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气设备的基本防爆措施有哪些
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我理解为防爆形式,也就是防爆标志。
防爆电气的专防爆标志有:1、隔爆属型Ex d;2、充砂型Ex q;3、增安型Ex e;4、浇封型Ex m
5、正压型Ex p;6、无火花型Ex n;6、本安型Ex ia;7、油浸型Ex o;8、特殊性Ex s;
9、粉尘防爆型ExtD
如需帮助请私信。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B. 防爆电气的原理
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在煤炭、石油、化工及其他行业中,生产环境,爆炸物质不同,所采用的防爆措施也不同。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化,便于检验、使用和维修,我国已制订了完整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是GB3836,它与IEC79标准基本对应。
根据所采取的防爆措施,GB3836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浇封型、气密型和特殊型。 a.隔爆型电气设备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外壳既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也能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3836.2―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 b.增安型电气设备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电气设备,在其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或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电气设备,称为增安型电气设备。该设备的标准为GB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 c.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所谓本质安全电路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3836.4―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 d.正压型电气设备
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正压型电气设备。所谓正压外壳是指向外壳内通入保护性气体,保持内部保护性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的外壳。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3836.5―8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正压型电气设备》。
e.充油型电气设备
将全部部件或可能产生电火花或过热的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其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称为充油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3836.8―8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充油型电气设备》。 f.充砂型电气设备
外壳内部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规定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引燃该型设备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称为充砂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3836.7―8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充砂型电气设备》。
g.无火花型电气设备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故障的电气设备称为无火花型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制造时要采取措施,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具有点燃作用的电弧、火花或危险温度,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发生具有点燃作用的电气或机械故障。该型电气设备的标准为GB3836.8―8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
h.浇封型电气设备
整台设备或其中部分,即可能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弧、火花或高温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该型电气设备的标准为GB3836.9―9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浇封型电气设备》。
i.气密型电气设备
具有气密外壳的电气设备。该外壳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防止壳外的气体进入壳内,使之与引燃源隔开。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3836.10―9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密型电气设备》。
j.特殊型电气设备
凡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基本防爆类型,或上述基本防爆型的组合,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经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燃爆炸性
气体混合物能力的电气设备称为特殊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还应报国家标准局备案。 k.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按规定条件设计制造,使其外壳能阻止可燃粉尘进入或进入量不会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内部堆积的粉尘也不易产生点燃危险,从而保证使用时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准为GB1276.1―90《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C.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可燃物条件或缩小燃烧范围。隔绝空气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条件,也就是氧化剂。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并且将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开存放;及时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设备上的可燃物等。 2、隔绝空气如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品,将钠存放于煤油中,磷存放于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引起燃烧的火源。。 如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或穿带钉子的鞋;接地防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防雷击;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场所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隔离火源、控制温度、遮挡阳光等措施。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也就是阻断燃烧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条件,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如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车、推...
D. 通过釆取哪些措施,保证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及完好性能
正确选型,正确安装,初始检查,连续监督,定期检查,操作及维护人员培训取证,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
E. 防爆措施有哪些
1、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库房,应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
(2)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3)清除着火源:
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
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然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摩擦和撞击控制
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相互撞击,不能抛掷,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子。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4、自然发热控制
油抹布、油棉纱等易引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理。
5、电火花控制
库区内使用的主要是低压电器设备,往往会产生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对需要点火能量低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等构成危险,所以电气设备及其配线应选择防爆型。

6、静电火花控制
静电最严重的可以导致可燃物燃烧、爆炸,对需要点火能量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尤其严重,在有汽油、苯、氢气等场所,应特别注意静电危害。
进出人员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管道输送时应控制流速,散装化学品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并对静电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报警等,整个系统应抑制静电产生或迅速导出静电。
7、其他火源控制
避免日光直,配置相应降温措施;室内仓库避免大功率照明灯长时间烘烤,采用冷光源。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搬运工具;严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机。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扩展
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窜入设备、容器与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内扩展。常见的阻火设备有安全水封、阻火器和单向阀。
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进行“三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对于带压的储存设施,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以及放空管。
9、其他注意事项
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时应有防自聚的措施,因为自聚过程会放热,增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可采用指示装置,如:压力表(液化气储存等)、温度计、液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可燃液体储罐)等,定期检查或校准、检定。另外,罐区还应设置避雷、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10、应急设备
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安装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喷淋装置(因液体化学品大多比水轻,用水灭火会导致火灾范围扩大),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
F. 防爆仪表的防爆措施
一般电动仪表在正常运行或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并具有一定的能量,成为点燃爆炸危险环境中易燃气体混合物的火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定的气体浓度和足够的火花能量。电气设备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无非是使这两个条件不同时存在。根据这个原则形成的电气设备防爆类型有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和无火花型。中国国家标准规定,防爆的电气设备分为Ⅰ、Ⅱ两类。Ⅰ类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Ⅱ类为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Ⅱ类防爆电气设备主要用于有爆炸性危险的厂房,如石油开采、石油炼制、输油系统、化工等具有各种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爆炸性气体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具有不同的试验安全间隙、不同的最小点燃电流和自燃温度。Ⅱ类设备根据试验安全间隙与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A、B、C三级,即ⅡA、ⅡB、ⅡC级。各种爆炸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按自燃温度又分为6组:T1、T2、T3、T4、T5、T6(对应的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450℃、300℃、200℃、135℃、100℃、85℃)。常用的防爆仪表均属Ⅱ类隔爆型或Ⅱ类本质安全型。前者的防爆标志为exdⅡ,后者的防爆标志为exiaⅡ或exibⅡ。其中ex为防爆设备的总标志,d、ia、ib分别为隔爆型、本质安全型ia等级、ib等级仪表的标志。

G. 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专确选用属电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H.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1、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选用适应的通风方法;
3、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4、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
5、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I. 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选用专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压的 通常设备用隔爆的回 仪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体等级答根据现场可燃物类型和点燃温度决定 参见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