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气田试用什么防爆等级
如果是隔爆型ExdIIBT4可以满足要求,还要看是0区,1区,2区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不明白请私信
⑵ 油田生产联合站的防爆知识有哪些
油田生产防火防爆知识
燃烧是一种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发生的物理现象,游离基的连锁反应则说明了燃烧的化学实质。
按照链式反应理论,燃烧不是两个气态分子之间直接起作用,而是它们的分裂物-游离基这种中间产物进行的链式反应。
1 、燃烧与火灾
( 1 )燃烧是一种发光放热的氧化反应。
物质和空气中的氧所起的反应是最普遍的,是火灾和爆炸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 2 )氧化与燃烧
氧化反应可以体现为一般的氧化现象和燃烧现象。
二者都是同一类化学反应,只是反应速度和发生的物理现象(热和光)不同。
2 、燃烧的类型
( 1 )自燃
可燃物质受热升温而不需要明火作用就能自行燃烧。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种类型。
本身自燃的起火特点是从可燃物质的内部向外炭化、延烧。
受热自燃往往是从外部向内延烧。
植物油的自燃能力最大,其次是动物油,矿物油如果不是废油或掺入植物油是不能自燃的。
有些浸入矿物质润滑油的纱布或油棉纱堆积起来亦能自燃。
凡是盛装氧气的容器、设备、气瓶和管道等,均不得沾附油脂。
( 2 )闪燃
一闪即灭的燃烧。
在闪点的温度时,燃烧的仅仅是可燃液体所蒸发的那些蒸汽。而不是液体自身能燃烧。
( 3 )着火
可燃物质燃烧分气相和固相两种燃烧。
可燃液体的燃烧,先是液体表面受热蒸发为蒸汽,然后与空气混合而燃烧。
可燃性固体,受热熔融再气化为蒸汽,或受热解析出可燃蒸汽。
有的可燃固体不能成为气态物质,在燃烧时则呈炽热状态。
( 4 )火灾
我国工伤事故分为 20 类,火灾属于第 8 类。
在生产过程中,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称为火灾。
消防部门有火灾和火警之分,火灾是造成了一定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 、 燃烧的条件
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的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是燃烧条件。
4 、防火技术基本理论
防止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的同时存在或者避免它们的相互作用。
5 、防火基本技术措施
火灾的发展过程先是酝酿期,可燃物在热的作用下蒸发析出气体、冒烟和阴燃;
其次是发展期,火苗窜起,火势迅速扩大;
再是全盛期,火焰包围整个可燃材料,可燃物全面着火,燃烧面积达到最大限度,放出大量的辐射热,温度升高,气体对流加剧;
最后是衰灭期,可燃物质减少,火势逐渐衰落,终至熄灭。
防火的要点是根据对火灾发展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 1 ) 严格控制火源;
( 2 ) 监视酝酿期特征;
( 3 ) 控制可燃物:
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
降低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
防止可燃物质跑冒滴漏。
隔离和分开存放。
( 4 )阻止火焰的蔓延,限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将火附近的易燃物和可燃物,从燃烧区转移走;
将可燃物和助燃物与燃烧区隔离开;
防止正在燃烧物品飞散,以阻止燃烧蔓延。防止形成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范围的扩大。
设置阻火器、水封井、防火墙、留足防火间距。
( 5 )组织训练消防队伍;
( 6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 、灭火的基本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只要消除燃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火灾就会熄灭。
常用的灭火方法有:隔离、冷却和窒息(隔绝空气)、化学抑制法。
一、爆炸及其种类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爆炸发生时压力猛烈增高并产生巨大声响。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
A 、物理性爆炸是由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变。
B 、化学性爆炸是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变化,形成其他物质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化学反应的高速度、大量气体和大量热量是这类爆炸的三个基本要素。
二、化学性爆炸物质
1 、简单分解的爆炸物
这类物质在爆炸是分解为元素,并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热量。
Ag 2C 2=2Ag+ 2C +Q (热量)
2 、复杂分解爆炸物,如含氮炸药。
3 、可燃性混合物
由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组成的爆炸物质。
实际上是火源作用下的一种瞬间燃烧反应。
三、爆炸极限
1 、概念
可燃气体、可燃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之下都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而是必须在一定的浓度比例范围内混合才能发生燃爆。混合的比例不同,其爆炸的危险亦不同。
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浓度减小到最小(或增加到最大),恰好不能发生爆炸时的可燃气体体积浓度分别叫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统称为爆炸极限。
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的可燃气体浓度范围叫爆炸范围。
