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下规定:
( 1 )电力设备和电路,特别是在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应尽量装设在爆炸危险场所以外,若需要设在危险场所内时,应装设在危险性较小的地点,并采限有效的安全措施。
( 2 )爆炸危险场所以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注意其免受机械损伤,并应符合防腐、防潮、防晒、防风雨和防风沙等环境条件的要求。
( 3 )有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装设可靠的过载和短路等保护。
( 4 )有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装设的插座,应装在爆炸混合物不易积聚的地方;局部照明灯具,应安装在事故时气体不易冲击的位置。
『贰』 井下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井下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一、隔爆结合面
(1)隔爆接合面(1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表1 I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
接合面宽度L/mm
与外壳容积V/cm3对应的最大间隙
V≤100
V≥100
平面接合面和止口接合面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
0.40
0.50
操纵杆和轴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
0.40
0.50
带滑动轴承的转轴
0.30
0.40
0.50
0.60
0.40
0.50
0.60
6≤L<12.5
12.5≤L<25
25≤L<40
40≤L
带滚动轴承的转轴
6≤L<12.5
12.5≤L<25
25≤L
0.450
0.60
0.750
—
0.60
0.750
①对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
②如果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大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
③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表1所规定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孔与外壳内外地人侧间的距离最大值满足:①L<12.5mm时,应不小于6mm;②当12.5mm≤L≤25mm时,应不小于8mm;③当L≥25mm时,应不小于9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少于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最大间隙的2/3。
(4)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6.3μm;操纵杆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μm。
(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痕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①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态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涂防锈油时,应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油不得干硬,油中不得有机械性杂物或其他颗粒状杂物(油脏为不完好)。
凡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者均为失爆。
二、隔爆外壳与隔爆腔
(8)防爆外壳变形长度不得超过50mm,凸凹深度不得超过5mm,否则为失爆。
(9)防爆外壳内外不得有锈皮脱落。否则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0)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纹,接线座晃动,接线柱跟转均属失爆。
(11)防爆外壳无开焊,观察窗孔胶封良好,无破损、无裂纹;否则为失爆。透明度差为不完好。
(12)操作手柄隔爆外壳间的闭锁关系正确可靠,闭锁(包括机械和电气两类)不起作用者为失保。
(13)接线室(盒)内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
(14)带电打开设备门或盖者为失爆。
三、进出线嘴
(15)接线后紧固件的禁锢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16)线嘴压紧后应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
(17)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密封圈与联通节之间只限安装一个金属圈,不得充填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18)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其压扁量不准超过电缆直径的10%。
(19)隔爆腔的空闲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挡板封堵压紧。
(20)进出线嘴的压紧程度:螺旋线嘴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单手晃动,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合格。
(21)高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表1的规定;或使用绝缘胶封堵,封堵面距防爆面不大于20mm。
(22)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mm,螺纹接合面的最小啮合扣数为5扣。当容积大于100cm3时,最小啮合轴向长度为8mm;当容积不大于100cm3时,最小轴向啮合长度为5mm。对于圆柱形螺纹,螺纹部分至少有8mm的长度,并且至少有6扣螺纹。
凡不符合15.17.19.20.21.22。任一规定者均为失爆。
(23)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栓入扣差大于2mm,喇叭嘴外部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者,属不完好设备。
四、密封圈、挡板、金属圈
(24)密封圈材质须用GB/T6031标准规定的硬度IRHD变化量不超过20%的橡胶制造,否则失爆。,密封圈多层向里为失爆。
(25)密封圈各部分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凡不符合以下任一规定,均为失爆。
①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4mm2及以下电缆的密封圈内径不得大于电缆外径。
②密封圈内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mm
密封圈(挡板、金属圈)外径D
密封圈(挡板、金属圈)
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D≤20
20<D≤60
D>60
≤1.0
≤1.5
≤2.0
③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电缆直径不大于20mm时,密封圈非压缩轴向长度最小为20mm;电缆直径大于20mm时,密封圈非压缩轴向长度最小为25mm。
④密封圈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必须大于4mm(70mm2电缆除外)。
(26)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出现锯齿状。
(27)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杂物,否则为失爆。
(28)四小线的密封圈因缆线被拖拽致使密封圈分层严重外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29)挡板厚度应不小于2mm,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否则为失爆。
(30)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厚度应不小于尺寸2mm,否则为失爆。
(31)螺旋式空闲喇叭嘴的密封圈、挡板、金属圈应依次装入,且都只能装一个,否则为失爆。
五、紧固件
(32)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33)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平垫,弹簧垫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符合。
(3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数螺栓的伸出长度。
(35)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36)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要齐全,螺母、透眼螺孔应满扣。
