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次看到一个文件,好像防爆电器不是必须的。具体什么标准也忘记了,楼主可以问问泰致德的专家。
好像是这上面的,楼主去看看吧
GB 3836.1~15-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GB 12476.1~10-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
B. 天然气管与220V电线管路的安全距离依据什么规范
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架空管道与建筑沿墙明装敷设的绝缘低压电力线(220v)平行和交叉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5cm,并应根据安全需要,在燃气管道上加装具有绝缘功能的保护装置。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0至2001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87号)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国城镇燃气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规范执行十年来的经验,吸收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先进规范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2)天然气场所电气设备防爆距离扩展阅读:
常用安全距离标准一览:
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M,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M。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高空作业防坠,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13.瓶间距8米,最低不得小于5米。
14.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别为60、80、40、35、30米。
15.施工现场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它区域不小于25M.。
16.根据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的需要,安全间距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1)各种线路的安全间距。2)变、配电设备的安全间距。3)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间距。4)检修、维护时的安全间距。500kV:5m 220kV:3m110kV:1.5m 35kV:1m 10kV:0.7m。
17.10千伏高压线路距离建筑最小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2米,垂直距离为2.5米。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安全,供电部门将电杆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了12米或者15米.
1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接地点的安全距离是多少?室内应大于 4 m ,室外应大于8 m 。
19.正常干燥场所的室内照明,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8米,否则采用安全电压
20.该铁路线,双方必须建立铁路线的安全保护。该铁路线的安全保护的范围,从铁路线脚趾的填补,削减斜坡的顶部或侧翼的铁路桥的距离外向分别是:1)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2)城市郊区居住社区,不少于10米;3)村庄和小城镇居民社会,不少于12米;4)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21.安装临时线路时安装高度室内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5米。
22.石油管道与其它管道不可避免交叉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米
23.高处:1)、高处作业定义:离坠落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的作业;2)、三层(6米)以上的脚手架应该拉设安全网。
24.钢直梯下端高于基准面2.4米以上的必须增加护笼梯!
25.电建安规:3.2道路施工道路,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3.5m;栈桥、架空线路下方通行空间不小于5m,材料、废弃物堆放点距排水沟大于0.5m。
26.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之连墙件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对高度在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
27.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载重汽车弯道半径一般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0m,并有良好的瞭望条件。
28.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两侧有可靠栏杆的便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m,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马车、汽车便桥应经设计,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桥的两侧应有可靠的栏杆。
29.建安规:道路7现场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