如天然气爆炸极限在常压下为 5 % ~ 15 % 。
在 1 MPa 时爆炸极限为 5.7 % ~ 17 % ;
5 MPa 时爆炸极限为 5. 7 % ~ 29. 5 % 。
极限氧浓度
当氧浓度降低到低于某一个值时,无论可燃气体的浓度为多大,混合气体也不会发生爆炸,这一浓度称为极限氧浓度。
极限氧浓度可以通过可燃气体的爆炸上限计算。如甲烷在 1 个大气压下的爆炸上限为 15% ,当甲烷含量达到 15% ,空气的含量占 85 % ,这时氧的含量为 17. 85% ,即甲烷与空气混合,当氧的含量低于 17. 85 % 时,便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
在实际应用中,对极限氧浓度取安全系数,得到最大允许氧含量。天然气的最大允许氧含量可取 2% 。
2 、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 1 )温度
混合物的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
( 2 )氧含量
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爆炸上限提高得更多。
( 3 )惰性介质
在爆炸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得惰性气体,随着比例
增大,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的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可使混合物变成不能爆炸。
( 4 )压力
原始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上限显著提高。
原始压力减小,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减压操作,可以免除爆炸的危险。
( 5 )容器
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
3 、爆炸极限的应用
( 1 )划分可燃物质的爆炸危险度
爆炸上限-爆炸下限
爆炸下限
( 2 )评定和划分可燃物质标准
( 3 )根据爆炸极限选择防爆电器
( 4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
( 5 )确定防爆措施和操作规程
四、防爆技术基本理论
1 、爆炸反应的历程
热反应的爆炸和支链反应爆炸历程有分别。
热反应的爆炸:当燃烧在某一空间内进行时,如果散热不良会使反应温度不断提高,温度的提高又促使反应速度加快,如此循环进展而导致发生爆炸。
支链反应爆炸:爆炸性混合物与火源接触,就会有活性分子生成,构成连锁反应的活性中心,当链增长速度大于链销毁速度时,游离基的数目就会增加,反应速度也随之加快,如此循环发展,使反应速度加快到爆炸的等级。
爆炸是以一层层同心圆球面的形式向各方面蔓延的。
2 、可燃物质化学性爆炸的条件
( 1 )存在着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
( 2 )可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并且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3 )爆炸性混合物在点火能作用下。
3 、燃烧和化学性爆炸的关系
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可燃物质的氧化反应。
区别在于氧化反应速度不同。
火灾和爆炸发展过程有显著的不同。二者可随条件而转化。
火灾有初期阶段、发展阶段和衰弱阶段。
扩散燃烧和动力燃烧
① 扩散燃烧
如果可燃气体和空气没有混合并点燃,燃烧在可燃气体和空气的界面(反应区),并形成稳定的火焰,称为扩散燃烧。
② 动力燃烧
如果可燃气体和空气充分混合并点燃,氧分子和可燃气体分子不需扩散就可以迅速结合,这种燃烧称为动力燃烧。由于化学反应速度非常快,反应区火焰会迅 速从引燃位置向周围传播,发生爆炸。
化学性爆炸过程瞬间完成。
4 、防爆技术的基本理论
防止产生化学性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的同时存在,是预防可燃物质化学性爆炸的基本理论。
5 、防爆技术措施
可燃混合物的爆炸虽然发生于顷刻之间,但它还是有个发展过程。
首先是可燃物与氧化剂的相互扩散,均匀混合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由于混合物遇着火源,使爆炸开始;
其次是由于连锁反应过程的发展,爆炸范围的扩大和爆炸威力的升级;
最后是完成化学反应,爆炸力造成灾害性破坏。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第一过程的出现,限制第二过程的发展,防护第三过程的危害。
其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 1 )防止爆炸混合物的形成;
( 2 ) 严格控制着火源;
( 3 ) 爆炸开始就及时泄出压力;
( 4 ) 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 5 )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 6 )检测报警。
油气田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地震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储运和工程建设等环节组成。每一生产环节,因其使用物品、所采取工艺条件和所生产产品的不同,其火灾爆炸危险性亦有所区别。
一、石油生产过程中的爆炸危险
从地震勘探、测井、射孔、完井到压裂增产改造,使用了种类繁多的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再使用、保管及运输过程中,随时都存在因热能、机械能、光能、化学能、电能引起意外火灾爆炸的危险;
钻井、试油等作业中可能发生井喷失控引发爆炸着火;
采油、油气集输、初步加工处理、储运等过程是在密闭状态下连续进行,采油高温、高压、低温、负压、高流速等工艺条件,易发生油气泄漏导致油气火灾爆炸;
数以万计的锅炉、加热炉、压力容器及油田专用容器与各种机泵、罐配套构成了油气采集处理和储运的生产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火灾爆炸危险;
油田工程建设大量使用乙炔气,也存在乙炔火灾爆炸的危险;
天然气脱硫及硫磺回收,存在着硫磺粉尘的火灾爆炸危险。
上述作业条件下火灾爆炸发生的几率较高,损失较严重的火灾爆炸主要有以下 3 类:
( 1 ) 井喷失控后引发的爆炸着火;
( 2 ) 储油罐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着火爆炸;
油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石油蒸汽等)泄漏后引发的爆炸着火。
二、原油天然气燃爆特性
油气田产品主要是原油和天然气。
原油闪点为 28 - 45℃ ,自然点 380 - 530℃ ,凝固点因含蜡量不同差异较大。
天然气无闪点数据,自燃点则具有随分子量增加而降低的规律,如甲烷的自燃点( 645 ℃ )高于乙烷( 510 ℃ )。
原油、天然气都具有潜在的燃烧爆炸危险,其主要特点是:
1 、易燃烧
原油具有比较低的闪点、燃点和自燃点,所以它比煤炭、木材等物质更容易着火。天然气在空气中燃烧为均相燃烧,遇火即着。一旦燃烧发生,都呈现出燃烧速度快、燃烧温度高、辐射热强的特点。
2 、易爆炸
原油蒸汽与空气混合到 1.1 - 6.4 %、天然气与空气混合到 5—15 %比例范围时,遇较小的点火能就能引起爆炸。
3 、易蒸发
原油容器内压力每降低 0.1Mpa ,一般有0.8 - 1.0m3 油蒸汽析出。蒸发出的油蒸汽极易在储存处所或作业场地的低洼处积聚,从而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因素。
4 、易产生静电
原油及其产品的电阻率一般在 1012 Ω ·cm 左右,在泵送、灌装、装卸、运输等作业过程中,流动摩擦、喷射、冲击、过滤等都会产生静电。当静电放电产生的电火花能量达到或超过油品蒸汽的最小点火能量时,就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5 、易发生沸溢、爆喷
原油和重质油在储罐中着火燃烧时,辐射热在向四周扩散的同时也加热了油田。若继续燃烧,温度不断升高,轻馏分不断蒸发,重馏分中沥青质、树脂和焦炭产物比油重而逐渐下沉。当热波面接触原油和重质油中的水分时便使之气化,使原油和重质油体积增大(水汽化后体积增大 1700 倍,油品本身体积也在膨胀),加之水蒸汽不断地向油面上涌,即会呈现出沸溢现象,使原油和重质油不断溢出罐外。当热波面抵达水垫层时,大量水分急剧汽化或造成很大的水蒸汽压力。急剧冲击油面并将油抛向高空,形成 “ 火雨 ” 现象(爆喷),进而造成大面积或火场型火灾。
6 、易受热膨胀
当原油、天然气受热膨胀所产生的压力大于容器或处理设备的抗压强度时,还会发生设备爆炸。
除原油、天然气外,我国油气田产品还有少量的油田液化气及天然气凝液。
油田液化石油气是从压缩天然气和不稳定原油中提取的,以丙烷和丁烷为主要成分的液态烃类混合物,它与炼油厂生产的以丙烷、丙稀、丁烷和丁烯为主要成分的液化石油气不完全相同。天然气凝液是从天然气中提取、经稳定处理后得到的液体石油产品,其组分主要是戊烷和更重的烃类,也允许有一定数量的丁烷。二者都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
三、主要危险场所的防火防爆分析
1 、火灾危险性分类
它是确定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布置工艺装置、选择电器设备型式等,以及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重要依据,而且依此确定防爆泄压面积、安全疏散距离、消防用水、采暖通风方式及灭火器设置数量等。
3 、爆炸危险环境分区
石油行业标准《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25-87 ),根据油气田生产设施及装置在油气集输、处理、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危险环境划分为 0 区、 1 区、 2 区。
( 1 ) 0 区属于最危险的区域,是指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存在的场所。密闭容器或储油罐液面以上的空间,虽然烃气体浓度一般都高于爆炸上限,形不成爆炸条件,但考虑到空气进入而使其成为爆炸危险区域,因此仍划为 0 区。
( 2 ) 1 区属于危险程度次之的区域,是指在正常运行中可能产生爆炸泵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如通风不良的油气工艺泵房、压缩机房、地下或半地下泵房、沟、坑、油气生产井井口房、容器、储罐、槽车装油口或放气口附近的区域均属 1 区,是由设备运转,容器盖开、闭,安全阀、排放阀的工作而泄漏出来的可燃气体和易燃、可燃液体而形成的区域。
( 3 ) 2 区属于危险程度较小的区域,是指在正常运行中不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及时产生也只能在短时间存在的环境。如通风良好的工艺泵房、压缩机房、露天设备、开敞式油气管沟、紧靠 1 区的户内及户外区域。
在油气生产环境很少存在 0 区,多为 1 区和 2 区(大多数情况属于 2 区)。设计时应采取措施减小 1 区的危险性,降低 2 区的爆炸性气体出现概率。如 1 区加强通风, 2 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
油气厂、站、库应按照 SYJ25 - 87 的规定执行。其他爆炸危险环境分区应按照国标( GB50058 - 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和参照有关专业防爆标准执行。
四、主要危险作业的防火防爆措施
1 、防范空气进入油气系统
( 1 ) 负压脱气工艺的原油稳定防止脱真空
案例:空气进入系统,原油稳定性分离器爆炸
1990 年 12 月 11 日 ,某原油稳定车间一台卧式油气水三相分离压力容器,因液位浮筒接管渗漏进行补焊后投用。启动 3 号 1 号丙烷压缩机均发现一级出口温度偏高(分别为 120 度和 112 度),压缩机出口压力由 1.8Mpa 上升至 1.95Mpa ,同时听到机内有异常声响,操作人员立即停机,紧接着(约几秒)就发生爆炸。容器呈粉碎性破裂,共破裂成 31 块,其中一块碎片重 272kg ,水平向北飞出 181m 远,飞越高度 21m 。事故致 5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9.4 万元。
事故原因:
A. 开工时,原油稳定车间个别闸门关闭不严,使空气进入系统,与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
B. 附近采油队吹扫干气管线时,阀门未关严,使空气经集中处理站进入该系统。
开厂措施不严密,对原料气没有进行分段化验。
C 、丙烷压缩机进口微负压运行,当温度升高出现异常时,未采取立即停机的果断措施。
( 1 ) 油气管线吹扫置换
( 2 )清罐和容器检维修
( 3 )防止天然气放空时的抽空