(37)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放松垫圈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不透孔处距内腔的壁厚应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3且少不小于3mm。
(38)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应加弹簧垫(用弹簧垫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一致),其拧紧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为合格。螺栓不得松动,不得加原设计结构以外的平垫或其它物品。
(39)弹簧垫不得破损,不得失去弹性。凡不符合32~35条者为不完好,凡不符合36~39条者为失爆。
六、接线工艺
(40)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部件齐全,有卡抓、弹簧垫、备帽等,否则为不完好。
(41)接线要整齐,无毛刺,卡抓不压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接触屏蔽层,芯线裸露距卡抓不大于10mm,否则均为不完好。
(42)接线室内地线长度应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时,相线被拉松动或脱而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抓(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否则为不完好。
(43)高压电缆间的连线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一般接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44)固定设备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接头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
②导线联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45)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3和表4要求,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盒盖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46)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断路器应装设隔离护罩,否则为不完好。
(47)隔爆设备和元件应放置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喇叭嘴严禁朝上,喇叭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为不完好。
(48)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启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为失爆。
(49)煤电钻插销的电源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则为失爆。
(50)电缆护套(铅皮)伸入器壁长度要符合5mm~15mm的要求,小于5mm大于15mm为失爆。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否则为失爆。
(51)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应使用专用连接卡板连接(卡板长度不得小于150mm);使用镀锌扁铁时,应用两道镀锌螺栓进行紧固,并加弹簧垫或备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mm。
(52)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否则为失爆。
表3 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60
1140
3000
6000
6
10
18
36
60
表4 隔爆腔内导线的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V
爬电距离/mm
a
b
c
d
36
127
220
660
1140
3000
6000
4
6
6
12
24
45
85
4
7
8
16
28
60
110
4
8
10
20
35
75
135
4
10
12
25
45
90
160
七、电缆线路
(53)鸡爪子:
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
②电缆(包括通信、照明、信号、控制、监控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③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不灌注绝缘填充物或填充不严密、露处芯线的接头。(54)羊尾巴:
①电缆的末端不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②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的不合格接头。
(55)明接头:电气设备和电缆有裸露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开关零位带电也属明接头。
(56)破口:
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屏蔽层者。
②橡套电缆伤痕深度达最簿处1/2以上,长度达20mm以上,或沿电缆围长1/3以上者。
出现53~56条任一情况者,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属于电气安全隐患点,非本质安全型电器为失爆。
(57)橡套电缆在喇叭嘴出口处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绝缘外护套与相线分相绝缘橡胶分层属于失爆。
八、各种保护装置
(58)变电硐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配电点、采掘工作面分路开关、风电连锁开关、高压接线盒均须设局部接地极,三台以上的开关或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在一起时(其中两台电气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大于5m),也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59)照明信号、煤电钻综保和检漏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辅接地极(采用附加直流保护原理的检漏继电器必须有辅助接地极),主、辅接地极间距不得小于5m。
(60)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为不完好设备,接地不合格的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61)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整定正确。严禁损坏、拆除、短接,严禁短接接触器而使用隔离开关控制电动机,否则为电气安全隐患点,此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62)高压真空开关的绝缘监视保护必须使用,移动变电站必须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移动变电站高压隔离开关必须实现开盖闭锁和急停。移动变电站的开盖闭锁和高低压联锁不起作用者均为失爆。
(63)严禁电气设备“大马拉小车”而使保护装置不起作用,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设备,视为电气设备安全隐患点。
(64)干线漏电保护应坚持“日就地试验”、“月远端试验”制度(煤电钻综保应每班就地试验一次),严禁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
九、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65)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集团公司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视为失爆。
(66)电气设备必须台台上架,并悬挂标志牌,注明设备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包机人等。标志牌应与实际相符,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设备。
『叁』 防爆电气设备有哪几种类型
按国家来标准,防爆电气自设备的类型(标志)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特殊型八种。
防爆型电气设备的外壳的明显处,设置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是采用标志牌铆在或焊在外壳上,也有采用上情下达标志的。设备外壳的明显处设有铭牌,铭牌的右上方有明显的“EX”标志。
完整的防爆标志依次标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组别。防爆型式就是上面所讲的八种类型。类别指的是爆炸危险物品的分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级别指的是气体、蒸气危险物品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分成A、B、C三级;