30.电建安规: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保管1)器材不得紧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有0.5m以上的间距,两端应封闭。2)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5m,各材料之间的通道不得小于1.5m。
31.煤气场所工作的时间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32.人体(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35米20~35kV 0.6米44kV 0.9米60~110kV 1.5米220kV 3米330kV 4米500kV 5米
33.二级加油站与普通民用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12米,三级加油站为10米,加油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达到50米,
重要公共建筑物包括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省级以上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办公楼;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物。
一般营业场所、办公楼、商住两用楼、高层民用建筑物等则归类为仅次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一类保护物。其与二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20米,与三级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应为16米。
34.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高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建筑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35.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的距离
36.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交通干线,工矿企业至少保持1000m距离。
参考资料:
网络——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 谁知道煤气站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等资料
建筑物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并采用不发火地面,门窗应向外开启,采用金属门窗时,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车间内应有消防喷淋设施,并设干粉灭火器。车间与瓶库在同一建筑内时,应用防火墙隔开,并各自有出入口,封闭式灌瓶车间应有防爆泄压措施。在非采暖地区可建开敞或半开敞式灌瓶车间。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气站总容积大于500立方米小于等于1000立方米,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0立方米时,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5米。距居民区、村镇和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90米。

(3)天然气场所电气设备防爆距离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不要自行调节液化气罐的减压阀,要经常注意和教育小孩不要玩弄钢瓶角阀和灶具开关。
2、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照看,防止汤水沸溢,浇灭火焰,使液化气泄出。
3、定期检查液化气罐的阀门,将阀门放在水中,看是否有气泡冒出。
4、液化气罐不要放在与火源太近的位置,距灶台1.5米至2米之间。
5、如果发现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阀,迅速打开门窗,加强通风,严禁一切火种进入室内,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源开关,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
6、经常检查接口处是否泄漏,橡胶软管是否完好,是否老化出现裂纹,一旦发现应及时更换。
D. 燃气管道与电气开关插座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阀门最小安全距离最少不能低于50厘米
E. 急!!!!然气站的安全距离
加气站站内设施与附近民用建筑距离国家标准是35米
给你几个相关参考数据:
1、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2006 表7.2.4《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储气总容量>4500——≤10000m3范围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明火点和建筑物(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为25m,但气瓶车固定车位储气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3,且最大储气总容积不大于4500m3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规定。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表4.0.7《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三类保护物距离规定12m。
