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爆炸性危险环境0区中不适用的电气设备有哪些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首先根据工艺专业等有关专业提供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图和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然后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大多数属于2区,在设计中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三、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在选择使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前,应首先明确以下内容:
1.燃炸危险场所环境的类别,是燃炸性气体环境还是燃炸性粉尘环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质其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们通常在说的防爆设备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应为防尘结构标志为DP,主要用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或尘密结构标志为DT,主要用于爆炸性粉尘10区环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尘11区环境。
2.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级别,即ⅡA、ⅡB、ⅡC。这是相应于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分极。其级别根据产生爆炸性气体的介质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属ⅡA、乙烯属ⅡB、乙炔和氢属ⅡC等。从ⅡA到ⅡC随着防爆电气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逐级减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3.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或引燃温度。这是易燃性物质的气体或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的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从组别T1到T6随着引燃温度的降低,其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4.周围环境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要求。如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等不同环境条件,在防爆电气设备选型时应同时考虑。
在考虑以上几条基本要求后,可选择能满足要求的防爆电气产品。对有些必须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满足场所要求的时候,可采用正压通风的措施来达到防爆的要求。有关正压通风的具体要求详见国标G50058-92。
按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规定,各种防爆类型标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质安全型 ia,ib
正压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无火花型 n
特殊型
s
电气设备分为两类:Ⅰ类为煤矿井下用的电气设备;
Ⅱ类为工厂用的电气设备
如工厂用的隔爆型B级T4组:dⅡBT4;
工厂用的增安型B级T3一组:eⅡBT3。
② 双氧水储罐区属于防爆区域吗
理论上说双氧水储罐区没有易燃易爆气体,不属于危险区域,;但是,双氧水本身就容易分解,产生爆炸!
③ 如何划分加油站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加油站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装置有哪些防火要求
1.加油站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加油站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的规定。根据其原理,加油站内汽油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为1区。
(1)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当符合下述要求(图6-16)。
图6-18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注: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2.电气装置防火要求
(1)供电设施的要求
1)加油站用电的负荷等级应为三级,其供电电源,宜采用380V/220V外接电源;在缺电、少电地区,可以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供电。
2)当使用小型内燃发电机组供电时,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当安装排气阻火器。排烟管口到各油气释放源的水平距离,排烟口高度低于4.5m时应为15m,排烟口高于4.5m时应为7.5m。
(2)配电设施的要求
1)低压配电盘可以设置在站房内。配电盘所在房间的门、窗与加油机、油罐通气管口、密闭卸油口等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加油站内的电力线路,应当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穿越行车道部分,电缆应穿钢管保护。当电缆较多时,可以采用电缆沟敷设。但电缆不得与油品、热力管线敷设在同一管沟内,且电缆沟内必须充砂。
④ PE储罐的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储油罐和储罐区储油多,危险性大,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防爆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巡查,严格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1)储油罐、储罐区防火防爆应按GB50183,GB50074规定。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应按GB50151规定。
(2)储罐区应保持整洁,防火堤内应无干草,无油污,无可燃物。
(3)储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置阀门;油罐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清除水封井内的残油。
(4)储罐区内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储罐区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保持完好。
(6)储油罐顶部应无油污,无积水。储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应采取保温措施。
(7)储油罐顶的透光孔、检尺孔盖、垫片应保持完好,孔盖应盖严密。量油口应装有不打火花的金属垫片。
(8)储油罐上的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9)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10)钢制储油罐罐体应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点沿罐底边每30m至少设置一处,单罐接地不应少于两处。
(11)每年春季应全面检查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12)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13)储油罐装油量应在安全罐位内运行。
(14)当凝油油位高于加热盘管时,应先用蒸汽立管加热,待凝油溶化后,再用蒸汽盘管加热。
(15)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上罐。在罐顶不应开、关非防爆电筒。
(16)储罐区内油管线动火、清罐作业应执行行业规定。
(17)储油罐着火,应立即报告并停止着火油罐的一切作业。组织灭火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⑤ 电气的防爆设计中发烟硫酸罐区按不按防爆区考虑
发烟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气体。不用按防爆区域考虑。
⑥ 氢气装置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如果不防爆或防爆级级别不够,存在引发装置火灾爆炸的危险
按其使用环境的不同,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三级:
(1)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只以甲烷为防爆对象,不再分级;
(2) Ⅱ类:工厂用电气设备。爆炸性气体混合有155种,种类繁多,产品制造时,按MESG(MIC)分为A.B.C 三级。
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可在铭牌右上方,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 “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或焊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在铭牌上按顺序标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这就构成了性能标志。
⑦ 为什么在非危险有,装有爆炸性物质的容器,电气设备选择还不需要防爆
密封性不好
瓶口和瓶塞是磨沙玻璃的瓶子是磨口瓶,磨口瓶的塞子只能盖上而不能拧紧,所以它的封口不是很严密,一般不用来装医用药品,但可以装化学试剂类药品(碱类除外,碱会与玻璃反应生成偏硅酸钠而使瓶口粘住)
⑧ 危险品仓库为什么不能放储罐
因为有些危险品仓库是不符合存放储罐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仓库储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储罐的安全,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仓库储罐安全管理通则
(一)根据物资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护器材、必须的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仓库区和储罐区必须设明显的防火等级和危险禁止入内的标识。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要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三)仓库区和储罐区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主要通道和装卸作业区应设置相适应的照明。仓库区和储罐区空地杂草要定期割除。
(四)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堆杂草周围20m不得进行试验,分装、电气焊动火等作业,仓库储罐设施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动火许可证。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3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六)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七)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3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六)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七)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⑨ 加油站储罐区存在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其分析是什么
汽油、柴油物质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易挥发性、易扩散流淌性、静电荷积聚性、有毒性等危险、危害特性,由于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大量存储和销售汽油和柴油物质,决定了加油站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和中毒危害。
特别对火灾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不仅造成加油站内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的毁坏,而且会严重威胁加油站周围的居民和环境,带来较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加油、卸油、量油过程中违章作业。
2、设备或管道腐蚀破裂、安全保障设施不完善等因素造成汽油等易燃物质泄漏蔓延。
3、有点火源而引发燃烧。
4、油蒸气比空气重,泄漏后易积聚在油罐观测口周围、地下管沟、低洼等地,遇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气体,一旦存在火源,即可发生爆炸事故。
⑩ 电气防爆中危险区域怎样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国际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也可以说: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也可以说: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也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也可以说: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
2.可燃性粉尘环境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和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和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连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和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和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