粉尘、纤维危险物品按其导电性后爆炸性分级,分成A、B两级。
组别指按危险物品的引燃温度进行分组。爆炸性气体分成六组:T1(T>450℃)、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T6(35℃<T≤100℃);爆炸性粉尘分成三组T11(>270℃)、T12(200℃<T≤270℃)、T13(140℃<T≤200℃)。
『肆』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
GB3836-2010《爆炸性环境》,于2011年8月1日实施,与国际电回工委员会标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为若干部分:
GB3836.1 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5 正压外壳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电气设备
GB3836.9 浇封型“m”
GB3836.11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3836.12 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3836.1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4 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5 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6 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GB3836.17 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伍』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有什么内容
最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要求有什么内容?现在房禁止放烟花爆竹,因为这对安全会产生一定的照一定的火灾之类的不安全对人体的伤害也很大,所以禁止这方面。
『陆』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6)防爆电气设备及完好标准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柒』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标准编号:JB/T 9599-1999
标准名称:防爆电气设备用钢管配线附件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Conit wiring accessory for explosion
替代情况:ZB K35 007-1990
实施日期:2000-1-31
颁布部门:国家机械工业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钢管配线附件(包括壳内无裸露带电零件的盘类和接头类以下简称“附件”) 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附件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GB国家标准】GB 3836.3-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 “e”
『捌』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产品国家标准中出现了新的防爆类型,已增加了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所以本规范在这次修订时增加了这些新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内容,使之与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协调。
本规范这次修订时,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相比,在整体结构和编写层次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安装”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分章逐节编写,使之层次清晰,更为合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才能保证安全,按新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有特殊标志“X”,此外为指定环境条件而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型号后缀有规定的符号,如户外环境用产品——W;湿热带环境用产品——TH;中等防腐环境用产品——FI等标志。安装时需要注意。
2.1.2 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1—83)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获得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防爆合格证号是设备的防爆性能经过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认可的证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和外壳上“EX”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特征,安装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尼龙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体工程施工安装时,可参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图集》的规定,但要求固定应牢固。为防止降低钢结构的强度,采用焊接法固定时,应施行点焊。
2.1.4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紧固后,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容易产生电弧和火花放电引起事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进行检查。据某化工厂反映,多年电气事故统计表明,事故多半是发生在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附录A中所列数值,是按1993年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规定的,增加了低电压时的数值,并废止了低等绝缘材料的应用,只限用前三种耐泄痕性能较好的材料。
2.1.5 为了安全,电缆或导线引入设备后,应连接可靠,并密封良好。根据生产和使用的方便,有些产品设有多个进线口,但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尘能力而将多余的进线口密封。
2.1.6 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根据其使用环境,现行设备制造产品国家标准已将其修改为6组,其中增安型和无火花型设备还包括设备内部的最高温度。
2.1.7 塑料制品种类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剂侵蚀,故推荐使用家用洗涤剂清洗。
2.1.8 爆炸危险环境装设事故排风机,及时通风降低爆炸性气体浓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措施,为在事故情况下便于及时开动排风机,要求在现场的排风机按钮要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为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的变动和互换可改变其发热状态,所以强调灯具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旋转光源灯泡时,应旋紧,不得松动,以防止产生火花和接触不良而发生过热现象。灯罩应按要求装好并将螺栓紧固,以往曾发生在更换灯泡后,不将灯罩重新装好的现象,故在此特别强调,应引起重视。
2.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本节与原规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较大的修改,因为随着隔爆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和产品国家标准的提高和修改,对制造厂出厂时已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尽量减少拆卸检查,以免破坏其产品的隔爆性能,故将原规范中的有关属于产品制造标准的一些条文内容不再写入本规范。
2.2.1 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到现场后进行了验收检查,一般情况下就无需进行拆卸检查,而只进行外观检查,本条列出了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2.2 当隔爆型电气设备经检查确定需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因为不同的产品其防爆结构不同,应详细参照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本条所列各款规定,旨在确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后影响其隔爆性能。