抽空机理
抽空是当管线设备压力泄放完后,由于天然气密度较空气小(天然气相对密度为 0.57 左右),天然气自上通道上浮流出,下通道抽吸进空气的现象。
集输管线铺设起伏大天然气抽空比较严重。若低端放空阀开启,高端放空阀也开启时,则形成抽空。抽空一直会持续到管内天然气自然全部流出,置换为空气为止。
天然气抽空产生后果是极其危险的,若空气抽吸进管线设备,如同时存在摩擦产生的静电火花、机械火花或因铁的硫化物自燃等点火源,就会发生管道内燃和爆炸事故。
l 天然气抽空的控制
抽空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关闭放空阀不形成抽空通道就不会发生抽空。控制抽空的方法如下:
1 ) 管线放空压力接近零时应只开一端放空阀放空,不能两端都开着放空口形成抽空通道。
2 ) 若点火放空时,待火苗高约 1 m 时应及时关闭高端放空阀,让低端放空阀放空。
3 ) 管线裂口抢修放空时,应在放至接近零时关闭所有放空阀,让裂口放空。
4 ) 施工完后若置换空气应采用通球置换,以避免空气滞留使天然气— 空气混合,特别是大管线应严格做到这一点。
案例:管道内天然气抽空,自燃发生爆炸
1998 年 7 月,某大型输气站绝缘法兰漏气整改,施工 36 小时后,该段¢ 508 × 9 的管道在 6.6Km 管线两端放空阀均开启发生了抽空。恢复生产时,采取开天然气直接置换空气, 20 分钟约进天然气 9000 方后,关闭放空阀开始升压,升压过程中发现管线发热。分析判断是管线内燃,对管线采取浇水降温, 1 小时后,管线压力升至 2.6Mpa 时,采取开启 DN300 进站生产球阀和站场分离器 DN100 排污阀试图泄压时,站场发生了强烈爆炸导致全站设备损毁,人员伤亡的特大安全事故。
事故原因:
① 管线施工中开着干线放空阀产生了抽空和设备天然气内燃。
② 泄压时使天然气、空气、燃烧产物的混合气体进入到站场再混合发生了二次爆炸。
2 、 防范油气泄露
( 1 )设备密闭
案例:动火之前不检测,水罐施焊爆炸
1986 年 7 月 1 日 ,某联合站 3 名工人在给一立式 700m3 水罐焊液位装置,该水罐供应注水和天然气处理装置的冷凝器冷却用水,由于 4 号冷凝器管程腐蚀穿孔,天然气进入壳程循环冷却水中,并经循环水窜至水罐内(联通冷凝器的水管线压力为 0.2-0.4Mpa ,冷凝器壳程压力为 0.8-1.0Mpa )。长期积累,达到爆炸极限。埋下隐患,当焊工吴某与两名注水工动焊时,焊接火星引起罐内气体爆炸, 2 名工人当场死亡,另 1 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① 未办动火手续。
②施焊前未进行必要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 1 ) 厂房通风
( 2 ) 以不燃溶( 1 )感温报警器
( 2 )感烟报警器
( 3 )测爆仪
⑶ 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规范 这个在安装时有没有什么国标的规范,比如用料上什么的,小弟新人。谢谢
安装位复置
安装在距燃气具或燃制气源水平距离4米以内,2米以外的室内墙面上;根据探测燃气类型,选择安装的上下位置:液化石油气(P):距地面0.3米以内。人工煤气(C)、天然气(N):距天花板0.3米以内。
安装方法
在选定的墙面位置,对应随机安装板上的二个安装孔位作好打孔标记(板上挂钩应水平朝上);打好安装孔,放入随机安装胶塞,然后用随机自攻螺钉将安装板固定在墙面上;将机体背面的三个孔位对准安装板上的固定挂钩,挂好机体;连接相关输出信号线后,接通电源。
工作状态
正常监测状态:通电预热3分钟后,绿灯稳定发光,表示报警器工作正常处于监测状态;预热过程中,报警器可能发出“嘟…嘟…”声及红灯闪烁,绿灯亮之前消失属正常。现场报警状态: 当报警器周围空气中燃气含量超过报警点,探测器会发出“嘟…嘟…”间断刺耳鸣叫,同时红色指示灯闪烁,提醒用户尽快作现场处理;报警输出状态: 现场声光报警持续10秒后,不同规格的报警器会输出不同类型的报警信号,通知报警系统或启动相应的联动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使用大大降低了使用燃气设备的场所由于燃气泄漏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
⑷ 监控防爆护罩 云台是什么
根据应用的领域不同,防爆的等级也不同,针对不同的防爆等级也就用不同的防爆监控设备,比如:矿井、油气田、粮库、棉纺织厂、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等等,各有各的合适应用的防爆设备。防爆防护罩,主要是起到将摄像机机、镜头与外界隔离的作用,在镜头变焦时也有可能产生电打火,而且摄像机的12V也并不能算是安全电压(在这些特殊场合)。防爆云台,云台一般是24V驱动的,在云台动作时,产生电火花是很正常的,因此在有易燃气体、粉尘、颗粒的场所,要使用防爆云台。此外还需要使用防爆解码盒,把解码器置于解码盒内,也是起到隔离,保障安全的作用。
⑸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几个等级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 3 项,工程质量合格。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4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8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75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 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 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⑹ 为什么在油田不能打手机
手机是电子产品,点能产生火花,在油田旁边空气中含有油的分子,所以容易引起爆炸,加油站也是一样的
⑺ 海外油气田投资案例分析
此项目是中石油在某国陆上一个新开发油田的建设项目,位于该国东北部的热带雨林区,油区与外界沟通的地面公路网络缺乏,从油田外输站到港口的距离为500km,外输石油时需缴纳管输费用。经过几年的勘探已发现石油地质探明储量1580万t。1997年,经过与当地政府谈判,可以有8年的延迟开发权利,并开发油区12年,同时,中石油可以根据未来油价的高低,选择小规模开发还是大规模开发,本研究的投资决策点见图4.28。
图4.28 油气开发投资决策点
矿费税收制合同收入分配公式如下:
石油销售收入=矿区使用费+油气生产总成本+应纳税所得+税后利润分配。
当地政府所得=矿区使用费+应纳税所得。
承包商所得=税后利润分配。