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5.0.1 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上2规定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综上所述:撬车停车位,CNG撬,地下储罐与明火点和建筑物的防火距离达到12m以上即可。
1.汽车用天然气质量
引入加气站的天然气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SY/T7514一88中规定的11类气质指标,增压后的天然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T546-1996的有关规定。
2.加气站的分级和站址选择
2.1一般规定
2.1.1加气站的规模等级,应符合表2.1的规定。
级别 贮气装置容积(m3)
一级 25~40
二级 16~24
三级 <15
*注:本表贮气装置容积系指贮气装置当量水容积。
2.1.2市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气站。
2.1.3在二环以内与加油站合建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各类油品贮罐和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总容积不宜超过85m3在合建的加气站内,汽柴油贮罐的单罐容积不宜超过30m3。
*注:柴油贮罐容积按0.5折算。
2.1.4站址的选择要求:
(1)站址的选择和分布应符合西安市城市规划的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防火的要求。市区内的加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市区公交车专用加气站,宜靠近停车库(场)。郊区的加气站,宜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大型运输企业的加气站,由企业统一规划,宜靠近车库(场)或车辆出入口。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宜靠近天然气气高、中压管线或储配站。供气参数应符合加气站设置的压缩机性能要求。新建加气站不应影响现用气户与待发展用气户的天然气使用工况。
3.1加气站的安全距离
*注:①油气混加站应同时符合GB50156-92标准。
②防火间距以压缩机房(撬装箱体)、储气瓶组外缘计算。
③按上述距离规定设置加气站仍有困难时,可采用增加防护墙等措施来减少与民用及其他建筑的安全防火间距,但不应影响消防通道。
④撬装式加气站与民用及其他建筑距离可减少25%。
3.2加气站内压缩机组和贮气瓶组与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可按表3.1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间距减少25%。
4.加气站的主体设施
4.1设计规模
4.1.1商业性加气站一般是采用贮气库快速充装加气工艺。
4.1.2一般加气站的设计规模应根据车辆充装用气量和天然气管道对该加气站的供气能力确定。
4.1.3加气母站设计规模应根据母站、子站合计的车辆充装用气量和天然气管道对该加气母站的供气能力确定。
4.1.4加气子站设计规模应根据车辆充装用气量和母站的供应条件确定。
4.2系统组成和平面布置
4.2.1一般加气站和加气母站系由天然气引入站管道和脱硫、脱水、调压、计量、压缩、贮存、加气等主要生产工艺系统及循环冷水、废润滑油回收、冷凝液处理、供电、供水等辅助生产工艺系统组成。
4.2.2加气子站系由压缩天然气的接受、贮存、加气等系统组成,在子站内可配置小型压缩机用于瓶组之间天然气的转输。
4.2.3 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瓶组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注:撬装设备不加防爆隔墙,距离不限。
4.2.4 加气站内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注:①放散管主要系指贮气装置的安全阀和紧急放散、压缩冷凝液中的气体放散。放散管可沿压缩机间等建筑物外墙敷设。
②油气混加站应同时符合GB50156-92标准。
4.2.5 车辆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4.2.6 加气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等要求,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但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0m。
2. 站内行驶公交大巴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0m,一般道路转变半径不宜小于9.0m,道路坡度不应2%,且应坡向站外。站区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一级加气站宜在经营区围墙外,进、出站方便的地方设置停车场,其大小视所在位置的充装车量和车型确定。加气站站房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周围地坪0.2m以上。
4.3天然气引入站管道和计量装置
4.3.1天然气引入站管道的设计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一93的5.4和5.7规定,在接管附近应设置支管阀门井。
4.3.2进站天然气,应单独设置计量装置。采用的计量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量精度不应低于1.0 级;
(2)计量显示以Nm3为单位,相应最小分度值为1Nm3
(3)计量体积值时,应附设温度传感器,经校正后换算成标准状态的读数值。
4.4 天然气的脱硫、脱水
4.4.1 进入加气站的天然气硫化氢含量大于20 mg/m3时,站内应设置脱硫装置。
4.4.2天然气脱水装置宜设在压缩机前。
4.5天然气的压缩
4.5.1在压缩机前根据需要可设置缓冲罐。缓冲罐的容积宜按天然气停留时间不小于10s计算。缓冲罐内宜设置过滤装置,罐顶设有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压缩机允许最高进口压力值的0.95-1.0倍。 4.5.2进入压缩机的天然气微尘直径达不到SY/T7514一88标准规定的应加过滤装置。 4.5.3管道流速:压缩机前总管不大于20m/s;压缩机后总管不大于5m/s。 4.5.4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应按照加气站的设计规模、站内贮气装置和供应加气子站的车载瓶容积确定。压缩机一般按日开机12一16h计算。
