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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02 13:07:04

A. 我急求一份电力工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全面的

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三、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制度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安全例会制度
六、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七、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八、安全监护制度
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十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十七、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十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奖惩制度
二十、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二十一、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二十二、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十三、尘毒噪及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四、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二十五、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二十六、污染预防管理制度
二十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而且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任制度如下: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公司 总经理 部门 人员或项目部经理 管理人员和班组长 作业成员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的确认资料由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作业成员的确认资料由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
3、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打分表形成,由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
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或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5、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 0.5%~1.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制度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上海市劳动和社保障局沪劳保保发【1999】第24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 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以汇总,并同各项目部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公司财务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7、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凡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凡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
2、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制度。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同,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各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的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4)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7)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帐管理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性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2)各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经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8、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人公司工人企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人公司工人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企管理。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质安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科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做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各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质安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劳保待遇。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教育内容如下:
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8h,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主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工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上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项目部具体实施
7、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正确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广大施工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例会的要求:
1、安全会议必须克服:务虚多,务实少;传达文件细,评定贯彻情况粗;罗列问题和难题多,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措施办法少;做指示,讲大话多,关于尖锐问题解决办法的决议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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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企业用电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4、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4.1.12 防雷接地: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4.2电气检修安全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4.2.11行车检修规定: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C.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3)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办法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D.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
1、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2、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
3、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
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应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2、安全教育,培训;
3、灭火器、沙子等灭火设备;
4、安全应急预案;
5、消防演练;
6、重大危险源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企业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

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

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

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防止火灾、爆炸,还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达不到燃烧、爆炸的危险限度。

2.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这方面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

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3.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以防止

发生火灾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

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企业内生产工人应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则:

1.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3.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作好安全防范工

作。

5.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领导给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应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防爆工具、

器材等,应该爱护,不得随意挪用。

来自防爆之家网


F. 电气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技术装备要按计划采购,及时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实验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三级帐册相符和帐册、卡片、实物三对应。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校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登记借出,并按时索回。
6、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失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填写“教学仪器、药品报废申报表”,并严格审批手续,属于低值易耗仪器,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通过,贵重仪器应报县(市、区)教委审批。
8、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10、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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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伤害救护
1、对割伤,可用药棉饱和药剂(双氧水或三氯化铁酒精溶液)放在伤口上止血:也可用云南白药、止血粉止血。玻璃割伤可用红汞、碘酒或龙胆紫涂擦。还可用“好得快”、“创可贴”止血。
2、对烫伤,可在伤口涂烫伤药膏或用浓高锰酸钾溶液灼伤处至皮肤变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药膏。
3、对强酸灼伤,应立即用水冲洗,再用2%—5%的碳酸钠或碳酸氢钠,肥皂水或淡石灰水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对强碱腐蚀,要立即用水冲洗,再用2%的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5、若毒药误服入口中,应用5—10ml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中,内服后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然后立即去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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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的处理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3、电线短路起火时,应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忌用水和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灭火,以免造成触电等新的事故。
4、当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散落在地板上时,要立即打开门窗透风,并严禁明火,以防可燃性蒸气爆炸或起火。酒精起火时,应立即用湿布或沙土等灭火,如火势较大,也可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5、油类起火时,用干燥沙土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浇,以防使油溢出,造成火势蔓延。
学生实验有关玻璃仪器破损赔偿规定
一、 目的
1、培养学生科学作风和爱护公物的思想。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正确实验方法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二、 损坏仪器的赔偿办法:
1、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者,酌情按原价10—60%赔偿。
2、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由于打闹,故意违反操作规章而破坏仪器者,按原价100%赔偿,情节恶劣的,学校还应给予纪律处分。
3、在实验中如有仪器损坏,要及时登记在本上,由实验室老师开出单据后到财务组交款,在一周内办完赔偿手续,然后将财务组的收据交回实验室。
三、弄脏药品或使药品变质,及打碎药品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与本规定2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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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 实验前应熟悉每个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二、用完酒精灯后应立即熄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实验后应立即把连接电源的插销拔下。
四、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六、稀释浓酸(特别是硫酸)时,应将酸注入水内并不断搅拌,切勿将水注入酸内,以免溅出或爆炸。
七、倾注药剂或加热液体时,不要俯视容器,以防溅出。试管加热时,切记不要使试管口向着自己或别人。
八、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后必须仔细把手洗净。
九、离开实验室之前,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易燃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与有毒药品的使用规则
一、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凡点燃可燃性气体之前,都必须检查其纯度。
二、浓酸、浓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废酸应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三、强氧化剂(如氯酸钾、高氯酸)和某些混合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保存及使用这些药品时,应注意安全。
四、银铵溶液久置后易发生爆炸。用后不要把它保存起来,应倾入水槽中。
五、活泼金属钾、钠等不要与水接触或暴露在空气中,应保存在煤油内,并在煤油内进行切割,取用时要用镊子。
六、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在空气中易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七、有机溶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焰,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当因有机溶剂引起着火时,应立即用沙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八、下列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制备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有毒的气体(如H2S、CL2、CO2、NO2、SO2、Br2等)或进行能产生这些气体的反应时;2、进行能产生氟化氢(HP)的反应时;
3、加热或蒸发盐酸、硝酸、硫酸时;
九、升汞(HgCl2)和氰化物有剧毒,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砷盐和钡盐也有毒,不得进入口内。
十、汞易挥发,它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洒落时,必须把它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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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会同教研组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与有关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实验的准备和学生装实验的辅导工作,切实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好课外科技活动。
三、了解仪器设备名称,规格、构造、工作原理,熟悉教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四、按照要求对所有物资认真记帐、建档、定期清理仪器,做好仪器报废报损的核销和补充填置的申购工作,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清洁整齐。
五、对入学新生进行实验守则、安全制度及仪器使用的常规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六、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置工作。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七、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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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一、任课教师要做演示实验,须在课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也就是仪器管理员),仪器使用权前双方协同检查调试,用毕及时交回。
二、师组织学生分组实验,须在课前七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并主动配合共同准备,实验完毕要共同清点,仪器如有损坏、丢失,要如实记录,酌情处理。
三、学生在实验中丢失和非正常损坏损坏仪器,任课教师要负责追查责任感,现成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教师使用仪器如有损坏,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如属精密或重要仪器,应写专题报告请示领导处理,处理结果要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备案。
五、教师使用仪器,必须熟悉仪器结构、原理,了解使用注意事项,严禁盲目操作或随意拆卸。
六、药品的取用应按规定严格执行,剧毒药品领用时,要有详细记录,如有剩余及时收回,废液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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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制度

