度不够、电池漏液、灯线接触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锁不管用、灯头玻璃破碎者,不准发放。发出的灯应能连续使用11小时,亮度符合要求。
4、严格执行矿灯分班管理制和矿灯、灯牌、使用人员三对号制度。对无故丢失、损坏者,应报矿有关单位,按规定予以罚款。
5、配液及充电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要精心管理,确保充电容量,延长矿灯寿命,对矿灯及灯架的安全运转负主要责任。
6、搞好环境和设备卫生,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准在工作场所嘻戏打闹、洗衣服、睡觉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并制定运行、维修、保养、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
2、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获得岗位证后才可操作。
3、设备司机要做到三知、四会。要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4、运行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运行。
5、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有关单位,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对主机设备的关键部件,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记录,按期完成矿下达的各项检修计划。
7、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做好换油记录。
8、搞好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确保其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因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事故,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设备定期检修制
1、要按设备使用情况参考《煤矿主要机电设备维护检修试行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和检修。
2、大修由机电科和矿上共同安排,中小修由使有单位编制检修计划,机电科审批,安排检修。
3、检修时要严格认真按质量要求进行。
4、中修由科里下达任务书,检修人员要把详细情况在任务书中登记,负责人要签字。小修由班里安排,但要在检修记录里记录检修情况。
5、检修过的设备要严格验收,试运转,否则不得正式投运。
6、保证设备完好,否则要追查包机人的责任。
7、主要设备日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月月末最后一天停产检修一个原班,矿年停产检修不得少于12天。
机电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1、机电矿长或机电付总工程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分管井上下供电固定设备采掘机械的有关人员参加,研究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和标准化问题,会议所定事项要有记录。
2、机电矿长和机电工程师对全矿提升系统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机电科长每月至少检查二次。对《规程》规定的主提升绞车九项保护和上级规定的各项后备保护要亲自逐项检查,主管提升的技术员每天认真签字并审查提升钢丝绳的检查维护记录。
3、机电科各级干部要按照焦作矿务局机电干部上岗周期表七规定上岗,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检查记录”,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上岗时发现的问题,指定有关人员处理问题的意见和时间,要求有关人员处理后也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下次上岗复查上次上岗问题的处理情况。
4、提升系统和其它固定设备在检修和新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必须由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试运转,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名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5、各级干部上岗都必须认真细致,不能走过场,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局机电处汇报,以上规定要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生产处。
附:
九里山矿机电科干部上岗查岗细则表
顺序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机电科长
技术员 机电矿长
一 主提升系统 主提升绞车 各保护装置(欠压、过流、过速、
限速、闸瓦 磨损、满仓、松绳、过卷、深指失效和制动系统。 每月二次 每月一次提升容器及钢丝绳 容器的连接、挡车器、闸门、提升钢丝绳的断丝和磨损情况 每月二次 每月一次付井口设备 摇台、推车机、阻车器、及闭锁装置、天轮、井架各部情况 每月一次井简设备 罐架、罐道(间距螺丝接头、卡子螺丝)管路电缆、梯子间的情况 每季度一次 每半年一次主井底装载设备 漏斗、闸门、回转体、拉杆、接煤斗、清仓箕斗、水泵、小绞车 每月一次 每二月一次
二 通风 主要扇风机 倒车情况、轴承、联轴节。轴承温度、各种仪表及电气部分各种风门、小绞车及钢丝绳、各种保护装置。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每月一次 每季度一次
三 供电 井上、下供电系 统 各保护装置、电器绝缘情况、防爆及“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小件使用情况。电缆悬挂情况 每月二次 每月一次四 排水 水泵、电动机、电控设备、管道和闸门。三阀、各项规定制度执
行情况。水仓及吸水小井清理 每月一次 每季度一次
五 压风 压风机 润滑系统、电动机、高、低压缸。中间(后)冷却器、冷却水、安全阀、超温、断水、断油、保护及电控设备、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每月一次 每季度一次
六 供热 锅炉 通风、供电、燃烧各系统的情况、输入设备和水质化验情况。以及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和各部闸门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每月一次 每季度一次
七 查岗规定 值班干部必须对各车间全面查岗行政干部不定期查岗。 每月一次 每季度一次
九里山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认真搞好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改变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落后局面,特制订九里山矿设备管理制度,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一、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 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二、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1、设备选型:购置前应先作出设备规划工作,对于重要的生产设备,应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组织计划科、财务科、供应科、使用单位和机电科,根据生产发展,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方案;根据调查研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论证,综合平衡后,作出设备的规划决策。同时还要结合生产发展和生产经营总体规划,补充制订出设备购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如单位要求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组提出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的主持下,由计划、财务、供应、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参加技术经济论证,做出租赁、购置的决策。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同时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非淘汰型产品。
4、购置计划应由设备组会同租赁站及供应部门共同编制,经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
5、设备组应参与新建、扩建、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的设备规划、选型、购置等工作,提出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6、设备组在领取设备时,应预先办理设备租赁或调拨手续,租赁或购置的设备应台台完好,并有即: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质量验收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装箱单及有关资料。
三、设备开箱验收制度: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件、各零部件、附件有无锈蚀和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栓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相符。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妥善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好搬运及吊装装置,凡属未清洗过的滑动面严禁移动,以防损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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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防爆场所电气设计规范
1.GB 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该标准初次制定于1998年开始,是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效采用IEC 60079- l4:199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2000年发布第一版国家标准GB 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I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2013年,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了对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这次修订为修改采用了IEC 60079-14: 2007 《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这次修订后的安装、选型标准不仅包括对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要求,而且还包括对可燃性粉尘环境用设备的要求,取代了GB 3836.15-2000和 GB 12476.2-2010。
2.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该标准在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方面对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做了规定。
3.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和验收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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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防爆电气线路敷设的一般要求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安装位置的选择、敷设方式的选择。
1.位置选择:
应当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敷设电气线路。
2.敷设方式选择
: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
3.隔离密封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❽ 防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
⒈气体、蒸气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 ⑴、电气线路位置选择 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当电气线路沿送运易燃场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沿危险情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②、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下方 ⑵、线路敷设 在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电气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单相三线制、穿钢管配线或电缆线路。 ⑶、隔离密封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保护管、电缆或钢管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或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介质不同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处间孔洞时,应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⑷、导线材料的选择 配电线路采用绝缘铜芯线,电缆应采用耐热、阻燃、耐腐蚀的,不宜采用油浸绝缘电缆 额定电压大于500V 允许载流量低于非爆炸危险场所的载流量 ⑸、电气线路的联接 电气线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导线与电器相连接时应采用防爆接线盒 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的各项要求与气体、蒸气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的要求基本一致 ⒊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避开可燃物,尽可能采用绝缘导线,导线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
❾ 企业用电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4、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4.1.12 防雷接地: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4.2电气检修安全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4.2.11行车检修规定: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❿ 加油加气站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定
加油站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
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