4.5.5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口管道应设置手动阀门和电磁阀;
(2)出口管道应设置手动阀门、止回阀、安全阀;安全阀放散管口应高出建筑物2.0m以上,宜距地面不小于5.0m。放散管口宜设置防雨罩.
(3)从压缩机轴承等处泄漏的天然气经汇入总管后,引出室外放散,其引线管口设置要求同上款。
4.5.6压缩机的进、出气管道宜采用管沟敷设。
4.5.7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缩机宜采取单排布置;
(2)压缩机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与墙壁之间的净距应大于2.0m,主要通道的宽度应大于2.5m;
(3)机组的联轴器或传动装置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单台压缩机排气量不小于300Nm3/h的压缩机问,宜设置检修用的起吊设备。
4.5.8从压缩机排出的冷凝液,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4.5.9从压缩机后的冷却器、分离器等排出的冷凝液必须进行处理或回收。
4.5.10在加气子站内用于天然气贮气装置之间的压送、卸车所设置的小型压缩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风冷式压缩机;
(2)进气压力不宜小于0.6MPa;
(3)排气压力应小于或等于25.0MPa;
(4)排气量可按贮气组在最高工作压力下的50%天然气量,按0.5小时内完成转输。
(5)在小型压缩机前应设置调压器和缓冲罐。压缩机后应设置冷却器和气液分离器。
4.6.1加气站使用的贮气瓶(简称站用瓶)及其配套阀件应符合有关标准。
4.6.2贮气瓶组使用环境温度宜为-20~40C。
4.6.3贮气瓶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组贮气瓶沿进气总管流向,宜设置人工快速切断阀、平衡阀(或电磁阀)、反向止回阀和限压阀。每组贮气瓶沿出气总管流向,宜设置平衡阀(或电磁阀)和人工快速切断阀。平衡阀(或电磁阀)控制操作点设置在贮气瓶问、仪表控制问、压缩机房和疏散通道。电磁阀应是防爆型。
(2)在贮气瓶组管网上应设置压力表、压力报警器、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和安全放散装置、排污阀。放散管在阀后宜扩大管径2级以上。其引线管口距地面不应小于5.0m,宜设置防雨罩。当采用人工操作放散时、放散气可引至天然气进站管道内回收。排污管上宜采用两道控制阀门,排污口应引至安全地点。
(3)安全阀应具有足够的泄压能力,其开启压力应为最大充装压力的1.10-1.15倍,且应小于贮气瓶环向应力最小屈服强度75%连接气瓶问的短管应具有一定的伸缩弹性,采用锥螺纹卡套接头,卡套接头符合《卡套管接头技术条件》GB3765的规定。
(4)卧式贮气瓶应按2个支承点固定在支架上,受外力(地震等)作用时不产生摇晃。用于支承贮瓶的扁钢宽度不小于50mm,且应垫以不小于5mm厚的橡胶带,严禁硬性施力固定贮气瓶。每组贮气瓶应按独立支架设置,采用地脚螺栓固定,不准许搭接在周围承重墙体或邻近瓶组架上
(5)贮气瓶组应留1~1.5m 宽的安全维护通道,并设安全护栏或隔离网。
4.7加气区
加气区包括加气停车位、加气岛、加气机。
4.7.1 加气停车位和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停车位的地面坡度应按0.3~0.5%(长度方向)设计。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2)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高出加气停车场地面0.16~0.2m;
②. 宽度应不小于1.2m;
③. 同一排的两台加气机可分设加气岛。两岛问行车道路宽度不小于2.8m,岛端采用圆弧结构。加气机与岛端边缘距离不小于1.2m。
(3)加气岛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罩棚。
小型加气站可设置简易防护罩棚。罩棚净高不小于4.5m,距加气机投影距离不小于2.0m,多排加气应设置整体性防护罩棚。
(4)加气区应设照明灯,其照度不得小于100LX;
4.7.2加气机设置的数量应依据站的规模、加气汽车数量等因素确定。
4.7.3加气机具有充装和计量要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系统设计压力:30MPa;
(2)计量精度不应低于0.5级。加气计量显示以Nm3为单位,相应最小分度值为0.1Nm3。
(3)计量系统,应附设温度传感器,经校正后按标准状态显示的读数值。
(4)加气枪
①加气枪与汽车加气嘴型式统一采用NGV-1型;
②加气嘴应配置自密封阀。该阀仅与汽车受气口连接,并相互作用后同时打开,卸开连接即自行关闭,所引发的压缩天然气泄漏量不得超过21;
③加气枪上的手执开关,仅在人工操作扳机后方可动作。
(5)每台加气机处应配备加气枪、汽车受气口的密封帽。密封帽结构应与所用的连接接口相配套,但不得顶开加气嘴的自密封阀。
4.7.4加气机及其管路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气机应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基础应比加气岛高0.1m左右。
(2)送入加气机的压缩天然气管道宜在最低处设置排污阀。
(3)利用加气机的罩棚支撑柱和警示牌柱等,构成加气机的防撞保护。
5.加气站的配套设施
5.1给水排水及消防
5.1.1一般规定
5.1.1加气站应就近利用城镇或企(事)业已建的供水设施,郊区加气站可就近使用符合标准的地下水或地表水。
5.1.2加气站的生产、消防和生活用水宜统筹设置,应按消防用水量确定供水管网和供水能力。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一89。
5.1.3压缩机系统所使用的循环冷却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压必须满足压缩机冷却水压力规定值;
(2)压缩机进口水温应<30c,其硬度(以CaCo3计)小于<200mg/L;
(3)PH值为6.5-8.5;