一、 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 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 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 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 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 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二、 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要求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用时修复。
三、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要严格管理。
四、 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五、 所有仪器的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学仪器不得安排非教学使用,更不准个人借用。
六、 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作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七、 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仪器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 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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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管理员职责

一、 实验室是学校完成教学任务的一个重要阵地,实验室管理人要忠于职守,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
二、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关学科基础知识,掌握有关学科的全部实验技能,熟悉所有仪器、药品、试剂、模型、标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维修方法。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药品、试剂、标本等的添置、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赔偿制度,做到帐物长相符。
四、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隔离保管,严格领取手续,严防爆炸、烫伤、腐蚀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主动了解备课实验计划,统一安排,用时准备,并协助教师辅导学生上好实验课,积极向学生进行爱护仪器,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育。
六、做好仪器、标本、模型、器皿等的保养工作,做到无尘、无锈、无蛀,做到标签分别、分类合理。
七、参加有关学科的活动,了解实验课内容,要求按时间安排学生实验程序表,并通知有关教师。
八、实验前认真准备实验所需仪器、药品、标本等;实验时辅导学生按操作规程作好实验,防止学生损坏仪器或发生事故,实验后批阅规定数量的实验报告,热情支持和满足学生课余重做或另外自做实验的要求,并做好登记。
九、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各课任教师利用仪器实验设备,开辟课外活动项目。
十、掌握各种仪器、药品的规格、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各类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并积极动手制作代用教具,努力保养和维修仪器。
十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十二、开学前对各科一学期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缺少的仪器、药品、标本进行登记,制定购置计划,申报教务处审批,及时采购补充。期末,管理员对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器皿进行一次盘点清查,保养维修,及时总结,并向教务处汇报,同时制定缺补表、册报教务处及时购置或报教学仪器站补拨。
十三、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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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考核细则