2.2.3 机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险源,故安装时应特别引起重视。
2.2.4 制造标准中规定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要进行联锁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验收时要检验其可靠性,并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产和使用者。
2.2.5 为了防止插头插入或拔出时产生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产品制造标准的要求,还需设有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松脱。
2.3 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增安型(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安全型”)与无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种型号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要求,除电气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装要求和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故作为一节合并写出,避免重复。
2.3.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有相同的外壳防护要求,外壳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纹和损坏,防止进灰、进水,接线盒盖应紧固,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2.3.2 增安型电动机和无火花型电动机有相同的定、转子单边气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3836.2)和《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 3836.8)的规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要求是防止电动机定子与转子之间的间隙过小,在长期使用后,电动机定子、转子之间发生摩擦,产生高温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4.1 正压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进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2.4.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2.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条件为准。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2.5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5.1 充油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有密封和防护要求,外壳和油箱、油标有损坏和渗漏时,将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于更换废油,排气孔是使变压器油在火花或电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气体排出,防止内部过压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电气设备对油面高度有要求,设备需垂直安装,当设备倾斜时,油标不能正确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设备内部缺油情况,故要求安装时其倾斜度不得大于5°。
2.5.3 产品的制造标准已将油面最高允许温度组别改为6组,在环境温度为40℃时,T1~T5组设备油面最高允许温度为100℃,其油面温升定为60℃,T6组设备的油面温升限定为40℃,防止油面温度超过气体自燃点温度或变压器油的闪点。
2.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6.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及要求,在进行检查时,不但应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而且对与之关联的电气设备也应进行检查。
2.6.2 凡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检验单位检验确认的设备,如其关联的电气设备的型号不符合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则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2.6.3 为了防止因电源变压器的缺陷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于电池型号、规格的改变而改变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能量供应,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温度超过其额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据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增加了对防爆安全栅的接地要求。
2.6.6 由于电气线路的参数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影响,故提出了电气线路的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以限制线路的储能。
2.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2.7.1 本条列出了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标志、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产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尘沉积等,检查设备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2.7.2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有关通风孔道不得堵塞,以减少粉尘的聚集堆积。
2.7.3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关重要,粉尘可以吸附于壳壁、绕组及绝缘零件的表面,影响散热和降低绝缘电阻,增大电路故障,所以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其密封性能。
2.7.4 许多可燃粉尘受热后能够引燃,故划分了组别和划定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值。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发展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玖』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标准有哪些
在研究可燃气体的基础上,按防爆技术要求,将防爆电气设备分为I类专(煤矿井下电气设属备)和II类(工厂用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主要参数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最小点燃电流比、自燃温度。这些参数是衡量可燃气体危险程度的重要依据,对防止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关系极大。为使防爆电气设备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以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安全性来适应可燃气体的不同程度危险性,并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的原则。
<br/><br/><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消防商务网
『拾』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等级,1区防爆IIB T4 2区防爆IIC T6,1区防爆等级更高为什么还没有2区防爆认证标准高
可用于1区的防爆类型有隔爆型“d”,本质安全型的ia、ib,浇封型ma、mb、正压型的Px、Py,油浸型o,充沙型q,以及增安型e的接线盒、接线箱和单脚荧光灯。以上类型也可以用于2区。n型产品只可用于2区。
IIA、IIB、IIC代表的是危险气体,IIA的典型气体是丙烷,IIB是乙烯,IIC是氢气,与适用的区域无关。如Ex d IIA、Ex dIIB、Ex d IIC均可用于气体危险环境的1区、2区。如果是如果是ExnLIIC产品只可用于2区。
至于T4、T6只是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最高表面温度,数字有1、2、3、4、5、6,数字越大温度越低,产品使用的范围就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