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关于防爆电工证的规定
防爆电工证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原劳动部、经贸委都曾管理过),由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需复审1次,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在有效期内不审核,再想审核是不可能的,只能重新考试。

特殊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⑵ 明年防爆电工特种操作证取消吗
没听说什么,明年防爆电工特种操作证就会取消啊,如果你今年办理了的话,那肯定上面有几年有效啊,上面标了几年有效,那就是几年都累都有效的
⑶ 防暴电工证在什么单位培训和取证
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原劳动部、经贸委都曾管理过),由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需复审1次,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在有效期内不审核,再想审核是不可能的,只能重新考试。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3)国家取消防爆电气特种作业证扩展阅读:
招生对象: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电工作业、焊工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制冷空调作业、工程施工作业等。
电工职业资格:
电工共分五个级别。技能鉴定为:初级技能(5级资格)、中级技能(4级资格)、高级技能(3级资格)、技师(2级资格)、高级技师(1级资格)。
职业资格属于技术等级,不属于职称,但国家承认二者待遇(薪资,住房,户口等)相同,3级资格(高级技能)等同于助理工程师,2级资格(技师)对应工程师,1级资格(高级技师)对应高级工程师。
职称分为:技术员(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工程师(中级职称)、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教授级工程师(高级职称)、研究员级工程师(与教授级工程师同为正高级职称)。
⑷ 今年国家取消那些特种作业证
土地估价师资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理货人员从业资格、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保荐代表人资格、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注册企业培训师、中国职业经理人、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特许经营管理师、QC小组活动诊断师、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金融理财师、国际金融理财师。
特种作业还没取消!!
⑸ 国务院取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有几种
土地估价师资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理货人员从业资格、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保荐代表人资格、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注册企业培训师、中国职业经理人、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特许经营管理师、QC小组活动诊断师、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金融理财师、国际金融理财师。
⑹ 防爆电气证是什么,能代替低压电工操作证吗,没有低压电工操作证能办理这个防爆电气证吗
不能代替,但可以从事低压电工证的部分工作。
具有防爆电气内作业证人员可以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容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可以从事持有低压电工证的工作,但不能从事高压和电网工作。防爆电气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的关系有点类似高压容器焊工证和普通焊工证的关系。

(6)国家取消防爆电气特种作业证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六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七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
第九条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
⑺ 中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是什么这是很多朋友咨询的问题,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并且在网上是可以查询的,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是什么呢?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的网址为:cx.saws.org.cn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核需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介绍,如果大家的证书找不到是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到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⑼ 电工特种作业证有没有在被这次国家取消的证件里面
你放心,安全用的证只会越来越严格,而且安监30号总局令已经少掉了不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