根据中小学素质教育考评要求,现制定教学管理项目中实验教学考评细则如下:
1、 仪器达标:1分
2、 成立实验教学领导组:1分
3、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1分
4、 六种表册登记齐全:1分
5、 卫生环境、仪器成列、毒品隔离:1分
6、 三通四防一遮光:1分
7、 实验教学纪录、实验通知单:1分
8、 实验开出率90%,批阅实验报告、学生实验分组花名、教学实验计划、总结:5分
9、 仪器总帐、明细帐:1分
10、仪器、实验教师有培训合格证:1分
12、仪器柜编号、入柜卡、定位卡、仪器标签:3分
13、仪器室、实验室、面积达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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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规则

一、 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老师检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实验室,否则,将取消其实验资格。
二、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对号入座。实验开始前,必须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
三、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要节约药品,取用不得超过用量。使用仪器要小心,如有玻璃仪器损坏,应向老师报告,并在破损仪器记录本上登记,视情况酌情照章赔偿。
五、实验时要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
六、实验完毕,将废液、倒入废液缸,废火柴棍、试纸、滤纸等杂物放入桌上小杯内;没有反应完的金属放在老师指定的地方。
七、将用过的药品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将试管刷洗干净倒扣在试管架上,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的地点。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者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每次实验课后,各班要留一小组学生打扫实验室,将废液倒掉,地面扫、墩干净,并检查水池是否堵塞,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九、要爱护公物,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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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情况记录表
年 月 日 第 课时
实验内容 实验类型 演示实验
学生分组实验
实验班级
实验
人数 组数
实验器材 实验通知单( No — )
实验情况

课任教师 (签名)
器材检查:

实验教师 (签名)
器材损坏处理意见:

教 导 处 年 月 日
备注

实 验 通 知 单
( No — )
演 示 实 验
实验类型:
实验内容: 学生分组实验
实验班级: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实 验 器 材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课任教师: (签名) 实验教师: (签名)

G. 燃料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燃料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有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范围内。

3职责:

3.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检查工作。

3.2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的安全操作。

3.3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4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内容:

4.1人员培训:

4.1.1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1.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具体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4.2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4.2.1库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避雷和静电导除设施,每年进行两次测试。

4.2.2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电气设备的配置必须与区域的危险等级配置要求相匹配。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账,并定期校验。

4.2.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4.3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管理:

4.3.1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要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4操作安全管理:

4.4.1装卸作业前,应了解货物的理化性质、防护方法和装卸操作注意事项,并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4.4.2装卸前,要首先接好静电接地线,车辆发动机要熄火,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货物。

4.4.3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掌握操作程序和防火、防爆、防毒要求,精心操作,防止货物渗漏、外溢。

4.4.4装卸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控制货物流速,以防止因流速快而造成静电荷积聚,产生静电火花。

4.4.5任何不按操作规程的操作将受到严肃处理。

4.5施工管理:

4.5.1所有作业人员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不得携带火种、手机、BP机等违禁品,不准穿带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4.5.2所有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和制度和规定,如有违犯,按规定进行处理。

4.5.3对重点施工作业,应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进行重点监护,做到监护人员、消防器材、安全措施“三落实”。

4.6车辆管理:

4.6.1车辆进入库区,必须佩戴防火帽,安装静电导除装置,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消防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装车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火,切断电源。

4.6.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对入库车辆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6.3生产管理部人员在车辆装卸前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单。

4.7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

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应按《消防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4.8监视、监测和劳动保护:

4.8.1在火灾危险性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报警系统、安全监视系统。

4.8.2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毒气监测,并进行公布。

4.8.3在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警示标识。

4.8.4对作业现场的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接触剧毒或长期暴露于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员工应根据所接触化学品种类,增加检查项目。

4.8.5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防毒器材、装备,并对员工定期进行防毒培训和防毒演练。

4.9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一般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三种。日常检查是指作业人员在工作前与工作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巡查人员按的事务局巡查方式巡查;定期检查是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管理人员应以周或月对仓库和车间进行重点检查;临时检查是指风雨前后、高温或恶劣天气前后、重大节日前,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针对性的检查。

H. 防爆合格证的实施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内共和国工业产容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
最新实施细则在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实施,编号XK06-014。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

I.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J. 求助: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麻烦给我也是发一份吧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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