税收参数。所得税Ts=30%,当地综合税率Tdx=3%,其中具体包括:①超额利润税: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缴纳;②土地税:根据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交纳;③财产税:资产总值的1%;④交通工具税:根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功率计算;⑤其他地方税。
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为10年,合计评价期为12年。开发方案有两种:
1)小规模:油田的设计年生产能力31.2万t,建设期投资额为7780万美元,共部署开发井50口(均为生产井),生产期年运营成本为900万美元。
2)大规模:油田的设计年生产能力达50万t,建设期需投资14780万美元,部署开发井80口,生产期年运营成本为1500万美元。
两种方案的预测年产油量Q(t)见图4.29。
图4.29 评价期内预测年产油量
各参数如下:n=1,T=8,Tq=3%,fs=100%,无风险利率if=8%,净便利收益δ=3%。1986~2006年WTI原油现货价格,如图4.30所示。
图4.30 1986~2006年WTI原油现货价格
(据EIA)
由于油气项目的期权期限为2004年,本节对于油价数据的选取截至2004年。以WTI原油现货价格作为海外原油基准价格,以12年为一个时间段,根据前文的公式,求得各个滑动时间段内的油价波动率(图4.31)。
图4.31 1986~2004年不同时间段内原油价格波动率
其中,1986~1997年间,油价的波动率为0.16。
1997年,国际油价为21美元/桶。利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得到油价的预测走势(表4.34);以及小规模、大规模开发投资的项目价值,如表4.32和表4.33所示。
表4.32 小规模开发投资的项目价值单位:百万美元
1997年,原油价格为21美元,小规模开发方案NPV为19.36百万美元。尽管此时投资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却不是最佳的,因为此时的期权价值为45.02百万美元,投资者宜持有此期权,等待更佳的投资时机。第一个可能的最佳时刻出现在2003年,原油价格为54.85美元/桶,油田的开发价值为236.37百万美元;如果低于此价格,则继续持有期权。2004年,油气田期权价值为零,将面临要么投资,要么放弃的决策。理论上,当原油价格在盈亏平衡点18美元/桶(概率极小)以上即可进行投资,当然也包括几个离散的可能出现的油价情况,如64.36美元/桶,46.74美元/桶,33.94美元/桶,24.64美元/桶等。大规模开发投资方案的项目价值,见表4.33。
表4.33 大规模开发投资的项目价值单位:百万美元
表4.34 油气田开发投资的最佳时机和油价临界值单位:美元/桶
在表4.33中,大规模开发方案的价值要高于小规模开发方案,如2003年可行开发价值为353.27百万美元,要高于小规模开发的236.37百万美元。根据表4.32,表4.33中的结果,可以发现两种方案具有相同的投资最佳时机和油价临界点,见表4.34。大规模开发方案的盈亏平衡点更高,为21美元/桶。根据两种方案的投资收益,2003年,如果油价达到54.85美元/桶,应选择大规模开发方案。2004年,当油价在21美元/桶之上,应选择大规模开发方案;油价在18~21美元/桶之间,应选择小规模开发方案;当油价在18美元/桶以下,则应放弃开发。
⑻ 山东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急求!
各市安监局,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7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从4月21日到7月31日,在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隐患;加大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各级安监部门和执法队伍,都要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和执法监察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安监局对17个市进行综合督查和有重点的专项督查。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全面进行自查,省安监局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安监局对辖区内的所有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的所有乡镇全部进行综合督查和有重点的专项督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根据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各市安全生产状况,省安监局对以下市进行专项督查。
非煤矿山:淄博、枣庄、威海、莱芜、临沂。
危险化学品: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德州。
烟花爆竹:济宁、临沂、德州、菏泽。
尾矿库:淄博、烟台、潍坊。
冶金有色:日照、聊城、滨州。
石油天然气开采:东营、菏泽。
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东营、泰安、日照、莱芜。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 各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其它督查内容。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4.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5.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把我省“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一起,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级安监部门组织的督查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要多查、多看、多问,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既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推广好的典型,同时又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曝光,强化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5.