(4)浊度<50mg/1;
(5)含油量<501mg/1;
(6)有机物含量<25mg/1;
水质不符合要求,应进行净化处理。
5.1.4贮罐的排污(排水)严禁直接接入下水道,加气站的废油水,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5.1.5加气站的贮气瓶组,宜设固定喷置或其他降温措施。
5.1.6加气站应设消火栓,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2电气装置
5.2.1 加气站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
5.2.2加气站内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站内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第二级释放源环境设计。罩棚下灯具应为防爆型。
5.2.3加气站封闭式压缩机房和储气瓶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2.4加气站内的电力线路,可采用铠装电缆直埋敷设。穿越行车道部分。电缆应穿钢管保护。
5.2.5加气站的贮罐(贮气瓶库)必须进行肪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2.6加气站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气站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2)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有连接时,可不另设专门的静电接地措施。
5.2.7加气站的下列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贮气瓶组;
(2)加气岛上的加气机和加气枪。在每座加气岛上应设置静电接地栓(柱);
(3)泵和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
(4)管线及设备。
5.2.8燃气管线的法兰接头、胶管两端(装卸接头与金属管道)问应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绞铜丝跨接。
5.2.9加气站所设置的变配电问宜附设在房内.变配电间与贮气瓶库、油罐、压缩机问和加气机、加油机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5.3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
5.3.1加气站内建筑按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设计,其防火防爆等级和采取的泄压措施,应接GBJI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5.3.2建筑门、窗应向外开。
5.3.3压缩机房、储气瓶组、加气棚采用不发火地面。
5.3.4加气站生产、办公室应分区设置。加气站围墙应为实体墙。
5.4通讯和绿化
5.4.1加气站至少应设置、台直通外线电话。
5.4.1气站内禁止种植树木和易造成燃气积存的植物。经营前沿和侧边可植草坪、花坛。贮存区围墙10.0m以外,经营区围墙2.0m以外可种植乔木。
F.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6)天然气场所电气设备防爆距离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G. 天然气防爆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的危险场所,需要使用防爆电气。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H. 电源位置与燃气的安全距离,大概是多少
天然气通气前厨房装修注意事项
1、请勿擅自改变厨房墙体、门窗、面积,厨房预留的门洞应设置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实体门与卧室、起居室(客厅)等非用气房间隔开;厨房不得兼做住宿、库房等其他用途;确保厨房保持良好的通风。

4.热水器必须安装烟道,宜采用热水器生产厂家配套提供的专用烟道,禁止使用直排型热水器,烟道安装要求:
(1)烟道严禁穿卧室、浴室、卫生间、客厅;
(2)居民用气设备水平烟道长度不得超过5m;
(3)烟道弯头不宜超过4个(强排型除外);
(4)距燃烧材料的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小于25cm;
(5)烟道对接严密,固定牢固,无破损;
(6)烟道出烟口应有效伸出室外,并安装风帽,网状风帽的出烟孔需全部伸出室外。
5.推荐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热水器。燃具与燃气管道水平净距不小于30cm,灶前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小于20cm,燃气管道在燃具上方通过时,应位于抽油烟机上方,且与燃具垂直净距大于100cm。
6.电线、插座、配电箱与燃气设施安全间距要求:
(1)燃气管道与电源插座、开关的安全间距不小于15cm;
(2)燃气管道与配电箱电表的安全间距不小于30cm;
(3)燃气管道与明装的绝缘电线的安全间距不小于25(平行),10cm(交叉);
(4)燃气表与家用燃气灶、热水器水平净距不小于30cm;
(5)燃气表与配电箱、电表的水平净距不小于50cm;
(6)燃气表与电源插座、电源开关水平净距不小于20cm。
I. 天然气管道与电缆铺设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燃气管道和电线电缆的安全间距如图:

(9)天然气场所电气设备防爆距离扩展阅读:
电线、插座、配电箱与燃气设施安全间距要求:
1.燃气管道与电源插座、开关的安全间距不小于15cm;
2.燃气管道与配电箱电表的安全间距不小于30cm;
3.燃气管道与明装的绝缘电线的安全间距不小于25(平行),10cm(交叉);
4.燃气表与家用燃气灶、热水器水平净距不小于30cm;
5.燃气表与配电箱、电表的水平净距不小于50cm;
6.燃气表与电源插座、电源开关水平净距不小于20cm。
J. 燃气锅炉房锅炉间电气设备要求防爆吗
一般情况下,燃气锅炉房的电气设备是没有防爆要求的。按要求做好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就足够了。