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级安监部门要逐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3天编发一期《工作快报》,反映各级各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报送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本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的专项内容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
2.非煤矿山及冶金和有色企业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
3.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
4.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5.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6.组织非煤矿山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7.组织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8.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9.石膏矿、铁矿、金矿采空区的勘探、监控、监管和治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和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3.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4.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5.加强冶金和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6.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7.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情况,凡是没有办理“三同时”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8.落实矿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矿权范围内的采空区勘探、监控和治理情况,特别是对老空、老窑空区的实际状况及日常安全监控情况。
9.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
10.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1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12.现场检查内容按照鲁安监发〔2008〕35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
二、危险化学品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
2.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3.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4.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
5.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和延期工作。
6.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7.开展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情况。
2.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
3.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
4.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
5.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等。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7.现场检查内容按照鲁安监发〔2008〕35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
三、烟花爆竹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
2.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开展反“三违”、反“三超一改”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3.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督促氯酸钾生产企业建立和严格执行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情况。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问题整治工作,工房危险等级、作业人数、药物定量重新核定工作进展情况等。
5.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和延期工作,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审批工作的情况。
6.制定本省(区、市)烟花爆竹安全行业发展规划的情况。
7.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开展落实反“三超一改”活动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房危险等级和定员、定量的核定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抽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A2工房是否单人单间单栋,A3工房是否单人单间且每栋不超过2人;是否存在C级工房从事A级危险工序作业或危险工(库)房超员、超量现象;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企业A级工房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工艺布局是否合理,A级工房防火墙是否符合要求。
3.推动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检查烟雾类、摩擦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购买、销售、使用等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经营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现象。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隐患治理经费保障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隐患排治理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6.现场检查内容按照鲁安监发〔2008〕35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
四、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除险加固情况。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把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隐患治理年”重点工作内容,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以及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08〕2号),建立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情况,以及建立当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情况。
4.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充实应急管理人员、落实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的制定情况。
5.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案制定情况。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督促和指导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以及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情况。
8.组织矿山、危化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改、除险加固情况;尚未消除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2.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应急管理制度的情况。
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与相关应急预案是否有效衔接。
4.应急管理和指挥人员、相关的职工是否熟悉事故或险情发生后自己的职责以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5.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通信保障是否落实,是否可靠完好,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6.应急救援队伍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开展经常性训练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7.加大投入,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情况。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以及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情况。
9.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⑼ 国家对城镇液化气站建设有那些规定
1.为了规定城市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2.燃气气源及质量:
2一1城市燃气包括以煤和重油、石脑油为原料制取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矿井瓦斯等。
2一2气源厂生产的燃气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GB13621一92《人工煤气》、GB9052.1《油气田液化石油气》和GB11174《液化石油气》、SY7514《天然气》、GB/T13611一92《城市燃气分类》等。
2一3城市燃气应具有可察觉的臭味,应符合GB50028一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2一4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有稳定气源(指有储备设施或与有储备设施单位签订的代营合同),保障持续稳定地供应液化石油气。
2一5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组份的,必须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回收残液。
2一6对于人工煤气的低发热值、杂质允许含量(包括焦油、硫化氢、氨、萘、一氧化碳等)每日每班要进行检测;对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要定期进行成分分析检验。
2一7对于上述要求进行的各种检验或检测,燃气企业必须设有检测或检验装置,保证燃气质量。
3.燃气压力从事燃气供应的企业,凡由管道输送的燃气,应根据其气源,对用户室内燃气的最高压力与用气设备燃烧器额定压力,符合GB50028一93的规定要求。
4.燃气生产工艺4一1以煤和重油为原料的人工煤气制气工艺、净化处理工艺、管网输配系统、储配站、调压站等,必须符合GB50028一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
4一2天然气及矿井瓦斯等燃气的贮存设施、集输站场、处理厂、集输管线、管网输配系统等,必须符合GB50028一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部、煤炭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
4一3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燃气企业,必须具备包括由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方能在城市内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经营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必须符合GB50028一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任何没有上述完整生产工艺液化石油气贮配站的单位和个人、或利用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进行临时灌装的,不得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
4一4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矿井瓦斯的生产、储存及输配等所有的设备,必须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储罐及所有的压力容器(包括液化气钢瓶)必须符合劳动部门关于压力容器的规定要求。
4一5液化石油气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应符合(82)劳锅字22号、(82)化调字第316号《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81)劳锅字1号《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5.安全生产
5一1燃气企业的人工煤气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场、天然气及矿井瓦斯集输站场的建设、生产和经营,必须严格执行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一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要求。
5一2燃气企业的人工煤气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场、天然气及矿井瓦斯集输站场的防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应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防爆等级应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5一3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燃气企业要对储罐、液化气火车槽车及汽车槽车、钢瓶等压力容器,定期进行检验。
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检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储罐及压力容器的设施和专职检验人员。
5一4必须具有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5一5生产岗位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5一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企业要由负责生产的主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生产车间要由车间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并设专职安全员。
6.人员及其他
6一1燃气企业生产工人、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定员的标准要按建设部《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标准》((85)城劳字第5号)的规定配备。
6一2燃气企业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很强,必须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小型企业配备专业技术员,中型企业要有专业工程师,大型企业配备专业高级工程师。
6一3企业全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厂规厂法、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基本知识的基础教育。
6一4企业要建立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统计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一5企业要有营业章程和服务规范。
⑽ 氮气压缩机在油气田中的应用需要防爆设计吗
氮气属于安全气体,不用考虑防爆,但是如果压缩机是在危险区域使用就要考虑防爆,用防爆压缩机。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